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都市情感>百万华棉>第4章 内森·内特尔顿(2)

  【内森·内特尔顿】

  内森被一阵持续的驴叫声吵醒。他躺了一会儿,叫声没有消失。他挣扎着去摸闹钟,就着透过窗帘的微光看了一眼。不到六点。他决定起床。

  起早床对于他来说不是难事。他在圣约瑟时已习惯了早起,因为得去上第一节课,还要做去教堂做晨祷——虽然他在美国也并不总是去,但既然成为了教员,就得给学生做表率。他做了一些简单的体操,还有俯卧撑,然后想,得想个办法洗澡。和很多人一样,他习惯了早上洗个冷水澡。但这里显然是没有淋浴头的。他开始有点后悔没有听从圣约瑟文理学院院长福德姆的话,带一顶阿贝克隆比 & 费奇(Abercrombie & Fitch)的折叠式浴缸过来。“否则你会长虱子,”福德姆说,好像他亲自来过中国的乡村一样。“在头发里,一捏一个响。”

  但是去哪里才能搞到一顶阿贝克隆比 & 费奇的折叠式浴缸?也许只有福德姆知道,因为文理学院院长是过惯优裕生活的人,他或许以为去阎县就像去非洲猎狮。

  吃早饭的时候,他想起昨晚梦见了康奈尔。他知道自己怀念它。在第一封从上海寄往新泽西的信中,他就告诉罗伊·阿什顿,“我怀念康奈尔。”那时他住在自己的公寓里。等待阿韦做晚饭时,他一般会在桌前看报或者读信。有时他会外出散步,但总是有本地车夫凑上来,问他要不要坐黄包车,以至于他说得最熟练的中文是“不要”。最后他往往都无法拒绝,只能坐上一辆。还没有摸清行情的时候,他有一次曾给了拉车的苦力三个中国银元。后来他才知道那顶多要三十个铜币。在赢得了“容易被骗的外国人”的名声后,他学会了改去圣约瑟的后山散步。晚风很大,必须时不时用手按住帽子顶,否则帽子就会被风吹走。长满青苔的石碑和褪色的红纸碎片显示着那里有许多坟墓。罗威尔曾告诉他,中国人总是用成片的荒山作坟地,这使得开垦新耕地十分困难。

  从那里眺望出去的落日让他想起伊萨卡。在康奈尔的那些年,每当他吃完晚饭后,往举办毕业典礼的草地上走,便能看到康奈尔图书馆的老钟楼,还有卡尤加河因冰川侵蚀形成的弯道。河水冰冷,即使在六月也不适宜游泳。刚开学时就有人警告过他们,河中有许多地下水汇入形成的湍流,划船会很危险。有些夏日傍晚,太阳会落到平缓的林梢上,浑圆金黄,光芒笼罩半个天边,几乎像沙尘暴来临前的沙漠。草木枝叶在夕照中呈现出一种鲜艳的黄绿色,湖面上仿佛闪烁着无数金粉。阴天的时候,霞光从烂絮般的云层后透出来,像白色蕾丝底下衬着玫红色绸缎。东边的云延展无际,让人想起抹开的奶油奶酪,待到日头落下去后,又变幻成山坡样的蜃景。粉蓝色的夜幕渐渐垂下,不一会儿就浓得跟玻璃瓶里的蓝墨水一般。那时候他就知道自己应该往回走,到图书馆,或者回宿舍里去了。

  当他上大学的时候,战争和瘟疫都在缓慢地过去。一个时代的结束是渐进无声的。人们还在授勋,发布讣告,他们还要军训,上军事课,而世界已经决定了她要向前看,把一整代死去的人留在身后了。1919年的那个秋天,一切又开始按部就班,走上正轨。他一进校,就被报纸上的促销广告怂恿,在合作书店里买了许多东西:迪克森·库瑟伯公司的“盎格鲁·萨克逊”铅笔,单边形牌活页笔记本,5美分的显微镜载玻片盒子,一台柯达公司的折叠相机,还有打折甩卖的夏季帽子——一顶亚麻的,一顶丝质的,得等明年热天才能戴上。罗伊·阿什顿在“餐边柜”餐厅的雪茄吧里找到他的时候,他已濒临破产,在那里嚼口香糖。他后来写信告诉艾德温自己手头吃紧,他的长兄很快回了封信来,警告他不要大手大脚地花钱。你买了台八十美元的相机,艾德温写道。容我问一句,买来做什么?

