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其它小说>第十二夜08杀人舞会(出书版)>第一章  化装舞会的邀请

 

锺辰轩「啪」地将一迭文件摔在程启思的面前,程启思本来在打盹,一下子吓得跳了起来。

「你干什么?」

锺辰轩脸色很难看。「我不止一次提醒过你,叫你不要打听我的事。」

程启思的睡意也全消了。锺辰轩的确不止一次地提醒过他,但他又确实拗不过自己的好奇心。

「我没有打听你的事,我只是想调查一下文若兰的案子。你不是一直对这件事心结很重么?就算已经以意外失足落水定案了,我们也可以继续调查,一直到找出真相为止。」

锺辰轩冷冷地说:「若兰的事,是我自己的事,谁要你管了?」

他的声音虽然冷,但表情也并不像从前那样拒人于千里之外。

程启思一看有戏,忙打蛇随棍上,说:「我也没白看,辰轩,我从中发现了一些疑点。你要不要听一听?」

文若兰是锺辰轩的未婚妻,但就在他们的订婚宴当晚,文若兰意外丧生。她就像奥菲莉娅一般,死在了宴会厅中的一条人工小溪里。

程启思看了现场的照片,文若兰脸上丝毫没有恐惧和痛苦之类的表情,就像是睡着了一般,美丽、宁静而安详。

锺辰轩盯了程启思一眼。「什么疑点?那件案子,我想我已经算是研究透了,这几年来也翻来覆去地想了无数遍,也没能再想出点什么来。」

程启思笑着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若兰是你的未婚妻,你在处理这案子的时候,未必能够完全客观。」

他指了指若兰的现场照片。「看这里,浮着一个花环。」

锺辰轩说:「没错,根据莎士比亚描写的奥菲莉娅,『她编了几个奇异的花环来到那里,用的是毛茛、荨麻、雏菊和长颈兰』。那个花环正是用毛茛、荨麻、菊花和长颈兰编成的。」

程启思说:「那若兰之前戴着的花冠呢?我记得你告诉过我,文若兰戴了一个百合花冠。」

「没错。」锺辰轩说,「一个纯白的百合花冠。」

程启思笑着说:「那换句话说,也就是凶手把她的百合花冠取下来,然后换上了奥菲莉娅的花环。」

锺辰轩说:「如果要完全遵照莎士比亚的剧作,奥菲莉娅是想要把自己编的花冠放到树枝上的时候,失足落进溪里溺死的。因此,奥菲莉娅的花冠就绝不是戴在头上,而是落在水里的,从这个角度来说,没有错。我还是不明白你说的疑点在什么地方。」

程启思把那张照片举到了锺辰轩的面前。

「你看清楚,若兰的头发里,有雏菊的花瓣。还有荨麻。菊花的花瓣容易掉,但荨麻是相当坚硬的植物,不用力撕扯,怎么拉得下来?我记得我看过一个童话故事,公主用荨麻来做衣服,为了把荨麻抽出来,手上弄得全是血泡呢。」

锺辰轩皱眉。「你的意思是说,那花环原本是戴在若兰头上的,然后才被人扯下了扔在水中?」

程启思说:「我看了文若兰的验尸报告。她的耳侧有一小片皮肤红肿,那是典型的荨麻过敏的现象。你们不见文若兰,大概有多久?」

锺辰轩想了一会,说:「四十分钟左右。」

程启思说:「对了,这段时间,很可能她就戴着这个荨麻花环,才会让她的皮肤红肿过敏。」

锺辰轩眉头蹙得更紧。「这跟案子有关系吗?」

程启思打了个哈哈。「我只是找出一切可能的疑点……」他朝锺辰轩凑近了些,笑着说,「如果你不反对调查这件事,我们可以继续。」

锺辰轩冷笑了一声,说:「最近没什么案子,你大概是闲得过头了?再不就是尹雪走了,你太无聊?」

尹雪是程启思在从前一个案件里结识的女人,程启思对她一直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前些时候,尹雪的好友、一个相当有名的服装设计师袁心怡,卷进了一桩奇怪的案件里,程启思对于能够再见到尹雪非常高兴,但尹雪在案件结束后,又很快离开了,让他很有些失落。

