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都市异能>暴力王座>第二百四十九章 禁魔

众人的目光齐齐聚在夜月的身上,这让生性恬淡的她有点不适应,雷克斯面露喜色,希冀地说道:“夜月,快说说是什么办法!”

夜月微微一笑,稍稍思索了一会儿,这才说道:“生命契约在大陆上十分有名,凡是有些见识的人都听过关于它的故事,不过很少有人知道,我们精灵族中曾经有许多人缔结过生命契约,其次数比大陆历史上为人所知的例子多出好几倍。”

“哦?怎么说?”金刚的脸上露出一丝疑惑,他脑中的传承记忆是从远古时期流传下来的,年代比精灵族的历史还要久远,可是从未听说过这方面的事情。

似乎是想到什么,夜月的脸色微微发红,一旁的萨米尔替她回答了这个问题,“夜月说的是实话。”

他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停顿了一下,才继续说道:“大家都知道,我们的族人生性追求浪漫,对美好的爱情的热切渴望远远超过了其它种族,甚至在极度伤心之下会心碎而死。在漫长的历史之中,总会有意外发生,相对应的,缔结生命契约的机率也随之提升,曾经缔结生命契约的双方绝大多数都是恋人。”

众人一片恍然之色,萨米尔的意思就是精灵族中痴情种子多,所以出现生命契约的次数也跟着增多。

然而雷克斯很快发现其中不合理的地方,说道:“不对吧,就算精灵族中的恋人数量众多。但是以精灵族稀少地人口,即使是在精灵大帝国的全盛时期。也无法和其它种族庞大地人口基数相比。”

夜月点了点头,轻声说道:“雷克斯说得没错,我们也考虑过这个问题,也因此摸索出一些关于生命契约出现的规律。”

“我们族中曾有一个长老对生命契约非常感兴趣,他花费了上百年的时间研究生命契约。虽然没有完全了解透彻,但是也得出一个很肯定的结论:生命契约双方必有一方拥有较高的元素力量,元素力量越强。缔结生命契约地机率就越高。如果双方都拥有较强的元素力量,那么缔结生命契约的机率更会大大提升。”

“元素力量?”雷克斯第一次听说这个名词,他只知道魔法元素,笑着说道:“我和萝莉娜都是兽人,天生与魔法绝缘,哪来地元素力量?”

“元素力量并不只是指魔法元素。^^ ^^”夜月摇了摇头,解释说道:“不论是魔法师的魔力,萨满的歌力。还是神术师的神力,凡是自然界中借助精神力所施展的力量,都统称为元素力量。”

夜月的说法引起了在场所有人的兴趣,不用说对魔法一窍不通的金刚,就连火凤凰和火晶龙这两个掌握着恐怖地魔法力量的巅峰强者也不禁侧耳倾听。

“不论是哪个种族,只要他降生在这个世上,体内肯定蕴含着元素力量,即使是魔兽也不例外。”夜月指了指脚边的杂草,“甚至是一棵小草。一只昆虫,它们的身上也蕴含着元素力量,只是程度与智慧种族和魔兽相比,稀少到微不足道。”

“这不就包涵了所有的生物嘛!”

雷克斯心中暗想,不过没有说出来,继续听夜月说道:“有的种族天生蕴含的元素力量多,有的种族少,其性质也各不相同。这一点很大程度决定了将来在元素力量修炼上的成就。就比如兽族。他们体内地元素力量的性质极大程度的偏向于歌力,元素力量多的兽人经过修炼就会成为祭祀。这一点在大陆所有的种族是独一无二的。因此只有兽人中才会产生祭祀,而祭祀的战歌也只对兽人有效。”

“精灵与兽人相反,我们体内蕴含的元素力量地性质几乎完全偏向于魔力,而且元素力量地多少也远远高于其它种族,所以我们精灵族在魔法上拥有其它种族难以启及的天赋。”

说到这里,夜月地脸上露出几分骄傲,她的魔法天赋即使是在月精灵之中,也是千年难得一见。

索菲娅,萝莉娜还有一龙一凤听完之后,都是沉默不语,隐入沉思之中。

“啪啪……”金刚拍了几下手掌表示赞赏,他笑着说道:“这套关于元素力量的理论听起来很有道理,相当精彩,夜月,这是你的想法吗?”

“不是,”夜月毫不犹豫地说道:“这是我在族里的典籍上看到的,就是那位研究生命契约的长老留下来的笔记,他生前是一位圣魔导师,这是他一生的研究成果。( )”

“这位精灵长老的智慧真是让人敬仰!”亚摩斯由衷地赞叹道。

萨米尔把头一仰,傲然道:“这是当然。”

这时索菲娅抬起头来,问道:“那么人类呢?人类的元素力量的性质是怎么样的?”

“人类?”夜月顿时一愣,思索片刻才说道:“那位长老留下的笔记上说,人类的体质非常古怪。绝大多数的人类体内的元素力量并不强大,甚至比兽人还要差许多,而且绝对偏向于魔力。但是人类之中偶尔会出现极个别的特殊存在,他们潜力无限,无法以常理度之,在修炼上有着惊人的天赋,比魔族还要可怕。”

夜月忽然笑了起来,说道:“索菲娅,你不就是这种极个别的特殊存在吗?”

“索菲娅你这是当局者迷,”雷克斯也笑道:“人类之中,如果你不特殊存在,那还有谁有资格称得上?索菲娅白了雷克斯一眼,“再特殊又怎么样,还不是照样被你吃得死死的,连圣域都没有达到。”

“嘿嘿。我修炼的是原力,跟元素力量可没有什么关系。而且你早晚也会进阶圣域地。不用着急。”说到这里,雷克斯突然语气一变,说道:“夜月,你继续说,到底用什么办法才可以解除生命契约?”

见雷克斯这么急于解除生命契约。一直注意着他的萝莉娜中心颇有几分黯然,她低下头去,一言不发。让别人无法看出她地心思。

夜月没有注意到萝莉娜的表情,继续说道:“按照那位长老的结论,元素力量越强的种族,就越容易缔结生命契约,所以精灵族缔结生命契约的机率最高,反过来说,生命契约正是依靠人们体内地元素力量发挥作用。如果能把契约双方中的一方完全祛除体内的元素力量,达到一点不剩地地步。那么生命契约就失去了同生共死,生命共享的作用!”

雷克斯眼前一亮,随即眉头又紧皱起来,说道:“元素力量只是那位精灵长老的说法,它就像灵魂一样,也是看不见摸不着的,难道也可以祛除吗?那位长老有没有留下方法?”

在雷克斯的期望中,夜月点了点头,说道:“有。那位长老的笔记中记载了一个叫作禁魔阵的魔法阵,这个禁魔阵可以把一个生物体内所有的元素力量完全祛除,点滴不剩。”

“这也太可怕了吧?”亚摩斯倒吸了一口凉气,喃喃地说道。

众人面面相觑,元素力量关系到一个人地魔法或者歌力的修为,假如完全祛除,其结果可想而知。这对一个魔法师或者祭祀来说,就是世上最可怕的惩罚。即使是巨龙和凤凰。在被剥夺了魔法力量之后。它们恐怕连一个圣域强者都不如了。

魔法和战歌的力量在大陆上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除了金刚这样另类的存在。世上超过八成的巅峰强者都不可能对禁魔阵无动于衷!

火晶龙和火凤凰齐齐霍然变色,紧紧地盯着夜月,目光有些不善。

夜月自己也有些后怕,似乎在后悔不该把禁魔阵的事情说出来。万一禁魔阵流传到大陆上,必将掀起轩然大波。

“哼!”

雷克斯冷哼一声,释放出两记精神冲击惊醒了一龙一凤,他当然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不过他现在顾不得这么多了。

“夜月你记得禁魔阵地布置方法吧?”

夜月木然地点头,“记得,只要收集足够的厌魔金属配合一些魔法材料,再请一位圣魔导师发动就可以了。不过到底有没有效果,那位长老因为没有足够的材料,所以没有试过。”

“厌魔金属?要多少?”雷克斯问道。

“十二盎司。”

雷克斯吓了一跳,他对厌魔金属有所耳闻,这是比秘银更加珍稀的金属,号称魔法克星,万金难求,更是制作破魔武器的必备材料。

厌魔金属的价格虽然远不能和软金相提并论,但也比秘银贵了三十倍以上,他手中剩余的三磅秘银可能连两盎司的厌魔金属都换不到。要知道,厌魔金属向来是以厘这个最小地重量单位来进行交易地。

不过雷克斯并不担心,在他看来,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大问题:“看来得想个办法去弄钱了。”

至于发动禁魔阵所需要地圣魔导师,眼前不是有两个现成的吗?虽然只是准圣魔导师,但是想来离突破也不远了。

“就这么决定了,等我弄到那十二盎司的厌魔金属,就由夜月你来布置禁魔阵。”雷克斯摸着下巴,“嘿,看来我会是第一个尝试这个禁魔阵的人,不知道在完全祛除了元素力量之后,会有什么后果。”

雷克斯并不打算修炼歌力,更不会学习魔法,所以元素力量对他来说可有可无,看来那个禁魔阵要放在他自己身上使用了。毕竟萝莉娜这一身歌力修为来之不易,无端废掉就太可惜了。

这么想着,雷克斯的目光就落到萝莉娜的身上,他习惯性的释放出少许的精神力扫过,不禁心中一惊,发现萝莉娜的身体状况大异于常人,正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非同小可。

在下午的大战中,萝莉娜依靠战歌之神和那瓶不知的液体把精神力暴涨到不亚于雷克斯的地步,此时早已过了作用时间,可是萝莉娜的精神力竟然没有恢复到常态,仍然处于普通圣域的水平,并且以极为缓慢的速度增长。

除此之外,萝莉娜的身体力量也在飞快地提升,雷克斯能感觉到,萝莉娜目前的身体力量已经不亚于一个巨象战士,他目瞪口呆,这还是孱弱的福克斯祭祀吗?在经过系统的训练之后,恐怕她赤手空拳就可以打倒一个大剑师了!

