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耽美小说>满级影后穿成女配O>第97章 妖艳小妈俏女儿

  驱车一个多小时, 向晚带着傅笙来到了一个偏僻的地方,这是向晚找到的秘密花园。

  说偏僻或许不太合适,因为这里方圆几十公里, 在联盟地图上都属于最偏僻的地方, 又分得出来哪里更偏僻呢?

  傅笙下车, 入目是一片红得刺眼的玫瑰。

  在荒凉的沙砾之中, 枝条彼此缠绕, 在一片荆棘之中,向阳开出一片热烈的花海。

  向晚折下一只玫瑰,像捧着珍宝一样, 在傅笙的红裙前缓缓单膝跪下。

  天光晦暗,远处的地平线上一片赤霞, 翻滚着瑰丽浓艳的云, 转瞬之间千变万化,而天地阔远之间,再也看不见他人。

  向晚拿着花枝, 神色虔诚。

  “你是......要向我求婚吗?”傅笙问。

  “我想和姐姐永远在一起。”向晚说。

  联盟不允许两个Omega结婚, 傅笙和向晚的爱情永远不能见人,就像此刻她的小朋友想要给她一场唯美的求婚仪式,却只能让天地云霞和遍地的野玫瑰见证。

  向晚所求,不过一个永远。

  傅笙伸出手, 玫瑰的荆棘刺中了她的指尖, 系统1551在她的脑海中惊呼, 傅笙终于还是推回了向晚的手。

  永远,太难了。

  傅笙盯着向晚的眼睛说:“我很喜欢这朵花。”

  我也很喜欢你。

  “我相信我们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和现在一样快乐,这就够了。”傅笙道。

  她没有给到向晚那个她希望的“永远”的承诺,向晚的手僵持在两人中间。

  傅笙垂下眼眸, 她不能跟向晚说实话。

  她不是这个世界的原住民,等她完成了主神那个语焉不详的任务,她迟早要回到她自己的世界,她的未来里没有向晚,但她会尽力去争取。

  可是没有结果的事,她不能这样轻易地保证给向晚。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向晚像是终于想通了,她苦笑着收回手,问傅笙:“姐姐不愿意和我走下去吗?”

  “不是不愿意。”

  傅笙感觉自己很残忍,可她不得不这么说:“我之后要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不知道多久才能回来。”

  “一定要去吗?”向晚问。

  “一定要去。”

  出乎意料地,向晚并没有露出傅笙想象中那种被抛弃的狗狗一样颓丧的表情,她只用了很短的时间就调节好了心态,像是终于印证了她的一个猜想。

  她向傅笙保证:“不管多远,我都会跟上你的。”

  傅笙还想再说什么,向晚已经自顾自地站起来了,她拍了拍膝盖上的沙土,珍重地把那束玫瑰收进怀里。

  “姐姐说得对,未来的事谁说得准呢?我们能让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像现在这么快乐就好了。”向晚笑道。

  夕阳彻底沉入云层,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深蓝的夜色笼罩在整篇大陆,向晚勾住傅笙的脖颈,傅笙的手松松垮垮地搭在向晚地腰间。

  夜色下,两个人各怀心事的剪影逐渐重合。

  *

  第二天,片场。

  濮依伶瞪大了双眼,眼睁睁地看着傅笙从向晚的车里钻出来,这两个人真是越来越大胆了。

  片场上人来人往,傅笙淡定自若地和工作人员们打招呼,有人夸赞傅笙新换的这条红裙子衬得她绝美,傅笙也笑呵呵地接受。

  只有濮依伶知道,什么新换的裙子,昨晚傅笙坐着向晚的越野车出门的时候,就已经穿着这条裙子了。

  她们该不会彻夜未归吧?

  嘶!

  濮依伶的脸色几番变换,终于引起了傅笙的注意,她呆愣在原地,看一身红裙的傅大美人款款而来,在她的肩膀上拍了两下。

  懂了,闭嘴。

  今天要拍摄的戏份接在昨天后面,具体和昨天的那场戏在成片中相隔多久要看后期剪辑,但大体上隔得应该不算远,傅笙出场时依旧穿着旗袍,曾曼文很喜欢这种能展现她魅力的着装方式。

  颜雪晴给傅笙做了卷发,老牌传统的审美,慵懒地用发带绑了个结,随着她一步一步走动,发尾一颠一颠晃动。

  傅笙脖子上带着一串珍珠项链,每一个都浑圆没有一丝瑕疵,据说这是道具组想办法从博物馆里借出来的真家伙,历史上曾曼文真的戴过这串珠子。

  当年战祸频仍的岁月里,有一部分人一直维持着表面的岁月静好。

  Action!

