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肌病变,可能造成心血管死亡,或者渐进性心脏衰竭。

那之后十四年,我靠镇静剂与抗凝药物活着,与一切体育运动就此绝缘。如非必要,大对数时候都静坐在家,生活方式单调到几近无聊,概因所身负的心肌病变来自基因,无法真正通过药物治疗,最终也是唯一的解决方案即是心脏置换手术。而这种手术,需要等到十八甚至二十岁之后,身体完全长成,从而能够将术后风险降到最小。符合手术资格,还要等待合适的器官捐献者。心脏并非寻常器官,不能由活体捐献者割舍,我知道等待期漫漫无限,可能数年内不能得到解决。

十八岁开始,我在哥本哈根大学念哲学系。生活与寻常这个年纪的大学生,甚至大部分二十到三十岁上下的青年人都无甚相似之处。如非必要,我几乎不会踏出租住的公寓门。不喝酒,不派对,也没有参与什么社团,每天见到的人都是固定的,只手可数。浮华都市之中生活,却好像自己一个人活成一座孤岛。

威廉·海纳森最后一本小说,名字叫世界尽头的灯塔。

他写当世界还不是球体的时候,有开端也有尽头,世界终极有座闪耀的高塔。白昼时刻,日光照耀下,无穷无尽的云如此从虚空之中漂浮而过。夜间灯塔中映射出来的光,可与天上星辰和北极光做对比。海纳森生在法罗群岛首府,世界尽头的灯塔,写的是半自传体的童年回忆。灯塔,其实就是世界尽头的,云雾缭绕的他那能望见海港的家宅。书写得很意识流,我看网上评价不高,大概是因为叫人看不懂。可是我很喜欢,觉得行文很美。孩童对于这个世界的认知,总是带着想象出来的浪漫色彩,无法全盘看见世界的本质。我想我也是这样的。困囿在属于我自己的,世界屋脊的高塔之上。看这世界,也不过是借助书籍报刊网络与学校章程,勉强窥见那扭曲的一角。

我所居住的公寓,在哥本哈根港区的阿马林堡附近,与冬宫只隔一个街区。都城传统的老楼,布莱德街街面上一扇大门,最往里走院子深处的二层小楼。因为院子形式,我没有同一栋楼的邻居。每一天从窗户里看出去,其实也不太能够见到什么人来往。独居已久,渐渐也觉得失去表述欲望。不晓得是不是因为专业关系,我对彼时街面上流行什么音乐电影全无了解,只关心尼采笛卡尔与虚无主义。

所以世人喜欢象牙塔,因为象牙塔安全简单,与俗世近乎脱节,于是一切痛苦都不是切肤之痛。

一九年十一月,在心脏移植等待名单上等了三年之后,接到通知,找到了合适的遗体捐献者。

先是接到医院的电话,告知我做好准备,大约小半个月后进行手术,一个星期后可以收拾东西去住院。再接下来就是邮件与信件书面通知。总觉得自己在这一时间点之前的一生,全数都是在等待这一刻。真正发生的时候,心里已经没有什么特别激烈的情绪起伏。又或者我深居简出已久,对什么事情都无甚波澜。

手术过程我不记得,当然,除却术前的麻醉针,和术后的恢复室。我听说在麻醉状态下,人常会失去绝对控制,有可能口不择言。我下决心不让自己出洋相,一定要保持体面,大约也是一种虚伪。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事前给自己下了足够的心理暗示,总之在清醒过来之后,没有一句不体面的话, 还能很平和地与麻醉科护士问答寒暄。后来独身一人在病房,浑身插满管子,挂着袋装止痛药,很想抬手摸一摸自己的心脏位置,可是左手是输液针,右手心电监护,只能默默感觉自己胸腔里怪异的感觉,怔怔想,这是另一个人的心脏,健康的心脏,我应该感觉陌生,应该有某种程度的排异反应,可是缝合处的隐痛与创伤的怪异感淹没了一切其他感官。病床上躺了两个星期,换纱布,拔管,拆线,最后留下心口上冗长一道粉红色的新鲜伤疤。时间再长一些,颜色会淡化褪去,最终只留下一道弯曲的细线。

我被告知可以出院,最开始一个星期需回一次病区,出了观察期,需三个月复查一次,如有排异反应,可能要抽取术后积液。为防止这种情况发生,或者是在身体抵抗力微弱时产生的交叉感染,如非必要情况,否则一段时间内,最好不要出门。父亲建议我雇佣一名护工,不需有任何接触,只要替我送信以及运送食材即可。刚开始对这一建议多有抵触,再后来自己挣扎着去了一趟超市。彼时哥本哈根已经临近圣诞,旧城石板街上落满白霜。早晨八点,冬天的那个时候,天色往往没有亮。水汽顺着公寓窗玻璃淌下来,给城市本身睡意惺忪的灰色加上一重幽蓝滤镜。从我的公寓楼门口走到主街上,需经过整座碎石板铺就的院子。我整个人裹在厚重毛衣与围巾中,看不清脚下的路,滑了一跤,重重摔倒在地上。

第一反应,觉得心脏缺氧,再余下的几天都觉得走路不便,一瘸一拐。

那个男人,大约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

我以为是父亲不放心我独居养病,执意雇佣的兼职学生。但我们父子向来少沟通,我不曾与他确认。

那个人出现的那一天,下了那年冬天第一场雪。

我在客厅窗前看书,窗外屋脊上有粉霜一样的积雪。灰蓝色屋脊上的烟囱里缓缓漫出白烟,映在幽暗天空下,像一匹一匹柔皱了的锦缎。我的院子多数是工作室,真正的住家少有。若非工作时间,往来的人向来都少。一听到有脚步声,即刻条件反射地抬起头。

院子里有人。

从我这个角度,只能看见黑色长靴踏在霜冻的石砖地上。那人看上去很高,一身墨蓝色的呢大衣,衣领敞开,行走时自有种难以描摹的潇洒,像书中的巫师袍。衬衣,针织衫,格纹围巾,大约是因为天冷,戴着暗色花呢的报童帽。帽舌挡住了面容,只能叫我窥见结成一束的黑色卷发。手上提着什么包裹的样子。

这个年代,原来还有人穿成这样的装束。像安徒生笔下的人物,说是从书中走出来我也相信。

天上下起雪霰,纷纷扬扬,那陌生的男人就在此刻抬头,恰巧与我对视。我悚然一惊,闪身回窗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