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内普到访后的第三天,西里斯离开了魔法部。不全是被说动的缘故,他并没真打算把这事搞得太难看。往回找几年西里斯可能会这么干,大大方方喂饱那些吸血虫记者然后出国旅个游之类,把烂摊子丢给饱食终日的高官们,让他们长点儿记性。但现在他得考虑受牵累的人,首先当然是贝茜和斯内普,耗子斑斑多年来的主人珀西估计也跑不了,看在普威特兄弟的份上,他完全不想为这个给莫莉添麻烦。

  而且说真的,他也累了。找茬归找茬,事情能低调收场最好。

  西里斯的旧魔杖在那场爆炸中损毁,所以他恢复自由身后的第一件事便是前往奥利凡德的店铺。这会儿是魔杖生意的淡季,奥利凡德对他也并不殷勤,倒颇有些嫌弃这位客人打断了自己给木材抛光的伟大工作——他的好态度大概都留给夏季了。西里斯暗自怀疑别说平反的事,没准连自己当年入狱,这人都从没听说过。对他而言,“西里斯·布莱克”的含义仅限于:黑檀木,龙的神经,十一英寸。就算他对奥利凡德大吐苦水,得到的同情心也不会超过他可怜的第一根魔杖。

  奥利凡德问过他从前魔杖的材料和尺寸,原理不明地量了量他鼻孔间的距离,十分钟内便给他找到了新魔杖,还是黑檀木和龙的神经,只是长度和形状略有不同。西里斯拿起那根魔杖,一股暖流便自他指尖涌入手臂,这感觉不能用熟悉来形容,更像是在列车上与偶遇的同乘一见如故。

  “哇哦,你好呀。”他对他的新魔杖说。

  这是等待他的种种古怪发现之一:失去魔杖时西里斯并不觉得残缺,重新拥有魔杖,却仿佛近视突然被治愈,或久病的关节恢复行动力。

  他迫不及待地想试几个咒语,便走到街角,变出一面镜子,简单调整自己的相貌。随后西里斯去古灵阁取了袋金子,出来便找个合适的起点,将巷子里的店铺一家一家逛过去,后来买得太多双手拿不下,不是特别喜欢的,西里斯就在歇脚吃冰淇淋和点心时留给店主,只说是自己生日,赠给巧遇的食客。

  到走出魔法部为止,西里斯的待办清单上总共就两件事:一是给贝茜买东西,二是看看哈利的情况。第一件很好办,傍晚赶在猫头鹰邮局歇业前,西里斯将给贝茜的礼物寄了出去,尽管选了最大号的猫头鹰,它起飞时还是被压得一沉。那是个很大的有点抽象的黑狗木雕,狗妈妈正俯身叼起一只小狗崽,其他几只在它足边玩闹。西里斯直觉比起毛绒玩具,贝茜会更喜欢这样的东西。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西里斯便白天购物,晚上宿在破釜酒吧楼上的房间(饱尝暴食的苦果)。酒吧的夜晚向来称不上宁静,隔着薄薄的楼板能隐约听到下层的欢笑,他睡得称不上好,但至少不会半夜误以为自己又回到了牢房。以他的标准,这就算过得不错了。

  他开始考虑第二件事。老实说在见过贝茜之后,这件事好像应该没那么困难了,至少肯定没那么令人震惊。西里斯真奇怪自己当时怎么没从椅子上摔下来,摄魂怪带来的麻木还有些好处。

  只是……从前趴在大脚板背上咯咯笑的小家伙差不多该十岁了。没准就像贝茜一样,他会成为詹姆和莉莉的完美结合;见到他,也许就意味着西里斯·布莱克失去的东西,真正地永不复焉。

  说来很傻,你真正惧怕的东西,往往是想象出来的。

  随着天气越来越暖和,西里斯身体状况有所好转,骨头渐渐不怎么疼了,只是仍饱受噩梦、幻觉和偏头痛的困扰。斯内普,不对,应该是所有有常识的人都会叫他服药,但西里斯讨厌那些东西,也讨厌圣芒戈。他好像正处在某种叛逆期,热衷于仅凭好恶行动。西里斯每晚给自己念静音咒以免打扰汤姆的其他客人,可免不了对角巷有人记住了他并开始议论,再过几天他得挪窝了。

  莱姆斯·卢平正是在这个时候登门造访。曾经有几个人是他相信永远不会一言不发就弃自己而去的,但詹姆死了,彼得是叛徒,他连莱姆斯的一句为什么都没有等到。细想起来也是西里斯咎由自取,他背叛了月亮脸两次。不能说他完全没预料到对方出现,只是他还没做好去原谅或求得原谅的准备。

  然而莱姆斯的皱纹和白发太多了,在那破旧长袍的掩盖下,西里斯相信狼人躯体上的伤痕也是如此。当一个不咬人的狼人,就意味着那些伤害只会加在你自己身上。

  “下次满月是下周二。”莱姆斯温和地说,有些怀念,“你在脑子里算数的时候总是那样歪着头,希望我没猜错。”