  罗伊问他是不是“内特尔顿”。他点头,以为那人是高年级的学长。而新生守则第一条就是,除非高年级生主动向大一新生问话,否则大一新生要保持闭嘴。

  “我是阿什顿,”罗伊接着说。“我们都在农学院,我也是一年级。男孩们在找你,阿尔法·罗的第一次会面换地点了,因为这里不招待大一新生。我们得到‘康奈尔人’旅店去。”

  塞缪尔·亨利·阿什顿机智、有男子气概、喜欢跟人斗嘴,但总地来说讨人喜欢。在高中时,他的口头禅是“温克勒(他们的德语课老师)想我了吗?”人生野心是做“夜总会老板”,但他的同学们认为他的命运将会是做一个“有家室的男人”。只要一有机会,罗伊就不戴那顶所有大一新生都必须戴的灰色小檐帽,展露出他那一头往后梳的棕发。他的眼睛是不太明显的绿色。那也是一对很聪明的绿眼睛。

  内森只叫过他一次“塞缪尔 (Samuel)”,因为那人坚持要别人叫他罗伊 (Roy)。他曾亲眼看见罗伊把兄弟会签到名单上的“S·H·阿什顿”划去,改成“R·H·阿什顿”。在门口负责签到的高年级生好像被逗乐了,但没说什么。在伊萨卡的那几年,他也变得越来越像罗伊。他不喜欢自己的姓——内特尔顿。为什么?

  因为听上去就像个牧师。

  那时所有人都在起绰号,常见的做法是只说第一个音节。比如不说“大学”而说“The ‘U’”,把“路易”叫做“路”,“霍华德”叫做“霍”。内森的室友显然就不需要绰号,因为他的名字就是“李”。李·摩尔来自西纽约州,视力不好,需要戴眼镜,会弹尤克里里,喜欢待在房里。每次男孩们要出去打橄榄球,他都会推脱说“我得去学习了”,不过他们后来发现他其实是在看小说。用中间名作绰号也很流行,所以他也尝试过跟人说,你可以叫我巴里。罗伊会在旁边拆台,说只有他的的母亲才可以叫他巴里。

  不,你可以叫我巴里。他磕磕巴巴地争辩道。但是后来他们还是叫他“内特”。加入“懒汉俱乐部”后,因为他总是坐在一旁,以审视的目光看待一切,有时很死板,但又是很可靠的后勤兵,在杂务上从没有出过错,所以人们也叫他“老爹(daddy)”。

  ——这个绰号是谁起的,罗伊吗?

  他一边想,一边对着米尔斯家那面蒙灰的镜子,拿沾了水的梳子仔细梳头。这真是个糟糕的绰号,所幸大学毕业后,就几乎再没有人这么叫过他。他坐在床沿穿皮鞋,弯下腰系鞋带。因为昨天已经见识过阎县尘土飞扬、脏兮兮的道路,他今天特地换上了一双旧鞋。地板看上去黏糊糊的。阎县和中国南方的其他地方一样,过于潮湿,容易长青苔。然后他从桌子上将怀表捞起来,扣到马甲的表链上,拿起帽子。米尔斯在楼下等他,他们今天要去看那块试验田。

  他至今都记得刚进康奈尔的时候,他去参加“懒汉俱乐部”招新的那个下午。他迟到了,站在一个阁楼入口处的狭长楼梯下,汗津津的手攥着怀表,难为情地等着人下来给他开门。俱乐部是一个乱七八糟又华丽的会客室,四面墙都是高抵天花板的书柜,猩红色地毯上随意安放着一些扶手椅。屋子里都是抽雪茄的男孩们,俱乐部的“经理”坐在安有彩色玻璃的窗前,很文雅地翘着二郎腿,头顶的墙上挂着一幅康奈尔校旗。他和罗伊是当天仅有的两个农学院的学生。他记得自己紧张不安地站在罗伊边上,小声问他到底什么叫“愤世嫉俗”。我也不知道,罗伊也小声地回道。我猜是他们要的是幽默感,对吗?

  他记得经理忽然叫了声“阿什顿?”接着又说,“内特尔顿?你们的名字怎么写在一张表上。你们是想来个双人组合吗?”

  男生们发出等着看好戏的嘲笑声。等到他们在经理桌前的扶手椅里坐下时,他的脸已经开始涨红。在他十八九岁的时候,他的头发还非常金,夏天过后会变得更淡,脸上也还有很多雀斑。每次感到尴尬或内疚时,他的脸都会红得很明显,甚至一路蔓延到领口下面去。

  而且一紧张起来还会有点口吃。

  “农学院,”经理看了一眼膝盖上的名单。“那是什么玩意儿?”

  他吓得大气都不敢出。他已经做好了准备——如果他们要问他是哪个“预备学校”来的,他就只能坦白他来自于一个怎样的破烂高中。没有人听说过纽约州的朴茨茅斯。那是个什么鬼地方?

