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耽美小说>三刻拍案惊奇(GL)>第67章 天香

  李千金已经把这段时间的躲避忘记了,被新兴公主一提,不免尴尬起来。

  心头的兴奋之情褪去,她才突然想起来,新兴公主之前的问话其实就已经提到了这一点。很显然,她的逃避并不高明,而对方也早就堪破了她的想法。

  虽然这也是早有预料的事,但被当场拆穿,还是十分尴尬的。

  所以听到新兴公主带着调侃意味的问话,她下意识地微微侧身,避开了对方的视线,垂下头去,一时不知该如何回复。

  “嗯?”新兴公主却不容她躲避,凑上前来,明面上是要看她记在纸上的内容,实际上却是顺手按住了她的肩,将李千金禁锢在桌前方寸之间,不容她避开。而后才在她耳畔低笑着道,“我又不会吃人,做什么这个样子?”

  “贵主……”她说话的气息吹在耳廓上,绯色从李千金耳根处迅速漫开,很快一双耳朵就红得几欲滴血。

  她轻轻地挣扎了两下,想要挣脱新兴公主的钳制,但又使不出太大的力气,非但没有将自己挣出去,反倒将两人的距离又拉近了一些,几乎能感觉到新兴公主身上的热度透过衣衫渗入自己的后背。

  心跳也倏然剧烈了起来。

  “难道我对你不好么?”新兴公主叹息着,声音里似乎也带上了几分委屈似的,“你这般避着我,可见是不懂我的心了。”

  她从来也不是含蓄的人,身居高位,更是从来不会隐藏自己的情绪。喜欢或是不喜欢,都是直白地表现出来。先前没有同李千金点破,不过是觉得循序渐进顺其自然也不错。

  但是李千金的逃避,却让新兴公主心下有些着恼了。

  所以也再无藏着掖着的心思,索性叫她将话说明白,也免得提心挂肚。

  李千金心口一颤,但很快又强自将这种情绪压了下去。她轻轻吸了一口气,低声道,“贵主厚爱,只是小女愚钝,不堪承受……”

  所以这份情谊,她不敢懂,也不能懂。

  且不提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在裴少俊之后,她短期内无法投入一份新的感情之中。就说新兴公主的身份,也不是她能够肖想的对象。

  “愚钝?我看你聪明得很。”新兴公主听她如此说话,忍不住咬牙道。

  李千金垂着头不说话。

  新兴公主本来是要逼她表态,但当真把话说到这个地步,又不由有些后悔。明知道她是要避着的意思,又何必非要强求?闹到这一步,就是再想后退,也不能了。

  她是公主之尊,何曾低声下气求过谁来?

  更不屑于强迫于谁。

  何况她这个年纪,自诩什么都见识过了,又何必为了没有心的人伤怀?

  李千金这般不情愿的模样,她恼恨半晌,又不免觉得无趣,渐渐松了压着她肩膀的手,“好,看来我一片心到底白费了。既然你没有这样的心,我也不是倚势凌人之辈,便如此罢。”

  说罢,松开手就转身大步往门外走去。

  走到门口,又忍不住回过身来,见李千金仍旧站在桌前,没有半点挽留之意,只得强撑着风度道,“那花露既然制成了,就尽快送到别馆来,这是顶顶紧要的大事,不可误了。”