平日里锺辰轩一提到尹雪,程启思就会一脸尴尬,这时程启思却整了整面色,一本正经地说:

「我并不是个喜欢旧事重提的人,我想要重新调查文若兰的案子,还不都是因为你一直记挂着?我知道心上有根刺的感觉很不好受,我希望能够把你心里那根刺连根拔出来。」

锺辰轩望着他,说:「你想做什么?」

程启思取出了一张邀请函,暗绿底色,有着淡紫色和白色的暗花,印制得十分精美。「我前几天收到了这个。」

锺辰轩接了过来,邀请函上印着「仲夏夜之梦」几个字,还是华丽的花体英文。再翻过来一看,还有一行不显眼的小字,这倒是中文了。

「特别说明:化装舞会。限莎士比亚剧中人物。」

锺辰轩瞪大了眼睛。「你……你难道童心未泯?」

程启思说:「你看看地址。」

锺辰轩把邀请函翻了个面。地址是在某五星级酒店的顶楼。

他的脸色有了变化。「原来是当年……若兰出事的那家酒店。」

程启思微笑地说:「看来婚礼也不是你打理的。」

锺辰轩轻微地叹了一口气。「当然,这种事我怎么在行?自然是若兰的父母和……她的姐姐打理的。」

程启思也沉默了。若兰的父母,已经不在人世;而她同母异父的姐姐孟采桦,如今还在精神病院里接受治疗。

程启思至今都有些难以想象,外表秀丽娇弱的孟采桦,居然是连自己生母都可以推下楼的冷酷杀人凶手。


孟采桦害死了程启思曾经的同事,田悦,这件事当时让程启思很难接受,但对孟采桦的憎恨与厌恶,随着时间流逝逐渐消退之后,留下来的居然是怜悯。

也许美丽的女人本来就容易让男人心软。

锺辰轩问:「是谁给你寄来的?酒店?」

程启思回答:「我算是那里的贵宾。」

锺辰轩并没有就这一点追问下去,只是笑了笑说:「你不会真想要去参加化装舞会吧。」

「你不喜欢么?」程启思问。

锺辰轩微笑,摇头。

「喜欢,很喜欢。化装舞会比起普通的舞会多了一种乐趣,那就是让你去揣测假面下的面孔。不过……」他又扫了一眼邀请函,「为什么要限定莎翁剧中的人物?」

程启思笑着说:「也许主办人是莎士比亚狂热的爱好者。」

锺辰轩盯着他,单刀直入地问:「主办人是谁?」

程启思一呆,过了一会才说:「你不会认为是我吧?」

锺辰轩笑了笑。「我觉得不排除这个可能。」

程启思摊了摊手,说:「你明知道我是进了剧院就要开始打瞌睡的人,怎么可能来做这么文艺的事呢?」

锺辰轩哼了一声。「你装给谁看呢?」他朝程启思心口处点了一点,说,「别让我把你的心一层层剥出来,那时候你就知道,我是没那么好骗的。」

程启思苦笑。

「我不知道我什么地方又惹着你了。我说了,我等于是那家酒店的贵宾,他们才会寄这邀请函给我。我也觉得有点奇怪,有点别扭,加上又发现这酒店正好是文若兰出事的地方,所以就来找你了。」