  “你抓到我啦。”西里斯摊开双手。

  他带莱姆斯去了最近看中的一家餐馆,西里斯倒不是很饿,但他感觉莱姆斯有阵子没好好吃饭了。不知是谁起的头,他们东拉西扯地闲谈起来,就像中间的九年不存在。大部分时候是西里斯在问莱姆斯的情况,毕竟,西里斯这边实在没什么可问的。意料之中,狼人这些年过得并不好,四处流浪,举目无亲,靠打零工维持生计。

  食物上桌后,莱姆斯的吃相果然是饿惨了,他冲着西里斯难过的表情笑笑,接着往嘴里塞土豆泥。西里斯便把自己的盘子朝桌子对面推去,见莱姆斯头也不抬地从里边捞了片芦笋,忍不住笑了,想着斯内普说他沉浸于戏剧性的自怜,还真没冤枉了他。

  “怎么,”莱姆斯吞下嘴里的一大口,“瞧不起你的穷鬼老伙计了?”

  “谁说我想的是你?某人自信心很过剩嘛。”西里斯反击,立刻想到一个绝妙的主意。

  他特地等到莱姆斯拿起浓汤往嘴里倒,然后说:“我男朋友怀孕了。”

  莱姆斯被呛到的动静大得食客纷纷侧目,西里斯用仅存的同情心递给对方一叠纸巾,接着专心致志地狂笑不止。最后受害者自力更生,抽出魔杖把桌子和自己收拾干净了。

  “你他妈出狱才三周。”莱姆斯非常不莱姆斯地翻了翻眼睛,“看来你这阵子很忙啊,我是不是来得不巧?”

  “那倒没有。”西里斯存心说,“都是1981年的事了。我女儿六月份满八岁,顺带一提。”

  莱姆斯盯着他看了几秒,好像要识破西里斯的恶作剧,但在他想识破的那方面并没有什么恶作剧。

  嘿,西里斯·布莱克的女儿要满八岁了,惊喜哟。

  “孩子的Omega父亲是斯内普。”西里斯抛出最后一个炸弹。

  这次的沉默蔚为壮观。

  “我得喝两杯。”莱姆斯说。

  也就说说而已,下午四点前这家餐馆不卖酒,这也是西里斯喜欢它的原因之一。这个消息一公布,他们之间的对话便发生对调,成了莱姆斯追着他问有关斯内普和贝茜的事。西里斯老老实实地说了自己那年九月作为大脚板跟踪几个食死徒,结果一路跟到斯内普家门口,晚上他便变回人形闯了进去,这整个的来龙去脉。

  “我还是不明白他为什么生下贝茜,不是抱怨,”西里斯揉了揉脸,“但我要是那个Omega,说什么也不会把跟一个杀人犯一夜情得来的孩子留下。”

  “你不是杀人犯。”

  “谢谢你抓的重点,但我想说的不是这个。”

  “也许是出于本能。”莱姆斯用小勺子慢慢戳着巧克力布丁,“我听说Omega生来就有强烈的母性,渴望生育……不过也有越来越多的人说那些只是用来诓骗Onega生孩子的谎言。作为一个Beta,我大概没什么发言权。”

  “‘强烈的母性’,在咱们上学那会儿,打死我也不信这个词能用在斯内普身上。”西里斯说,“但要是你看过他和贝茜相处时的样子……嗯哼。”

  “成为父母能重塑一个人,我是这样听说的。”莱姆斯舀起布丁送进嘴里,他看起来终于吃撑了。西里斯觉得,对自己遭遇的这项意外,好友或许有点儿……羡慕。

  “你可以去看看她。”西里斯提议,“我怀疑斯内普不会反对贝茜多个叔叔,基本上他不反对任何人喜欢贝茜。那孩子简直可爱死了。”

  “听听,你简直跟詹姆似的。”莱姆斯嘲笑他,“你跟贝茜相处得怎么样?”

  “还不错?”

  他顺势又说了斯内普是怎么应贝茜要去带她去看望Alpha父亲,给他办理保外就医,自己又是怎么意外发现了彼得,于是脱罪。这次他说完,莱姆斯的神情严肃了许多。

  “我不知道是这么回事。”狼人道,“新闻只说他们抓住了彼得,恢复你的名誉。”

  “我同意不把事情闹大,魔法部同意不给贝茜和她的朋友找来麻烦,大概就这么回事。”西里斯漫不经心地玩着叉子,“惊讶吧,我学会和人打商量了。”

  “我还以为你恢复清白后才知道她的事。”莱姆斯却说,“可你们都已经一起生活过两个月,现在你随时都可以去了,却好几周都没看她一眼?你怎么回事,西里斯?”

  “我又没说我不会去。”西里斯有些厌烦,这些人都表现得好像贝茜没了他会怎样似的,“她这么多年都没见过我,还不是好好的?”