  经理问他们是否加入了什么兄弟会,罗伊说他们加入了阿尔法·罗。“那是什么?”经理轻蔑地问。

  “一个农学院的兄弟会。”有个围观者解释道。

  经理扫了他们一眼,脸上带着难以捉摸的微笑。“那么,先生们,”那人微微叹了口气,试图回到正常说话的语调。“是什么让你们来到康奈尔,啜饮智慧之泉?”

  他们依旧不敢作声。这怯懦激励了经理,于是他加了一句,“我想肯定是因为普林斯顿没有农学院,对吗?”

  他想说点什么。他觉得自己应该说点什么,于是他开口了。直至多年以后,那依然是他不堪回首的时刻。他想说“但是”,结果发现自己死活没法把那个词说出来。但、但、但、但是——他像台卡壳的机关枪一样,向外喷一个个喑哑的辅音,彻底对自己的舌头失去了控制。他感觉到自己的心脏用力地撞击着胸腔,好像要跳出来。依然只有气流往外送的声音,那个单词就是发不出来。

  这不是他第一次口吃发作——七年级的时候,他一度严重得被父亲带去纽约看医生。但上了高中后已经大有缓解。医生说这是正常的,童年期的口吃随着年龄增长会自行消失。虽然在外语课上回答问题有时还是会诱发他的口吃,但幸运的是理科学士的录取几乎不看语言成绩,所以他可以愉快地把精力放在更擅长的数学和科学上。他已经很久没有犯这个毛病,他以为自己已经好了。

  他看不到自己的脸,所以不知道他看起来像什么。直到后来去上海任教的时候,他才见到了自己当年的样子。很多张那样的脸:敏感的,局促的,恐惧的脸,特别是来自于那些外地的、拿着奖学金来的、穿着朴素的长袍的学生。不敢开口说英语,不知道怎么跟家境优渥的同学相处,诚惶诚恐,害怕引人注意,总是结结巴巴,总是在道歉。看到那些脸时他总是感到难过,不仅仅是为他们,也是为他自己。因为他们让他明白了一个人被欺负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他当年那么窘迫,不是因为他懦弱,而是因为他在被欺负。一个被欺负的人是有权感到窘迫的,但当时他所做却的是瞧不起自己。

  他感到抱歉,感到丢人,像是被钉在了椅子上一般动弹不得。很多人忍不住大笑。那是自然而然的笑,因为这确实很像出喜剧,像个马戏团的场面。如果他在那里,出丑的不是他,他恐怕也会是那些嘲笑者中的一员。经理脸上的表情缓和下来,混杂着厌烦与怜悯。

  “我想你们走错地方了,”他听见经理说。“我们一般不招最后拿的不是B.A.的人。”

  多么委婉的说辞,几乎令他涌起对经理的感谢之情了。这些拿文科学士学位的绅士们,熟悉拉丁文与希腊文,会写诗歌与戏剧,将来会进入法学院。而他非常清楚自己腼腆、敏感,没见过世面,从来不是,也不会是他们中的一员。就在他准备起身离开时,他忽然听见罗伊的声音。

  “B.A.是什么玩意儿?”那人挑衅地问。那是故意的,他们当然都知道那是指文科学士。“‘该死的蠢货’ (Bloody Ass) 的缩写吗?”

  米尔斯医生叫他内特。内特非常合适,特别是对于同事而言。亲切,友好,不会过于亲昵,也不会显得见外。医生今天没戴他的可拆卸小圆领,也没打领带,看上去自在多了。这是一个典型的南方小镇,白色墙壁的墙根处长着青苔,往上颜色由深转淡,仿佛是有人拿分叉的笔刷,蘸着墨绿色颜料,从下往上画上去的。出门没多久,他们就被一群小孩围住。他对此并不意外,就像他知道昨天那些爬树的捣蛋鬼并不是偶然出现的——他们是专门来看“外国魔鬼”的。

  不过他毕竟在中国待过一年多,已经习惯了走到哪都被人盯着看。虽然他依旧会为此感到困扰,但这次他有备而来。他打开手提包,取出一个纸盒,给他们分发金币巧克力。那是去年圣诞节在南京路上买的进口美国货,他以前其实也没有见过。不过这应该能讨好孩子们。很多人远远跳开了,但还是有几个胆子大的接了过来。

  “阿比盖尔!”米尔斯忽然说,告诉他面前的这个女孩就是弗吉尼亚的玩伴。而他也认出了她就是昨天从树上掉下来的那个女孩。她留着一撮刘海,一条长长的发辫用红绳系在脑后。她没说话,拿了金币巧克力就跑开了。

