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耽美小说>甜味酒精(GL)>第76章 番外三

  ◎《我见过最漂亮的五岁女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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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叫虞沁酒,小时候头发有点自然卷,长大了突然开始喜欢挑染,米色、粉色和蓝色都试过了。她很适合挑染,也很适合自然卷。

  好吧,她什么都很适合。

  还有,她是一名很优秀的建筑师,也是我亲爱的阿尔卑斯山小姐。

  /2/

  她喜欢蝴蝶和我,

  我喜欢小猫和她。

  主语和宾语,反过来也照样成立。

  /3/

  下雨天总是让人很舒服,外面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雨雾浸湿玻璃窗。

  我穿着普通的绿茶色T恤和短裤,坐在云朵一样的沙发上,随意挽着头发,对着泛着蓝光的电脑,看着很无聊很寡淡的论文。

  她也一样,穿着普通的绿茶色T恤和短裤,坐在“坐在云朵一样的沙发上的我”旁边,散着头发,对着电脑,看着看起来有些精彩的建模图。

  但她突然放下电脑,朝我伸出手,一句话也不说,就这么看着我。

  她的眼睛好漂亮。

  ——抱住她的时候,我心里在想。

  她用双手勾住我的脖子,在我身上晃了晃,像只小猫似的。即使是这样简单的动作,也显得神奇又珍贵。

  我们没说话,就这么拥抱了差不多有七十秒。

  “听说相爱的人一起拥抱超过一分钟……”她终于开口,有些散乱的米色挑染卷发在我的胸口跳跃,声音拖得有些黏糊。

  “嗯?”我耐心等着她的答案,不自觉地笑,“会怎么样?”

  她又在我身上晃了晃,然后一转头,指了指在我们脚边堆着的那只有些肥的黑猫,说,“就会收到嘿嘿大神的祝福。”

  嘿嘿是我们一起养的小黑猫。

  “那我们收到嘿嘿大神的祝福了吗?”我问。

  “当然。”她说,“我们是被嘿嘿大神祝福的第一对情侣,超酷的。”

  后续的这些对话里,我们仍然拥抱彼此。

  整个下午,这场小雨持续了多久,我们就抱了多久。

  我想,我们应该会收到最高级别的祝福吧。

  /4/

  我做了个梦,梦到十三岁时的她。

  我们坐在书房里看星星,她穿着灰白色的卫衣和蓝色的牛仔背带裤,绑着两个有些低的马尾,牛仔背带裤上扣着一个很漂亮的蝴蝶胸针。

  她突然问我,“季青柚,人死了是不是真的会变成星星啊?”

  我觉得她应该是想起了自己的奶奶。

  她奶奶很好,小时候她从奶奶家回来每次都会给我带奶奶做的小零食——里面放了辣椒的酸枣糕、草莓味的油炸小土豆、奥利奥味道的自制薯片……

  好吧,她很喜欢这些。

  但是她奶奶不久前就去世了。

  她看起来有些难过。

  我想起我前几天在书上看到过的一个说法,很努力地让她能够听懂我说的话,

  “是真的。因为我们身体里的每种元素,都起源于137亿年前的宇宙大爆炸。等我们死后,我们身体里的元素也会回归宇宙,化为细小的尘埃,也许等很多很多很多年以后,这些细小的尘埃,也会成为宇宙中的一颗星星。”

  “好吧。”梦里的她显然对我的话题不感兴趣,撇了撇嘴,说,“那如果我哪一天死了,你会不会在天上这么多的星星里找到我?”

  这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但是,我说,“会的。”

  她满意地点点头,想法开始跑偏,“那到时候,我肯定还是会在你身边绕着,绕着,绕好久好久。然后,等你身边有别的人了,我就吐一口口水在她身上,然后吐十口口水在你身上。”

  “因为你才是罪魁祸首。”

  我愣住,不太认可她的逻辑。

  有点想要争辩,但她突然变得真挚起来,凑过来捏了捏我的耳朵,一字一句地说,“那个时候,你一定要在天上那么多的星星里,找到我。”

  梦里,她的语气显得很笃定,

  “因为你一定不能忘记我。”

  我是被闷醒的,还没缓过来的时候,有个人在我的眼睛上很轻很轻地亲了一下,然后捏着我的耳朵,声音轻温地和我说,

  “你梦见谁了?怎么出这么多汗?”

