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都市异能>东之伊甸>第8章 WO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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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FIRST MORNING OF CREATION WROTE WHAT THE LAST DAWN OF RECKONING SHALL READ.

  —— OMAR KHAYY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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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喀尔,他们在夜幕降临时遇到了狼。胡狼是沙漠上最为出色的掠食者之一,它们身材瘦削,嘴长而窄,上下四枚犬牙足以刺破犀牛皮。

  一开始,只是听见窸窣的脚步声,好像风压着小草,可是这里并没有草。龙开始觉得不对了,这时,顶蓬上传来“咚”的一声,他通过后视镜看到车后面跟着一群闪烁的绿眼睛,那无疑是饥肠辘辘的狼群。

  “快踩油门甩开它们!”杉木指挥道,但他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在凹凸不平的雅丹地貌中车速快起来很容易侧翻,刚把车上的狼甩下去,他们的车轱辘就压到了一块翘起的石头,在一声刺耳的摩擦声中旋转漂移,轰隆陷进了沙坑。

  狼很快围了过来,不过它们不敢靠近,只停留在远处观望。龙和云岸下车,套上防护服,一手提了一支马莱步|枪。星随后也下去了,车内只留下杉木博士和希丝维尔。龙本是打算用火吓走胡狼的,可是他没走多远狼群突然发起了进攻,一只狼从身后蹿来差点咬断他的脖子,他不得不开枪,从而掀起一场人类与野兽的混战。

  处于混战中心的三个人都没意识到此刻最危险的其实是吉普车内的人。

  狼一般集体行动,但总有那么几只独来独往,它们盯住了看上去最容易下手的希丝维尔。直到玻璃破碎的声音传来时希丝维尔才意识到情况不妙,抄起手边的枪往狼的口中捣去,她成功了第一次,可下一匹狼紧随其后地蹿进车厢。

  车厢狭小,对她来说逃跑已经太迟了。只见一道白色的身影闪在她面前,帮她硬生生抗下一击——狼牙已经嵌入了那人的小腿。

  “博士!”她惊呼。

  男人抡起拳头往狼的鼻骨砸去,鼻子是所有狼类的弱点,可它们不会轻易放弃。胡狼咬开了金属接合处的螺钉,杉木哲郎摸到靴子里的匕首插|进狼的头骨,奋力下推,一阵电流猛地蹿出来,狼喉咙里发出凶狠的嚎叫,一边下滑一边撕裂所经之处的所有零件,内部神经导线爆裂而出像一捧绽放的礼花。终于,胡狼的尾巴垂下去,不动了,但獠牙还钉在分崩离析的腿里。

  杉木用手把它的嘴掰开,镜片上溅满了热烘烘的血,以白袖将它们抹去。

  ......

  “给我一针吗啡,车后备箱就里有。”此刻,晚上八点半,杉木躺在桌上,面朝一盏煤油灯。

  “我都全部拿来了。”云岸把工具箱和医疗急救包放下,受伤的不是他,但他脸色比杉木还难看。

  现在他们位于红河的小屋,一座由飞机残骸改造的房子里。洛克希德P-38号飞机,是战争年代常见一种小型截击机,两侧机翼和机尾都被拆解,搭建成一个勉强十平方米的、可遮风避雨的三角锥形空间,屋内除了一张吊床一张桌子和几只水桶外再无他物。

  杉木博士打了吗啡,疼痛感稍微缓和,云岸则帮他处理千疮百孔的机械腿。少年手里架着钳子剪刀螺丝枪,然而真正面对伤残处时却不知道从何下手。他有些急迫,有些难过,一贯轻松的表情消失了,咬住下唇,像考古学家对待丝帛那样将他的右腿无比小心地抬起来,再放到自己膝盖上,额头和鼻尖缀满了大大小小的汗珠。

  红河一旁看着,叼着一只漆黑的烟斗,在灯光中眼睛忽地闪了一下。

  “他是你儿子?”男人问。

  杉木转过头,略显诧异:“不是。”

  “......挺像的。”

  “长得像?”

