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都市情感>百万华棉>第10章 内森·内特尔顿 (5)

  【内森·内特尔顿】

  “我打算回去。”

  他对米尔斯说,拿起餐前擦手的毛巾擦了擦嘴。毛巾是湿的,仆人们刚递上来时甚至还很烫。刚到上海时,他花了好一阵子才习惯这种餐前用热毛巾擦手的仪式。他同样也害怕那些插着五色旗的请柬,上面用毛笔写着他的中文名“内道顿”。参加筵席总是令他精疲力尽。

  他告诉米尔斯自己要去写一份报告,但事实是他不想在这里多待。临走前,他看了看晏的方向。军官坐在一堆本地的绅士中间,若有所思,似乎很疲倦。他第一次看见他那么疲倦。对于内森来说,因为语言障碍,来和他交谈的人已经很有限。即使是这样,他也感到难以招架。他没法想象晏要应付的是怎样强度的应酬。

  今天足够了,够漫长了。回到米尔斯家阴冷的房间里后,他如释重负地叹息一声,脱下外套,把领子扯松,往床上一躺,然后从裤兜里摸出烟盒,抽出一根,塞进嘴里,但没有点火,只是叼着。他看着那张中式四柱床的床顶,上面似乎雕刻着故事的场景,就像教堂的彩绘玻璃绘着圣经图景那样。他聚精会神地盯着看了一会儿,但并没有看出个所以然来。于是他将视线移到蚊帐上。蚊帐已经被一对帘勾挂起,是米尔斯家的女仆的杰作。

  “外国顾问。”他自言自语道,依然觉得今天发生的事很荒谬。

  于是他决定要做点什么。他卷起身,从床上起来,坐到打字机前去,挽起袖子,把烟点上,将纸塞进打字机里。

  阎县是一个东南的小镇。他咬着烟嘴,打下第一行。现在统治这里的是一位年轻的中国北方的军官。

  他停下来,把烟从嘴里取出,想了一会儿。这显然不会是提交给教会的报告,但他也拿不准他应该把它发表在哪儿。他知道自己的文笔干巴巴的,写不成游记。也许可以作为一封远东家书,寄给罗伊或者李·摩尔,让他们帮忙投递给报社。可会有人对这个中国小镇感兴趣吗?

  当他准备离开上海前往阎县时,他很忐忑。就像离开他美国前往中国时一样。罗伊在来信中说,他应该借机会写一些文章,发表在报纸上。可以赚一些稿酬,也许还能获得一些名声。李·摩尔应该会帮他;他的老室友大概认识编辑之类的人。“牧师大人,”罗伊开玩笑地写道——他明知道内森没有神职。“我想老家的太太小姐们会很乐意听你在东方的冒险的——那个地方叫什么,‘Yen-Hsien’ 吗?”

  罗伊还特意引用了一句圣经。“在列邦中述说祂的荣耀,在万民中述说祂的奇事。(《诗篇》96:3)”

  罗伊是故意的,他平时并不会这样做。天知道他在哪个教会的册子上找到这一句的。

  他将烟摁灭在青花瓷的碗里,将手放回键盘上。关于这位“Yen”,他承诺会保护农民的庄稼免遭匪帮袭扰,他继续打道。但我敢说他对改善民生意味着什么一无所知。他是一个军人,有诸多头衔在身。他看上去受过教育,但我可以向你们保证,他没有听说过斯多葛学派,也不会希腊文。不过他的生活态度是一种东方的享乐主义。如果说他在别的方面还不至于特别放荡的话,那他在赌博方面堪称无可救药。而当一个地方长官都深陷这种陋习,你们可以想象这个地方是在怎样一种堕落中。这是我听说的他每日的工作:他会在中午时分起床,然后吃午饭,在下午的时候,如果幸运的话,你可以在这里的地方长官办公室找到他。有时候他会去巡视军营。然后在晚饭后,他会开始打麻将(一种中国流行的赌博),直到次日凌晨。他讨厌外国人。