  我抱住她,抱得紧紧的,然后说,

  “我找到你了。”

  就算你没有变成星星,我也找到了。

  /5/

  我们准备去北京看五月天的演唱会。

  但是没抢到票。

  她很凶狠地咬着牙,说绝对不给黄牛任何机会,还说反正五月天演唱会也不会唱她最喜欢的《私奔到月球》。

  但其实是因为这三天我都没办法请假,也没办法找到人换班。

  我觉得难过,因为她很喜欢五月天。

  为了安慰我,值完班回家的那天中午,她把荧光棒塞到嘿嘿的猫爪子里,关了灯,开着音响放《私奔到月球》,音响里,阿信和陈绮贞在合唱,

  /一二三牵着手四五六抬起头

  七八九我们私奔到月球/

  她伸出手,弯腰朝我行了一个公主礼,漂亮的眼睛弯成月牙,然后伸出手心,邀请我一起跳舞。

  嘿嘿很配合地拿着荧光棒摇摆,鱼缸里的阿尔卑斯和棒棒糖也随着音乐摆动。

  我将手放在她的手心里,接受她的邀请。她的白色狗狗拖鞋踩在我的黑色猫猫拖鞋上。我们一步一步地慢慢跳着,不太准确的舞步在被刻意调暗的房间灯光里晃悠。

  我忍不住笑。她就在我耳朵边上,扯着嗓子唱,

  “七八九我们私奔到月球!”

  没有一个字在调上。

  我爱她,比宇宙中的恒星更多。

  /6/

  阿尔卑斯和棒棒糖,是我们养的两条小金鱼。

  因为我很喜欢吃阿尔卑斯棒棒糖。

  阿尔卑斯更红,棒棒糖更白,所以它们吐出来的泡泡不是蓝色的了,所以蓝色的阿尔卑斯棒棒糖很难吃。

  ——她的笑话好冷。

  不过,我还是喜欢阿尔卑斯棒棒糖。

  因为这个冷笑话,更喜欢了。

  /7/

  她有焦虑症。

  现在比之前的症状要轻许多,但有时候还是会难受。每次她难受的时候,我也很难受。

  但我爱她。

  美丽和痛苦,都爱。

  空调被调得有些凉的一个晚上,我坐在云朵一样的沙发里,她窝在我的怀里,因为前一天没睡好所以有些困倦。

  我给她念佩索阿的《我将宇宙随身携带》,她感觉不安的时候,听我念这些诗集,稍微会平静一些。

  念到“我只遗憾以前不曾爱你”的时候,她突然亲了我一下,摸着我的眉毛,提出要求,

  “我想看你戴眼镜。”

  我没有反对,说,“好。”

  其实我并不近视,之前总会在上班的时候戴眼镜,因为觉得这样会让我显得和我的家人更像一些。

  因为我的外公外婆并不接纳我,因为医院的人总是期待我能不辜负“秦主任女儿”的这个名头。我希望戴上眼镜可以让我在这些人面前好受一些。

  我就是做过这样愚蠢的事。

  阿尔卑斯山小姐曾经把我的眼镜摘了下来,现在又很认真地给我戴上了眼镜,很正经地作出评价,“你好性感。”

  我低头看了看我的杏色条纹短裤,还有灰色宽大T恤。好吧,实在想不通我哪里性感,也不明白她眼里的性感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继续念诗。

  只念到一句“把你的手放在我手里”,后面那句“让我们保持安静,被生活环绕”完全被她的吻吞没。

  我被亲得有点懵。

  想把碍事的眼镜摘下来,但她却拦住我,把我压在沙发上亲。透明镜片构造的视野有些朦胧,她离我很近,动作很胡来,也有点乱七八糟,总之让我架在鼻梁上的眼镜摇摇晃晃,缓缓下落。

  最后,落在了一片白里。

  那天晚上,我们毁掉了这幅眼镜。

  /8/

  醒来之后,我差点迟到。

  好不容易从她身边离开,她从白色被窝里伸出纤细修长的手臂,眯着眼,含含糊糊地哼唧了一声。

  什么也没说。

  就让我不自觉地弯腰,过去抱了抱她。

  她摸着我的背,像是说梦话似的,说,

  “早上好。”

  我亲了亲她的眼睛,也说,“早上好。”

  这个小插曲让我险些迟到,但我还是将这个拥抱拖到了一分钟之后才结束。之后,我加快了一切速度,甚至还在下地铁之后骑上了从未使用过的共享自行车。

  因为我不太擅长骑自行车。

  歪歪扭扭地到医院门口的时候,我遇见走路像是行尸走肉一般的纪西阮。

  快迟到了,纪西阮还慢慢悠悠地挪着步子,在我身后,喊,“早啊!”

