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耽美小说>三刻拍案惊奇(GL)>第44章 要长得好看的

  中毒这种症状,对身体尤其是肠胃的影响,当然不可能在几天里完全恢复,但这种情况慢慢休养,留在医院也没什么用处。

  所以两天后,杨玉环就出院了。

  而她一回来,就再次暴露了住房紧张的现状。就两个房间两张床,金一诺跟杜十娘睡,她唯一的选择就是跟霍小玉睡一个房间。

  同为大唐人,在所有人之中,霍小玉对杨玉环的感情最复杂。毕竟在她生活的那个年代,杨玉环还不是历史书上遥不可及的名字,她的故事民间多有流传。而霍小玉生活的霍王府又是宗室,知道的东西更多。

  所以她对杨玉环,带着三分崇敬和三分诚惶诚恐,剩下四分才是同病相怜与惺惺相惜。

  虽然这段时间的相处,已经将她心里的诚惶诚恐减少了很多,但要住同一个房间,睡同一张床,还是免不了压力倍增。

  但事实上,这个问题,对杨玉环而言根本不算是问题。

  早上办好了出院手续,下午她和金一诺就在住处附近的咖啡厅里,见了娱乐公司那边派来的人。

  对方本来是却不过人情才过来看看,但一见到杨玉环,态度便热络起来。长得漂亮是自然的,但叫他心动的,却是那种能随时随地让人眼前一亮的气质。

  他立刻主动递出自己的名片,“杨小姐,你好。我是东尚娱乐的经纪人蒋宏,初次见面,请多关照。”

  杨玉环伸手接过名片,看了一眼,见上面写着a级经纪人的字样,知道这就是金一诺跟自己科普过的金牌经纪人,不由满意微笑,朝对方微微颔首,“初次见面,请多关照。”

  任是蒋宏在娱乐圈里摸爬滚打十多年,见过的大牌明星不知凡几,此刻对上杨玉环的笑脸,也还是不由自主地生出了一股被美人垂青的荣幸与自豪。

  就凭这个资质,杨玉环能有多红蒋宏不敢保证,但是可以确定,她圈过来的粉丝,一定都是死忠粉,而且是肯下血本给自家爱豆砸钱的那种!

  投资商看的是明星们的号召力,什么是号召力?说破了,无非是粉丝的购买能力。

  她演的电影粉丝会不会买票?她代言的产品粉丝会不会掏钱?

  而杨玉环,就是那种她看你一眼,你就愿意捧出全副身家只求搏她一笑的存在。而这种带货能力,会让她成为所有奢侈品牌竞相追逐的代言人。

  只这一点,就足够了。

  至于有没有演技,有没有才艺,这些都可以往后放。因为她站在那里,就是活脱脱的四个字:活色生香。

  这里两人相谈甚欢,很快敲定了合作意向。

  另一桌,金一诺和陪同经纪人前来的林成毅却陷入了僵持之中。

  林成毅看着对面捧着咖啡杯,就是不肯抬头的表妹,也不由十分头疼。

  金家三代单传,这一辈就只有金一诺一个孩子。而林家这边,外公育有二子一女,金一诺的母亲是小女儿,自然备受宠爱。到金一诺这一辈,两个舅舅家里生的都是皮小子,还是只有她一个姑娘。两边都把她当成宝贝疙瘩,千娇百宠地长大,就长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倒不是说有什么不好,毕竟金一诺除了任性一些,没有任何毛病。而且身为女孩子,自小就贴心,这才能哄得长辈们都喜欢。就是林成毅自己这个做哥哥的,还不是凡事都宠着?

  要不然,金一诺也不会一有事就想着找他了。

  只是她的性子过分天真,从小不受拘束,也没有按照继承人的标准来培养。家里人总想着她还小还小,拖来拖去到了现在,人都定性了。

  金家偌大的产业,她根本不可能撑起来。

  其实两家关系亲密,产业交给林家这边的孩子来打理,也不是不行。可惜林家世代从政,是不能沾这些的。

  所以长辈们考虑之后,决定替金一诺挑个能干的丈夫,到时候把这些事务管起来,她就可以继续做她不谙世事的大小姐,不必为这些俗务烦心。

  精挑细选,倒也在圈子里挑出了两三个人选。

  事情是背着金一诺谋划的,本来是准备等人挑得差不多了,再让她自己去处一处。但还没等长辈们跟她商量,金一诺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到了消息,竟然不管不顾,包袱款款直接离家出走了!

  当然,这孩子离家出走也实诚得很,照样用自己的身份证购票住店,要查起来太容易了。

  家里人都知道她最近沉迷一位主播,一查发现她是来找杜十娘了,也就没什么不放心的。——这要是个男主播,还要担心睡粉的问题,女主播嘛,让孩子多交点朋友也不是坏事。

  但要说全然放心,也是不可能的。

  所以这回金一诺主动联络他,说是自己有个朋友想出道当明星,要找个靠得住的经纪公司,林成毅就借着机会,跟着一起过来了。

  来之前,家长们交代了任务:务必要把金一诺好好带回去!

  但是这个任务还没开始,就遭到了当事人的强烈抗议。金一诺坐下来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是不会跟你回去的。”

  然后就像现在这样,低着头一言不发,用沉默表示她的反抗。

  林成毅看得又好气又好笑,只能先顺毛捋了,“没叫你现在就回去,但你一声不吭跑出来,家里都担心死了。回头先给他们打个电话报平安,行不行?”

  “不打!”金一诺放下手里的杯子,一本正经地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他们想让我去相亲!我才二十一岁好不好?!”

  林成毅没忍住笑了出来,见金一诺怒目而视,连忙忍了回去,“我就不说他们是为你好了,但是公司总要有人管理吧?你又不喜欢这些,也没怎么学过,找个可靠的人来管不好吗?”

  “全世界那么多职业经理人请不起,非得用联姻的方式?”金一诺翻了个白眼。

  其实这也是林成毅想说的,但老一辈的思想,总觉得不是自家人,信不过,殊不知多少凤凰男就是这么被养大了心。

  有能力的人通常也不会缺少野心,设身处地去想,自己天天累死累活就只做个管理者,没准还要被嘲笑吃软饭,靠着岳父和妻子上位,回头还得天天面对什么都不懂的公司实际所属者,捧着哄着,估计也会心理不平衡。

  正想着,又听见金一诺说,“联姻就算了,还尽挑讨厌鬼!”

  这又是孩子话了。林成毅哭笑不得,但也知道,可能在金一诺心里,这才是最让她抗拒的部分。长辈们选的都是青年才俊,但他们跟金一诺这种混吃等死的类型天生不合拍,彼此看不起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那你想找什么样的?”他试探着问。

  金一诺毫不犹豫地道,“要长得好看的,还要温柔体贴会照顾人,又落落大方上得了台面。”

  林成毅闻言,不由眯了眯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