  他又抽出了一根烟,然后发觉自己不知道该怎么写下去。他不了解他。晏拒绝被他了解。他焦躁不安,又感到无聊,于是决定自我放纵一下。这已经是他连续第十三天没有自渎。巨大的胜利,是时候犯一点轻罪细过。据罗宾森医生所著的《男性性知识》称,光从外表,人们看不出一个男人是否有手淫。可为了保险起见,他一直尽量不去触摸自己,转而将精力发泄在游泳,网球,每天早晨的俯卧撑,还有体力工作上。但是戒断这个习惯实在太难了。他的最高记录是三十二天,但从没彻底停止过。这个罪基督已经替我赎过了,他在心里自我安慰道,一边将扣子解开。

  那可真是好一发。完事后,他心满意足又满怀歉意地靠在椅背上,然后将打字机里的纸撕下来,揉成一团。这不是他擅长的事,没有必要再写下去。他所有可以写的、关于晏的就只有这么多。他想起晚宴上偷偷打量他的那对眼睛——桥牌桌上猛然看向他的黑眼睛——即使在回忆里,他都有些无法与它们对视。这是不能展示给国内的亲友们看的东西。这些不是能在周日的家庭晚餐上读出来的东西。

  说到这个,他开始怀念起了熟橄榄,烟熏牛舌,还有烤小牛腿肉。要是有冰淇淋和苏打水就好了。或许可以更大胆一些——最好还能有牛里脊煨蘑菇,煎比目鱼柳配鞑靼酱,油炸菠萝馅饼,他曾在“懒汉俱乐部”的派对上吃过。天知道他有多怀念那些东西的滋味。但他现在最怀念的是伊萨卡的电影院里卖的花生。他那时总是和罗伊一起把花生壳扔得满地都是,一边和所有人一样吹口哨。罗伊每次都能准确地判断出剧情走势。“这个女的会告密!”罗伊会跺着脚宣布。“看,我说了吧!”

  他们那时总在一起抽烟,嘲讽一切,站在农学院前的台阶上,把裤脚拉起来,露出两条腿,装腔作势地说这是“布克兄弟1920年的最新设计”。罗伊会在他穿着女生的水手领连衣裙客串女角时,假装要把头埋在他胸口。然后他会抓住罗伊的肩膀,把他摔在地上,最后他们会一起大笑。布朗的橄榄球队来打比赛时,他们会站在舍尔科普夫球场里喊康奈尔的口号。罗伊会抱怨为什么大一新生必须加入啦啦队,并一如既往地拒绝戴灰色小檐帽。康奈尔的橄榄球队吉祥物、可以只靠后腿站立的棕熊熊崽“触地得分”三世被一根铁链牵着,巡游到布朗管乐队的面前。布朗的一个学生穿着棕熊套装,装扮成布朗的吉祥物,和那头货真价实的康奈尔熊面面相觑。

  ——“触地得分”三世后来是怎么死的?他费力回想。好像是爬进了化学楼,误食了学生们做实验用的药品。真遗憾,它是所有人的宝贝。罗伊也喜欢它。只有在看见它时,罗伊才会振作起来。“万岁!触地得分!”罗伊把帽子塞进口袋,吹起了口哨。“给那个赝品一点颜色看看!”

  指挥喊口号的高年级生发现了罗伊,命令他把帽子戴上。

  “我永远没法理解为什么我们必须要痴迷于橄榄球。”罗伊说,一边不情愿地把帽子展开来。“纽约的西班牙流感死了三万人,他们会说,啊,真遗憾。但是常春藤联盟橄榄球赛停一个赛季,“他们就会说, ‘我想死’。”

  前排的人终于忍无可忍,转过头来说,“你真可悲。”