  我皱着眉头,没有理纪西阮。

  进了电梯,在拥挤的人群里按下楼层,我收到微信,看到阿尔卑斯山小姐给我发来的微信:

  【早上好啊,季医生】

  我回过去:【】

  叮——

  电梯到了,我没有迟到。

  但我在心里庆幸:

  幸好那个拥抱超过了一分钟。

  我们又会收到一次嘿嘿大神的祝福。

  /9/

  我用excel写的小片段被她发现。

  她又说,“你真的会很像是一个机器人。”

  我没否认。

  但她还是把机器人在excel里写的小片段,一行一行地看完,比小时候上数学课要更认真。

  我很愿意让她看我写的这些文字。

  因为她总是有些后知后觉,比如说当她打开这份文件,看到这里的时候才会突然发现,这个excel文件被我命名为:

  《我见过最漂亮的五岁女孩》

  /10/

  写到这一篇的时候,她穿着薄荷绿色吊带和浅色短裤,在充满着灿亮阳光的阳台上浇着“小铃”,徜徉在通透又明黄的阳光下,看起来像是一盆生机勃勃的植物。

  “小铃”是我们一起养的一盆风铃花,是她一个朋友的女朋友送给她的礼物,当时她们说好,等她朋友和女朋友结婚纪念日的时候,就带着“小铃”和我一起去海边玩。

  她喜欢为一切生物取昵称。

  她给我取的昵称包括但不限于:小机器人、小病秧子、南梧甜心、季大医生(有事求我的时候会很喜欢这样喊)……

  但我说的那盆生机勃勃的植物,不是“小铃”,是穿着薄荷绿色吊带、顶着有些卷的头发的她。

  /11/

  我们有的时候也会去一些新鲜的地方逛一逛,比方说我曾经待了八年的大学。

  日落慢悠悠地走,人群嘈杂却又充斥着朝气。学校的氛围总是能让人感觉自在一些。

  一天,这样灿黄的柠檬色落日下,我们手牵着手,看到了在体育馆旁边放着音响,慢悠悠地跳着华尔兹的一群大学生。

  当她的脚步停下来的时候,我知道她的想法是什么。

  在这之前,我从没跳过华尔兹,从没参与过这样的活动,也从没在大庭广众下做过这样的事情。

  在一个年轻的女大学生带着热烈的笑容邀请我们的时候。她不好意思地摆了摆手,说自己不会跳。十八岁以后,她没有像以前那样那么喜欢人群。

  我弯下腰,朝她行了一个公主礼。

  就像我们没有去看五月天演唱会的那天,她在家里,朝我行的那个公主礼一样。

  “也可以不跳。”我说。

  我只是想让我的公主,在这种时候也会被用公主礼邀请。

  她没有再犹豫,弯眼笑了笑,很干脆利落地把手放在我的手心里。我牵着她,走入人群,用很小的声音和她说,

  “其实我不会。”

  她在我耳边笑,让我想到迎接夏日的橘子汽水。笑完了,她小声地和我说,“我也不会。”

