菲戈小说网>穿越重生>捡了条狗【穿书】>第102章 番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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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傅青逸,一个平平无奇的人。除了从小早熟一点以外,好像生长到那么大也没有什么别的优点。

  嗯……早熟兴许是我的一个缺点也说不定。

  总之,我第一次想到死亡的时候年龄很小,约莫是十岁?

  在那个年龄段的某一天,我不想写作业了,坐在书桌前走神了半个小时。

  之后,我就挨了我妈一巴掌。

  她跟我说,如果不想学了就滚出去打工,反正她也是十几岁就出去打工的。

  她砸碎了家里的两个碗,骂我真是没用的孩子。她转身时流着眼泪小声咒骂,早知道这样,就不该把我生下来。

  这就是我第一次想到死了。

  我妈傅春鹃好像总是会把这样一些话挂在嘴上。比如说不想学就别学了,从这个家里滚出去,比如说我怎么会生下你这样的孩子?比如说我生病了,她在给我买药的时候同时也会骂我,这么大了也不知道好好照顾自己,生病了都是你活该的。

  我长得高,站在筒子楼上从上面往下看的时候,有一种天生的失重感,仿佛从这里落下去就能得到解脱。

  第一个拽住我,没让我跳下去的慰藉是我的小狗。

  那只叫饭饭的小狗,杂毛小土狗,他们都以为它是我从外面捡回来的流浪小狗。

  其实并不是的。

  它看到我的第一眼就偷偷凑过来舔我了。我知道它喜欢我。我也喜欢它。所以我把攒了很久的钱偷偷拿出去,讲了老半天的价,然后在狗贩子那里买到了它。

  饭饭好能吃啊。

  它不拆家,但是喜欢出门,还喜欢喝我的牛奶,每次看到我插吸管的时候都要急哄哄地扑过来用脑袋拱我的脚,然后我就板着脸,把牛奶举得很高,还要批评它:“吼,你这只贪图富贵的小土狗!”

  它当然什么也听不懂,笨死了,还一个劲地扒拉我,两条腿站立起来,好像想跳起来从我手里抢走我的牛奶。

  ——如果那时候给它就好了。

  饭饭从楼上摔下去的时候,我其实看见了,从楼顶上偷偷往下看的。

  我本来想看催债的人走没走,却没想到看见了它血慢慢流出的样子,抽搐着,白花花的东西染着血,让土色的毛也变成了另一个颜色。

  好难看。死是那么难堪的事情。

  我妈并不理解我之后为什么会冲下来抱起我的小狗哇哇大哭,并不理解我为什么会为了一只已经死掉的狗和她吵成那样。

  可能最简单的理由就是,在她心中,那只是一只被捡回来的,在我们抚养下得以侥幸多活几年的畜生吧。

  但明明不是啊。

  它是我辛辛苦苦换来的,是那一群小狗里唯一与我建立了联系的,第一次见面就我很喜欢它它很喜欢我的小狗啊。

  我憎恨成年人。

  憎恨不理解我的我妈,憎恨会因为追不到债就把我的小狗从楼上推下去的成年男人。

  在他们眼中,金钱和某些东西是划得很分明的。他们的心肠好硬,这让我觉得恶心。

  我不想长大了。就这样死掉吧。

  我的第二个慰藉在这个时候拉住了我。

  他真的是很可爱的一个小孩,和我的小狗很像,但是又不一样。

  他不太自信,性子好像要更加怯懦一点。我看着他的眼睛,总是能从里面找到出对我的信赖,好像离开我就活不下去了一样。后来无数次想到死的时候,我都会想到他和他的眼睛,想到他伸出软乎乎的手抱我,小声小声地喊我哥哥的场景。

  但我不好。

  我没做什么,并且,我的恶意很大。

  在看向他的时候,我总是控制不止自己阴暗的想法,想把他折断在我手里,甚至会充满恶意地想,他那么喜欢我的话,能不能让他和我一起死掉?