  到底还是留了余地。

  其实新兴公主自己没有必要讨好谁,要把花露进给皇后娘娘,本来也只是为了给李千金添一层保护,叫再有权势的王公贵胄都不能算计了她去。

  她虽然不愿承认,其实也怕李千金因为自己之故,就懈怠了此事,不得不多交代一句。

  交代完了,又在心里暗暗嫌弃自己不干脆,于是连忙

  推门出去了。

  李千金这才转回头开,看着仍在轻轻晃动的门扉出神。

  从她决定不那么高明地试探新兴公主,就已经料到了这个结局——事实上,这也正是她想要的。

  但不知为何,到了此刻,心中又隐隐生出几分失落。这情绪既轻且淡,但又像是花露的香气,悠长辽远,绵绵不绝,叫人无法忽视。

  有一瞬间,李千金甚至下意识地往前迈了一步,抬起手似乎要挽留谁。但那脚步最终还是停了下来,那只手也只在空中僵了片刻,便重新落了回去。

  她转回身,慢慢整理起工作台上的杂物来,将每一样东西规规整整放回原本的地方,直到一切都变得井然有序,她才像是突然从某种奇异的情绪之中抽离出来。

  求仁得仁,也该放心了。

  等再从这小院里出来时,李千金已经收敛起了情绪,就连袁宵也没有看出任何破绽。

  新兴公主跟她的想法不谋而合,同样是在院子里整理好了情绪才离开,所以外间虽然有人守着,却只知道两人在屋里独处,并不知究竟发生了什么,更没看出公主态度有任何异常。

  袁宵知道公主来找李千金时本来还有些担忧,听人说她走时面色没有异常,又见李千金神色如常,就以为之前可能是自己的错觉,或者两人已经将话说开了。

  再加上李千金又说了牡丹花露制成的好消息,她的注意力立刻就被转到了这上面。

  “现代的香水都要取个特别的名字,才显得足够特殊,有格调。以前制的那些花露也就罢了,不取名也没什么,这既然是进上的,就不能直接叫牡丹花露了。”她对李千金道。

  李千金闻言也不由点头,“是这个道理。”

  即便是一样的东西,御用的贡品自然要与众不同,取名字倒是个很好的解决办法。

  只是,“你觉得叫什么好?”

  “写牡丹的诗虽然多,但都是之后的事了。”袁宵皱眉思忖片刻,忍不住有些为难。

  虽说是“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但实际上,虽然从隋炀帝开始,种植牡丹的风气就已经十分浓厚,但真正将之发扬光大的,还是武则天。

  因为有“百花俱开,牡丹独迟,被贬洛阳”的传奇故事,于是牡丹才有了与其他花卉截然不同的风骨,备受文人雅士追捧,成为花中之王。

  而现在,明显还没有到风潮最盛的时候,那些盛赞牡丹的诗词也都还未出世。

  虽说她穿越的这些世界,似乎都是平行世界,就算做了文抄公也没什么影响。但是作为社会主义的接班人,之后还要回现代去的,袁宵就不好意思把别人的诗词拿来用了。

  倒是李千金想了想,道,“就用‘天香’二字如何?”

  国色天香,是后世称赞牡丹用得最频繁的词语,后来也被引申为指代倾城之色。但是在“国色朝酣酒,天香夜染衣”和“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之前,其实就已经有这个词语了,只是泛指一切芳香。

  她们将之用在牡丹上,不算出格。

  最妙的是,这花露正好要送到宫中,御用的东西,用这个“天”字,可谓是恰如其分。

  此外,佛教中也有“天花乱坠”的典故,正好暗合了这“天香”两字。而武后笃信佛教,也必然会赞赏这个名字。

  袁宵忍不住拍掌道,“的确是好巧思,只是这个名字我们来取不太妥当,如果能让新兴公主在进上花露的时候引导皇后亲自定下这个名字,就更好了。”

  李千金闻言,面色不由微微一变。虽然新兴公主那天还特意留下一句话提点她,显然并不是要

  与她疏远的意思,但这时候再去见她,未免尴尬,还要拜托她助自己行事,就更显得脸皮太厚了。

  只是除此之外,似乎也没什么好法子。李千金不是不认识其他人,只是撇开新兴公主去求旁人,更不妥当。

  但她之前掩饰得太好,这些话也不好跟袁宵说,只好自己心内忧焚。

  然而让李千金等人意想不到的是,御驾还未来到东都,另一个不速之客就先来了。

  做出了牡丹花露,又解决了新兴公主那边的问题,李千金自然不需要再每日待在香坊之中,也可以稍微放松几日,留在家里陪伴孩子了。所以袁宵就将这份工作还给她,自己则潜心学习。

  这日,李千金正带着几个孩子在花园里玩耍嬉戏,忽然听得仆人来报,说是有一位裴舍人在外求见。

  乍然听到这个名字,李千金一愣,几乎反应不过来。

  倒是端端耳尖,已经听到了“裴舍人”三个字,立时眼睛一亮,期待地看向李千金,问她,“娘亲,是爹爹来了么?”

  李千金那一番将人赶走的腹稿就说不出来了。

  她和裴少俊可以恩断义绝,但是孩子们还小,还不懂这些道理,一时片刻间哪里能斩断这份关系?

  她本以为裴少俊上朝取应,怎么也要一两年的功夫,小孩子忘性大,那时骨肉之情多半已经淡了,便可从容斡旋,将裴少俊的影响彻底剔除。谁能想到,这才几个月的功夫,科考还没有结果,他就突然跑来了?

  当下也只有先命人将裴少俊请到厅堂之上奉茶,再徐徐斟酌该如何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