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耽美小说>且将前尘一锅煮>第二章

  齐桓不光那双凤目生得有情,他的心性亦是如此,待认定的朋友、兄弟以诚,为此纵是装怂弄痴也不在乎。

  只以为视同至友兄弟的张启山,已耗尽他一生待人之诚,却不想忽地发现,原来,自己可以同自己的前尘后世为兄弟,这种体验却也甚是特别。

  不过,这样却也不会担心被背叛,就算所有人都背我而去,至少,我可以拥抱自己。

  陵端与王霄也是一样心思,不知不觉间,三人相对而笑,心中郁气似也散去不少,有心情想想别的事。

  因这身躯还未及周岁,根本是个奶娃娃,涵晋长老又素知陵端心性跳脱,为免他闷坏了,便将天墉城戒律一脉持有的秘宝——昊天镜,拿出让他玩耍。

  昊天镜乃是太古洪荒之前,混沌之时天生地成的灵宝,持之可穿行万界,往来过去未来。

  且,只要神魂强大,可借此镜之力化虚为实,凝魄现形于所往的大千世界与小千世界,虽无什么强大的伤人法力,却是游乐的好宝贝。

  闲得要长毛的三只,得此宝物,还不得快快前往玩乐?!

  王霄小孩儿性情,好奇极了那些神话传说,宠溺他的陵端和齐桓自然不拂他意,第一程便往洪荒而来。

  说来也不知是幸与不幸,落脚之处,便是不周山上,而此时,正逢龙汉大劫,龙、凤、麒麟三族斗了个不矣乐乎。

  因是神魂凝化,三人的衣饰便随了陵端,若非是陵端紫袍,齐桓绯衣,王霄一身幽兰色,这三人真分不出谁是谁。

  王霄在现世身故时虽已年近而立(三十岁),但他生于盛世,性子也就单纯些,且有些小孩子脾气。

  看着三族在山下打生打死,他第一个反应居然是,一双乌眸晶亮的盯着那些龙、凤、麒麟们的,肉吞口水,转头问陵端:

  “端哥,那些才死的,应该很新鲜,能吃吗?我们弄来,吃火锅。”

  齐桓被这话惊得,几乎没一下坐地上,他能说这孩子神经大条,连强大如龙、凤、麒麟也想吃吗?

  不过细细想想,曾闻听天上诸神也有以龙肝凤胆入宴者,所以,应该,能吃?!

  细想之下,不光齐桓,连陵端也有些意动,这三个皆是胆大包天之辈,偷几只自己打架打死的……,来吃,应该没事!

  于是,精擅法阵的陵端,偷偷摸摸的带着自己的“兄弟”,在洪荒干起了“搬运工”的活儿。

  洪荒三族日日相斗,死伤自是难免,反正天生地养,尸首丢何处便是何处,从不曾在意过。

  可不在意不代表不好奇,前脚混战死了一堆,后脚地上就干干净净血也没一滴,也太奇怪了吧!

  同时,不周山上时不时就传来一阵阵诱人的食物香气,勾得干架的三族连打架也没了兴头,一心想寻个来处,却寻之不着。

  当然找不到,因为煮食的这三只,正躲在烛龙与其子钟鼓的龙穴之中,自是难寻。

  身为混沌之初,衔烛为世举明的大神,烛龙也是个贪馋好吃之辈,就更别说他那有样学样的吃货儿子。

  身为混沌之初的魔神,烛龙对吃龙肉一点儿也不抵触,在他看来,龙族除了祖龙之外,全是泥鳅货,不配称“龙”,因此吃龙这件事,他全不在乎。

  至于钟鼓此时亦是应龙之形?却连钟鼓也不在乎,毕竟洪荒就这规矩,拳头大才是道理,若因弱小而被杀被煮,也属天道,没得怨。

  何况这对父子,也没把龙族当做同族,吃起来自是毫无负担。

  陵端三人,却是将这三大神族当做寻常的鸡、鱼、羊在吃,只觉其味鲜美,却并没放在心上。

  不过,吃多了,也有后遗症,因往来此时洪荒多做原形兽形,故,本是以星蕴代形的三只有了变化。

  陵端、齐桓、王霄原是凝化星蕴形做三只金色的狻猊,却不想,许是涮锅子(火锅)吃多了,又或三族的肉不能同食,总之,是有了变化。

  陵端居然星蕴形由狻猊,变成了烛龙之态。

  与烛龙大眼对小眼,竟比钟鼓更象烛龙家的崽子,把这对龙父子欢喜得,将陵端抱在爪中团来团去的稀罕着。

  齐桓更是可爱,原是只卷毛狮子的模样,转眼就变成额生“王”字,肋生双翅,身披星辉的白虎,且还与陵端一般都是幼崽之形。

  王霄就更夸张,直接变成只白毛茸茸,长耳金瞳的小兔子。

  不过,烛龙看过他那口能把麒麟骨也咬碎的小白牙后,怔了半晌,方才告之三人,那不是兔子,是犼。

  洪荒战力第一,无物不食,无物不碎,钢牙无敌的吞天神兽,犼。

  陵端与齐桓却相对而笑,直笑王霄就是只钢牙小白兔,可爱着呢!