这一切的变化都在潜移默化中发生,就连萝莉娜本身也毫无所知。

“生命契约也太夸张了吧,不知不觉中就把一个弱不禁风的福克斯祭祀变成一个强大的战士,就连精神力也疯涨了十几倍……”雷克斯不禁有些羡慕,暗自嘀咕:“这几乎是就是我的翻版了,她这次占得便宜可太大了,一步登天成为圣域祭祀,我怎么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

不过雷克斯很怀疑,在解除生命契约之后,萝莉娜是否还能保留这一身庞大的力量?

大家看出雷克斯心意已决,也就没有再说什么。只有萝莉娜得知雷克斯的决定之后,眼中闪过几分莫名的神采。

第十卷 圣都风云 第二百五十章 恐吓

(临近毕业,没有码字的日子过得飞快,转眼一个月就过去了,深深鞠躬向大家致歉!)金光回到了拉纳克城。

在泥泞不堪的沼泽中折腾了大半个月,让众人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刚一进城,他们就直奔曾经住过沃森旅店,不顾大厅中那些佣兵和冒险者诧异的目光,吩咐侍者给每个人准备一个房间,同时要他们把大量的热水送到房间里去。

“呼……”雷克斯长长地出了一口气,他痛痛快快地洗了个热水澡,把身上积累了大半个月的污垢全部冲刷掉,因为长时间泡在雨水沼泽中而产生的那股仿佛已经发霉的感觉也随之一扫而空,顿时神清气爽,全身说不出的舒服。

换上一套干净清爽的衣服,雷克斯走出房间,发觉其他人还在隔壁房间里面没有出来。他笑了一声,连他这个不修边幅的牛头人都受不了自己之前身上的气味,更不用说索菲娅她们几个爱干净的女人了。况且夜月和亚摩斯他们还是来自有着轻微洁癖的精灵族,没有一两个小时,他们是不会出来了。

雷克斯摇了摇头,伸手招过金光让它落在自己的手上,慢悠悠地走到三楼,招呼侍者上来,叫了一桌丰盛的晚餐。

等侍者下去之后,金光轻轻叫了一声,似乎在提醒着什么。雷克斯环顾四周,察觉到旅店中有许多人时不时地悄悄观察自己。他们以为自己的动作很隐秘,但是怎么可能躲过雷克斯的感知。

实际上,从刚进城开始,雷克斯就知道有许多佣兵一直把注意力放在自己一群人的身上。甚至跟到旅店来。

他眉头一皱,立即明白佣兵的目的。

这些佣兵和冒险者都是在佣兵联盟出发之后才抵达拉纳克城地,他们姗姗来迟,却又不甘心就此离开,干脆留在城里等待消息。佣兵和冒险者都是老练之辈,哪里会看不出来雷克斯一行人是刚刚从日暮沼泽回来的,自然而然的就把注意力集中在雷克斯一行人的身上,试图得到关于屠龙的消息。

如果他们知道那头上位龙就在这家旅店的楼上洗澡。肯定会吓得魂飞魄散!

雷克斯心中了然,便不再理会那些望眼欲穿的佣兵和冒险者,自顾自地逗弄着金光。让侍者弄来几盘肉食和甜点,一点一点的喂它。

他可没有义务把佣兵联盟全军覆灭地消息告诉其他人。更何况,这次屠龙之行雷克斯一行人是最大的赢家,占尽便宜,他才不会把消息传出去引火烧身,闷声发大财才是王道啊!

“哼哼,这些佣兵和冒险者运气好,来迟一步,没有跟着埃罗伊那群蠢材冲进沼泽送死。否则现在也已经死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了。”

刚坐下不久,金刚就兴冲冲地从楼上跑下来,一屁股坐在雷克斯面前,把桌子拍得砰砰直响。朝楼下大声叫道:“快来人哪,我要点菜!在沼泽里吃了半个月的干粮,简直不是人过地日子,今天我要把半个月的量全吃回来!还有酒,统统都给我拿上来……”

正站在桌面上吃东西地金光被吓了一跳,它连忙拍了几下翅膀重新站稳,发现自己的盘子里的食物洒掉了大半,立即向金刚叫了几声。表示自己的不满。

金刚这一阵大呼小叫顿时吸引了旅店中佣兵和冒险者的注意。尤其是听到沼泽两个字之后,一个个两眼放光。转过头来看着金刚,忘记了掩饰。

金刚伸长脖子,大脑袋转了一圈,发现大家都看着自己,他不明所以,眼睛一瞪,高声骂道:“看什么看?没见过吃饭的吗?”

这些佣兵和冒险者原本就对雷克斯之前悠哉悠哉的姿态颇为不满,正苦于找不到借口发作,金刚这么一闹,立刻就有几个脾气同样暴躁的佣兵霍地站起身来,对金刚怒目而视。

金刚先是愣了一下,几息之后,反而收敛起嚣张地态度,随即神色渐冷,瞄着站起来的几个人,眼中闪动着凶残的光芒。

一股庞大的、让人喘不过气来地气息笼罩着整个旅店,原本喧闹的大厅瞬间沉寂下来,落针可闻。这下就是傻子也知道金刚绝不好惹,拥有恐怖的实力,即使不是圣域强者,也差不到哪里去!

那几个可怜的佣兵和冒险者像是被当头浇了一盆雪水,一股寒意从脊梁处骤然升起,额头渗出大滴大滴的冷汗,脸色发白,仿佛自己正被一头巨龙死死地盯着!

只有雷克斯仿若不觉,悠坐在对面的雷克斯抬起头来,他知道金刚自视极高,除了和自己的家人朋友能够好好相处以外,这些佣兵和冒险者在他眼里与蝼蚁无异!金刚自己可以嚣张,但是绝不容许别人在他的面前嚣张!

雷克斯暗叹一声,知道自己再不出声地话,金刚真地会杀人!

他正想说话,一道充满无限风情的女声突然从楼上传下来:“这是怎么了,金刚你怎么发这么大地火?”

大厅中所有人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转过去,只见索菲娅带着萝莉娜,以及一龙一凤从楼梯上缓缓走下来。

经过一番精心的洗漱之后,她们全都恢复了艳丽无双的容光,火晶龙艾拉西娅和火凤凰伊温妮莎的伤势经过几天的休养,已经恢复如初,至少从脸上看不出她们不久之前刚刚受过伤。四个国色天香的美女出现在人们的眼前,顿时吸引住所有人的目光,佣兵和冒险者们看得目瞪口呆,脑子里差点转不过弯来。至于跟在她们后面的亚摩斯和萨米尔,则被大家选择性地无视了,此时此刻,谁还会去注意两个精灵!

索菲娅的俏脸上保持着浅浅的笑意,带着一股香风走过来,在雷克斯身旁轻轻坐下。她刚刚洗过澡,火红色的长发湿漉漉的披在身后,婀娜的身姿无不透露出一股慵懒散漫的魅力风情。

即使是不解风情的金刚也忍不住多看了索菲娅几眼,眼中满是赞叹之色。

雷克斯嗅着索菲娅的体香,不禁心神一荡,在大厅中其他人万分嫉妒的目光中搂住索菲娅的蛮腰,笑着说道:“金刚,算了吧!”

金刚藐视着那几个始终站着不敢坐下的佣兵,冷哼一声:“一群没用的废物。”

“咚咚……”几声轻响,那几个佣兵一屁股坐在地上,像是刚刚跟敌人大战一场一样,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手脚不可抑止地如筛糠般发抖,就差没有大小便失禁了。他们顾不上金刚的侮辱,当作没有听到,在同伴的掺扶下夺门而逃,消失在旅店外。

金刚的目光在其他人的身上来回扫视几遍,有了前车之鉴,没有一个人敢与他对视,噤若寒蝉,纷纷低下头去。

他得意地笑了几声,突然扯开嗓门大声叫道:“人呢?还不快上来,不做生意了吗?小心我砸了这家店!”