  “有时候,做一个美国人令我痛苦。”罗伊面不改色地说。

  叛逆的,难驯的罗伊。再也不会有的,绿眼睛的伙计。

  他担心了很久播种的事,但事实上那过程相当波澜不惊。那是个晴朗日子,连日以来都是好天。天没亮他就起床了。要去干活的日子,他基本都是凌晨四点起床。因为要最大程度上接近本地的种棉方式,他不愿进行太多干预。不过事实上,他也并不需要告诉他的中国雇工们怎么做。他们熟练地挖出一个个和煤球大小差不多的坑,将试验棉种和本地棉种交替放进去。一个小坑里放十颗左右的棉籽,然后用脚稍微踩实。他看着他们用手指测算覆土深度,想到如果用播种机的话,效率会高不少。但一台播种机需要五十元钱。对于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这都是一笔天文数字,所以他轻易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归根到底,培育新棉种是一个经济学的问题。

  但是之前准备肥料的时候,他依然忍不住阻止雇工们提前把草木灰和畜粪混合在一起。“草木灰,碱,”他用英文对他们说,手脚并用地解释。“这个,”他指着畜粪。“它会被碱分解。如果你们现在就把它们混合在一起,氨气就会挥发到空气里。氮素会损失。”

  中国雇工们怀疑地看着他,应该一个字都没有听懂。但他们最后点点头,明白了他想让他们停下。而这就足够了。

  天黑时他才回到镇上,满眼都是苦力的手搓揉草木灰、将棉籽投入土坑中的画面。他忽然想到凯越过卢比孔河时的那句话:骰子已经掷下了。已被种下的种子不能再离开土地,从现在开始,这4英亩试验田将会成为他的命运。

  一周后,种子发芽了。长势乐观,不需要补种。

  自从车开始在他的试验田上工作后,他总会看见阿比盖尔来给她的父亲送饭。那女孩渐渐不再那么害怕他这张“洋鬼子”的脸。有一次,她还从兜里掏出一块揉成一团的东西给他看。他发现那是之前分给孩子们的巧克力金币。因为经常被捂在兜里,巧克力已经软化,箔片也已经磨损,肮脏黏手。他看见阿比盖尔的手,吃了一惊。那是非常粗糙的一双手,布满老茧和血泡,不像是一个孩子的,而像一个苦力的。但是她的脸很干净,衣服虽然有补丁,但很整洁。她的母亲一定有尽力让她显得得体一些。

  阿比盖尔最宝贵的东西是一枚鸡蛋。那阵子不论走到哪里,她贴身的围裙口袋里总是带着一枚生鸡蛋。别的人告诉他,她希望能通过体温孵出小鸡来。

  “你这样是无法孵出小鸡来的,阿比盖尔。”他弯下身对她说。“你要把它放到保温箱里。”

  她没有说话。但是那似乎是很自然的一件事,因为她本来就不说话。事实上,他不记得在阎县的时候,自己有听过她开口说一个字。他一度十分怀疑她是哑巴。

  弗吉尼亚有时会把她的朋友们带到家里。有几次,他看见孩子们在桌子上画画,底下什么都没有垫,墨汁穿透薄纸,渗进木头里。他有时会羡慕弗吉尼亚——她在中国人中间长大,能够毫无障碍地说他们的语言。不过这个女孩有时对她的中国保姆还是颐指气使的,尤其是当后者拒绝满足她的要求的时候。有时她会相当蛮不讲理。

  有一次,他看见弗吉尼亚一连吃了五个糖饼。

  “你不能一次吃这么多,米尔斯小姐。”他提醒道。

  “哦, 你又不是我爸爸。”她回道。

  他摇了摇头。她显然被宠坏了。但米尔斯确实非常溺爱自己的第一个女儿。“你要知道,”医生说。“成为一个男孩的父亲大概是这个世上最快乐的事。能与这种快乐相比的唯有成为一个女孩的父亲。”

  接下来的日子忙碌而单调。他渐渐发现阎县有一种令人难以忍受的单调,与上海截然不同,甚至与朴茨茅斯也不同。试验田里的工作千篇一律。除草,无止境的除草。种植棉花最繁琐却又必不可少的工作。他一般都会加入雇工们,就像他在美国时、或在上海时所做的那样。农学院的教授们总是会亲自带着学生们下地,不过在他曾待过的那些试验田里,气氛截然不同。他们会一边工作,一边打趣,教授们总是有许多积累多年的俏皮话可讲。有时他的中国雇工们也是这样,在工作的间隙抬起头来,呼唤远处的同伴,用他听不懂的中国南方的语言开玩笑。那往往会令他格外怀念在美国的日子。