  “要是你死在阿兹卡班,她一辈子也没见过你,确实可能没什么。”说这样的话,莱姆斯是真动怒了,“但现在她知道你是个什么样的人,可能已经认可你是父亲,你这样做与抛弃她有什么区别?你真觉得拥有某人再失去和从未拥有过是一回事?”

  “她能撑过来的。”西里斯咕哝。

  莱姆斯好像想把饮料浇对面人头上,要是他付诸实施,西里斯大概也就低一低头由他去了。不过莱姆斯还是决定为了这个浪费饮料不值得。

  “你是生斯内普的气吗?”他问,“因为他不经你同意就生下了孩子,又过这么久才告诉你?”

  “你在开玩笑吗?”西里斯不屑道,“正常人都不会让我和贝茜知道对方的存在,而且这会儿埋怨贝茜的出生也太蠢了,我才不会抱怨她没被打掉。”

  “那不代表你就不生斯内普的气。”莱姆斯指出,“你是贝茜的父亲,你有权利知道。”

  西里斯转头看向窗外,“从我认罪的时候起,我早就没有什么权利了。”

  好一会儿,他们谁也没说话。

  “西里斯……”

  “要不是斯内普突发奇想把我弄出来,我这会儿早就被摄魂怪拖去埋了。”西里斯说,“你知道吗?我能在阿兹卡班保持理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相信自己是无辜的。或者不是无辜的,但我没有做任何足以让我被关进去的事情,所以我跟周围那些败类不同,我是自愿的。因为我害死了詹姆,活该受罚。”

  他眨眨眼,詹姆隔着玻璃,在街道上冲西里斯摇头叹气,外面的光穿透他的身影。白天他看起来远远不像夜晚那么真。

  “然后斯内普把贝茜带到我面前,我马上就认出她是我女儿——而且我完全不认识她。我不知道她经历过什么,她喜欢什么,她是怎样长大的;我错过了一切。我心安理得地待在阿兹卡班,逃避所有的责任,于是它们也抛下了我。”

  “但在当时,你几乎不可能翻案。”莱姆斯说,“指向你的证言太多,抓不到彼得,他们不会相信你的。”

  “大概吧,可我们不会知道了,因为我根本就没努力过。”西里斯惨然微笑,“我可以讲一个我自己版本的故事,哪怕它会被当成笑话;我可以告诉他们我是个阿尼玛格斯,告诉他们彼得阿尼马吉形象的特征。就算他们当这些都是疯话,也会记录在案,某天或者会被注意到。问题在于,我连试都没试。我随随便便,就丢掉了看着自己女儿长大的机会——这使得保持从前的信念很困难。”

  “对不起。”莱姆斯突然说,“我本该去看你的。”

  西里斯把目光转回来,“看望一个害你失去所有朋友的人吗?换了我也不会去。我从头到尾就没想问彼得为什么背叛我们,只想把他杀掉。”

  “你一向是个混蛋,西里斯。但我应该要更清醒的。”

  “谢谢你的赞美。”

  “我一直觉得这是我比你们强的地方。”莱姆斯摇摇头,“你们可能觉得我是个扫兴鬼,但我认为自己对你们负有责任。我该帮助你们在调皮捣蛋和必要界限之间取得平衡,在你们越线太远之前把你们拖回来,或者至少事后让你们意识到自己做得太过。我想如果我连这个都做不到,就没有必要作为团体成员存在了。”他苦涩地笑笑,“詹姆是领导者,你是他的好搭档,你们都喜欢照顾彼得、并受到他的崇拜。我除了保持理智,好像也派不上什么别的用场。”

  “我知道你在那之后一直没原谅我。”

  他们都知道西里斯说的是哪件事。要谈论这种事,好像本来也没什么时机可言。

  “詹姆气极了,气你不把斯内普的命当回事,气你伤害了我。”莱姆斯说,“可斯内普毕竟没事,我知道只要我不介意,你们过不了多久就会和好。我想让我的团队恢复原状,这是最首要的。”

  真是再“莱姆斯”不过的想法了,每天都告诉自己,大家都好比我的感受重要的多。然而要是他们能完全无视某个成员的感受,也就不配成为莱姆斯如此看重的团体了。

  “结果,就变成这样。”西里斯说,“你没跟我翻脸,却一声不吭地恨着我,生我的气。而我为这个看你不爽,也找出种种理由来不信任你。”

  他结了账,两人并肩在街上闲逛。今天没什么阳光,但空气温暖湿润,也令人舒心。

  “我们早些这样谈一场就好了。”莱姆斯最后说,“早知道……”

  他的话在此打住,西里斯也没答什么。早知道,用上这个词便意味着已经迟了,说话者对发生的一切无力回天,只能用自己能预知未来的幻想安慰自己。其实早知道了又怎样呢?麻烦就是会自己找上门来,不管是烂事,还是好的那种。

  “别再犯一回这样的错了。”莱姆斯告诫西里斯,又像在对自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