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可不敢在潘千钧面前表现出一丝一毫的不满。潘千钧可是一头会吃人的老虎,而且是那种吃了还不吐骨头的。

虽然潘家在华国的影响力不如百年以前那般强横,已经渐渐开始衰退,但是到了潘千钧这儿,似乎有峰回路转的迹象,而且,潘千钧现在可是正当壮年,位高权重,骨子里更是透着一股子杀气。

要说这潘千钧,不仅在官场上交际广泛,就连军队里,也有好多熟人,都是以前的老首长,老部下。即便是离开了,他的地位仍然无人能撼。

要不然换成以前,项通城是绝对不会把自己的儿子送到项家,还颇有倒插门的意思。

这明摆着就是有意讨好潘家!

末了,没想到,刚一来,就碰一鼻子灰。

这一鼻子灰还不是潘千钧给的,而是那个还未成年的黄毛丫头。

项家在天华市也算是上数的大家族了,甚至在家族史上,项家比潘家家族历史,还要长上几百年,而且两家之间颇有渊源。

据说,在潘家老祖宗没有发家之前,不过是项家一下人的孩子而已。只是后来参军入伍,才算勉强脱离项家。

所以说,项家一直在骨子都看不起潘家。当然,这些也只是背地里说说,小辈之间的事情。至今,还没人敢堂而皇之的讲出来呢。

听了儿子的话,项通城点了点头。

其实潘溪云这丫头,他还是满喜欢的。

只是项墨虎这孩子,在个人生活上,确实有点太不检点了。恐怕,就算没看见,潘溪云,也是有所耳闻吧。

“小虎啊!”

虽然对这个儿子并不是很看好,但好说歹说,也是自己的亲儿子。

项通城又开始语重心长起来……

就在项通城教育儿子的时候,高阳不早不晚的驾着飞龙从天而降。

这可是一辆新车,还没等造好就已经被预订出去了,而且是讨好那些有钱大佬的“内购车”。随便一个,人家一根手指头,就能把高阳给灭了。

要说高阳能买到这辆车,可是走了狗屎运了。当然,也要归功到,他无比精明的商业头脑,和高山超级精确的运算上。

不出所料,此车一出,无与争锋。

尽管很多汽车在价格上,可能要远远超出飞龙,但是论性价比,却没有一个能够和飞龙相媲美。

商人最重视性价比了,于是乎,许多商人都开始暗暗的和高阳较上劲了。

特别是这辆新车,融合了目前所有的高科技元素,就算停车场有上万辆各式豪华轿车,和飞龙比起来,还是稍逊一筹,甚至更多。

高阳一下车,手上便捧着九百九十九朵鲜红的玫瑰花,不仅仅新车跑车挣足了眼球,更别提手上那一大捧玫瑰花了。

一身笔挺的白色休闲式西装,穿在他身上,要多潇洒有多潇洒。

恐怕他一出现,就连傻子都知道他来干什么的了。

特别是在众多目光中,指指点点之下,还能够保持着一如既往的平静和淡淡的微笑,就足以表明,这个少年,绝非一般人物。

不过,看向高阳的目光中,依然分成了三类,第一类,那就是只是看看而已。

他们的议论无非是:

“这小伙子长的挺潇洒英俊的,不知道是哪家的少爷。这样的人,最近我真是见多了,他估计又要吃一鼻子灰了。”

“咱家小姐才十五岁就有如此的吸引力,恐怕长大了,就连瀚海世家都会派人来提亲喽。”

诸如此类……

第二类,就是对高阳的出现,抱有很大的敌意。这一类要么是项家的嫡系或者是亲密的合作伙伴;要么就是追求潘溪云的少爷公子,是高阳的情敌。总之这一类人对高阳的评价,简直就是不堪入耳。

“哎呦,哪里来的土豹子,以为开着一辆新式跑车,就敢来这里耀武扬威。”

“是啊,改明个,我买个十几二十辆。”

“你瞅瞅那模样,跟粪坑里跳出来没什么区别。”

“就那死样,穿着个白西服,不知道还以为是空气呢,弄不好是一鹅子!”

“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呸!”

这些都不算什么,还有人在心里,骂的更难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