  当雇工们开始陆续向他告假时,他意识到端午节快要来了。这一年的端午前后似乎和以往不同,雨水稍微少一些。这对于他的试验田影响不大,但似乎令阎县的民众大为恐慌。据说按照往年的习惯,本地人会在端午节当天将一些神像抬出来巡游,并接受地方长官的跪拜。由于今年的气象异于往年,这变成了一件异常急要的事。因为根据中国的说法,妖异的天气源自当权者的失德。本地绅士们一致决定,今年需要一场盛大的祈雨仪式,并且地方长官要履行乞求神灵宽恕的职责。

  由于阎县县长和其它高级别官员都不在,这个任务就落到了晏的头上。他也的确是这里实际上的当权者,因此他要为他的失德所导致的异常天气负责。一个戏班子被请了过来,然后神像就从军官面前依次抬过。每一尊过去,晏都要跪下磕头。根据米尔斯得到的消息,他一共要拜六十九尊。

  阎县的两位美国人对此很难不感到幸灾乐祸。

  “我猜这就是权力的代价。”他看着军官跪下来,一边对米尔斯感慨道。

  “很奇怪,”米尔斯说。“我在这个地方待了七年,这是我第一次听说有这个仪式。”

  他和米尔斯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然后挑了挑眉。阎县的乡绅们显然非常狡猾,他们既然能够利用内森的贷款协会敛财,就能设法报复这位强收税款的军官。晏的差事终于了结。军官灰头土脸地朝他们的方向走过来时,他远远便把帽子抬起来致意。

  “干得不错,少校。”他不无嘲讽地向着那人说。

  但当他发现晏是冲着他来的时候,他有些措手不及。没等米尔斯翻译,他就听出了晏问他能否“做些工作”,因为他是这方面的专家。

  “你有两种选择。”他直截了当地对晏说。“你可以花50美元去请个戏班子来表演,每年都给这些泥塑磕头,然后等着龙王降点水下来。或者你可以花200美元去打几口井,然后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问题。明年,后年,大后年,你们都可以从中受益。”

  晏算了一笔账。要是一年能省50美元,得4年才能收回本。他弄清了那人想说的是什么。军官对未来发生的事并不感兴趣;老实说,他不认为自己会在阎县待到明年。军官问他有没有别的办法。要立竿见影的、不用花太多钱的,目的只是堵住那些乡绅们的嘴。

  “没有。”他的回复很干脆。“不过无论如何,我不推荐迷信的手段。”

  龙舟值得一看。形式很像大学里的快艇比赛,不同之处在于中国人会在水面上放鞭炮,将红色的爆竹抛入河里。龙舟狭长得像日本武士的剑,上面绘有陈年彩漆。他和米尔斯甚至受邀参观了龙舟,但米尔斯太太不被允许接近,因为人们害怕女人会污染他们的圣船。划龙舟的人大多坦露着上身,露出结实黝黑的躯体。河岸上人头攒动,依旧有人盯着他看,不过相比他刚来阎县时已少了很多。

  晏的军队也参加了竞赛,并且毫无悬念地夺冠了。这根本不公平。不过他们很有风度地放弃了奖品,以示他们的目的只是与民同乐。他发现自己不自觉地在那群划船手中寻找晏的身影,然后从和张牧师的聊天中得知,晏根本不会划船,因为他是一个北方人。“北方人,”张牧师告诉他。“他们甚至连饭都在床上吃。”