「你查阅若兰的资料,是因为你怀疑这次的事跟若兰之死有关?」

程启思把那张邀请函摊开在桌面上。「注意上面印的暗花。」

锺辰轩说:「我看到了,那跟奥菲莉娅没有关系。那种花,属于莎士比亚想象中的一种花,它的名字是─『Love-in-idleness』。」

他又笑了笑说:「通行的译本翻译成『爱懒花』,算是比较适当的。据说这花生长于西方,本来是牛奶般的乳白色,却因为爱情的悲伤而被染成了紫色。

「这种名叫Love-in-idleness的花,就是在《仲夏夜之梦》这部喜剧里出现的。所以邀请函上印着它,是再贴切不过了,策划者很有心。」

程启思说:「据说那是一种奇异的仙花,把花的汁液抹在人的眼皮上,他或者她只要一睁眼,便会爱上见到的第一个人?」

锺辰轩纠正说:「不是人,不只是人。会是见到的任何东西─《仲夏夜之梦》里的仙后提泰妮娅不就爱上了一头驴子么?」

程启思笑了。「那不过是一部带着浪漫色彩的喜剧罢了,在现实生活中不存在的。」

锺辰轩表示首肯,「莎士比亚的早期喜剧,轻松明快,影射少。到了后期的暴风雨,虽然同样是浪漫色彩浓重的喜剧,但却折射了很多现实。」

他又笑笑说,「不知道这个『仲夏夜之梦』化装舞会的主办单位,是否也是在向我们影射什么?」

「你就不能当成是一场普通的舞会来享受么?」程启思说。

锺辰轩扬了扬眉。「好吧,我们权且就当成一场普通的舞会吧。启思,你真打算去弄身服装来穿上?」

程启思说:「既然人家特别提出了要扮成莎翁剧里的角色,我们当然也应该入乡随俗。」

「那你觉得自己适合哪个角色?」

这个问题问得程启思愣了一愣。「我还真没想过。你觉得我适合谁?罗密欧?」

锺辰轩报以一个白眼。「你?对着镜子照照再说吧。」

程启思做了个鬼脸。「我好歹也长得不至于对不起观众吧。」

锺辰轩说:「罗密欧才十五岁,你差不多都翻一倍了。」

他又笑着说,「我知道你适合谁,但我不会说。我会扮成谁,我也不告诉你。」

程启思看了看他。「我看你也一样的是童心未泯吧。」

锺辰轩耸了耸肩。「人本来就有给自己脸上套个面具的潜在欲望,我自然也不例外。」

「我再去弄几张邀请函,也许君兰和龙宇他们会有兴趣。」程启思说。他见着锺辰轩脸上的笑意,心里总觉得不舒服,忍不住冲口而出,「你知道在我眼里,你最适合扮演谁么?」

「谁?」

程启思慢吞吞地说:「哈姆雷特。」

锺辰轩「哦」了一声。「为什么?」

「因为你会是将你未婚妻逼疯的类型。」

程启思这句话一出口便觉得有些后悔,但锺辰轩却并没有发火。

「奥菲莉娅之所以会发疯,大部分都是因为哈姆雷特。哈姆雷特装疯,而且对他所爱的奥菲莉娅一样都胡言乱语,最终才把善良柔弱的奥菲莉娅刺激到发疯的地步,落水而死。我既没疯,也没装疯,这有可比性么?」

「没有女人受得了未婚夫把自己当成一件实验品一样看。我始终觉得你对文若兰也有点这样的态度。」

锺辰轩「哈」地一声笑了起来。「那像你这么说,所有的心理医生都不要娶老婆了。」

程启思说:「孟采桦难道不是被文桓逼疯的么?」

文桓是孟采桦的丈夫,也是文若兰同父异母的哥哥。这一家子错综复杂的关系,总让程启思觉得昏头。

锺辰轩沉默了一会儿,才开口说道:「孟采桦精神分裂,是因为她教养太好,太要面子,对于文桓不断拈花惹草的事一忍再忍。而且女人在怀孕前后,本来就是精神极不稳定的时候,这跟文桓是不是心理医生,没有什么关系。」

