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耽美小说>[洪荒]二足金乌>第35章 破壳

  太一觉得今天的伏光格外黏人,肯定是鲲鹏做了些什么,才激的他亲自动手。

  “怎么哭了?”从来没人在他面前哭过,太一不知所措,要是鲲鹏没死,他绝对会再把他杀一次替弟弟出气。此时太一只能轻轻拍打伏光的后背,希望他早点冷静下来。

  伏光抽噎了好久才不好意思地从太一怀里出来。

  这回他没在路上清理带血的衣服,把太一的白色衣袍都蹭的脏兮兮。

  再次想起预言里看到的场景,伏光又红了眼眶,“我想再去看看大哥。”

  太一看不懂伏光眼中的情绪,他更觉得伏光受了委屈,实在放心不下,便随伏光一起去往妖皇殿。

  东皇殿外遇到红云与镇元子,太一瞥了他们一眼,道,“你们一起过来。”

  战时帝俊一直呆在凌霄宝殿,没有时间回太阳星。闲暇时候帝俊都是在妖皇殿里处理事务,妖神妖将汇报工作,也都是来妖皇殿进行的。

  帝俊刚送走了妖神白泽,便见到伏光满身血渍,恍惚不安地走过来。

  离得近了通红的眼睛,还有要掉不掉的眼泪都看的一清二楚。

  帝俊从主座上下来,按捺住怒气,上前迎接,声线平稳,“伏光为何这副样子?可是接引与准提又找你麻烦了?”

  巫妖之战中帝俊虽然活了下来,却终日囚禁,不再拥有自由。

  失去了兄弟和九个儿子,与其他亲人也没有机会再次相见。倒不如像太一一样,死在战场中来的痛快。

  只是对于伏光来说,帝俊活了下来就是件好事。他心里虽然也很难受,但没有看到太一时那么激动了。

  太一带着红云镇元子接踵而至,两只金乌不明所以,只能询问一直跟在伏光身边的两人。

  红云就把当时的场景仔细讲了一遍,“伏光陛下果然友爱兄长,三位陛下相处和睦,是天庭之幸事。只是陛下先前受的伤似乎并未痊愈,被鲲鹏刺激后,口吐鲜血,镇元子道兄虽喂了陛下人参果,还是好好调养一段时间吧。”

  “当真是因为这个?”帝俊狐疑看向伏光。

  走之前明明说过要激怒鲲鹏,任由鲲鹏辱骂,好刺激红云为他出头。

  现在红云倒是出头了,伏光怎么变成了这样?

  伏光委屈抬头看向帝俊,没有否认。

  “大哥……”他来到帝俊面前,像刚才拥抱太一那样抱住帝俊,轻轻抽噎起来。

  帝俊觉得不对劲,他没有再问下去,默认下红云的说法,轻声安抚道,“好了没事了,都过去了。多谢两位道友送伏光回来,我必有重谢。只是今日伏光受了惊吓,不方便招待二位。”

  红云镇元子起身行礼,告辞离去。

  帝俊带着伏光去内殿,太一跟在后面一起进去了。

  两人先是检查了一下伏光的伤势,又给他打理干净身上。

  “你还好吗?可要休息一会儿?”帝俊虽然好奇,但伏光脸色实在不好,他不想逼迫小弟,也担心是什么要紧的事情。

  伏光坐在帝俊的床上,眼前站着两位兄长,他看了眼上方,宫殿屋顶遮住天空。

  “就是红云说的那样……”伏光言辞模糊,他不想细说两位兄长的悲惨下场,鲲鹏已经死去,如果命运依旧重蹈覆辙,定是有其他变数,防不胜防。

  只能以不变应万变,提升实力才是最重要的。

  而且他不想让帝俊和太一知道。

  并非伏光担心帝俊太一无法承受,他只要一想到当时的场景,就忍不住觉得难受。

  伏光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的兄长,就算没有参与,也能感觉到二人身上的血腥之气与孤注一掷的悲凉。