  接下来的午餐倒是很令人愉快,因为这是一个非正式的筵席,男女老少都参加了,人非常多,所以他不用再担心敬酒一类的问题。但还是有很多人对他表达了好奇。

  “上海,”他驾轻就熟地回答道。虽然人们对此表示怀疑,但至少这样可以避免再回答“美国在哪里”之类的问题。

  “二十四岁。”他说。“按照中国的算法,应该是二十五岁。但我其实十月份才满二十四,所以理论上来说,我现在二十三岁。”

  至于第三个问题,他忽然想要换个说法。“差一点。”

  张牧师不能理解这个说法。“差一点,”他对张牧师说。“我差一点就结婚了。”

  不过他不确定她会同意这个说法。

  饭菜是通过扁担挑着上桌的,这让他感到很新奇。他想他们大概做了几百盘菜。不断有人给他夹菜,令他有些招架不住。吃到一半的时候,他发现一条黑狗正在桌底间穿梭。

  “嘿,”他殷勤地小声呼唤道。“过来,甜心,”

  它好像听得懂英文,跑过来,将两只前爪趴在他膝上。他伸手挠了挠它的下巴,它舒服地将脑袋向后仰。他想到贝蒂的“王子”。在朴茨茅斯的那些暑假,他打理教堂后面的花园时,总会打开铁门,把“王子”放进来。它会紧挨着一株黄杨木趴着,伸长着舌头,看着他干活,间或用前爪扒地,弄得尘土飞扬,有时又追逐土拨鼠。他们现在还让它待在花园里吗?

  这时有人告诉他,这是晏营长的狗。

  他不知道晏还养了狗。出于直觉,他觉得自己应该停止逗弄它。不过别的中国人似乎并没有给予这条狗特殊待遇。它毕竟只是一条狗罢了。它找到了一块遗落在桌下的鸭肉,迅速地躲起来独自享用。

  晏的军队在户外吃饭,菜肴要简略些,但也耗费了本地人不少财力。阎县还算富庶,可以供养得起一支不大的军队,但能这样下去多久?在上海的时候,那位经济学教授邻居曾在和他打网球时讨论过中国的财务危机。持续的战争是一种负担。那些所谓的“北方军队”的军费高达千万美元,而且都是借的外债。“这些巨额外国债务对于中国来说是毁灭性的,”那人气喘吁吁地说。“因为它使债券国得以操纵货币。只要可以,那些军阀们就迫不及待地要把他们的国家卖出去。目前看来,日本出价最高。”

  他们雇佣的中国球童一溜小跑去捡网球,另一个机灵的男孩则递上毛巾。

  “难以想象,每个月六十五美元,”那个经济学教授说,接过毛巾擦汗。“我们在上海过得简直像国王一样。”

  看着那些酒饱饭足的士兵们解开外套,在树荫下东倒西歪地睡午觉时,他忍不住想,如果没有晏,这里会不会是一个更好的地方。因为额头都是汗,他早就把帽子摘了下来。正午的惨白日光照在他的颈后,现在他还感觉不到,但他知道自己很快就要被晒伤。四周一丝风都没有,空气中弥漫着被晒热的泥土的味道。他漫无目的地往河滩方向走,几只栖息着的白鹭展开翅膀,向对岸飞去。岸边系着一两只乌蓬小船,还有一些破败的独木舟,船底积着浑浊的水。这时天空中忽然开始下起了小雨,云层深处传来初夏的雷声。他没有戴上帽子,而是站立在河滩上,双手插在兜里,凝视着对岸的水田。他并不想回到筵席上去,不过大概也没有人会发现他不见了。他知道米尔斯医生和他的家人在一起,晏有他的军队。其他的人忙着吃饭,他们的孩子手上缠着彩色的丝线,身上戴着香囊,小手紧握着剥开的鸭蛋。而他在其中格格不入。他想念上海的有电力供应的房间,只属于他一个人的公寓,殷勤的人们,想念文明的感觉。阎县像一个光滑阴冷的洞穴,一处语言的地狱,沉默,闭塞,开口说话时只能听见自己绵延不绝的回声。