  我们只能笨拙得学着其他人的动作,像两只刚学会走路的鸭子。跳了一会,突然开始下起了朦胧细雨,在灿黄色的日落下,细雨就像一层水雾滤镜,衬托得一切都很柔和。

  有的人急匆匆地离开,有的人仍然笑得开朗,牵着舞伴的手没有松开。舞曲不知不觉地换到了《月亮河》。

  我们当然没走。

  于是那天,也成为了一个很重要的日子。

  我想我会始终记得,两个不会跳舞的人,慢悠悠地牵着手,在下着雨的日落下,跳了很久的华尔兹。

  /12/

  我有的时候也会想要给她写情书。

  比如说在写这篇内容的时候,我打算给她写一封情书。我想到很多可以用来形容她的意象,但落笔的时候总是将这些意象否定。

  好吧。

  原来我没办法给她写情书。

  原来没有意象可以全面概括她。

  我爱她,我想继续爱她,我想更爱她。

  /13/

  我时常做梦,会梦到我们以前分开的时候,会梦到一转身看到的人不是她,会梦到戴着蝴蝶结的她从我身边跑过去,我怎么追也追不到。

  这让我感到不安。

  但每次醒来的时候,她都会在。

  要是她睡得沉,她就会迷迷糊糊地抱着我,然后拍我的背,就像平时呼噜嘿嘿那样,动作很温柔。或许可以说,她平时呼噜嘿嘿的动作,都是在安抚我的时候会用到的。

  要是她睡得浅,她就会在第一时间睁开眼,然后在我的眼睛上亲一口,轻轻地在我耳朵边上说,“我在呢,季青柚。”

  每次她这样亲我的时候。

  我才会发现,原来我在梦里不知不觉地掉了眼泪。

  这样的事情发生过很多次,远比你们想象得要频繁,但她总是这么有耐心。

  某一次,我们喝了酒,是我调的。

  她的身体已经恢复得差不多,所以那天她喝得有些多,脸都红扑扑的。我没有喝多,因为我觉得我没有喝多。

  其实有些记不清那天晚上的事情。

  但记得。

  她很用力很用力地抱着我,捧着我的脸,泛着水光的眼里流淌着某种执拗的情绪。我那时的反应很迟钝,昏昏沉沉的,差点栽倒。

  看了我很久之后,她一字一句地说,

  “有个人曾经说过,堆雪人其实就是一场人生游戏。雪少一点就堆个小雪人,雪多一点就堆个大雪人。”

  “所有经历和时间都化作碎雪,被堆积,挤压,垒在一块,被拼凑出不同的形状和基调,或许某次堆出的雪人没能让自己满意。”

  “但那又怎么样呢?”

  “还会有下一场雪,就还能堆下一个雪人。”

  这一段话被她说得很认真,很真挚。

  以至于我听完之后,很呆很懵地问了一句,

  “谁说的?”

  她眯了一下眼,好像被我这个问题打败。没过多久,她好似被这个问题绊倒,栽在了我的怀里,头撞得我胸口都很痛。

  疼得我没忍住,冒了眼泪。

  但就算这样,我还是听到了她迷迷糊糊时说的那句话。她当时砸吧砸吧了嘴,说,

  “我说的。”

  突如其来的反转,让我忘记了胸口的疼痛。我抱住她的头,她顺势在我的胸口上蹭了蹭。我摸着她毛茸茸的卷发,轻轻地说,

  “好吧,你说的。”

  那我就相信了。

  /14/

  去年,她的行李被从伦敦寄回来,但我们太忙,没来得及整理。

  直到一个下雨天,我们才想起了这些行李的事情。

  出乎意料的是,我在里面发现了很多封情书,以及背上画着机器人还写着“桀桀桀”三个字的高中校服。

  将情书拆开,发现这里面的抬头都是我的名字。

  校服也是我的。

  她有些心虚,往嘿嘿身后躲了躲,“你有没有听过一首歌,叫《阿飞的小蝴蝶》?”

  “没听过。”我说,“这和这件事有什么关系吗?”

  “没关系。”她理直气壮地说,“就像别人送给你的情书偷偷跑到我的书包里来一样,也和我没关系。”

  好吧。

  别人送给我的情书,偷偷地跑到了她的书包里,还跟着她到了英国,甚至过了十年,还完完整整地留在了她的身边。

  我相信她说的话。

  “那校服呢?”我又问。

  她想了想,认真回答,“因为我画得太好了,所以每天都要看一看,就像是回到过去怀念年少时的自己的感觉一样?”

  我看着她,没说话。

  “好吧。”她有些委屈,很自然地伸开双手,却没有抱住我,怀抱空空的,“因为我太想你了,总得有个什么东西能寄托我的念想嘛。”

  我很满意这个答案,并且很自然地低头落入她空空的怀抱,然后抱住她,她在我怀里蹭了蹭,好像还是会有些委屈。

  于是我坦诚地说,

  “其实我也撕了很多封别人送给你的情书。”

  因为他们的字都太难看了,我看不惯这么丑的字。

  /15/

  写到这里,我意识到,前面的这些内容好像会显得阿尔卑斯山小姐很奇怪。

  但其实不是的。

  工作时间的她,和在我面前的她完全不一样。

  她是一个建筑师,也会经常熬夜画图,也会经常戴着安全帽灰头土脸地看现场,也会穿着整整齐齐的正装,带着漂亮又优雅的笑容,在竞标会议上表现得很有气势和自信。

  但她也会给我们的小金鱼亲自做模型家具,会开着一辆很可爱的绿色甲壳虫来接我下班,会买下一个空地为我们种下一棵柿子树,会在吃杨梅冰的时候皱起脸说好冰哦,会亲自为我建造一栋可以逃避世界的安全屋。

  她好有魅力,是不是?