  至于什么洪荒战力第一的神兽,那是什么东西?有小白兔软萌,有小白兔无害可爱吗?

  反正闷声发大财的事儿,霄宝宝就是白兔,不是那什么犼。

  龙汉大劫,乃是因龙、凤、麒麟三族不合,互争互斗,天降其罚。

  可是因着三族相斗,就有三只软萌萌的小东西在后头当“搬运工”,再加上三族之祖:祖龙、盘凤、英麒亲见自家后代被扒皮去骨下锅,食客居然是大神烛龙时,三族都觉得不好了。

  谁见自家族亲被下锅吃了,纵是弱肉强食天定之律,心里也硌应得慌,何况,那味儿,还挺香。

  不是没有那嘴馋的,将他族之遗偷偷拖回洞府煮食,可或不得法,忒难吃,自是熄了心思。

  只能别扭的看着三个小东西,忙来忙去,由偷偷摸摸变成正大光明的,将一只只龙、凤、麒麟(死的,新鲜货)拖走,下锅。

  祖龙虽也是龙,却不敢去管,没见里面领头的那小肥龙,跟烛龙大人是一个模子倒出来的?

  那可比公认的烛龙之亲子钟鼓,还亲儿子,你敢惹?

  盘凤不想管,因为她不傻,别人没认出那金瞳白毛长耳朵,生得一身软绒绒毛毛,萌萌的小东西是什么,不代表她没认出来。

  ——天地之间最凶残,也是最仁慈的神兽,犼。

  盘凤暗暗在心里吐槽,她除非脑子里装进了北冥之海的水,才会去招惹一只犼,然后被做成那小东西锅里的肉。

  至于英麒,他能说,他天生就对毛茸茸,肥嘟嘟,圆滚滚的小崽子没办法吗?

  看着可爱小崽子就拔不动脚,就想抱怀里哄着、逗着,什么好东西也能舍得。

  这种丢麒麟脸的事儿,他能说?

  绝对,不能呀!

  于是,洪荒三族憋屈而诡异的各自收兵,窝回自家,下崽子去了。

  ——再不回去,就该被吃绝种了。

  人家不打了,也就没正当理由拖肉回来吃。

  且三族又对他们几只不错,还时不时有龙、凤给他们送灵果,麒麟往他们怀里塞灵草,自也不好意思让钟鼓偷袭人家,拖回吃肉。

  故,馋了数日,陵端几个,又将目光投向了北冥之海。

  北冥有鱼名鲲,出水为鹏,垂翅九天,入水为鲲,首尾不见。

  兔宝宝王霄最爱吃鱼,又因有一口利齿铁胃,连不周山上精金之石也能啃着当零嘴儿。

  故此,王霄是第一个提出,来北冥捉大鱼的。

  陵端到是不反对,只是抄着胖胖的小爪子,短肥龙尾不自觉的拍着地,看着墙角那亲手炼出煮食的鼎发愁:

  “就怕,那鱼大,锅子装不下!唉,又得去再挖些精金,炼个大釜才行。”

  想得认真的陵端没发觉,他的肥尾巴又将地面给拍出无数裂隙,深裂入地底。

  到是齐桓小毛爪子轻按地面,一阵金光闪灭,那变得跟蛛网似的地面又复平滑如镜,还下陷了不少,更坚硬了。

  当然更坚硬,齐桓把裂石用炼器之法炼成了一块,自比原来的寻常山石地面更硬。

  可再硬,有鲲鹏的鱼鳞硬吗?

  陵端与齐桓在小山似的,鲲鹏露出海面的鱼脊上折腾半天,几只小爪子都要磨秃了,也没弄下块鱼鳞,掏下块鱼肉,就更别说,把这大鱼弄出水,炖进锅里。

  气得馋肉馋得流口水的王霄,一怒之下从钟鼓捧着他的爪子上跳上鱼背,张嘴亮出口小白牙,用力一咬~!

  “嗷~~~”

  不见首尾的大鱼猛掀巨浪,把齐桓与陵端掀上岸,正落入钟鼓的两爪之中。

  波汹浪涌间,海面已不见北冥大鱼的身影,唯有一玄衣墨氅的英伟男子浓眉轻皱,肩上趴着只死咬他肩头不放的小小白兔(装乖的犼),无奈轻叹:

  “钟鼓,汝父何在?这般胡闹,将三只幼崽带至吾处,所为何来?”

  “大人在这北冥之地闲居,故人甚念,吾父欲请大人赴不周山一品佳肴,故遣小侄前来相请。

  这三个小东西,乃是闻得大人身躯甚坚,有意相试玩耍罢了。”

  钟鼓向来怠惰,纵是对上鲲鹏这般开天便有的存在也不相怯,连人形也懒化,就这么以龙身之形,亮两只爪子捧着两只小幼崽,就这般慵懒以对,到让鲲鹏多看了他一眼。

  不过,无论钟鼓所言真假,态度是否无理,鲲鹏这会儿都没空理,他的肩真的很疼。

  小东西的一口牙,居然真咬碎了他的鳞,直接咬入肉中,真不知这小崽子牙怎地如此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