旅店的老板在柜台后面朝几个侍者拼命地使眼色,但是几个侍者面面相觑,没有一个鼓起勇气上楼。

雷克斯摆了摆手,替侍者解了围,说道:“我刚才已经点过菜了,还有你喜欢的酒,很快就送上来,不用为难他们。”

金刚喜笑颜开,说道:“还是雷克斯你了解我。”

“大家都坐下来吧,”雷克斯这才发现夜月没有下楼,不由地问道:“夜月呢,还是不下来吗?”

众人在桌旁坐下,萝莉娜抢先一步,坐在雷克斯的另一边。一龙一凤也不客气,各自占据另外两边的空位,面对面地瞪眼着对方。这一对冤家对头不管在什么事情上都要针锋相对,几天下来,大家已经习以为常。

“嗯,夜月说她已经到紧要关头,要在房间里修炼,就不下来了。”萨米尔看着渐渐恢复喧闹的大厅,似乎有点不习惯,他轻轻一皱眉头:“看来我不适合在这里就餐,我给夜月拿点食物就上去了,你们先吃吧。”

“雷克斯,我也上去了。”亚摩斯向众人露出一丝歉意,看的出来,常年在黑暗中行走的他也对大厅中的环境十分不适应。

看着两个精灵的背影消失在楼梯口,雷克斯无奈一笑,精灵向来不合群,喜欢安静独处,族人关系淡漠,即使是亲人朋友之间,也很少会聚在一起进行活动。这是天性使然,雷克斯也没有办法。

片刻之后,几个侍者战战兢兢地把酒菜送上来,今天上菜的速度比以往快上好几倍,很快就把桌面摆得满满的,显然是得益于金刚之前的发飙。

没等侍者离开,金刚就迫不及待地大吃大喝起来,看他的样子,好像已经饿了一年似的。但是现在没有一个人敢嘲笑金刚,除非他不要命了。

“吃吧!”雷克斯招呼了一声,自己也开动了。吃了大半个月的干粮,任谁也忍受不了。即使是索菲娅和萝莉娜也禁受不住美食的诱惑,不过她们毕竟出身豪门,良好的教养让她们在就餐的同时,极力保持着淑女的形象。

一龙一凤原本对金刚的行为暗暗鄙视,不过她们在尝了几道菜之后,很快就被美食征服,专心对付桌上的食物。

第十卷 圣都风云 第二百五十一章 惊闻

见雷克斯一桌人只顾埋头大吃,大厅里的佣兵和冒险者渐渐放下心来,继续干自己的事情,喝酒划拳,高谈阔论,只是声音比平时压低了许多,他们的目光偶尔扫到雷克斯一桌人,眼中闪过一丝惊惧,不敢多作停留,迅速移开。

雷克斯把大厅里的一切情况尽收眼底,他一边吃东西,一边释放出少许的精神力笼罩大厅,倾听佣兵和冒险者谈话的内容。

虽然佣兵和冒险者之间的谈论有九成以上是毫无意义的杂闻琐事,但是总会有一些真正有用,或者让人感兴趣的消息。佣兵和冒险者遍布大陆,常常互通有无,换取自己所需的消息,除开处在权力和实力金字塔上的那一小撮人以及专业的情报组织之外,他们算是消息最为灵通的人群了。

雷克斯听了一会儿,一个由几个佣兵组成的小团体引起了他的注意。

“嘿,你们知道吗?”一个削瘦的中年佣兵坐在桌边,神秘兮兮地对自己的同伴低声说道:“我昨天从浓雾酒馆听到一个从外面传过来不久的消息,一个大事件!说出来保证吓你们一跳!”

“什么消息?”一个看样子才二十出头的佣兵被引起了强烈的好奇心,连忙问道。

另一个面目成熟的中年佣兵皱了一下眉头,他似乎是这个小团体的领导者,有些不以为然地说道:“哈里曼,你又去浓雾酒馆了,那可不是我们该去的地方,那里的女人吃人不吐骨头,这次任务的酬金你已经挥霍地差不多了吧?”

叫作哈里曼的佣兵脸上微微一红,讪讪地笑道:“酒和女人是我最大的爱好。以我地金币,浓雾酒馆已经是能够去的最好的地方了。如果我有足够的金币,我一定会去帝都的那些顶级会馆,那里才是男人的天堂啊!我的要求也不高,只要一次就足够了!”

说到这里,哈里曼的脸上露出深深地陶醉与向往。

“哼……”一个姿色颇为不俗的女性佣兵打断了哈里曼的幻想,毫不留情地打击道:“你别做梦了,那里是贵族地地方。就算再过一百年,你扛上一麻袋的金币也别想踏进去一步!”

哈里曼瞪了她一眼,不满地说道:“我想想也不行啊……”

“想也没用。”女佣兵反唇相讥,“你有时间在这里想。还不如去多做几次任务,攒点金币娶个寡妇实在。”

中年佣兵抬手阻止了同伴地争吵,“别吵了,哈里曼快说说,你听到什么消息了?”

哈里曼脸色一正,悄悄打量一下四周,以为没有人注意到他,这才低声说道:“詹金森。这次真的是大事件!圣兰帝国的皇帝遭到刺客袭击,现在已经离死不远啦!”

“啊!!!”那个年青的佣兵忍不住惊呼一声,坐在他身边的女佣兵眼疾手快,飞快地捂住了他的嘴。

詹金森的眼中充满深深的震惊。和哈里曼大眼瞪小眼,好半天才回过神来,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喃喃说道:“这地确是震惊全大陆的大事情!哈里曼,你有打听到更详细的消息吗?”

哈里曼见自己成功的吸引了同伴所有地注意力,得意一笑,说道:“当然,我费了好大的功夫才从那个女人身上把她知道的东西全挖出来。”见女佣兵气呼呼地瞪着自己。他连忙接着说道:“这已经是半个月前的事情了。据说圣兰皇帝是在皇宫里遭到刺杀的,所有的刺客全部被当场击毙。不过皇帝也受了重伤,伤势具体多重我就不知道了。”

“刺客居然能潜入圣兰皇宫?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詹金森立刻就发觉不对劲的地方,随即脸色大变,“难道刺客之中有圣域强者?”

几个佣兵都被詹金森的推断吓了一跳,哈里曼轻轻地抚摸自己腰上地匕首,用无限向往地语气说道:“圣域刺客啊!那是多么的强大!”他地目光在金刚的身上飞快地掠过,肯定地说道:“对,只有圣域刺客才有可能潜入森严壁垒的圣兰皇宫刺杀皇帝!”

詹金森再次皱起了眉头,“可是又有哪个杀手组织能够请动圣域强者出手?”

“血镰刀,是血镰刀杀手组织干的。这是根据事后对刺客尸体的调查,圣兰帝国方面得出的结论。”

提到血镰刀,哈里曼的眼中闪过一抹畏惧,他压低声音说道:“圣兰皇帝重伤之后,现在圣兰帝国由大皇子掌权,对外宣称是布隆迪亚公国暗中聘请血镰刀刺杀皇帝,并且在全国范围之内清剿血镰刀的秘密据点和成员,还有许多和这次刺杀逃不开关系的官员和贵族被抄家,这半个月来,卡萨圣都每天都有几百人人头落地!”

“布隆迪亚公国怎么会干这么蠢的事情,无故刺杀圣兰皇帝,这根本就是在自寻死路!”那个年青的佣兵有些难以置信地说道。

詹金森看了年青的佣兵一眼,轻轻地摇了摇头,说道:“盖伊,还你年轻,不懂得这里面的玄虚。你真的以为这次刺杀是布隆迪亚公国干的?除非布隆迪亚公国的贵族的脑袋集体被驴踢了,全部变成傻子!”

“啊……不是布隆迪亚公国,那会是谁干的?”盖伊有点摸不着头脑了。

“哼哼,谁知道?难说那些掉脑袋的官员和贵族是不是真的跟刺客有关系?这不是我们能知道的事情,也许真相会永远被淹埋。”哈里曼端起酒杯灌了一大口麦酒,叹了一口气:“反正这个黑锅布隆迪亚公国是背定了,谁让它的位置处在圣兰帝国的边境,挡住圣兰帝国扩张的脚步。以往布隆迪亚公国一直有卡罗莱纳联盟护着,现在有这么好的出兵借口,圣兰帝国怎么可能放过!”

“哈里曼说得对,战争马上就要来临了!”詹金森沉声说道:“我们没有赶上这次的屠龙行动。不能在拉纳克毫无意义地呆着浪费时间。再过几天这个消息就会传遍大陆,我们马上回房间收拾东西,明天就出发,必须在大部分人之前赶到圣兰帝国!”

话一说完,詹金森一口喝掉剩下地麦酒,站起身来,带着同伴离开。

战争对平民也许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但是对于在刀口舔血的佣兵来说。战争就是发财的良机。哪里有危险,佣兵就往哪里跑,财富总是伴随着危机出现!如果运气好。碰上哪个国家发布佣兵任务,一旦完成。那就是大把大把的金币!

