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游戏竞技>我的传奇生涯>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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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传奇生涯》

作者:古凤阁

第一部分第1节

开始玩网络游戏还是最近的事情,舒解压力需要玩耍。凑热闹,于是在网吧的观摩里选择了《传奇》,在论坛群朋的搔痒下开始了《暗黑破坏神》。

《暗黑》不提了,至今仍在摸索中,对《传奇》倒是有了些心得。

“职业玩家”老唐说,曾经和遥控一起玩过《传奇》测试版,众人千篇一律的法术和装束,让他很快没了兴趣。其实那游戏还是很有意思的,不客气地说,那个世界和《暗黑》游戏实在该换个名称DD我还从来没有看见过这么有趣的游戏,能把人性的阴暗面夸张放大到极点。身在其中,起初会有遇人不淑的感慨,时间长了,就会产生洪桐县里无好人的结论。

老实说我曾经想放弃的。幸亏固执至偏执的脾性,使得我坚持了下来,终于小有成就,练出了个38级的道士。(我是十三区烈焰二的玩家,起初的ID叫4141,现在依然是女道士,大号是古凤阁。)

一向喜欢独立而又多事,执著兼带怕死,这样一来,自然希望有法术可以自救,顺便救人行善。试玩后发现唯有道士满足这要求,于是义无反顾地练起了道士。

注册完毕后,赤身裸体站在新人村,第一次玩网络游戏,感觉非常新鲜。

由于是独自开始的游戏征程,周围没什么朋友关顾指点,孤家寡人一个。布衣木剑,傻傻站在安全区。有人问,组不组?我不懂那是什么意思,凡是不知道的一律不干DD撒腿就跑,到处点服务器设定的人物以便看说明。知道打鹿挖肉可以挣钱后,独自辛勤劳动起来。

攒了点小钱,想去买药。不成想谁也不招惹,一进药店就差点被杀了。回到安全区,血几乎全空了。一直都没求人帮忙的习惯,我不会学着人家叫“加加加”,只好自己吃了游戏附送的那个小血瓶子,继续出去打鹿。心里想:“我不去药店还不行么,以后假如有人靠近,先跑了再说。”

初期只有靠挖鹿肉赚钱。我吝啬成性,没药可吃了,红血少下去的时候,就去挖别人打完不要的鹿。等红血恢复个七八成,接着去打几个,总之再没敢靠近别的玩家,也没再进过药店,最高兴的就是升级的刹那,红兰全满!

玩其它游戏我一贯是攒钱的疯子,这时也不例外,因为老不买药,小心翼翼看护着自己的小命,挖鹿肉几十几十这么挣钱,到5级居然靠鹿肉挣出了一万多元来(是不是很无聊?)。

没给帐户冲值前,身上的钱不能存,虽然级别不够穿不上,我还是乐颠颠冲进了衣服店,买了我认为最漂亮的灵魂女衣,放在包裹里观赏。也许是女人的通性,穿不上的衣服,看着也挺开心,那可寄托了未来的目标呢。

苦难开始了。

记得第一次被杀是死在弓箭兵身旁。当时我看见一个大血瓶子在他身后闪烁,便兴冲冲上去检,没等我拣起飞来横财,横祸先到了。都没看清弓箭兵如何出手,我已经看了黑白电视(死亡后画面是黑白的,不再五彩缤纷。)。辛苦挖的肉掉了一地,更纳闷的是边上一个布衣看在眼里,哈哈大笑,上前拣走了我的收获不算,还拣走了弓箭兵身后的药水。

“笨蛋!”他撂下这句扬长而去。

我是笨,当时不知道他有穿人外挂(其中用途之一便是可以在物品和人物重叠时,安然拣走东西),也知是被陷害了,那药品就是他自己扔的。现在回想起来,连不值钱的鹿肉都要骗,这家伙也太没品了。

横财不琢磨了,还是打妖怪吧。专心打半兽人的时候,根本就没看见有人,几个小火球划过,打的不是怪,是我。当时我不知道怎么中止打怪物而选择逃跑,每次一点怪物后就会打到底,更不知道卷书可以达到瞬间转移逃离危险的目的,在小村里也没买。我跑不了也没红药可吃,当即倒下了。最善意理解是小法师误伤,结果令人失望,实情是他恨别人用穿人抢了他的药,索性把气撒我头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