  几名士兵站在城门洞里,其中一个拿着一杆烟枪在抽,其他几个或蹲或立,把来复枪靠立成一圈,像印第安人搭的篝火。他们认出了米尔斯,但他们不认识内森。这个新来的外国人勾起了他们的好奇心,所以他们肆无忌惮地盯着他的脸看。他尽量不去在意他们的凝视,但从他们的表情来看,士兵们似乎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事物。他猜他们谈论的是他脸上的雀斑。在上海的时候,人们就是这么说的。内特尔顿先生,您很年轻,但是脸上有很多斑。他不知道怎么跟他们解释,因为在此之前,他很少觉得这是一个问题。也有可能是在谈论他手背上的毛发过于旺盛。

  有一点小麻烦,米尔斯告诉他。原来这些士兵不允许他们通行,因为这一带被他们的长官封锁了起来,对进出的人实行管控。但也许并不是什么太严重的事,他们中的一个正在回去请示他们的长官,很快就会有一个答复。他摸了摸马甲里塞着的那本护照,希望用不着把它拿出来。太阳升起来后,晨雾渐渐消散。蚊蚋低飞,悬浮在长满杂草的荒地上。圆面包一样硕大的牛粪到处都是,几乎没有容人下脚的地方,目所能及处都是苍蝇。不远处有一群水牛,身上爬满数以百计的牛虻,在它们的栖息地上方持续地形成一片嗡嗡作响的雾团。他忍不住想,在这样的地方是很难不得霍乱或者疟疾的。

  那个去禀报的士兵过了很久才回来,跟着他过来的是一个没有见过的年轻军官。那人和他握过手,米尔斯告诉他那人姓黄,是军营里的副官。军官眼睛细长,脸形很窄,让他想起中国古董画里的前清官员。军官和米尔斯寒暄了几句,看起来彼此都很熟悉。很快,他们就获得了通行许可,但带有附加条件:黄副官要求四个士兵和他们同行,以保证他们的安全,因为通行道路上可能有遭遇匪徒的危险。

  四个骑马的士兵很快就被派遣了过来,而米尔斯和他的坐骑——他很快就注意到了,赶车的人在路口等他们——是一辆骡子拉的车。车夫拿着一杆鱼竿一样的鞭子,骡子正跪在地上休息。

  “如你所见,”米尔斯说。“这就是我们的凯迪拉克。”’

  他们笑了。“你不坐轿子吗?”他问。

  “好问题。我习惯了走路,所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轿子太显眼了。你需要吗?”

  “不,”他说,一方面是他也习惯了走路,另一方面是他总觉得过意不去,因为他虽然偏瘦,但是相比东方人依然要高大不少。他知道自己挺沉。

  米尔斯告诉他,六个墨西哥银元可以包下来十个月的半天使用权。他决定要了。成交。他掏出钱包,开始翻找银币。在中国,钱币是个非常麻烦的问题。几乎每个省份流通的货币都不相同,虽然它们大部分是银本位的。换汇更是噩梦,而且那几年美元的汇率一直在跌。教会考虑到了这一点,将给他们的津贴上调了一些,不过也仅能勉强维持生活所需。他找到了几枚墨西哥银元,车夫很满意地表示这就是他要的“鹰洋”。

  他本希望能够在去年年底就亲自来看一趟这块试验田——这块花费了他绝大部分资金的4英亩土地,但是因为政局动荡,他一直没法拿到进入内陆的通行证。身为一个外国人,他发现自己对此深感沮丧。不过他的中国同事们就不一样。这个国家从他们记事以来就一直在打仗,所以他们有很多生活的经验。例如,收到了开战的风声,就收拾东西躲到租界里去;等到事态平息,再搬回家住。他们似乎相当淡定,很清楚什么时候应该做什么事,在不确定性中灵活穿梭,就像针线从平纹布里找到出入的缝隙。他还记得年初的时候,梅带他去找某个部门,办前往内陆的通行证。到办事的地点一看,只有几个人坐着聊天,喝茶,嗑炒熟的葵花籽。你们的头儿呢?他让梅替他问。

  “跑了。”一个中国人平静地嗑着瓜子说。

  因为听说北方的军阀要来,一些担心自己与政治牵连太深的人便离开了上海。最后是梅通过他父亲的关系,设法给他找了几个“能说上话”的大人物,才给他盖了那两枚宝贵的印章。

  米尔斯在摇晃的骡车上拿出一张纸,上面按了红色的指纹。那是一份和本地人签的契约。“张牧师帮了很大的忙,”医生说。“他们只允许租赁,不能转让。买卖土地在这里是件很棘手的事。幸运的是我们并不需要在上面建房子,这能让事情看起来不那么——不那么可疑。”