等詹金森等人进入自己的房间,雷克斯才收回精神力,正好他已经吃饱,停止了手中的动作。

他原本只是闲极无聊,随意听一听佣兵的谈论,想不到却得知这么一个令人震惊地消息:圣兰帝国皇帝遇刺重伤,并且要和布隆迪亚公国开战,这绝对是几十年来大陆上最大的新闻!

圣兰帝国不论是疆域面积。经济实力,还是军事实力,都稳居大陆之首,当之无愧的圣兰大陆第一强国。

自它百年前在战争中诞生开始。就从未停止过扩张地脚步,雄才大略的开国皇帝圣凯伦大帝一辈子都在战争中渡过,仿佛天生为战争而生。他率领圣兰铁骑南征北战,用了五十年地时间踏平圣兰大陆东南部的十几个大大小小的王国公国,结束了大陆东南部长达千年的混乱局面,缔造出一个新兴的超级帝国。

在圣凯伦大帝的晚年,圣兰帝国已经一统大陆东南部,而帝国的扩张也达到一个极限。

十万大山阻断了从西南方向进攻神圣联盟的可能;翰海大荒原又横亘在大陆中部。与兽人帝国和亚述帝国遥遥对峙。可望不可及;最后只剩下处于大陆东部,位于圣兰帝国北部地卡罗莱纳联盟。

在圣兰帝国大杀四方。一天比一天强大的时候,由汉诺威王国带头,周围六个公国拥护,形成以抵御圣兰帝国为首要目的的卡罗莱纳联盟。联盟成员国集体出资,在与布隆迪亚公国地南方边境,依靠泰瑞斯加大山脉的一条支脉建起两座巨大的军事要塞,并且各国都派遣军队驻守要塞,以抵御圣兰帝国的进攻。

当圣兰帝国一统大陆东南部,圣凯伦大帝率领数十万大军抵达布隆迪亚南方边境的时候,两座军事要塞早已被联盟打造得如铁桶一样坚固。几十万大军在两座要塞疯狂地攻打了几个月,却未建寸功。

几十年的战争早已把圣兰帝国的国库消耗一空,无奈之下,圣凯伦大帝只好放弃攻克布隆迪亚的想法,带着军队回国。

几年之后,圣凯伦大帝国就带着这个巨大地遗憾去世了。

圣凯伦大帝归天之后,他最小地儿子掌握了军队,踏着四个哥哥的尸体登上皇位,也就是圣兰帝国地现任皇帝圣凯伦二世。

圣凯伦二世从十岁就跟在圣凯伦大帝身边征战天下,练就铁血无情的军人作风,不但在军事指挥上有着极高的天份,在治理国家方面也有十分杰出的才能。经过数十年的励精图治,圣兰帝国的军事和经济都发生了飞跃式的发展,逐渐超越其它三个古老的帝国,成为圣兰大陆第一强国。

在这几十年里,圣凯伦二世一直没有忘记他父亲的遗愿,时常授意军方与北方边境的布隆迪亚公国制造冲突,不断试探着卡罗莱纳联盟的底线。

人们对圣兰帝国和布隆迪亚公国之间时不时发生的摩擦早已麻木了,如同例行公事一样,哪天没有发生冲突才是不正常现象。

而这一次不同,战争真的就要来了!勉强维持了几十年和平的大陆又将陷入战火之中!

圣凯伦二世被布隆迪亚公国的刺客重伤,事件的真相扑朔迷离,谁都有可能是这次刺杀真正的策划者,也许是哪个帝国,也许是圣兰帝国的哪个王子,但是最不可能的就是布隆迪亚公国。

因为布隆迪亚公国绝对不想承受圣兰帝国的怒火,谁也不知道经过几十年的经营积累,圣兰帝国的实力已经强盛到哪一个地步!

雷克斯甚至怀疑这次的刺杀是圣凯伦二世自导自演的一场戏,一场演给全大陆的人看,为圣兰帝国进攻布隆迪亚师出有名的大戏!

他看了一眼身侧的索菲娅,心中一动,索菲娅来自圣兰帝国,不知道她是否已经得到这个消息!

第十卷 圣都风云 第二百五十章 恐吓

(临近毕业,没有码字的日子过得飞快,转眼一个月就过去了,深深鞠躬向大家致歉!)金光回到了拉纳克城。

在泥泞不堪的沼泽中折腾了大半个月,让众人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刚一进城,他们就直奔曾经住过沃森旅店,不顾大厅中那些佣兵和冒险者诧异的目光,吩咐侍者给每个人准备一个房间,同时要他们把大量的热水送到房间里去。

“呼……”雷克斯长长地出了一口气,他痛痛快快地洗了个热水澡,把身上积累了大半个月的污垢全部冲刷掉,因为长时间泡在雨水沼泽中而产生的那股仿佛已经发霉的感觉也随之一扫而空,顿时神清气爽,全身说不出的舒服。

换上一套干净清爽的衣服,雷克斯走出房间,发觉其他人还在隔壁房间里面没有出来。他笑了一声,连他这个不修边幅的牛头人都受不了自己之前身上的气味,更不用说索菲娅她们几个爱干净的女人了。况且夜月和亚摩斯他们还是来自有着轻微洁癖的精灵族,没有一两个小时,他们是不会出来了。

雷克斯摇了摇头,伸手招过金光让它落在自己的手上,慢悠悠地走到三楼,招呼侍者上来,叫了一桌丰盛的晚餐。

等侍者下去之后,金光轻轻叫了一声,似乎在提醒着什么。雷克斯环顾四周,察觉到旅店中有许多人时不时地悄悄观察自己。他们以为自己的动作很隐秘,但是怎么可能躲过雷克斯的感知。

实际上,从刚进城开始,雷克斯就知道有许多佣兵一直把注意力放在自己一群人的身上。甚至跟到旅店来。

他眉头一皱,立即明白佣兵的目的。

这些佣兵和冒险者都是在佣兵联盟出发之后才抵达拉纳克城地,他们姗姗来迟,却又不甘心就此离开,干脆留在城里等待消息。佣兵和冒险者都是老练之辈,哪里会看不出来雷克斯一行人是刚刚从日暮沼泽回来的,自然而然的就把注意力集中在雷克斯一行人的身上,试图得到关于屠龙的消息。

如果他们知道那头上位龙就在这家旅店的楼上洗澡。肯定会吓得魂飞魄散!

雷克斯心中了然,便不再理会那些望眼欲穿的佣兵和冒险者,自顾自地逗弄着金光。让侍者弄来几盘肉食和甜点,一点一点的喂它。

他可没有义务把佣兵联盟全军覆灭地消息告诉其他人。更何况,这次屠龙之行雷克斯一行人是最大的赢家,占尽便宜,他才不会把消息传出去引火烧身,闷声发大财才是王道啊!

“哼哼,这些佣兵和冒险者运气好,来迟一步,没有跟着埃罗伊那群蠢材冲进沼泽送死。否则现在也已经死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了。”

刚坐下不久,金刚就兴冲冲地从楼上跑下来,一屁股坐在雷克斯面前,把桌子拍得砰砰直响。朝楼下大声叫道:“快来人哪,我要点菜!在沼泽里吃了半个月的干粮,简直不是人过地日子,今天我要把半个月的量全吃回来!还有酒,统统都给我拿上来……”

正站在桌面上吃东西地金光被吓了一跳,它连忙拍了几下翅膀重新站稳,发现自己的盘子里的食物洒掉了大半,立即向金刚叫了几声。表示自己的不满。

金刚这一阵大呼小叫顿时吸引了旅店中佣兵和冒险者的注意。尤其是听到沼泽两个字之后,一个个两眼放光。转过头来看着金刚,忘记了掩饰。

金刚伸长脖子,大脑袋转了一圈,发现大家都看着自己,他不明所以,眼睛一瞪,高声骂道:“看什么看?没见过吃饭的吗?”

这些佣兵和冒险者原本就对雷克斯之前悠哉悠哉的姿态颇为不满,正苦于找不到借口发作,金刚这么一闹,立刻就有几个脾气同样暴躁的佣兵霍地站起身来,对金刚怒目而视。

金刚先是愣了一下,几息之后,反而收敛起嚣张地态度,随即神色渐冷,瞄着站起来的几个人,眼中闪动着凶残的光芒。

一股庞大的、让人喘不过气来地气息笼罩着整个旅店,原本喧闹的大厅瞬间沉寂下来,落针可闻。这下就是傻子也知道金刚绝不好惹,拥有恐怖的实力,即使不是圣域强者,也差不到哪里去!

那几个可怜的佣兵和冒险者像是被当头浇了一盆雪水,一股寒意从脊梁处骤然升起,额头渗出大滴大滴的冷汗,脸色发白,仿佛自己正被一头巨龙死死地盯着!

只有雷克斯仿若不觉,悠坐在对面的雷克斯抬起头来,他知道金刚自视极高,除了和自己的家人朋友能够好好相处以外,这些佣兵和冒险者在他眼里与蝼蚁无异!金刚自己可以嚣张,但是绝不容许别人在他的面前嚣张!

雷克斯暗叹一声,知道自己再不出声地话,金刚真地会杀人!