「孟采桦和文若兰是姐妹,孟采桦的精神病,究竟是受了刺激,还是她的遗传因子里本身就有不安定的因素?」程启思问。

锺辰轩抬起了眼睛看他。「你倒变成心理学家了?」

程启思尴尬地笑,锺辰轩淡淡地说:「你还是少动脑子,多做事的好。」

所谓仲夏,就是七月。古语有孟、仲、季的说法,孟为一,仲为二,季为三。仲夏就是夏天的第二个月。

七月天气十分炎热,程启思已经把车里的空调开到最大,还架着一副墨镜,否则开车的时候对着那太阳实在难受。

他约了锺辰轩吃晚饭,看时间快迟到了,锺辰轩又是最讨厌等人的。程启思瞪着眼前刚变红的号志灯,看看表,满脸郁闷。

忽然,他看到了君兰,君兰这天请了假,没来上班,而现在,她正慢吞吞地走在人行道上,太阳余威尚在,她也没打把遮阳伞。这倒奇怪了,君兰素来是个爱美的女孩子,即使她当了警察也是一样。

她穿了一袭黑裙,手里却抱着一束花。

一束粉白色的莲花,夏天花店里常卖的。

程启思把车停在了路边,摇下车窗叫她。君兰一回头,见到是程启思,愣了一下。「启思?你怎么会走到这里来?」

「我约了辰轩吃饭。」程启思说,「上来吧,我送妳。」

君兰犹豫了一下,上了车。程启思看了一眼她抱在怀里的莲花,花上还有水珠,看样子是才买的。「花很漂亮,别人送的?」

「不。」君兰低声地说,「我是打算送到琪儿墓上的。」

程启思的心里一沉。郑琪儿是他们的同事,死于一桩谋杀案中,她自己既是死者,却也扮演着凶手的角色。

程启思叹了口气。「不知不觉都过了这么久了。」他又看了看表,「这么晚了,妳去墓地不太好吧?再不我们一起去,我再送妳回家。」

君兰淡淡一笑。「就算有歹徒,难道我还会怕不成?就算是在墓地,我没有做什么坏事,不用心虚。」

程启思看了她一眼,心里骤然涌起了一股说不出来的滋味,于是也不再坚持。

他开车到了公墓,那公墓是临海的,风景倒是绝佳,里面墓碑林立,有些较大的墓还种了不少花草。君兰下了车,对他笑了一笑。

「你先走吧,你不是说约了人?我在这里走走。」

程启思点了点头,正想说什么,忽然有个男人从树丛后面闪了出来,对着君兰大声地说:「还认不认得我?」

君兰吓了一跳,程启思也吃了一惊。

这是个三十来岁的男人,身材高壮,长相普通,只是两道眉毛倒挂得特别厉害,在面相学里,这算是很不好的眉形了。他穿了件颜色很鲜艳的花衬衫,格外醒目。

程启思推开车门下了车,因为他看到君兰对那个男人,毫无认识的表示。

那男人却对程启思不管不顾,只一个劲地对君兰说:「妳想不起我了吗?哎呀,以前在D大学的戏剧社里,我见过妳的。妳当时是跟妳男朋友一起来的,还请妳扮演了一个角色呢……」