  简而言之,他感到孤独。

  你为什么要该死的走得那么远?罗伊问。那是他出发前往中国前的一个星期,罗伊独自到朴茨茅斯来看他。他不记得自己回了什么,因为那时他看着罗伊无名指上的戒指,满脑子想着弗洛伦丝。他知道她是罗伊需要的那种女孩,来自新泽西的特伦特,父亲是一所小型文理学院的教授,母亲是银行行长的独生女。伊阿宋的金羊毛,她是他在毕业纪念册的肖像照里微笑着抬眼企盼着的那个人。他依然记得大二的那个晚上,罗伊头一次向他谈论她时的情形。他坐在罗伊的床上,正把《康奈尔太阳报》上的一则讽刺画剪下来,罗伊忽然告诉他自己不是一个绅士,因为他在俱乐部的派对上亲了一个女孩。

  那句话让他的心猛地跳了一下,好像是他自己亲了一个女孩似的。但罗伊很不开心。你记得那个瀑布吗,罗伊说。每次看到那个瀑布,我都有种感觉,人们太容易从上面跳下去了。有时候我觉得,如果我还要回到那个醉汉的家里去,管理他的农场。那我宁愿从上面跳下去。

  他不知道怎么回答。他很少看见罗伊这么郁郁不乐。那晚我吻她的时候,罗伊说。我知道我这辈子只有这一刻了,这就是我人生的顶峰,老爹,康奈尔就是我人生的顶峰,我们这些常春藤的赝品。等我毕业之后,我就会开始走下坡路。等我在种子公司入职后,这些大学教授的女儿们还会和我跳舞吗?如果不是因为我们都在大学里,如果不是我认识利弗林,我还会遇见她吗?

  在那年秋天的一场橄榄球赛上,他第一次见到弗洛伦丝。她有着很宽的蓝眼睛,眼角往下倾斜,戴着一顶毡毛帽子,但能看出耳后的金发。那天她穿着棕色的羊毛丝绒长外套,从领口到袖扣镶了一圈皮草,底下露出皮靴。

  “内特,来见见弗洛伦丝!”罗伊说。

  她伸出手,和他握手。“嗨。”

  他看见罗伊的神情,马上明白了她是他的奖牌。他站在她身边,喜不自胜,就像农人周的农场主抱来了全纽约州最大的南瓜。

  自从开始和弗洛伦丝搞在一起,罗伊就变得很体贴,不再那么愤世嫉俗。没过多久,她就把自己的朋友介绍给了内森,这样他们几个一起去电影院的时候,就不会有人做电灯泡。“泡泡”露丝有着最和善的棕色眼睛,有一点鹰钩鼻,和他一样很害羞。他和她跳舞的时候,可以一整晚不说一句话,但他也不允许别的男生把她截走。他跳狐步舞的方式基本上就是走路,他握着女孩们的手的样子——按罗伊的话来讲——僵硬得像在操作手摇发电机。而露丝很优雅。她所受到的教育包括如何端庄地走路,熟练地跳舞,甚至包括以后如何以正确的姿势捡起丈夫的靴子。他们挺合得来。

  “有时候,学习是很枯燥的。”他对她说。那时他们在秋季学期最大的一场舞会上。“化学分析法,末端变异,隔代遗传这些什么的。”

  她没有说话。

  “我让你觉得无聊了。”他说。

  “没有。”

  然后他们就没有说话。她告诉他,她的脚累了,提议找个地方坐会儿。他们找到了一个小间,桌上乱糟糟的,有烟灰,显然不久前才有人坐过。他和露丝并排在绿色天鹅绒沙发上坐下,他给她把抱枕垫在腰后。然后她继续郁郁不乐地坐着,既不要啤酒,也不要苏打水。隔壁传来接吻的声音。他有点焦躁不安,看着自己的鞋子,黑色的羊毛袜,系带皮鞋,双只脚踝交叉,就像拍高中毕业照时摆的姿势。而她的手乖巧地叠在膝上,一只手腕上戴着珍珠手链,是母亲给她的。