  又是一个晚上,黎书雁还没放学回家,哑仆就站在家里一个不太明亮的角落里,用她昏黄的眼睛注视着客厅中间的女人。

  曾曼文曾经是个交际花,但自从嫁作人妇之后她就老实了下来,再没出去鬼混过,甚至也几乎不曾邀请朋友上门做客,但人的天性永远无从更改,寂寞的曾曼文只能每晚在客厅里跟着音乐独舞,闭上眼睛好像又回到了她熟悉的那片灯红酒绿之中。

  黎少将知道家里发生的一切,他默许了曾曼文的轻浮的举动,而曾曼文也知道黎少将的默许,她乐得自在。

  时钟指向12,少将府的大门外传来引擎声,大小姐黎书雁挨到这么晚才灰头土脸地回来,没想到家里灯火通明。

  曾曼文就在客厅里,把她的窘况看得一清二楚。

  手肘上擦破了皮,脚踝外侧的白袜子上沾上了灰尘,走路重心放在另一条腿上,黎书雁看上去很狼狈啊。

  “回来了?”曾曼文问她,音乐声不停。

  黎书雁在门口站了片刻,摸摸地往自己房间里走去,她甚至连和曾曼文犟嘴的心思都没了。

  “穿高跟鞋要在重心往前放一些,不然容易崴脚,会痛的。”曾曼文在背后说。

  她甚至都没有看黎书雁的背影,只是自顾自地说:“第一次穿可以选择粗跟方头的鞋子,不要太尖,这样踩到舞伴他也不会太疼。”

  “当然也还是会疼的。”曾曼文轻笑一声。

  “你是少将府的小姐,谁会拒绝你呢?哪怕你根本不会跳舞。”

  黎书雁猛地转身,目光凶狠地盯着曾曼文。

  曾曼文不以为意,她向黎书雁举杯示意:“毕业酒会,要跳舞,我猜的对不对?”

  她猜得全对。

  这就是黎书雁这么晚回来的原因。

  她不善交际,母亲去得也早,上流社会那些虚头八脑的东西她全都不会,也没人教过她。黎书雁以前从来不参加那些灯红酒绿的场合,但这一次不同,这是她的毕业酒会,她想要参加。

  她即将从女子高中毕业,或许会听从父亲的安排找一个合适的夫婿,或者父亲开明会送她去大学里念书,像她的母亲一样。

  但不管怎么说,她能够心安理得当小孩子的时光就要结束了。

  黎书雁让人给她找来礼服,她笨拙地穿上高跟鞋,等学校里的同学们都离开了,再一个人进废弃的舞厅里练习,她不想在别人面前露怯,可这样她连个舞伴都没有。

  事实证明,跳舞并不比学习母亲留下的笔记简单到哪去。

  “舞曲是哪一首?”曾曼文问。

  她暂停了留声机,把她喜欢的曲子换下来,在她带进少将府的一大箱子唱片之中翻找。

  鬼使神差地,黎书雁把毕业舞会的舞曲告诉了曾曼文。

  接下来的事顺理成章,黎书雁把手放在曾曼文的手心,让这个大她五岁的女人带着她在舞池里旋转,曾曼文的技巧很好,她知道该什么时候提醒黎书雁撤步,什么时候扣着她的腰欺身而上。

  黎书雁那双像踩刀子一样的高跟鞋被仍在墙角的书包里,她就穿着平底的学生鞋,比曾曼文低小半头。

  曾曼文脚上的高跟鞋面蒙了沉稳的藏蓝色麂皮,偶尔亮出来的鞋底确实极亮眼的玫红色,半首曲子过去,她精致的鞋尖上全是来自黎书雁的鞋底尘,但曾曼文倒是挺快活的。

  一曲终了,黎书雁气喘吁吁,额头上出了一层薄汗,曾曼文允许她靠在沙发上把气喘匀,然后不讲情面地拉起她继续。

  曾曼文的体力好得出奇,至少在跳舞这件事上。

  接下来的几天里,每天回到家和曾曼文肌肤相贴地练舞,成了两个人不必宣之于口的默契,曾曼文颈间略带脂粉气的白花香,也渐渐不那么让黎书雁反感了。

  所以等那一天黎少将破天荒地晚饭时间回家,发现家里两个女人都不在,也就显得没那么惊世骇俗了。

  华灯初上,曾曼文和黎书雁手挽着手从外面回来,胳膊上挎着中心商场的购物袋,里面是最新款的鞋子,由曾曼文帮黎书雁挑的,舒适不累脚。

  黎少将沉默半晌,憋出来一句:“你们现在关系挺好啊。”

  黎书雁的手惊慌失措地从曾曼文臂弯里钻出来,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羞愧。

  曾曼文勾起唇角,面色如常。

  那天晚饭间,曾曼文主动提起黎书雁的毕业酒会,问黎少将有么有时间参加。

  黎少将沉吟半晌,在黎书雁期待的目光里说了声抱歉。

  “那你会去吗?”黎书雁转向曾曼文。

  “当然。”曾曼文挑眉。

  黎书雁忽然就紧张起来了,黎少将几乎一直没时间照管黎书雁,她习惯了的,但是曾曼文有时间,她要以什么身份出席自己的毕业酒会?

  曾曼文根本不像她的母亲,谁能有这么美艳年轻的母亲?

  黎书雁心里砰砰直跳,她的年少时光已经在这个夏天的晚上悄然溜走,而她还没准备好迎接那些陌生的青春躁动。

  一家人吃完饭,有黎少将在,曾曼文自然就不能再陪黎书雁跳舞跳到深夜,黎书雁乖乖地回到自己的房间,捡起笔记本继续白天没算完的那道题。

  这道题很麻烦,一层一层地套叠上去,要用到母亲留下的笔记本上一个陌生的定理,母亲做了证明,但思路很跳跃,黎书雁还在试图看懂推演过程的阶段。

  砰——

  走廊另一头曾曼文的房门被人关上,在寂静的夜里显得动静过大了,比以往曾曼文关门都要大。

  哦对啊,那也是她父亲的房间,他今晚就住在那里。

  黎书雁后知后觉地想到这一点,铅笔尖在母亲留下的笔记本上戳了个窟窿。

  Cut!

  作者有话要说:  嘿嘿,零点还有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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