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其它小说>犯罪侧写:第二季>第119章 Ⅳ.消失的名画22

  庄笙的话没说完被打断。

  “好了,闲聊结束,现在开始吧。”

  屏幕上的画面一转,切换到另外一个地方。

  孟衍正站在一堵墙面前,一张桌子靠墙摆放着,桌子上有一个做工看起来很精致的盒子,从监控的角度看不到盒子里的是什么。而在墙上开着一个洞,刚好能够把手伸进去。

  “盒子里有一把手.枪,原本有五发子弹,现在还剩两发。这不是一把普通的枪,它其实是一件收藏品,跟你们要寻找的那幅收藏名画一样,来自同一个主人。”

  庄笙听到这里脸色微变,解说在继续。

  “嗯,说到这里,那位可爱的警官应该已经明白过来,不错,这就是杀死保姆和盗画贼的那把枪。严格说起来,那幅画并不是被盗,而是通过这种方式让它‘合理’消失。理由也很简单,越是有头有脸的人,做事越是不能随心所欲,卖幅画都要偷偷摸摸的。顺带还一劳永逸地解决了下妻子外遇的丑事,一举两得。”

  “现在,屋子里的黎白,我要你举起枪,杀掉跟你共处一室的警官小朋友;而屋子外的,嗯,我或许称呼你为‘黄泉’更合适?你可以选择拿起那把手.枪,抢在心爱的人被杀死前,解决掉威胁。”

  “好了,现在就让我来看看,你们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吧。”

  那人的话音落下,屏幕又变成了雪花状。渝西渎加。

  庄笙第一反应转身四顾,然后在后面的那堵墙壁上发现一个洞。洞口不大,黑洞洞的看不清外面,连个外卖盒都递不进来,但从这里开一枪打到房间里的任何一个角落没有问题。

  庄笙愣了下,忽地转头看向黎白。

  黎白似乎没有听懂那人的话似的,坐在地板上没动。

  “好像没人把我的话当真啊,或许,我该稍微给点刺激的。”

  屏幕发出“嗤嗤”的声响,雪花一闪一闪地,忽然切换成清晰的画面。

  “啊——”

  当看清屏幕上的画面时,黎白嘶声大吼,猛地站了起来往前冲去,似乎想把屏幕里的东西攥出来。跑到屏幕底下才反应过来还隔着屏幕,不管想做什么都做不到,他死死盯着墙上挂着的屏幕,双目赤红,有如疯虎,握紧拳头想要击碎画面。

  “你确定要砸坏吗?”

  黎白挥出的拳头猛地顿住,“呼哧”“呼哧”喘着粗气,他眼睛死死盯着屏幕,像一座濒临暴发的火山。

  牙根紧咬,一缕血丝顺着嘴角流了出来。

  在看清屏幕里播放的东西时,庄笙也彻底怔住了,脸上血色褪尽,表情一时变得非常难看。

  画面中,一群看起来好像饿了好几天的黑色大狗,正在分食地上的“食物”——勉强能看出来,那是一条人类的大腿,看着并不新鲜,被撕得只剩白骨,地上却没有血迹。

  而在这群狗的上空,一条绳子悬挂着一颗头颅。

  眉眼清秀,表情安详,宛然如生。

  狗多肉少,抢不到“食物”的黑狗仰起头,注意到吊在半空的“食物”,舌头伸长不停哈着气,涎水滴落到地面。

  这些狗跟平常看到的狗不一样,眼神完全是野兽的眼神。它们看到吊在半空的中头颅,刨着爪子,暴躁地在底下转来转去,发出威胁的呼声。

  “……这不是他,不可能是他……他死了么多年,不可能,不可能是他的……”黎白失魂落魄地喃喃低语,他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那颗头颅。理智上知道这不太可能是自己想的那个人,可那张脸实在太熟悉了,这么些年来,他从没有一刻真正忘记过。

  ——那是他最不可触及的记忆,是午夜惊醒时最深的梦魇。

  “你叫黎白?黎白黎白,梨花白,这个名字我喜欢,梨花是我最喜欢的花了。”

  “哎混黑社会不是你这么混的,你太严肃了,眼神也太正。我跟你说,你如果不做混混而是去当警察的话,说不定更有前途。”

  “我其实没多大的理想啦,能过一天是一天,可是每天看到你这么努力——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这么努力而认真的样子,我都不好意思胡混下去了。如果有一天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我希望去公园看大门,每天坐在门口晒晒太阳,还能守着一园子的花,睁开眼睛就能看到。”

  “没想到老大会派你去警局做卧底,虽然你扮警察很像,可是卧底的任务不好做,暴露的话下场一般都会很惨——如果你是真正的警察就好了。”

  “……原来你真的是警察。”