他正想说话,一道充满无限风情的女声突然从楼上传下来:“这是怎么了,金刚你怎么发这么大地火?”

大厅中所有人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转过去,只见索菲娅带着萝莉娜,以及一龙一凤从楼梯上缓缓走下来。

经过一番精心的洗漱之后,她们全都恢复了艳丽无双的容光,火晶龙艾拉西娅和火凤凰伊温妮莎的伤势经过几天的休养,已经恢复如初,至少从脸上看不出她们不久之前刚刚受过伤。四个国色天香的美女出现在人们的眼前,顿时吸引住所有人的目光,佣兵和冒险者们看得目瞪口呆,脑子里差点转不过弯来。至于跟在她们后面的亚摩斯和萨米尔,则被大家选择性地无视了,此时此刻,谁还会去注意两个精灵!

索菲娅的俏脸上保持着浅浅的笑意,带着一股香风走过来,在雷克斯身旁轻轻坐下。她刚刚洗过澡,火红色的长发湿漉漉的披在身后,婀娜的身姿无不透露出一股慵懒散漫的魅力风情。

即使是不解风情的金刚也忍不住多看了索菲娅几眼,眼中满是赞叹之色。

雷克斯嗅着索菲娅的体香,不禁心神一荡,在大厅中其他人万分嫉妒的目光中搂住索菲娅的蛮腰,笑着说道:“金刚,算了吧!”

金刚藐视着那几个始终站着不敢坐下的佣兵,冷哼一声:“一群没用的废物。”

“咚咚……”几声轻响,那几个佣兵一屁股坐在地上,像是刚刚跟敌人大战一场一样,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手脚不可抑止地如筛糠般发抖,就差没有大小便失禁了。他们顾不上金刚的侮辱,当作没有听到,在同伴的掺扶下夺门而逃,消失在旅店外。

金刚的目光在其他人的身上来回扫视几遍,有了前车之鉴,没有一个人敢与他对视,噤若寒蝉,纷纷低下头去。

他得意地笑了几声,突然扯开嗓门大声叫道:“人呢?还不快上来,不做生意了吗?小心我砸了这家店!”

旅店的老板在柜台后面朝几个侍者拼命地使眼色,但是几个侍者面面相觑,没有一个鼓起勇气上楼。

雷克斯摆了摆手,替侍者解了围,说道:“我刚才已经点过菜了,还有你喜欢的酒,很快就送上来,不用为难他们。”

金刚喜笑颜开,说道:“还是雷克斯你了解我。”

“大家都坐下来吧,”雷克斯这才发现夜月没有下楼,不由地问道:“夜月呢,还是不下来吗?”

众人在桌旁坐下,萝莉娜抢先一步,坐在雷克斯的另一边。一龙一凤也不客气,各自占据另外两边的空位,面对面地瞪眼着对方。这一对冤家对头不管在什么事情上都要针锋相对,几天下来,大家已经习以为常。

“嗯,夜月说她已经到紧要关头,要在房间里修炼,就不下来了。”萨米尔看着渐渐恢复喧闹的大厅,似乎有点不习惯,他轻轻一皱眉头:“看来我不适合在这里就餐,我给夜月拿点食物就上去了,你们先吃吧。”

“雷克斯,我也上去了。”亚摩斯向众人露出一丝歉意,看的出来,常年在黑暗中行走的他也对大厅中的环境十分不适应。

看着两个精灵的背影消失在楼梯口,雷克斯无奈一笑,精灵向来不合群,喜欢安静独处,族人关系淡漠,即使是亲人朋友之间,也很少会聚在一起进行活动。这是天性使然,雷克斯也没有办法。

片刻之后,几个侍者战战兢兢地把酒菜送上来,今天上菜的速度比以往快上好几倍,很快就把桌面摆得满满的,显然是得益于金刚之前的发飙。

没等侍者离开,金刚就迫不及待地大吃大喝起来,看他的样子,好像已经饿了一年似的。但是现在没有一个人敢嘲笑金刚,除非他不要命了。

“吃吧!”雷克斯招呼了一声,自己也开动了。吃了大半个月的干粮,任谁也忍受不了。即使是索菲娅和萝莉娜也禁受不住美食的诱惑,不过她们毕竟出身豪门,良好的教养让她们在就餐的同时,极力保持着淑女的形象。

一龙一凤原本对金刚的行为暗暗鄙视,不过她们在尝了几道菜之后,很快就被美食征服,专心对付桌上的食物。

第十卷 圣都风云 第二百五十一章 惊闻

见雷克斯一桌人只顾埋头大吃,大厅里的佣兵和冒险者渐渐放下心来,继续干自己的事情,喝酒划拳,高谈阔论,只是声音比平时压低了许多,他们的目光偶尔扫到雷克斯一桌人,眼中闪过一丝惊惧,不敢多作停留,迅速移开。

雷克斯把大厅里的一切情况尽收眼底,他一边吃东西,一边释放出少许的精神力笼罩大厅,倾听佣兵和冒险者谈话的内容。

虽然佣兵和冒险者之间的谈论有九成以上是毫无意义的杂闻琐事,但是总会有一些真正有用,或者让人感兴趣的消息。佣兵和冒险者遍布大陆,常常互通有无,换取自己所需的消息,除开处在权力和实力金字塔上的那一小撮人以及专业的情报组织之外,他们算是消息最为灵通的人群了。

雷克斯听了一会儿,一个由几个佣兵组成的小团体引起了他的注意。

“嘿,你们知道吗?”一个削瘦的中年佣兵坐在桌边,神秘兮兮地对自己的同伴低声说道:“我昨天从浓雾酒馆听到一个从外面传过来不久的消息,一个大事件!说出来保证吓你们一跳!”

“什么消息?”一个看样子才二十出头的佣兵被引起了强烈的好奇心,连忙问道。

另一个面目成熟的中年佣兵皱了一下眉头,他似乎是这个小团体的领导者,有些不以为然地说道:“哈里曼,你又去浓雾酒馆了,那可不是我们该去的地方,那里的女人吃人不吐骨头,这次任务的酬金你已经挥霍地差不多了吧?”

叫作哈里曼的佣兵脸上微微一红,讪讪地笑道:“酒和女人是我最大的爱好。以我地金币,浓雾酒馆已经是能够去的最好的地方了。如果我有足够的金币,我一定会去帝都的那些顶级会馆,那里才是男人的天堂啊!我的要求也不高,只要一次就足够了!”

说到这里,哈里曼的脸上露出深深地陶醉与向往。

“哼……”一个姿色颇为不俗的女性佣兵打断了哈里曼的幻想,毫不留情地打击道:“你别做梦了,那里是贵族地地方。就算再过一百年,你扛上一麻袋的金币也别想踏进去一步!”

哈里曼瞪了她一眼,不满地说道:“我想想也不行啊……”

“想也没用。”女佣兵反唇相讥,“你有时间在这里想。还不如去多做几次任务,攒点金币娶个寡妇实在。”

中年佣兵抬手阻止了同伴地争吵,“别吵了,哈里曼快说说,你听到什么消息了?”

哈里曼脸色一正,悄悄打量一下四周,以为没有人注意到他,这才低声说道:“詹金森。这次真的是大事件!圣兰帝国的皇帝遭到刺客袭击,现在已经离死不远啦!”

“啊!!!”那个年青的佣兵忍不住惊呼一声,坐在他身边的女佣兵眼疾手快,飞快地捂住了他的嘴。

詹金森的眼中充满深深的震惊。和哈里曼大眼瞪小眼,好半天才回过神来,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喃喃说道:“这地确是震惊全大陆的大事情!哈里曼,你有打听到更详细的消息吗?”

哈里曼见自己成功的吸引了同伴所有地注意力,得意一笑,说道:“当然,我费了好大的功夫才从那个女人身上把她知道的东西全挖出来。”见女佣兵气呼呼地瞪着自己。他连忙接着说道:“这已经是半个月前的事情了。据说圣兰皇帝是在皇宫里遭到刺杀的,所有的刺客全部被当场击毙。不过皇帝也受了重伤,伤势具体多重我就不知道了。”

“刺客居然能潜入圣兰皇宫?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詹金森立刻就发觉不对劲的地方,随即脸色大变,“难道刺客之中有圣域强者?”

几个佣兵都被詹金森的推断吓了一跳,哈里曼轻轻地抚摸自己腰上地匕首,用无限向往地语气说道:“圣域刺客啊!那是多么的强大!”他地目光在金刚的身上飞快地掠过,肯定地说道:“对,只有圣域刺客才有可能潜入森严壁垒的圣兰皇宫刺杀皇帝!”

詹金森再次皱起了眉头,“可是又有哪个杀手组织能够请动圣域强者出手?”

“血镰刀,是血镰刀杀手组织干的。这是根据事后对刺客尸体的调查,圣兰帝国方面得出的结论。”

提到血镰刀,哈里曼的眼中闪过一抹畏惧,他压低声音说道:“圣兰皇帝重伤之后,现在圣兰帝国由大皇子掌权,对外宣称是布隆迪亚公国暗中聘请血镰刀刺杀皇帝,并且在全国范围之内清剿血镰刀的秘密据点和成员,还有许多和这次刺杀逃不开关系的官员和贵族被抄家,这半个月来,卡萨圣都每天都有几百人人头落地!”

