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穿越重生>及时行乐>第42章 世界四(三)

  他再一次睁眼已经接受完全部信息数据,原主本是个很活泼可爱的孩子,明轩若要不ooc就要扮演一个开朗的人,但他这次并不需要扮演原主,因为这里没人认识原主,他可以在新的舞台上尽情演出。

  收养他的是部落的首长,家里也是两个孩子,哥哥四岁弟弟刚满一岁,他们都比明轩小,明轩便成为了家里最大的孩子,成了他们的大哥。

  大一点的那个叫吴平,小的叫吴安,很简单明了的名字,给予着家里人对他们一生的期盼。

  吴平刚开始对家里的陌生人还有些害怕,小小一只奶娃娃睁着他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纯澈而明亮,小唇嘟起上面来翻着水光,随时要流下口水一般。

  他就躲在他父亲身后,一眨不眨盯着父亲检查明轩的伤势。

  绷带被揭开,伤口暴露在外面,他看见那明显缺了一块肉的小腿,外面的皮已经没了,露出里面的血肉,可能再往里点便能看见森白的骨头,他从没见过这么严重的伤势,有些害怕,再也不敢看一眼。

  明轩在床上养了两个月才能勉强下床,这期间的饭菜都是由首长夫人送来的,每天会给他擦拭一下身体,让他能安然入睡。

  *

  时间一晃二十年。

  部落在二十年里不断扩大,原本只有五十个人的小部落现在已经增长了四倍。

  明轩这个年纪照道理早就成家了,但由于首长和首长夫人知道明轩身体的特殊之处,他们并未急着许人给明轩,他们反而把明轩当女儿来养,看来看去都觉得没有人家适合他。一会儿是挑那小子家一家子性格暴躁,一会儿是挑这小子瘦的跟皮包骨头一样保护不好明轩。

  他曾经问过明轩想找什么样的另一半,当时明轩是这般回答的:“只要是父亲选的儿子都愿意,儿子现在并不中意之人。”

  这才有了这场比武,最终获胜的人能继承首长之位,同时迎娶明轩为伴侣。

  吴平和吴安本就是兄弟,学来的招式都是前任首长教得,打得不相上下,最后竟是吴安作为弟弟更胜一筹。

  他两从小打到大,吴安就从没赢过,他这次本就不报获胜的希望,只是不想哥哥在半路就被其他人淘汰掉,他不想让温文尔雅的明轩哥哥嫁给别人。他这辈子的梦想可能就是能和明轩哥哥过一辈子,本想在明轩25岁生日那天像提亲,没想父亲先一步宣布要给明轩比武招亲。那时他便知自己没希望了,他也知道自己的哥哥也倾心于明轩哥哥,肯定会参加这次比武。

  他想与其让别人家娶了明轩,不如自家哥哥娶了明轩,只当肥水不流外人田。

  最后决赛他想过会与哥哥打,但他从没想过哥哥会故意让给他,他心里满是不可置信与被突如其来的幸福冲昏了头,感觉脚下都轻飘飘的。

  婚宴就在比武之后,明轩已经身穿一身新制成的麻布衣,被人用帕子盖住头,静静坐在石床边。

  部落里的床都是石头磨成,很硬,但是会铺上一层又一层的麻布和兽皮。

  吴安结束宴席后马不停蹄赶往新婚房,其实就是原本他们的住处旁边新建了一间房,作为他们的新房。

  里面的新娘早就已经等着他了,他手颤颤巍巍掀起帕子,露出那张精致细腻的小脸,这张脸他天天都会盯好久,像是窥探很久的宝贝,终于到他手上。

  明轩露出一抹温柔的笑,他还是吴安记忆中那温柔的哥哥,对谁都很有耐心,令他着迷。

  作者有话说:

  我是真的取名废,然后就自我放弃了。

  明天再开高速,今天有些累了要早睡,明天跟人约了去city吃饭,回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