  他接过那份田契。上面是墨水写的毛笔字,他看不懂。米尔斯和张牧师的确在他无法亲自挑选试验田时帮了他很大的忙。那时他从上海给他们发了一份电报,请他们帮他找一块“普通土壤。”他本来想说“在酸碱度和黏度上较为平均的土壤”,但又想到这个要求似乎过于死板。

  “请帮我找一块租金适中的、近年内没有种植过棉花的地。”他写道。如果租金适中,土地大概不会过于贫瘠或肥沃。

  而且他缺钱。他现在手里只有剩下来的那一点中华纱业联合会的资金,而它们都是罗威尔从别的学校那里抢来的。据说为了给联合会前来考察的专员们留下深刻印象,罗威尔监督圣约瑟的大一新生们擦了一个晚上的标本室。争取资金的时候要不择手段,脾气暴躁的生物科主任告诉他。有一些中国人办的大学也在竞标。为了把他们挤下去,罗威尔动用了他在上海的所有关系:领馆的人,驻华商业公司代表,教会的高层,促使联合会相信只有“美国开办的学校”才有条件开展改良棉种的实验,因为美国的技术是最好的。罗威尔告诉他,一定要学会如何推销自己的研究,不要避讳使用诸如“伟大”之类的词。伟大。最伟大的项目,一种新的棉花,将挽救一个百万美元的产业。极度萧条的华东纺织业正等待被拯救。

  “我想这些剩余的资金也够用了,”他违心地告诉米尔斯。“本来圣约瑟想让我带薪休假,但那样只能拿一半薪水。所以我现在拿的还是全额薪水,加上剩下来的资金——我想,呃,我想应该足够了。”

  “你自己的津贴,”米尔斯看上去难以置信,“你把你自己的津贴都搭到这里面去了?”

  “对。”

  所以我没钱把上海的佣人带下来了。不过他没说。

  过了一会儿,米尔斯问,“现在圣约瑟谁在管财政?”

  “主要是约翰·福德姆。”他说。“他是文理学院的院长。”

  米尔斯撇了撇嘴。

  “你也不喜欢他?”他直言不讳道。

  米尔斯对这个问题有点措手不及。“好吧,你知道,他有一点那种’哈佛态度’。”米尔斯尽量说得很谨慎。“觉得自己很优越,虽然他确实也是个非常能干的人,”

  他觉得米尔斯对在中国的美国人圈子也未免太了如指掌了一点。不过这也是一个很小的圈子。米尔斯告诉他,圣约瑟几乎是哈佛毕业生的势力范围,作为一个康奈尔人,他其实更适合去南京。哥伦比亚的人在华北更活跃。至于耶鲁——“他们在长沙推销耶鲁,很成功。你听说过雅礼吗?”

  “他迟早要当校长的,”米尔斯又说回了福德姆。“如果中国人没意见的话。不过我觉得他们已经开始有意见了。整个教会学校的领导层都是美国人,他们在试图改变这种情况。”

  “那也不是坏事,不是吗?”

  他猜自己的观点有点过激了,因为米尔斯对此不置可否。

  罗威尔知道他们有竞争对手,他们不是唯一想要在这场百万美元竞赛中拔得头筹的人。自从上个世纪以来,中国就处在一种改进棉花的巨大热情中。纺织业是现代文明的旗舰,而棉花就是燃料。绝大多数中国本土棉花纤维粗短,只能纺20支以下的粗纱,所制成的棉布无法在市场上与进口棉布竞争。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两种美国品种,“阿卡拉”和“特雷斯”被寄予厚望。数以吨计的种子从美国大量进口,但在种植几季后,出现了全面退化,产量与品质皆有向下趋势。原因是与本土棉花混种导致的杂交。棉花异花授粉,容易杂交,这些与本土棉花杂交的美棉后代纤维粗短不齐,光泽及拉力甚至不如本土品种。

  除此之外,雨水也令棉田实验者们头疼。“当你掰开棉铃的时候,”罗威尔告诉他。“你会看见那些可怕的绿色的棉籽。我们曾经以为那是因为杂交,但这一代的亲代一直是黑色,而绿色是隐形性状,所以不可能是发生了杂交。最有可能的解释是水分。水分过多了。”

  纤维长短与降水和土壤湿度有关,缺水是导致纤维偏短的主因。然而过多的雨水又使得美国品种霉烂——与本土品种不同,它们的大叶片和向上的花铃无法抵御沿海漫长的雨季。除此之外,本土品种成熟期更早,产量相对更大,抗病虫害的能力更强。因此,当圣约瑟生物科发现了长纤维的本土棉花良种后,改进华棉成为了比引进美棉更有希望的方向。

  不过当他告诉福德姆,他们并不是在移植美国的棉种,而是试图培育一种中国本土的棉花的时候,文理学院院长很惊讶。“哦?可我听说美国的品种要更优越一些。”