  红河摇摇头,只是沉默地吸着烟。于是杉木笑道:“我哪有这么好的儿子。”

  “博士,别说话。”云岸掸了他一眼,钳子嵌入第一个神经接口:“休息。”

  “好吧好吧。”头发花白的男子无奈叹了声。

  红河从水桶上(他把水桶当椅子)站起,打算为这群人准备点吃的。他半个月前去过集市一趟,翻箱倒柜找出来三份速食米饭、一袋土豆、五枚鸡蛋和青辣椒。

  “我去烧点东西。”他手里捏着几个土豆说,“你们看起来都还没吃饭。”

  龙摸了摸干瘪的肚子:“谢谢,要不我来帮您打下手?”

  红河不要人帮忙,也不要人道谢,只是做着自己认为理所应当的事。一个人在土炕里生了火,放上铁锅,用废报纸扇风促进燃烧,继而取下挂在墙上的刀,一点一点削刨土豆。他的动作稳健,那双粗糙的手一看便久经风霜,皮色是深棕,肉色是紫红,比一般人手指要粗些,指甲盖扁而钝,老茧使得掌心坚硬。

  偶尔,他抬头看一眼桌边:那个金发碧眼的女人歉疚地握着杉木博士的手,声音微弱,如同即将断掉的细绳。

  “对不起.......”煤油灯光在她脸上摇晃。

  “假肢没了还可以换,真的可不行。”杉木笑着说。

  女人哭了。名叫“龙”的高个子、衣领开口很大戴十字架吊坠的男子过去安慰她,拍拍她的肩膀。红河看了一会儿,视线移开,挪到角落里坐着的黑眼睛身上。黑眼睛不说话,鸦羽似的睫毛低垂,徒劳无益地擦抹衣服上的血迹。

  他们不像是一般的旅行者。红河把土豆切丝,开口问:“你们来龙游之地做什么的?这里已经深入腹地。”

  龙接过问题:“找‘萨库瓦’。您听说过吗?据说他们居住在有巨龙骨架的地方。”

  “萨库瓦,幽灵剑士。”红河指了指东方:“巨龙骨架不是他们住的地方,仅是个入口罢了。”

  “入口?”

  “通往焦土之城的入口。”锅子烤热,男人往里面浇上一点油,把切好的土豆丝洒进去,冒出呲啦一声:“焦土之城才是他们的居所,曾经的殷国战神殿遗址,像圆形斗兽场,里外各有三道门墙。城外环绕着神像,神像足有二十层楼房那么高,穿过龙骨你们大概就会看见。”

  龙交叉双手:“您对那儿很熟悉。”

  “因为它我以前的目的地,是我一直想去的地方。”他头也不抬地炒着菜,似乎在叙述一个与自己无关的故事:“我了解它的一切,却没有亲眼见过。”

  “您从哪里来?”

  “阿尔法城。”

  龙笑道:“阿尔法城到龙游之地几乎跨越了整个大陆,而从这里到您说的地方不过半天。”

  “我知道,可是我走不下去了。”

  “为什么?”

  “因为我儿子死在这儿。”红河平静地说:“渴死的。其实他再挺住一公里路就能发现这座飞机残骸,机舱里的储备水足够我们喝七天七夜。”

  闻言,大家都沉默不语。青椒土豆丝炒好了,红河将它们倒进塑料小碗,热气腾腾地散发着令人怀念的家常菜的香气。速食米饭里附赠了三副餐具,红河拆卸下来分给几人:“虽然不够,但凑合着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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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深了,大家在这个十平米的小屋里拥挤地入眠,可能是今天一天周转太累的缘故,他们都睡得很沉,不过星除外,他头靠机舱壁发呆,依稀听到外面传来歌声。

  还记得你答应过我不会让我把你找不见

  可你跟随那南归的候鸟飞得那么远——

  不知道为什么,星听到“还记得你答应过我不会让我把你找不见”一瞬间竟然有股想哭的冲动。他觉得这首歌只适合在荒原上奔跑,只有当一个人装满沉甸甸的故事和回忆时才听的明白,才会觉得它好听和悲伤。