  ——他会的吧。

  越到后来,我就越忍不住这样的想法,越到后来,我也就越忍不住更加唾弃自己。

  我果然从小到大就是伪善的人,这是没办法改变的。

  但是现在,哪怕他就坐在我旁边看着我写下这封自白信,我也想把我埋在泥土下最腐烂的根系剖给他看。

  谭佑霜。

  你以为良善的人在小的时候其实想过死,而且不止是自己死。我曾经想过放一把火把家里全都烧掉,赤红的火舌将舔舐过每一个角落。而这对我来说会是一场痛快的报复,针对我母亲的报复,针对我所厌恶的那个成年世界的厌恶。

  即使我现在倒回去看,总惊讶于那时我的扭曲,但不得不承认,这的确是我。

  嗯……

  这封自白信突然写得有一点艰难。因为我才写到这里,我第二个慰藉,目前也是我最爱最爱的人就着急地扑在了我身上。

  这是个满心满眼全是我,甚至愿意为了我去死的笨蛋。现在还因为我噼里啪啦写了一长串剖析自己的文字,跳过来拽起我的领子着急而不得要领地亲吻我。

  老天,我笔都快甩下去了。

  “嗯…”亲吻的时候水声黏糊糊的,他两只手臂使劲抱着我的肩膀,跨坐在我腰上,扯着我的衣领说:“禁止胡思乱想。”

  “冤枉,”我回答他,“我只是给你写一封自白信。”

  自白意味着什么呢?

  我以前从来不对别人写类似的东西。我甚至连日记都不写。可能这也是为什么我语文不太好吧。因为阴暗的人总是喜欢安安静静地缩在那里,不让别人看见真正的他,就像契诃夫短篇小说里的套中人,要把自己通通裹在见不得人的灰暗大衣里才好。

  这辈子其实也是一样的。

  我想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回想起来,我妈盛安雅是怎么意识到我可能有些不对的,这貌似和那个救我一命的杜鹃花胸针有关。

  我妈曾经在我和我哥还小的时候参加过一次国际性创作大赛,设计的主题是山野·故乡。

  这是一场重要的国际赛事,人才辈出,凡是得奖的参与者现在几乎都已经成为了业界精英。我妈当时为了这次比赛殚精竭虑,熬夜俯首设计了许多版方案,甚至成品都做了好几个。这朵杜鹃花也是其中之一。

  只可惜它是废稿。

  这朵杜鹃花做出来最终没有拿去参赛,只是锁在那里。

  真正拿去比赛并拿了银奖的是我妈做的项链,也是花,花种为一串红。

  绯红色的花一串一串热烈地盛开着,戴在素白的脖颈上,每一颗红宝石都会随着光线的变动而绽放出赤红的光,一出场就惊艳四座。

  “那是妈妈小时候在外公外婆老家那里总会看见的花,”我妈问我:“是不是很漂亮啊,青逸?”

  “漂亮。”

  只是傅春鹃从来不会那么温柔地对我说话。

  我觉得被锁在抽屉里的那朵杜鹃和她很像。

  我妈傅春鹃不知道的是,在她死后我继续了两年学业,在这期间我爸找过我,说我学习很好,如果愿意的话可以进他的公司。

  我的回答是给了他一巴掌。

  真的很不礼貌,但是好爽,和我抽我名义上的舅舅的一巴掌是一样的。

  这两巴掌都是我替我妈打的。

  他匆匆就抛下了她,让我妈像那块尘封在抽屉里的杜鹃花胸针一样,连盛开都来不及就匆匆谢下去了。

  我又想到死。

  我一直觉得我是我妈的拖累。

  小的时候我恨她,不理解她,长大了又对她愧疚。

  在她死后,这份愧疚更是要把我击垮。因为如果不是为了生下我,像她那么年轻那么漂亮那么勤快的人可能也不会被生活折磨成这样。

  从抽屉里翻出那枚杜鹃花胸针,还很幼小的我爬上了窗台。

  窗台没有做封装处理,我跳下去的话,不知道会不会再次死掉呢?

  在我犹豫的时候,我的第二个妈妈走了进来。

  盛安雅看起来惊讶极了,站在门口呆了一会儿,很快冲过来把我抱在怀里,惊恐地说,小孩子怎么能去这么危险的地方呢?