  他告诉福德姆,美国品种几乎无可避免地表现出了大面积退化。“而且,”他补充道。“虽然美国品种的表现更强,但也要考虑土地肥力的差异。美国南方绝大多数棉花地的耕作时间不超过两百年,而中国种植棉花的土地已经被耕作了至少一千年。”

  福德姆似乎没有被说服。“我希望你们可以展现出我们的优势,体现出我们的文明可以向东方提供一些有价值的东西。”

  福德姆没有明说,但他知道那人所指的是什么。如果放弃引进美国品种,那就意味着不会有每年十吨的棉种出口,而这很难说不是一种损失。约翰·西尔多·福德姆长得非常标致,步入中年的美男子,哈佛的文学学士,耶鲁的法学院毕业生,还读了一个普林斯顿神学院的硕士。他把美国和他自己的前途放在第一位;如果将来他没有被提名为驻华大使,那么总统就不称职。按照罗威尔的话说,如果华盛顿要求福德姆帮什么汤森农具公司开拓海外市场,这位文理学院院长就会强迫生物科向中国农夫推销拖拉机,“而且根本不管他们用不用得上。”

  我们在一场名叫文明的奇怪的游戏里,在一封给罗伊的信里,内森沮丧地写道。我们就像在派对上迟到的人,急不可耐地向东方人说,嘿,别理那个德国人或者英国人,看看我们,我们才是最好的。我只想做一个技术人员,但我现在发现这已经是不可能的了。

  他向福德姆解释了为什么引进美棉已告失败,但后者没有善罢甘休。“你们能不能控制它们不和本土棉花杂交?”

  他告诉福德姆他们不能控制本土化。

  “那么这种杂交呢——有计划的杂交,兼有两者的长处?”

  “不能。”

  “你们试过吗?”

  他觉得愤慨。为什么对专业问题一窍不通的人总是身居要职?“就像我已经说过了的,杂交只能产生退化的后代。美国品种有二十六对染色体,而中国品种只有十三对。”

  “你不能违背遗传规律,”他最后告诉福德姆。“你不能违背科学。”

  那人蓝灰色的眼睛注视着他,不发一言。

  后来他想,那或许就是圣约瑟收走他们的试验田,迫使他们停止试验的前奏。

  中国苦力已经在那里等着他们了,大多蹲在地上。和其他外国人一样,他习惯于把所有中国劳工都叫做苦力,虽然这片田里的苦力,和在上海租界里那些拉黄包车的苦力显然不是同一类人。他看了一眼,然后把米尔斯拉到一边。

  “弗兰克,”他指着一个男孩说。 “他看上去只有十三岁。”

  米尔斯拿着烟斗。“我猜清除杂草也不需要什么太大的力气?”

  他叹了口气。所幸这片平坦的土地令他满意。比4英亩要再稍大一些,大部都能用作试验地。他粗略测算了一下,可以在周围设三行保护行,种对照组的本地棉种,以防有人摘取棉铃,或者乡间牛羊践踏。一个试验区正好一英亩,不过依然得求因子数。重复三次,一共四个试验区,以降低误差。如果条件允许,应该重复十次的。不过也有人认为扩大试验区意义不大,虽然可以减少试验误差,但也减低了试验效率。

  米尔斯看到他的装备只有铅笔,记事板,还有一盘施泰力牌钢卷尺,有些疑惑。“就这些了吗?”

  他很快意识到了米尔斯在期待的是什么。更“先进”的技术,例如农药之类的。他告诉米尔斯,他不打算用任何“先进”的技术,因为实验的重点就在于尽可能模拟中国农民可能采取的种植方法。“我们可以用农药,但是这样就会增加成本。这其实是个经济学的问题,弗兰克。的确,我们可以选出最优异的品种来。但是问题在于,如果种植的条件过于讲究,那么成本就会太高。”

  米尔斯点头表示了然。他又告诉米尔斯,这些是已经在上海试验田里定型的改良中国棉种,他想要看的是它们在本地的表现。阎县的气候土壤比较具有代表性,如果它们的表现良好,也许下一年就能推广大面积种植。如果这一带的原有品种能逐渐被全部取代,转为种植单一品种,那么也许就不会再出现杂交导致的退化。

  在测量完成后,他把雇工们都叫了过来,让米尔斯给他翻译。

  “我只有一个原则,”他说。“那就是必须按照进度完成工作。我会把这里划分成四个试验区,在每一个区里,会交替种植试验的棉花,和对照的棉花。”

  他半跪下来,用手在地上比划示意。“比如说,从这边起,第一株,是试验品,接下来第二株是对照,第三株和第四株:试验品。第五株:对照……以此类推。为了减小误差,我们必须要保证对每个区的处理都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如果今天要除草,那么对四个区的除草工作必须都在今天之内完成,不能拖延。这么说清楚吗?”