“布隆迪亚公国怎么会干这么蠢的事情,无故刺杀圣兰皇帝,这根本就是在自寻死路!”那个年青的佣兵有些难以置信地说道。

詹金森看了年青的佣兵一眼,轻轻地摇了摇头,说道:“盖伊,还你年轻,不懂得这里面的玄虚。你真的以为这次刺杀是布隆迪亚公国干的?除非布隆迪亚公国的贵族的脑袋集体被驴踢了,全部变成傻子!”

“啊……不是布隆迪亚公国,那会是谁干的?”盖伊有点摸不着头脑了。

“哼哼,谁知道?难说那些掉脑袋的官员和贵族是不是真的跟刺客有关系?这不是我们能知道的事情,也许真相会永远被淹埋。”哈里曼端起酒杯灌了一大口麦酒,叹了一口气:“反正这个黑锅布隆迪亚公国是背定了,谁让它的位置处在圣兰帝国的边境,挡住圣兰帝国扩张的脚步。以往布隆迪亚公国一直有卡罗莱纳联盟护着,现在有这么好的出兵借口,圣兰帝国怎么可能放过!”

“哈里曼说得对,战争马上就要来临了!”詹金森沉声说道:“我们没有赶上这次的屠龙行动。不能在拉纳克毫无意义地呆着浪费时间。再过几天这个消息就会传遍大陆,我们马上回房间收拾东西,明天就出发,必须在大部分人之前赶到圣兰帝国!”

话一说完,詹金森一口喝掉剩下地麦酒,站起身来,带着同伴离开。

战争对平民也许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但是对于在刀口舔血的佣兵来说。战争就是发财的良机。哪里有危险,佣兵就往哪里跑,财富总是伴随着危机出现!如果运气好。碰上哪个国家发布佣兵任务,一旦完成。那就是大把大把的金币!

等詹金森等人进入自己的房间,雷克斯才收回精神力,正好他已经吃饱,停止了手中的动作。

他原本只是闲极无聊,随意听一听佣兵的谈论,想不到却得知这么一个令人震惊地消息:圣兰帝国皇帝遇刺重伤,并且要和布隆迪亚公国开战,这绝对是几十年来大陆上最大的新闻!

圣兰帝国不论是疆域面积。经济实力,还是军事实力,都稳居大陆之首,当之无愧的圣兰大陆第一强国。

自它百年前在战争中诞生开始。就从未停止过扩张地脚步,雄才大略的开国皇帝圣凯伦大帝一辈子都在战争中渡过,仿佛天生为战争而生。他率领圣兰铁骑南征北战,用了五十年地时间踏平圣兰大陆东南部的十几个大大小小的王国公国,结束了大陆东南部长达千年的混乱局面,缔造出一个新兴的超级帝国。

在圣凯伦大帝的晚年,圣兰帝国已经一统大陆东南部,而帝国的扩张也达到一个极限。

十万大山阻断了从西南方向进攻神圣联盟的可能;翰海大荒原又横亘在大陆中部。与兽人帝国和亚述帝国遥遥对峙。可望不可及;最后只剩下处于大陆东部,位于圣兰帝国北部地卡罗莱纳联盟。

在圣兰帝国大杀四方。一天比一天强大的时候,由汉诺威王国带头,周围六个公国拥护,形成以抵御圣兰帝国为首要目的的卡罗莱纳联盟。联盟成员国集体出资,在与布隆迪亚公国地南方边境,依靠泰瑞斯加大山脉的一条支脉建起两座巨大的军事要塞,并且各国都派遣军队驻守要塞,以抵御圣兰帝国的进攻。

当圣兰帝国一统大陆东南部,圣凯伦大帝率领数十万大军抵达布隆迪亚南方边境的时候,两座军事要塞早已被联盟打造得如铁桶一样坚固。几十万大军在两座要塞疯狂地攻打了几个月,却未建寸功。

几十年的战争早已把圣兰帝国的国库消耗一空,无奈之下,圣凯伦大帝只好放弃攻克布隆迪亚的想法,带着军队回国。

几年之后,圣凯伦大帝国就带着这个巨大地遗憾去世了。

圣凯伦大帝归天之后,他最小地儿子掌握了军队,踏着四个哥哥的尸体登上皇位,也就是圣兰帝国地现任皇帝圣凯伦二世。

圣凯伦二世从十岁就跟在圣凯伦大帝身边征战天下,练就铁血无情的军人作风,不但在军事指挥上有着极高的天份,在治理国家方面也有十分杰出的才能。经过数十年的励精图治,圣兰帝国的军事和经济都发生了飞跃式的发展,逐渐超越其它三个古老的帝国,成为圣兰大陆第一强国。

在这几十年里,圣凯伦二世一直没有忘记他父亲的遗愿,时常授意军方与北方边境的布隆迪亚公国制造冲突,不断试探着卡罗莱纳联盟的底线。

人们对圣兰帝国和布隆迪亚公国之间时不时发生的摩擦早已麻木了,如同例行公事一样,哪天没有发生冲突才是不正常现象。

而这一次不同,战争真的就要来了!勉强维持了几十年和平的大陆又将陷入战火之中!

圣凯伦二世被布隆迪亚公国的刺客重伤,事件的真相扑朔迷离,谁都有可能是这次刺杀真正的策划者,也许是哪个帝国,也许是圣兰帝国的哪个王子,但是最不可能的就是布隆迪亚公国。

因为布隆迪亚公国绝对不想承受圣兰帝国的怒火,谁也不知道经过几十年的经营积累,圣兰帝国的实力已经强盛到哪一个地步!

雷克斯甚至怀疑这次的刺杀是圣凯伦二世自导自演的一场戏,一场演给全大陆的人看,为圣兰帝国进攻布隆迪亚师出有名的大戏!

他看了一眼身侧的索菲娅,心中一动,索菲娅来自圣兰帝国,不知道她是否已经得到这个消息!

第十卷 圣都风云 第二百五十二章 罗兰

留下金刚一个人在那里狼吞虎咽,在众人暧昧的目光中,雷克斯带着索菲娅回到自己的房间。

“砰!”的一声关上房门,雷克斯一把搂住索菲娅压在门上,低头来了个长长的热吻,直到索菲娅喘不过气来把他推开,这才停了下来。

索菲娅的脸颊上布满诱人的红晕,高耸的胸脯剧烈地起伏着,双手撑在雷克斯的胸前,她风情万种地瞄了雷克斯一眼,嚅嚅地说道:“坏蛋,你想说什么?”

雷克斯看着索菲娅那双醉人的绯红色眼眸,贪婪地目光在她惹火的身段上逡巡,略有些诧异,“你怎么知道我有话要说?”

“跟了你这么久,如果还看不出你有话想跟我说,那实在也太蠢了一些,幸好我不是那种蠢女人。”索菲娅嫣然一笑,一边说着,一边踮起脚跟,双手抱上雷克斯粗壮的脖子,精致的面孔凑到雷克斯的耳边,气吐如兰,“再说你也不是那种性急的男人,快说吧,你刚才在大厅里听到什么了?”

索菲娅整个人都快挂到雷克斯的身上,温香软玉在怀,差点让雷克斯把持不住。

定了定神,雷克斯伸手穿过索菲娅的腿弯把她横抱起来,走到桌边坐下来,让她坐在自己的大腿上,这才说道:“我的确是听到一个重要的消息,也许跟你有些关系。”“嗯?跟我有关系?”索菲娅感到有些惊讶。她的实力虽然与圣域只有一步之差,但是无法像雷克斯那样,隔着老远就能听到别人的谈话,自然也不知道那几个佣兵说了什么。

雷克斯点了点头。脸上露透出一丝慎重,说道:“圣兰帝国的皇帝在半个月前在皇宫里遇刺,身受重伤!”

“啊……”索菲娅花容失色,红晕尽褪,眼中震惊无比,急忙惊声问道:“这是真地?”

“是真是假我不太确定,我也是刚才听那几个佣兵说的,”雷克斯摇摇头。说道:“不过这样的大事不太可能是谣言。我想应该是真的。只是这里距离卡萨圣都太远,所以到现在只有少数人知道,消息还没有大范围的传开。”

说到这里,雷克斯发现索菲娅在震惊之余,她的脸上更多的是担忧,不由得问道:“怎么。这事情真的跟你有关系?”