  伏光会心疼。

  鲲鹏死了,两个兄长不必再经历那一切,真的太好了。

  “我害怕。”伏光低声道,“若是鲲鹏因为红云心软,从五庄观中逃走,大哥二哥真的会像他所说一样,被偷袭陷害,乃至丢掉性命。”

  “临行之前,你已经说了你的办法,红云也不像先前那般,不会是非不分轻易原谅鲲鹏。小弟怎么对自己的计谋如此不自信?”帝俊坐过来,拍拍伏光的肩膀,“鲲鹏已经被你杀死,没有人会对我与太一不利,你放心便是。”

  太一也道。“大哥说的是。而且你伤势未愈,怎么不好好在宫内休养,这般急着去万寿山做什么?你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也就罢了,我与大哥可是会担心的。”

  伏光撇嘴,不再流泪,眼睛依然泛红,语气也软糯委屈,“我以为道祖的灵液治好了我的伤,明明不觉得痛了,谁想知道没有痊愈?”

  他哪里没有痊愈?只是当时心情波动太大,又伤心又抑郁,回神后再看到鲲鹏的脸,被愤怒哀伤刺激出了内伤。

  做弟弟年纪小就是好,有两位哥哥的疼爱,不想解释的时候撒撒娇装装可怜就糊弄过去了。

  帝俊太一不忍心责怪,给伏光科普了一下如何判断伤势的恢复情况,见伏光面露倦色,便留他一人在殿内休息。

  “哥哥!”预言中看到的死亡太过真实,伏光见二人要离开,条件反射地开口叫住他们。

  被帝俊太一包容宠溺地注视着,伏光又有点难受了,他恳求着开口,“别丢下我一个人。”

  “怎么像个小孩子似的?明明刚出生那段日子都没像现在一样黏人。”太一笑着回到伏光身边,在床前变出一个蒲团,“睡吧,我在这里打坐陪你。”

  帝俊也到不远处坐下,心想伏光果然被鲲鹏的话吓到了。

  他心思深,想的也多,但终究阅历尚浅。

  他们兄弟两个把伏光保护地很好,伏光不必直面死亡,也不必思考,身边的亲人会有离开那日。

  洪荒生灵寿命悠长,天庭势力越来越大,没有其他大能的干扰,一切都向着好的方向发展。

  就算是帝俊,也从来没在闲暇时候细想过死亡。

  帝俊听出了伏光话里对死亡的恐惧。

  伏光怕他和太一死,就像他那日自准提手中救下伏光的心情一样。

  帝俊看着他的睡颜,叹了口气。

  在妖皇殿里感受着两位兄长的气息,伏光一觉睡的很安稳。

  睡饱之后神清气爽,没有之前那么难受了。

  杀死鲲鹏后发生的事情就像是在梦里看到的一般,模模糊糊,只隐约记得个大概。

  所有的负面情绪都抛到了脑后,伏光穿着黄色中衣,在帝俊床上伸了个懒腰。

  “大哥二哥,你们还在吗?”

  床边的帷帐没有放下,一眼就能将卧室看全,之前守在跟前的两个人不在。没人回应,也该也不在屋子外面。

  挺好的,至少不用担心被当做那几个没出世的侄子一样保护。

  伏光变幻出衣服穿戴整齐,推门出来寝殿。

  帝俊宫里的小妖立刻过来,对伏光解释道,“十日前妖皇陛下察觉到几位皇子灵气波动,似是要出世了,便与东皇陛下一道赶了过去,临行前嘱托小妖,待曜君陛下醒来后通知您。”

  !小侄子要出世了!