  雇工们沉默着点头。他看着他们的脸,心里并没有把握。

  回到镇上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的背上已经热出汗来。吃过中午饭(一些昨晚剩下的土豆泥和肉汁)后,他在房里打算换衣服,一边想着接下来要做的事。浸泡种子,整地,监测温度和湿度。这时他听见外头有响动。他通过敞开的窗户往下望,看见两个士兵站在米尔斯家门口。他正准备下楼梯,米尔斯就上来找他了。

  他被告知晏营长需要见他,马上。

  还不到一天,他和晏又再次见面了。这个军官和昨天一样,穿着一种灰色制服,领子上缀有红色领章,在下巴底下扣得紧紧的。肩章上面有两道金黄色条纹,一枚五角星,以显示他的军衔。军帽下是一张微微小麦色的脸,鼻梁高挺,在他见过的中国人里称得上英俊。和所有中国人一样,军官也长着一对深褐色的眼珠,笼罩在帽檐投下的阴影里。他想起了过踝靴上的黑色鞋纽扣。

  仔细地打量过了军官后,他似乎明白了为什么米尔斯会说“我不喜欢晏这个人。”军官的背挺得很直,带着一种轻慢的态度,眼里透着精明。他见识过不少野心勃勃的面孔,所以他能认得出那种眼神。当然,他是没法单独和军官交流的,军官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他把米尔斯也召过来了。根据他有限的中文,他听到了军官管米尔斯叫“老米”。

  至于军官说的其他的话,他连蒙带猜听懂了一点——很奇怪,这个军官的口音和南方人不一样,似乎是一种走了调的官话——不过他倒希望自己听错了。

  米尔斯告诉他,晏不允许他再到那片试验田上去。

  “为什么?”

  “他说他要在这里打仗。”

  他觉得这简直是蛮横无礼。

  晏向他们展开了一张地图,用钢笔手绘的。右上方画了一个十字,用“N”标示了北方。晏告诉他们,他的那块试验地在布防之外,如果他要往返那里,他就会有遭遇黄衣会的风险。所以他只能待在镇上。

  但事实上,那是一条很多人通行的大路,离黄衣会的据点很远,从来没听说过有土匪在那里活动。他试图说服晏不要彻底限制他的行动。他手脚并用地解释道:那是一条大路,所有人每天都在经过。如果晏少校认为那条路的风险有那么高,那他就应该禁止所有人通行,而不是他一个外国人。

  “我可以减少频率,”他争辩道。“我——我可以接受护送,就像今天一样,完全没有问题。弗兰克,请告诉他我愿意商量条件,但他不能就这样限制我的活动。我看不出有什么这样做的必要。”

  争辩没有用,军官很强硬。如果外国人在他的管辖范围内出了任何差池,那人说,过失都得由他承担。他看到米尔斯在和军官说着什么,不过气氛并不僵硬,就像普通的聊天一样,他们似乎还开了玩笑。但最终米尔斯摇着头,看向他。

  “他说‘任何其他地方’,”医生告诉他。“只要不在这里,他管不着你在上海,或者其他地方做什么。”

  军官这时又插了几句。“他指的是我,”米尔斯很快解释道。“因为我很少需要离开镇子,我的诊所就在这里。”

  “见鬼,”他对米尔斯说。“见鬼,弗兰克,合同是合法的,试验是合法的,我是受上海的协会委托的——”

  这时忽然有个卫兵进来,跟他们说了几句。有个病人癫痫发作,米尔斯得马上去诊所一趟。他疲倦地叹了口气,摸着额头,告诉医生他会在这个地方等他回来。他今天必须解决这桩事。

  “镇定点,”米尔斯匆忙对他说。“你知道在这个地方,一切都会有转机的,就像你的那份通行证一样……”

  “当然,”他唇干舌燥地回道。

  “我相信你不是冲动的人,内特,别跟他起冲突。”米尔斯劝道。“他不好惹。”

  他没有回话,看了一眼军官。那人因为被排除在了美国人的对话之外,显得有些茫然,像个迟到了站在门口的,等候老师发落的七年级学生。

  “我们可以发电报给一些人,”他对米尔斯说。“我可能得找梅再帮帮我。”