  她和傅春鹃真是一点也不一样,平时说话细声细语的,好像永远都有用不完的精力和耐心,平时也总是笑笑盈盈的。

  但当她流露出那么明显的恐惧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她也爱我。

  我哥傅青霜,我妈妈盛安雅,还有我爸傅离,这辈子的许多人都爱我。

  他们教会我健康的家庭是什么样的,他们给了我正确的亲人的爱。后来我慢慢地不再想到死,哪怕有时候我仍然忧郁,我也再没有想过死亡,我的家庭让我对这个世界产生了牵挂。

  而这是那个很笨的家伙,那个一心一意爱我的人所换给我的。

  我设想过,如果我丢失所有记忆,被记得一切的谭佑霜抚养长大后会是什么样的。

  然后我发现我想不出来。

  我了解我自己,我太容易钻牛角尖了,如果有一天我又想起之前的一切,可能又会去死吧。

  所以谭佑霜真的很了不起。

  我的爱人太勇敢了,不夸张地说,我觉得他就像游戏里那个披荆斩棘通过所有关卡最后成功解救公主的骑士。只要走错一步,都没有办法将我带到现有的结局。因为只有拥有过正确的爱的人,才知道怎么样去爱别人。

  原生家庭给人带来的痛苦有时就在于此,陷落的人往往会再一次陷落,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见过健康的爱长什么样子。而谭佑霜把我缺乏的东西补给了我。

  在无数条通往be的道路上,他牵着我走向生的窄门。

  *

  我是谭佑霜。

  看了我哥的自白信,不得不说有文化的人就是不一样,窄门是什么我完全不知道,还是他给我科普了半天才明白的。

  不过窄门我能懂,有的事情我却是抠破脑袋也想不明白,比如我哥怎么敢写下他是个平平无奇的人的结论的啊。

  哥,你两次高考都是省第二啊拜托!(虽然第一次败给了兰枝,第二次败给了纪霖,替我哥默哀)

  仔细想了想,可能自卑就是这样的东西。无论取得多大的成就,人都会向上看,从而忽视自己已经站在了某处山头。

  我从来没有这样的烦恼。

  人生的前几年,我想的是被打怎么样才会不痛,后来我妈死了,我爸被抓,我不用每天担心被一脚踹开了,唯一想的就是怎么能追上我哥。

  他太优秀了,距离我也太远了。

  不过他偏爱我,自始至终我都知道。

  我哥有时候看我的时候会撑着脸笑,然后用很温柔的语气调侃我说我笨,他是开玩笑的,这点我也知道,不过他应该不清楚的是,每次他这么说,我都在心里偷偷回答他:我确实永远也没办法像你一样聪明。

  我是个智力平平的人。

  我能对他好的方式很单一。他比我年龄大,比我成熟,我好像永远也没办法像他照顾我那样照顾他,所以我只能掏掏这里,翻翻那里,把自己仅有的东西都拿给他,以此来展示我的心意。

  他说我把他缺少的东西补给了他。

  妈呀,我是真没想象到居然靠这样误打误撞打出罕见的he结局了。我当时也没思考那么多,从一开始想的就是给他最好的,要是他真的心里太难过了,那大不了我们就再一起死一次呗。我又不在乎。

  ……诶?不是。

  我刚回头一看,我差点又把我哥写哭了。

  我赶快丢下笔,冲他说:“不写了,写东西真难。”

  “为什么不写?”我哥问我。

  我chua一下给他擦了溢出眼角的眼泪,在他的注视下支支吾吾半天才说实话:“……作为一个读了两次高中还学习一般的家伙,写到这里我真是一点都憋不出来了,不是不想写。而且……”

  我小声说:“而且你哭起来太好看了,我想和你做。”

  或许是我说的话太炸裂,我哥不掉眼泪了,我哥直接傻了。

  我真丢人啊,他那个无辜的呆呆的表情看得我快晕过去了,哎哟。

  可这真不是我没出息啊,我抓着头发痛苦想,是因为我哥他高中毕业后又留长发了啊!

  长发!大美人!看着我哭!这谁能忍得住啊!

  我愧疚想:色令智昏,色令智昏,我现在真是个不纯洁的小孩。

  我扯着头发的手被我哥抓了下来。

  他手好暖和。

  和之前每次牵我的时候一样。

  ……

  呵呵,当然,因为被美色所蛊惑,我理所当然地忘记了我哥这个家伙时不时发疯的属性……最后滚到床上就换成我哭了。

  真是平平无奇的一天。

  *

  (来自傅青逸和谭佑霜两人的偷偷备注:)

  (其实一点也不平凡。)

  (因为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最好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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