  “我睡了多久?”伏光问她。

  “禀陛下,您已经睡了两个月了。”

  伏光朝她随意地点点头,按照帝俊太一教的,判断了一下自己的伤势,发觉好的已经差不多,便像往常一样,往东海那边赶。

  他的伤势不算重,就是情绪波动太大导致的灵力逆转,就算是普通人类,也有可能被气得吐血昏厥。伏光本体是只强悍的金乌,自然不会病恹恹的。

  而且他还吃了镇元子一个人参果,可惜当时注意力不在人参果上,对人参果的味道一点印象都没有。

  伏光有点理解猪八戒的感受了。

  放在眼前时没有珍惜,失去后才知道追悔莫及……真的很好奇啊。

  蒙谷内,水滨周围生长着遍地的桑树和榆树。蒙谷外面的一段路名叫虞渊,附近还有一处叫做咸池的地方可以洗澡。

  羲和现在暂居在树林深处的宫殿中,十个金乌蛋原来并排躺在温热的汤谷里,现在放在了桌案上,还铺了一层软绵绵的白虎皮毛。

  伏光脚步一顿,脑子里突然冒出来了一个词。

  ——温泉蛋。

  金乌蛋应该是大补之物吧……

  胡思乱想什么?那可是你侄子!

  伏光在心里唾弃自己,来到宫殿里面。

  帝俊、太一,羲和、常羲,四个人正紧张地围着一堆蛋跟前。

  “伏光来了。”羲和最先跟他打招呼,“快来看看你的侄儿们,马上就要破壳了。”

  “幸好我赶上了。先前嫂嫂生产时,我就因为闭关没有见到孩子们出生,要是这次也睡过去,那可真的太对不起我的侄子们了。”

  伏光说着,忽然觉得空着手来不太好,他当时走的急,什么也没有准备,也没有拿得出手的东西。

  他愧疚道,“大哥,我来的匆忙,见面礼恐怕没法给了。”

  “你我兄弟,还在意这些做什么?”帝俊温和看着他,“你的东西不就是天庭的东西?无须客套,日后多多照料孩子们便是。”

  伏光觉得帝俊看自己的眼神跟看这堆蛋没有什么区别。

  太一也道,“我也没带见面礼。”

  伏光安心,与好久不见的常羲打了声招呼。

  十个蛋破壳还得等一段时间,伏光站到常羲身边,跟她闲聊,“上次来汤谷没有见到你,这段日子在做什么?”

  常羲道,“不过是去外面转了转。倒是你,似乎经历了不少事情?听姐姐讲,接引和准提都在你手里吃了亏?”

  伏光有点心虚,“都是小事,不足一提。”

  虽然说接引和准提的性格确实不招人喜欢吧,伏光坑人的手段也算不上光明磊落。

  做的时候没感觉怎么样,现在回想起来,伏光倒有些不好意思了。

  常羲不再说准提接引的事,转而道,“下界其实挺有意思的,帝俊说你整日闷在太阳星,若是有时间,不妨也出去走一走?”

  “正有此意。”

  五个人在汤谷呆了将近三个月,幸好金乌不是胎生,不然一次生十个,怀孕这么久,羲和可就遭大罪了。

  终于有一日,十个蛋之一终于小幅度动了一下,接着艰难裂开一道缝隙,一只嫩黄色的小嘴巴啄开蛋壳,身上带着粘液,细腻的胎毛湿软地贴在脑袋上,冒出了头。

  五个长辈屏息凝神,注视着这难得的一幕。

  天地间第一只男女结合诞下的金乌,破壳而出了。

  小金乌的羽毛没有成年金乌那么鲜亮,看起来是更浅淡的金色,它伸开小翅膀,艰难地有力掏出蛋壳里,最后蹬了蹬脚,把蛋壳踹到了一边去。连走路都不稳,便先昂首挺胸地像是巡视自己地盘一般,绕着其余未破壳的兄弟们走了一圈。

  “可算是出来了。”羲和忍不住靠近可爱的儿子,“儿啊,我是娘亲。”

  帝俊也是父爱爆棚,只是他在看望自己的儿子之前,先是看了一眼伏光,把伏光看的莫名其妙。

  伏光给太一传音,“大哥为什么那么看我?”

  太一欲言又止,没忍心给他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