  米尔斯一离开,房间里就只剩下了他和军官。一开始,他们谁都没有说话,气氛尴尬得令人难以忍受。然后军官就往门口走去,呼唤他的警卫兵。他原本以为军官要采取什么行动,但当门口站岗的警卫兵应了一声后,军官瞬间松了口气,仿佛终于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于是他意识到这个中国男人和他一样,感到不自在。军官站在门口,和士兵聊起了天,而米尔斯依旧没有回来。他只好坐在那里,把昨天没来得及细看的陈设都研究了一遍。这是一栋宅子的中堂,天花板挑得很高,横梁裸露在外,让人想起北欧人的木屋。木制窗格上蒙着纸,被戳了许多孔,破破烂烂的。他想起很多奢靡衰败的东方意象,例如陈旧的深红绸缎上布满蛛网,或者毫无必要地用白玉装饰的珐琅釉鸟笼,又或者表面覆着污垢的彩绘妆奁。以前这里似乎是有地毯的,因为中间的地砖颜色格外浅一些。屋里悬挂着两副对联,正中央是一块木质横匾,已经开裂,下方是一张五金已经脱落的中式桌子,抽屉上画着一些不甚高明的兰花。出于直觉,他猜这里曾经被洗劫过。

  军官不知何时停下了和士兵的交谈,看了他一眼。他们的视线交汇,然后他站了起来,清了清嗓子,决定先打破沉默。

  “晏少校,”他用英语说。当然,他也没有任何用中文跟他对话的打算。

  那人有些吃惊地看着他,没有应声。但他猜他应该知道自己在叫他,因为那人点了点头,发出了一声“嗯”。这算是他们第一次交谈。

  开口是最难的一步,但接下来的就容易多了。他开始对晏解释,虽然知道这只是徒劳。“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试验,”他放慢语速,几乎一字一顿地说。和很多美国人一样,当他不确定一个外国人是否听得懂自己说的话时,他下意识的举动就是,说得大声一点,再大声一点,声音大得仿佛在训斥。“如果我们能培育出一种优质的、又容易种植的棉花,它将能给本地带来一年数千美元的收入。对于你来说,这就是一笔很可观的税收。我非常尊敬你的工作,我认为你给我们提供的保护是必要的。但是我如果我被限制在这个镇上,我就没有办法完成我的工作,而我是受到委托的。”

  完全是浪费时间,他知道。他之所以在说这些话,仅仅是因为他忍受不了沉默。“也就是说,你不能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他做出最后总结。“事实上,当我签下这份土地合同的时候,你甚至还没有来到这个地方。”

  军官不明白他说的任何一个字,微张着嘴,局促,茫然,又好像有点被惹恼了。他从晏皱着的眉间感受到了军官想要表达的意思——这里不是你的地盘。

  他忽然想到了什么,从马甲口袋里拿出那张通行证,展开,用手抓着上面边沿,将中文的那一面举到军官面前。

  “读它。”他说,用的依旧是英文。

  出乎他的意料,军官脸上显现出一种尴尬的神情。那双黑眼睛扫了一眼那张纸,又迅速看向他。也许是因为紧张,又也许是因为愤怒,当晏看着他的时候,他竟然感觉到一阵颤粟窜上脊背。他面前的是一副具有男性气概的躯体,健康而紧实,虽然比他矮一点,但正对着他站在那里,几乎可以把身后的光线整个遮住。这人昨天也是这样站在这里,眯着眼审视他的脸。他还没忘记那种不快。

  军官伸出两只手,谨慎地将通行证上下调转过来。

  他这才知道自己拿倒了。

  他很快回过神来,直接把通行证递了过去。“读。”他说,这次更像是命令。他等着,脸颊不知不觉地开始发热。他基本上读不懂上面的字,除了他的中文名。但他知道里面肯定有某个字眼,某道命令,来自于某位远在千里之外的高级官僚,能够威慑这位年轻的中国北方的军官。如果威慑不能来自金发与淡蓝色的眼睛——就像在租界的黄包车上,或有着外国人专座的电车上一样,那么至少它能来自那两枚朱红色的、铁艺花纹一样的印章。这个专横无理的军官,他的长官是谁?他几乎可以想象,如果一位“更高级别”的人物出面,这个年轻男人的脸上一定会出现谄媚的笑容。这人还没有刁难他的资格——只要他想,他可以让他很快地明白这一点。但他没有。因为他想表现得亲切一点,因为他是一个体面人。

  军官把通行证递还给他,看着他,没有说话,但他知道自己赢了。他把那张纸接过来,折好,塞回马甲口袋里。但也有代价。不需要照镜子,他都知道自己的脸通红,从耳后根,到颧骨,到脖子,一直蔓延到领子里去。他向军官挤出了一个笑,希望自己看上去还算友善。

  “O.K.?”他试探地问,竖起大拇指。

  军官点头,然后看着他说了句什么。

  根据他有限的中文知识,他觉得那人说的是操你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