见索菲娅竟然有点失神。雷克斯搂在她腰上地大手轻轻摇晃了几下,她才回过神来,说道:“啊……雷克斯你等一下……”

她站起身来,坐到旁边地椅子上。手中一翻,从空间戒指中取一个成年人巴掌大小的圆盘放在桌上。圆盘呈淡金色,看起来应该是用黄金打造的,朝上的一面布满用秘银丝刻画的六角形魔法阵,周围镶嵌着一圈十二颗指头大小的各色魔晶。最引人注目地是圆盘中央那颗奇异地晶石,只有黄豆大小的晶石闪光着银亮色的光芒,熠熠生辉,让人感觉到它的不凡。

雷克斯一眼就看出这个圆盘就是传送罗盘。而那颗晶石肯定是传闻中地传送水晶。它是整个传送罗盘能够运作的关键所在。

此时这个传送罗盘上正放着一叠大约十封白色的信笺,信笺的体积都不大。正好可以被传送罗盘容下。索菲娅连忙拿起最上面的那封信笺,毫不犹豫地打开来,阅读上面的内容。

对于索菲娅能够拿出价值十万枚金币的传送罗盘雷克斯并不觉得惊讶,从索菲娅以往的一言一行判断,她必定出身于贵族,而且是圣兰帝国数一数二地大贵族。只是他对远在大陆东南部地圣兰帝国知之甚少,即使知道索菲娅姓罗兰,也不知道罗兰家族到底是什么情况,平时也没有机会去询问别人。

“呼……”索菲娅很快把所有信笺的内容看完,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脸上地担忧却增添了几分,两道漂亮的眉毛轻轻地拧了起来。

“怎么了?”雷克斯问道,“这上面写什么了?”

索菲娅朝雷克斯勉强露出一个笑容,答道:“这些信笺是我爷爷半个月以来从家里一封一封传过来的,只是我们当时在日暮沼泽里面,所以忘了查看。陛下的确在半个月前遇刺,而且身受重伤,至今昏迷不醒!”

雷克斯顿时动容,“这么说来,刚才那几个佣兵说的,圣兰帝国清剿血镰刀组织,即将出兵进攻布隆迪亚公国,这些都是真的了?”

“是的。”索菲娅点了点头,便不再说话,低头沉思着什么。

雷克斯大约猜到她心里在想什么,也不急于问话,房间里陷入沉默之中。片刻之后,索菲娅抬起头来,看着雷克斯的双眼,轻声问道:“雷克斯,你知道我的全名是什么吗?”

“当然,”雷克斯微微一笑,他知道索菲娅已经做出了决定,笑道:“我听你说过,你的全名叫索菲娅&罗兰,这是个美丽的名字,我听过一次就喜欢上了。”

索菲娅白了他一眼,“油嘴滑舌,也不知道跟谁学的。既然知道我姓罗兰,那你应该猜到我是来自罗兰家族的吧?对于罗兰家族,你知道多少?”

“这个嘛……”雷克斯略有些尴尬地摇头,糊含不清地说道:“大陆上姓罗兰的人不少,虽然猜到你是贵族,但是我没去过圣兰帝国,也不怎么看书,对你的国家实在是知道的不多,更不用说你的家族了……”

“就猜到你不知道。”索菲娅有些气恼,伸出纤指在雷克斯的额头上轻轻戳了一下,无奈地说道:“算啦,不跟你计较,谁让我偏偏爱上你这个不学无术的家伙。只好认命了。”

“嘿嘿……”雷克斯嘿嘿一笑,笑声中尽是说不出的得意,心里却暗自嘀咕:“你自己不告诉我,我怎么知道,这可怪不到我头上,唉,女人啊……”

索菲娅不知道雷克斯的心思,她再次白了雷克斯一眼。收敛起笑意。这才开始解释道:“我地家族,也就是罗兰家族,是圣兰帝国最大的贵族之一。我的爷爷是罗兰家族的家主,他年轻时就跟在圣兰大帝身边征战天下,立下无数功劳,甚至救过大帝的命。和大帝兄弟相称。我爷爷在四十岁的时候被圣兰大帝封为罗兰公爵。并且把帝国最富饶的高加索行省改名为罗兰行省赐给家族,做为家族的封地,世袭罔替。”

索菲娅地话中充满着骄傲与自豪,而她口中地圣兰大帝就是圣凯伦大帝。

圣凯伦大帝做为圣兰帝国的缔造者。他在帝国子民中的声望和号召力之强无人能及,甚至超远神祗!

雷克斯大吃一惊,他吃惊的并不是索菲娅的出身,而是她口中的爷爷,他指着桌上地信笺,问道:“索菲娅,你刚才说这些信笺都是你爷爷传送过来地,圣兰大帝在四十多年前就去世了。你爷爷怎么……”

索菲娅脸上一副你很无知的表情。说道:“我爷爷跟我一样,也是魔武双修。而且是圣域强者,活到现在有什么奇怪的?”

“原来是这样,不过你可没跟我说过,你爷爷也是圣域强者。”雷克斯恍然一笑。

普通的人类寿命在八十岁左右,如果修炼出斗气但又没有达到圣域地话,大约可以活到一百岁。而圣域阶段的人类强者大约可以活到三百岁,罗兰公爵顶多一百三十岁,再活个一百多年不成问题。

魔武双修的圣域强者非同小可,绝对比同等级的高手强上大一截。索菲娅年纪轻轻就拥有这么强大的实力,除了她本身天赋惊人以外,肯定与她的爷爷脱不开关系。她这一身所学,大半来自罗兰公爵的传授。就是不知道罗兰公爵有没有拓展出领域,在金刚所说的实力阶层中属于哪一个层次。

想到这里,雷克斯不禁有些头疼,罗兰家族地实力越强,以后他在索菲娅地问题上就会有更多的麻烦。

不过雷克斯也没有往深处想,只要索菲娅真心想跟着自己,蛮横无理一番也无所谓。以他如今地实力,即便是魔武双修的圣域强者,也不能阻止自己要做的事情。

轻轻甩了甩头,把这个问题抛到脑后,雷克斯问道:“除了圣兰皇帝遇刺之外,你爷爷还在信里说了什么?”

以索菲娅的聪明,她当然也看出雷克斯在担心什么,轻轻叹了一口气,说道:“爷爷让我尽快回去,我的父亲和母亲很想念我。尤其是我的母亲,这一年来她一直在担心我,现在又出了这件事,我怕她会坚持不住。”

“你母亲?”

“嗯,”索菲娅点了点头,解释道:“我母亲和陛下是孪生兄妹,也是陛下唯一的妹妹,他们的感情一直很好。自从陛下昏迷不醒以后,母亲已经伤心得晕过去好几回了。”

“原来你母亲是圣兰帝国的长公主,圣兰皇帝你的舅舅!”雷克斯顿时感到一阵头大。有这层关系在,加上罗兰家族庞大的势力,索菲娅即使不是公主,身份地位也不会比公主差到哪里去,甚至更加尊贵。

雷克斯轻笑一声,说道:“这么说,你一定要回圣兰帝国了?”

索菲娅无言地点了点头,眼巴巴地看着雷克斯。

雷克斯自然知道索菲娅在期望着什么,他实在舍不得让索菲娅伤心,前世有一句话:丑媳妇总要见公婆!他虽然不是丑媳妇,但也不能这么拖下去,该来的还是要来,总有一天要去面对,堂堂男子汉大丈夫,还怕什么!恰好他目前需要大量的金币去购买厌魔金属,都说大炮一响,黄金万两,说不定这次去圣兰帝国还能发一笔战争财呢!

前后犹豫了不到一秒钟,雷克斯就做出了决定,笑着说道:“你回娘家,我当然也要跟着去,否则也太不像话了。”

索菲娅欢呼一声,从椅子上跳起来扑到雷克斯的身上,没头没脸地吻过来。见索菲娅这么热情,雷克斯当然不会拒绝,反手抱起索菲娅就往床边走去。

第十卷 圣都风云 第二百五十三章 蓝海

罗兰公爵在半个月之内连续给索菲娅传送十几封信笺,除了因为索菲娅没有回信,担心索菲娅出现意外之外,圣兰帝国的局势也已经达到异常紧张的地步,不得不把在大陆闯荡一年多的索菲娅招回卡萨圣都,越快越好。

索菲娅在当天晚上就给罗兰公爵回信,表示立即动身回国。第二天一大早,雷克斯就带着不明所以的众人乘着金光,离开了拉纳克城。

“雷克斯,我们这是去哪里?这个方向并不是返回兽人帝国吧!”刚起飞不久,对方向极为敏感的亚摩斯就发现金光并没有按原来的计划往兽人帝国飞行。

“我们要去一趟圣兰帝国。”雷克斯笑着说道。

除了索菲娅之外,其他人闻言都是有点惊讶,转过头来看着雷克斯,他和索菲娅对视一眼,解释道:“索菲娅的家里发生了一些事,所以我们要赶过去一趟。”

接着雷克斯把昨天在旅店里听到的消息,还有索菲娅的家世全都告诉大家。听到圣兰帝国即将向布隆迪亚公国开战,众人都是为之一震,反倒是对索菲娅的身份并不觉得惊讶。大家的判断力都不弱,早已猜到索菲娅的出身极为高贵,如果说她出身平民,反而让人会觉得难以置信。

雷克斯发现萝莉娜一直沉默不语,淡淡地问道:“萝莉娜,你急着回帝国吗?”

