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签约期内,甲方(也就是光光,必须使用飞虎公司生产的鼠标键盘。以后无论在各种比赛中取得什么成绩,都要对外公布为使用飞虎产品取得的。)
WOKAO!
JS!奸商!
不折不扣的奸商!
我心里痛骂着,原来奸商计算的还是商业价值。
不过咱是无名小白,还能怎么着?
有时候只能被奸商强奸。
再转念一想,如果能免费使用鼠标键盘倒也未必是件坏事情。
这第一条嘛也算是勉强接受了。
2,在签约期内,如果公司内部或者和其他公司的战队有比赛,甲方有义务参加,不得以档期等各种理由推脱。
WO再KAO!
不得推脱!
这多耽误我学习啊!
我还得考大学呢!(哼哼!这是我多年来头一次把学习当回事。)
暂且听听他还有什么话要说。
3,在签约期内,公司的枪手不只一位,全体枪手实行末尾淘汰制,综合实力排在最后的选手将被淘汰,最强的枪手将一次性获得公司提供的10万元奖金。
狂鄙视!
这是什么鸟规矩!?
好象你那破地方谁愿意去似的?!(不过话又说出来了,在本市确实没有再比飞虎给CS选手更优厚待遇的地方了。)
我已经快压制不住自己容易愤怒的心灵,就要对披肩发出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