  他们聊了一会儿天,他再三确认了她没有不愉快。但她的确不大愉快,而且是冲着他来的。他低头看她的脸,她的目光躲闪,没有抬起来看他。于是他明白了,亲吻了一下她的脸颊。

  “我做对了吗?”他问她。

  她坐在那里,好像被吓得不轻。他应该头晕目眩,激动得发抖。但没有,只是她身上的香水味让他有点茫然,征服感令他有点兴奋。他甚至都没有脸红。

  “我不知道。”她最后说。

  “那我想我以后还是不要这么做了。”

  她听了便有点懊恼。你讨厌我,她说。她说他比他外表看上去的要坏一点。她告诉他,弗洛伦斯总说她的鼻子就像是照着她父亲的长的——男人的鼻子,不应该出现在女孩的脸上。“而且她说我几乎没有什么嘴唇。”

  “啊,这个我倒是有一点儿。”

  他轻声说,然后伸手扶住了她的耳后,吻她的嘴唇。极其柔软,那柔软既是她的,也是他的。那是他的初吻。坦白说,他没有那么喜欢她,至少还没到想吻她的程度。后来他又在舞会上亲过一些不同的女孩,他也没有多喜欢她们,虽然她们也许也没有多喜欢他(“我只是想知道,你究竟看上了她哪一点?”有一位舞伴曾在和他跳舞的时候说)。但那是很容易就能跨过去的,他年轻的基督徒的良心。不过他没有跟她们越过界,这一点他跟罗伊不一样。罗伊告诉他,如果弗洛伦斯怀孕了,那他或许就必须得娶她。每次听到这种话的时候,他都感到被冒犯。因为罗伊好像把他当做一个坐在那里,听到这种事只会耸耸肩,不会生气的人。虽然如此,他也会在混乱的舞会上,让露丝坐在他的怀里,做大学里的年轻男女们都会做的事——仅限腰带以上。整个书房的扶手椅里都是在亲热的年轻人。他听见她说,我准备好了,你想就在这儿吗?

  他马上清醒过来。“听着,呃,我不想让你失去你的贞洁,”停顿。“我也不想失去我的贞洁。”

  他说完才意识到自己这句话多没男子气概。她看着他,甚至没有尝试掩饰自己的鄙夷。他疲惫地问她是否还想去跳舞。她拒绝了,而且因为感觉受到羞辱而面色通红。

  “好吧——你还想——”他问。“我还能为你做点什么吗?”

  “我想回家,现在。”

  “我去帮你取外套。”他掩饰不住自己的如释重负。从她的反应来看,他知道他们玩完了。

  有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没有见过露丝,他也没有去找她。那时他的主要兴趣是到球场看橄榄球校队训练。每个周四下午,他都会去文理学院等待勒梅西埃下课,然后加入苍蝇般围绕着校队明星的人群中。他会入迷地看着那些球场上的身影,健壮的,大力神赫拉克里斯般的运动员。他们一个接一个地扑倒训练用的沙包,紧身上衣下腰背的线条优美。为了获得那样的男子气概,他后来拼命锻炼,练出宽阔的肩背。但看着勒梅西埃拨开汗湿的蜷曲黑发时,他知道那才是主角,而他不是。那是他无法成为的人,他无法抵达的光荣的世界。即使在后来勒梅西埃悲剧而不光彩的死亡后,他对那一幕也念念不忘。

  有一个周四下午,他照例去古德温楼南侧的门厅里等勒梅西埃。因为无聊,他看了一会儿墙上的油画《圣餐会》。画面上是一个朴素虔诚的乡村教堂,里面的人看上去是上个世纪的打扮。大概是欧洲人,也许是荷兰人。这幅画总令他倍感亲切,因为那个背对着观众站着的牧师让他想到父亲,而角落里那位面颊凹陷的年轻金发男人让他想到艾德温。他转过头,猛地看见露丝和另一个女孩并排走着。她也看到了他。这个时候假装吸烟已经来不及了。她朝他看了几眼,然后大步流星地消失在了人群中。那是他们最后一次注视彼此。后来他想,那天她隔着人群看见他独自一人站在《圣餐会》前的那个画面,已经预示了之后的许多事情。但那时他还太年轻,只是一个农学院的大二生,睁着茫然的双眼,无声地问世界:我的命运是什么?也是直至很久之后,他才意识到,他对她没有感觉,而他当时错以为那是道德心。他知道自己的罪是不诚实,因为他没有办法直面另一种感觉。看着橄榄球队训练时的那种感觉。他永远不能让人知道自渎的时候他头脑里想的是什么。