  他想啊想,想起那个曾经爱过的人。

  从地上爬起来,撩开帘子出去。沙漠的夜晚很冷,夜空很干净,红河也没睡,生了一捧篝火,跪在篝火旁对着什么祈祷。火苗摇曳,如同坠落在地上的流星,小羊静静地窝在他的脚边。

  星看见汉子面前摆了一只小小的陶土神像,颜料剥落,被风沙侵蚀了许多,大约是件古物。神像从头到脚都披着长袍,脸上不知是盖着面具还是雕刻粗略,双手交叠按在胸前显得慈悲,却又像一只被束缚的蛹。

  星在他旁边蹲下,没有出声,看着红河手心朝上磕了三个头,头发上黏满沙土。

  “从前我是不信神的。”祷告完毕,红河转过来说。他扒了些烟草装进烟斗,借着火点着了:“只有被命运狠狠锤过一遭人才会信些什么......小伙子,你也不睡?”

  “睡不着。”

  “心在思考的时候就会睡不着。”

  星叹了口气,感到胸前刻有他名字的吊牌滑过肌肤,留下一道冰凉的印记。这时,小羊轱辘轱辘跑到身旁,眼睛湿漉漉的,好奇地打量他一会儿,低下头舔舐他的手背。星笑了,反过来挠它的脖子上的软毛。

  “这只羊很乖。”星显出久违的温柔,朦胧地记起很久很久之前自己也摸过羊羔。

  “不知道从哪儿来的,没舍得杀了吃。”红河说。

  小羊从星手里跳开,一跃扑向红河。男人抱住它,扶正刚被它打翻在火堆里的神像,狠狠拍了下它的屁股:“造反了,神像都差点被你烧着。”

  “这尊神像看上去很古老了。”星的目光落上去。

  红河把它摆放在地:“埋葬我儿子的那一天从土里挖出来的,上天冥冥之中的指引罢。”

  “我好像也在哪里见过......”星长久地凝望:“他是什么神?”

  “东陆术士梁师衡,史书记载中的最后的祝司。”红河吐出一口烟:“传说他戴银面具,身披白袍,来如流水,逝如长风,手里攥着蔷薇花,在日月星辰的指引下跨越大陆。”

  “听上去很厉害。”

  “是啊,三千年前人人都知道他的名字象征着光明,是黑夜中的旅人与亡灵的守护者。”

  星有一种奇异的感觉,他说不清,好像心脏深处什么东西在颤动,胃部也酸酸地瑟缩起来。

  “对了,三千年前梁师衡做了一个预言,预言了我们的今天。你想听么?”

  他眼神表现出想要。

  “「那时候所有的星星都将湮灭,太阳的光辉消失于大地,人类的记忆被抹去,一切陷入沉寂,魔鬼与天神合二为一」。”红河的声音抑扬顿挫,继而渐弱:“两年后,他就带着殷亓文明永远消失了,只留下无人能解的遗迹。”

  “为什么消失了?”

  “史书上说是因为天灾。”红河望向天际:“传说他为了躲避天灾,带领全体人类撤离到了某个我们找不到的地方。或许他在等一个人跨越一切,找到他消失去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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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阔无垠的沙漠、荒野、雪山,梁师衡赤脚走过,吟诵着无人能解的歌谣。

  他行走在漫长的路途中,金发燃烧像一捧火炬。

  祝司的职责,便是通过星辰推演人类与国家的宿命,他是强大而又智慧的术士,与此同时他也是大地上最孤独的人。

  星闭上眼睛,又看到了梁师衡。

  一片金黄的麦穗,赤脚奔跑,时而遥远时而接近。这次他多看见一些东西,他看见白昼过后的黑夜,那个人的金色长发缠绕他的肌肤,抚摸着他的脸颊温声细语:

  现在,我们都还年轻,有好多好多想做的事情,想变成天空中流行的云,想变成青崖间的麋鹿逍遥远去。可是,我们终会在夏天结束之时分别,到时候请把马儿的缰绳解开吧,如果你想起我,就去远方找我,我会在一个开满蔷薇花的地方等你千回万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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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更新了有关天灾的部分

  *两年前我好文艺,好意识流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