君兰有些尴尬,但显然她也似乎想起了什么。「哦,是吗?我都不太记得了,好多年前的事了。」她朝程启思看了一眼,示意没什么事,她可以自己应付。

程启思听到手机又在响了,知道锺辰轩等得不耐烦在催了,但还是问了一句:「真不要我送妳?」

君兰朝他笑了笑。「真的不用,你自己走你的。」

程启思只得把车开走了,他从后视镜里,看到那个突然窜出来的男人,还跟在君兰身边,对着她喋喋不休。君兰一副淡淡的样子,那男人却还不知趣。

「君兰念的是警校,不是D大学,这在她的履历上写得很明白。看来就是她以前的男友跟那个男人是同在一个戏剧社了?」

程启思到了跟锺辰轩约好的餐馆,把刚才的事说了一遍。「那男人真的很冒失,就那样冲上去缠着她说话,换了是别人,恐怕还以为他性骚扰呢。」

锺辰轩笑着说:「你也不等着君兰,送她回来,太没有风度了。」

「是你催我催得急,你还好意思说。」程启思说,「君兰又不是普通小女生,她叫我走呢,说她自己能应付。」

锺辰轩问:「你不是也约了君兰去那个仲夏夜的化装舞会么?她答应了么?」

程启思说:「答应了,我问她想扮什么,她还不肯说呢。」

「她啊,她肯定是扮考狄利娅〈李尔王的小女儿〉,或者苔丝狄蒙娜。」锺辰轩想了想,说,「我想应该是苔丝狄蒙娜。」

程启思问:「为什么?」

锺辰轩说:「到时候如果说中了,我再告诉你。如果猜错了,就说明我对她的个性理解还有错误。」

程启思「哼」了一声。「我看,她更适合的女人倒是麦克白夫人。」

锺辰轩用叉子在他的盘子边缘敲了几下。「别胡说,这话是不能乱说的。」

程启思还想再说什么,锺辰轩笑了笑说:「作为上次对你找出的疑点的回报,我也告诉你一些事。」

「什么事?」

锺辰轩说:「也是关于那个花环的。你知道所谓的毛茛、荨麻、雏菊和长颈兰究竟是什么吗?」

程启思说:「至少我知道雏菊就是菊花,长颈兰应该是某种兰花吧?」

锺辰轩笑了摇头。

「毛茛其实就是芹菜花,荨麻和菊花就不说了─长颈兰,这个是最有意思的东西。因为在莎士比亚的原作里,多出了一句话:『正派的姑娘管它叫死人指头』。『死人指头』是英文的直译,其实那东西应该被称之为『狼爪子』,就是所谓的地瓜苗。」

程启思呆掉。「地瓜苗?那花环形容得挺美的,结果就是芹菜,地瓜苗,荨麻,再加两朵小菊花?」

「重点不在于它是否是地瓜苗,是在于这个形容,『死人指头』。」锺辰轩笑得有些暧昧,「如果拿佛洛伊德的观点来解释,哈哈,可就有意思了。」

他见程启思盯着他看,便解释说:

「从心理学范畴来说,在水里死亡是最具有母性色彩的一种死亡方式。所谓的死人指头,也是带有某些性暗示的。不管奥菲莉娅是真疯还是假疯,她都认为自己失去了哈姆雷特的爱情……」

「所以她去摘些有性暗示的死人指头─就那个长颈兰─来编花环,满足自己的欲望?」程启思翻了个白眼,「如果心理学就是学这些的话,还不如不学。这都胡说些什么呀!」

锺辰轩耸了耸肩,继续吃他的三文鱼。「有点想象力行么?」

程启思忽然笑出了声,又立即咽了回去。

锺辰轩白了他一眼。

「你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

「辰轩,你跟若兰在订婚前有没有……」程启思终于还是忍不住把这句话给问了出来,锺辰轩倒没生气,他跟程启思在一起搭档久了,已经不像最初那样,一提到若兰便是死穴了。

「没有,我很尊重她,她也是个非常纯洁的女孩子。」


程启思强忍着笑,一本正经地说:「那你们是打算等到结婚之后……」

锺辰轩说:「至少也得等到订婚之后。只不过……」他的脸色骤然黯淡了下去,「那天晚上我们本来是包了酒店的蜜月套房的,但没想到……会发生那样的事……」

程启思也不敢再开玩笑,低着头吃东西。

锺辰轩发了好一阵呆,才说:「不管怎么说,佛洛伊德的理论,也是很多心理学家毕生研究的东西。他很喜欢从戏剧里面寻找案例,比如著名的伊底帕斯杀父娶母论……」

他突然停住了,因为程启思突然把叉子扔下。

锺辰轩瞪着他,程启思说:「我们在吃饭,你能不能不要提这些变态理论了?」

锺辰轩对着他看了一会,笑了一笑。「好,听你的。」

程启思似乎也觉得自己语气太硬,赶快帮锺辰轩的杯子里添了些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