  黎白半张开嘴,嘴唇颤抖着,想喊却发不出声音,他抬头隔着屏幕望向那颗人头。仿佛跨越了漫长的时光,那双总是带着笑意的眼睛睁开,向他看过来。

  “我以后就叫你梨花白,你叫我阿树吧,从今天开始,以后我们就是兄弟啦。”

  黎白无声嘶吼,滚烫的泪水自眼眶涌了出来。

  “你觉得我是拿了颗假的人头骗你?”扩音器里传来有些失真的声音,“啧”了一声,无所谓道,“那行吧,那你就继续傻站着吧。这根绳子连着一个机关,最多半个小时,绳子会断掉,头颅会掉到地面上去。下面那些小可爱已经被饿了四天四夜,喏你看,骨头都会啃穿了,别说一颗人头,就是你现在跑进去,几分钟也会被啃得干干净净。”

  “真是可怜,当年为你流尽了最后一滴血,现在连具完整的尸骨都没办法保留下来。果然跟阿树当年说的一样,像他那样的人就是贱命一条,活该烂在水沟里。而如你们这样的社会精英,看到烂在水沟里的尸体,恐怕还不如鞋被泥水弄脏更让你们在意。”

  “不是的!你住口!你根本什么都不懂!”黎白怒吼着猛地拔出枪,对着声音传来的地方开了一枪,但他什么都没打到,子弹从墙上弹了下来。

  那个声音还在继续,气定神闲。

  “我有说错吗?难道他不是为你而死?难道他不是流干了全身的血?他本可以不必死的,但谁会为了一个小混混浪费警力呢。虽然你真实的身份是警察,但实际上已经被抛弃了,那些‘正义’人士在你身上投注的感情,恐怕还没那个欣赏你的帮派老大在你身上投注的感情多吧,更别说,最后为你而死的阿树了。”

  “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黎白拿着枪不断摇头,神色狂乱。

  那个声音叹了口气,“当初就是你的优柔寡断,不仅害了你自己,也害了阿树。现在,他就在这里看着你,你还要让他再次失望吗?”

  顿了顿,那人一字一句地问道。

  “黎白,你还要为了这些所谓的正义人士,再牺牲阿树一次吗?阿树在你眼中,比不过一个跟你相处几个月的警察同事?你宁愿看着他的尸骨被狗啃得干干净净,也不愿杀掉一个连朋友都算不上的警察?”

  “不,不是——”黎白狂乱的眼神恢复焦距,他慢慢向庄笙看了过去。

  庄笙心中一紧,“黎白,你不要听他胡说,他在扰乱你的思维!”说着即刻扭头,冲着那个洞口所在的方向喊了一声。

  “不要开枪!”

  虽然看不到孟衍,但庄笙相信,如果黎白真的冲他开枪的话,孟衍一定会抢在他之前先开枪的。

  他不希望事情走到那个地步。

  “衍哥哥,不要开枪。”庄笙又恳切地说了一遍。

  黎白只是盯着庄笙看,枪没有举起来。

  庄笙毫不退让地与他对视,神情严肃而诚恳,“虽然不知道你当年发生了什么,但从这几个月的相处我知道,黎白,你是非常认可警察这个职业的。你希望正义得到伸展,希望不法能得到制裁,你所向往和追求的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而你也正是这么做的。我不认识那位阿树,但他当年愿意舍弃自己的性命救你,我想,一定是你让他感受到了某种美好。他希望这种美好能够存续下去,希望你能沿着自己的路好好走下去——而不是想看到一个走上绝路的罪犯吧。”

  黎白没有说话,也没有动,不断颤动的眼球,和越握越紧的手,显示他的心情并不平静。

  “还有二十分钟。”

  黎白身体猛地一震,握枪的手也颤抖起来,一点点地抬起,又被一股无形的力量压回去,似乎陷入了极大的挣扎中。

  庄笙神情紧绷,他没有理会那个声音,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黎白。

  “你说你跟我不是一路人,还说没有回头路走,可路本来就是人走出来的,没有的路可以走出路来,而每一个人走出的路都不同,但怎么走终归是你自己说了算。有的路好走,有的路不好走,所以可能会辛苦些,如果走错了,只要你想,当然可以回头。

  “你经历过卧底最黑暗的时光,没必要到现在把路走死,当年阿树救你一条命,难道只是看你几年后走上绝路吗?”

  庄笙平静地看着黎白,问道:“你现在杀了我,能得到你想要的吗?”

  “还有十五分钟。呵,果然,阿树真该庆幸自己已经死了,不然看到如今这个局面,只怕宁愿自己从来没有认识过你吧。”

  黎白身体紧绷,像一张拉到极致的弓弦,整个人仿佛喘不过气来一样。他紧紧盯着庄笙,手慢慢抬了起来,枪口一点一点地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