  她好可爱,是不是?

  请注意,关于这两个问题,我都并没有给你可以否定的选择。

  /16/

  我们的柿子树还没有开始结果。

  但她已经开始期待柿子树长大,并且每个星期都会开着那辆绿色的甲壳虫,去看望那棵细小的柿子树,以及在河对面的一棵高大的梧桐树。

  那棵梧桐树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作季梧。

  于是我们的柿子树也有了名字,叫作虞柿。

  我们的世界好奇怪,连两棵树都有很好听的名字,不过,这样也很精彩,精彩到其他人没办法模仿。

  有的时候可以理解为:有一棵姓季的梧桐树,和一棵姓虞的柿子树,分布在一条河的两岸,遥遥相望。

  有的时候也可以这么理解:梧桐树是我们的妈妈,柿子树就是我们,等我们以后一起成为那棵柿子树了,还会和妈妈待在一块。

  听到这个说法时。

  她亲了我一口,说,我们超酷。

  我也亲回去,在心里重复她的话,我们超酷。

  /17/

  想到纪西阮问我,我为什么不和阿尔卑斯山小姐去阿尔卑斯山。

  我和纪西阮说,因为属于我的阿尔卑斯山,已经在我身边了。可实际上,关于这个问题,我觉得我给出的答案有些简单。

  因为阿尔卑斯山小姐给出的答案很不简单。

  聊到这个话题的时候,正好南梧市下了雪,她戴着毛绒绒的耳罩和围巾,穿着厚厚的羽绒服,正在堆雪人。

  “我们总得给阿尔卑斯山一点时间吧?”她将那些雪块拍到圆滚滚的雪人身上。

  我忙着给她找干净的雪块,有些没反应过来,“给阿尔卑斯山时间做什么?”

  她又往雪人头上插了三根树枝,回头看我的时候鼻梢有些红,却还是弯着眼,笑得很漂亮,

  “让它做好准备,变成我们的阿尔卑斯山。”

  我愣了几秒,也弯着眼笑,点头,说,

  “好吧。”

  我想,我们的阿尔卑斯山,应该已经在等着我们了。

  /18/(上)

  有一次我出门太急,不小心把放置在化妆台上的镜子打碎。但那时太急,我没来得及收拾,她摆摆手,让我快走。

  她说她会收拾。

  但这一整天,我还是觉得愧疚,因为打碎镜子好像总是有着某种不太好的意义,所以我有些忧心忡忡。

  晚上回去的时候。

  我买了55朵粉色玫瑰花,因为今天是五月五号。对我们来说,粉玫瑰有着某种特殊的含义,也许特殊的粉玫瑰可以弥补镜子被打碎的寓意。

  买完玫瑰花的时候。

  我又想,也许我应该给她买一个礼物,或者买一面更完整的镜子,这样才足够弥补今天打破镜子带来的不安。

  于是我带着55朵粉色玫瑰花,走进一家人并不是很多的饰品店。这让店里零星的几个人总是忍不住看向我。

  店员看见我手里的鲜艳粉玫瑰,笑得合不拢嘴,问我,“是打算给喜欢的人表白吗?”

  我愣了几秒,“可是我已经表白过了。”

  “好吧。”店员有点失望,过了几秒后,她的眼睛亮了亮,给出的回答很精彩,“那您不准备求婚吗?”

  在店员的猜想里,甚至没有其他可以选择的余地。哪怕店员并不知道我最爱的人也是个女生。

  我抿了抿唇,与兴奋的店员对视了一会。

  当我抱着55朵粉色玫瑰花,带着一个戒指盒和发票从这家店里走出来的时候,我才迟钝地发现,原来这是一家连锁戒指的品牌店。

  那就求个婚吧,我想。

  作者有话说:

  真的很舍不得她们呜呜呜,想写一辈子(bushi,想把笔给季医生,让她来写一辈子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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