  雨季到来了。几乎一切都在发霉,他觉得自己所触摸的地方都长满了菌丝。他已经习惯了不再穿外套,而只穿着马甲。因为怠倦,他也不再在早上精心梳头。给他赶车的人沉默寡言,没有太多话,这很合他的口味。至于那些护送他的骑兵,一开始还会试图跟他手脚并用地聊上两句,但后来也都变得疏远。他们只会和自己的人在一起聊天,到达试验田后,他们把马鞍卸下,抽一种长杆的水烟,或者轮流站岗睡觉。等到看见他从田里走来后,就知道应该回程,再把马鞍装上。地上泥泞不堪,雨季令人心情抑郁。

  骑兵们开始感觉愈发无聊,并且烦躁。他可以感觉到这一点。而且对他有所不满。因为如果不是因为他,他们没有必要天不亮就起来,去做这种单调的差事。但是他也不知道怎么跟他们打交道,所以只能避开他们。不过有一次,他偶然撞见有个骑兵不知道从哪里抓来了一只鸡。

  他很快发现这些骑兵都在借护送他的机会,偷附近农田里的东西。这个场景令他不快,但吸取之前的教训,他决定不再插手这些事。

  有一天,中国雇工们坐在一起吃午饭,他照例到不远处的一片荒地里去散步。正当他站在那片半人高的杂草丛中,无所事事地抽烟时,他忽然看见那个偷鸡的骑兵从另一头走了过来,兜里塞满东西,也许是果子。他只看了那人一眼,点头示意,然后掏出怀表,打算看看午休什么时候结束。但那个满载而归的骑兵并没有走开,而是靠近了他。

  他很快明白了那人想看看他的怀表。虽然有些不乐意,他还是把表链解开。那人把它放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了看,脸上露出满足的神色。然后,令他大吃一惊地,骑兵把怀表放进了自己的兜里。

  “喂,”他立刻喝道。“这不是你的东西!”

  很不巧,这枚怀表不便宜。自动机芯,带日历,是他在南京路用自己的第一个月薪水买的,所以他不能让出它。“把它还给我!”他命令道。

  骑兵后退两步,取下背上的来复枪,用刺刀对准了他。他举起双手,一时不知道他将会被刺刀捅死,还是被子弹射死。但他比那骑兵高大不少,所以那人很快改变了主意,把怀表掏出来,扔在他面前,迅速跑开了。他翻了很久的草丛才找到它,并且恼怒地发现缝隙里粘上了泥土。

  他决定先假装若无其事,因为在这个地方,面对这么一群士兵,他处在十分不利的位置。回家后,米尔斯太太一进门就发现他脸色惨白。

  “我被抢劫了。”他尽量镇定地对她说。“被护送我的士兵。不过他没得手。”

  他们决定要将这件事告诉晏,事不宜迟。但医生那天正和张牧师一起出诊,而晏少校似乎不愿意和外国人的妻子说话。所以最后他们决定写一张字条解释这件事。由于他们都缺乏写中文的能力,最后这张字条是弗吉尼亚写的。

  “我希望它能帮到你。”年轻的女士十分郑重地将纸条递给他。虽然他基本看不懂中文,但他可以看出,她的字写得很差。而且似乎有不会写的字,因为她在上面画了个怀表。

  他赶到县衙门口,拿出了他自认为最愤怒的态度,只说了一个字:

  “晏。”

  这种态度十分奏效。他们马上知道他要找谁,并且明白事关重大。幸运的是,晏营长现在正在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