萝莉娜连忙摇头,轻声说道:“不急。能跟着雷克斯大哥闯荡大陆,我觉得很开

“嗯,”雷克斯点了点头,说道:“在没有解除生命契约之前,你必须时刻跟在我的身边,不能离开我的精神感知范围之外,否则我无法保证你的安全。毕竟这关系我的性命,希望你够理解。”

雷克斯在回拉纳克城的路上就已经做出中这个决定。他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生命契约的事情,越少人知道越好,费迪南德也许看不出端倪来。但是雷克斯不觉得能够瞒过教宗。以教宗的眼力和学识,仅凭一点蛛丝马迹,就能推断出事实,并且**不离十。

对于教宗,雷克斯一直觉得他比兽皇和布拉德更加难缠,像一个潜伏在暗处地猎人。随时会给人致命一击。

很难说教宗会不会借生命契约大做文章。最好的办法就是先拖着,不能让教宗与萝莉娜接触,等解除了生命契约再回兽人帝国。到那时候,教宗就是有天大地能耐。也折腾不出花样来了。

原本雷克斯以为萝莉娜会对这个霸道的决定恼羞成怒,谁知她竟然朝自己露出一个笑容,语气中似乎还带着几分欣喜,说道:“雷克斯大哥走到哪里,我也跟到哪里,不用担心我。而且伊温妮莎会保护我,雷克斯大哥请放心,我不会拖后腿的。”

她身边地火凤凰轻轻哼了一声。却也没有出言反驳。

愣了几秒钟。雷克斯才反应过来,感觉有点莫明其妙。不明白萝莉娜心里在想着什么。不过见她的态度这么合作,雷克斯也不好冷言冷语,只好说道:“这样就好,冕下那边你不用担心,我以后会亲自向他解释。”

萝莉娜乖巧地点头应了一声,就不再说话。

拉纳克城位于大陆极西,而圣兰帝国处在大陆东南部,从前者出发抵达后者,几乎横穿整理个圣兰大陆。途中还要穿过广袤无垠的翰海大荒原,即使不考虑旅途中的危险,普通人走上一年也未必能够到达。

不过雷克斯一行人有金光这个速度之王代步,这一切都变得极为简单,而且十分枯燥。

金光全速飞行了十天,一行人早已经离开亚述帝国,进入翰海大荒原的中部。

此时正是夏季,艳阳高照,金光的护罩可以挡住敌人地攻击,也可以挡风遮雨,偏偏对阳光地照射毫无办法。一行人在上万米的高空,被炽烈的阳光一晒,口干舌燥,全身大汗淋漓,夜月用魔法弄出的大片水汽也不管用,没两下子就全蒸发了。

一天下来,除了无惧高温地索菲娅和一龙一凤,即使是耐力超绝的雷克斯也快顶不住了。尤其亚摩斯,黑暗精灵生来就对阳光有着几分惧怕,第一天几个小时的曝晒,就让他完全失去了战斗力,整个人萎靡不振,有气力无地躺在金光的背上。

幸好第二天雷克斯灵机一动,把霜之哀伤从空间戒指里面拿出来握在手上。霜之哀伤的寒气惊人,轻而易举地把炽烈的阳光抵消掉,这样才好过了许多。

自从雷克斯把霜之哀伤拿出来以后,火晶龙艾拉西娅的眼睛就像被强力胶水粘住了一样,死活挪不开,众人隐约从她的目光中看到大片乱转地小星星!

霜之哀伤地外表华丽非常,晶莹剔透,美轮美奂,像是一件举世无双的艺术品,而且又是史诗神器,号称圣兰第一神剑,堪称圣兰大陆地终极宝物。它对一头雌性巨龙来说,简直就是至高无上的大杀器,其吸引力可想而知!就连火凤凰在仔细看了几遍之后,也显露出心动之色!

不过一龙一凤慑于雷克斯和金刚的实力,又签约订了契约,即便她们再垂涎于霜之哀伤,也不敢动手抢夺。

只是时不时的听到火晶龙模糊不清的嘀咕:“啧啧……可惜啊!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拿出全部……不,一半……不,三分之一的收藏来交换它!这可是霜之哀伤,即使是神圣巨龙,也没有这样让人迷醉的收藏品吧!”

类似这样的话,火晶龙一天要念叨个上百遍。

雷克斯的听觉极强,自然把这些话一字不漏的听进去了,他在哭笑不得的同时,对龙族贪婪的性格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就在这时,一直百无聊赖地躺在身侧的金刚忽然坐了起来,指着前面,大声说道:“哈哈……大家快看,下面就是蓝海,我们到无罪之城了。”

众人向前面望去,只见在视野的尽头出现一片巨大的湖泊,蔚蓝色的湖水波光粼粼,远远望去,就像是一枚点缀在绿色大地上的蓝色宝石,在阳光下折射出淡淡的反光。雷克斯极目远眺,隐约看到在湖泊中心位置的小岛,也就是无罪之城,此时正有数十艘船只在湖面上行驶,往返于各条不同的支流之间。

“蓝海在高空上看完全不样,更漂亮一些。”雷克斯赞叹一声,这才抬头看了看天色,发现中午刚刚过去不久,说道:“飞了这么多天,金光也有点累了,我们到无罪之城休息一天,正好我有些事情要办。”

他向索菲娅投去一个询问的目光,索菲娅微微一笑,善解人意地说道:“这样也好,反正我都离家一年多了,也不差这一天。”

金刚闻言大喜,连连向索菲娅挤眉弄。他的耐性最差,连续飞了十天,都快无聊死了。想到马上又可以大吃大喝,金刚就忍不住哈哈大笑,不停地催促金光飞得再快一点,迫不及待地想要降落。

片刻之后,雷克斯一行人顺利地进入无罪之城。

时隔一年,无罪之城还是一如既往的繁华热闹,一支支的商队进进出出,街道上熙熙攘攘,佣兵和商人行色匆匆,仿佛他们总有忙不完的事情。

雷克斯和索菲娅相视一笑,他们之间的缘分起于霜之哀伤,也可以说是在无罪之城认识的,如今再次来到无罪之城,自然比其他从多出一分不同的感受。

亚摩斯曾经在无罪之城生活了十几年,回到自己所熟悉的地方,他一扫因为阳光带来的不适,显得有些兴奋。

在他的带领下,雷克斯一行人在一家档次较高的旅店住下。金刚没等进入自己的房间,就大呼小叫地让侍者上了一桌丰盛的酒菜,大吃大喝起来。

雷克斯无奈一笑,在安顿好众人之后,他才准备去办正事,说道:“亚摩斯,我要出去一趟,你对无罪之城比较熟悉,也一起来吧!”

亚摩斯不明所以,但也没有拒绝,“好,马上就来。”出了旅店之后,他才问道:“雷克斯,你要去什么地方?”

雷克斯考虑了一下,当下也不隐瞒,直接说道:“嗯,如果我要出售三磅的秘银,去哪里最好?”

亚摩斯面色一变,很快明白过来。他知道雷克斯现在急需大量的金币购买厌魔金属,随即向四周扫视一圈,发觉没有人注意到他们,这才压低了声音,说道:“我明白了,我知道有个商店,是专门进行珍贵的魔法物品交易的地方,应该会有你想要的东西,跟我来吧!”

话一说完,亚摩斯就在前面领路,行走之间带着一贯的谨慎。

雷克斯知道亚摩斯在提防什么,三磅秘银价值数十万枚金币,万一被人得知,难免会引来大堆的麻烦。不过以他的实力,如果还能被人抢走东西,那也无话可说了!

他无谓一笑,迈开脚步跟上亚摩斯。

第十卷 圣都风云 第二百五十四章 秘银

雷克斯记忆力极佳,大概记得无罪之城的地形,没走多远,他就发现亚摩斯带路的方向似乎是前往拍卖场所在的星夜城堡。

果不其然,十几分钟后,两人来到星夜城堡前面的广场边上。这个广场面积不大,雷克斯对这里的印象非常深刻,一年前,他就是在这个广场上从八个圣域强者手中抢到霜之哀伤,直到现在还在他的手里。

广场的地面全部由平整的石板铺就,去年大战造成的破坏早已被修复,没有留下一点的痕迹。此时正有不少佣兵坐在广场的边上休息,一边谈论着曾经在这里发生的惊世大战,一边扫视着路过的行人,完全不知道他们谈论的主角就在身边不远处。

看着周围耸立的数十家装饰华丽的商店,雷克斯暗自点头。这里是无罪之城的中心地区,真正的黄金地段,能够在这里开店,雄厚的资金和强大的势力,二者缺一不可。像秘银这样昂贵的魔法物品,也只有这样的商店才有可能消化了。

亚摩斯脚下不停,他对这里十分熟悉,带着雷克斯走近广场边缘处的一家商店。

雷克斯抬起头来观察,这家商店处在十字路口的一边,楼高三层,占地极广,虽然没有挂着门牌说明是做什么生意的,但是装饰得富丽堂皇,在周围的商店中数一数二,他感应到商店中隐隐透露出一股不弱的魔法波动。

这家商店往来的客人不多,但是那些为数不多的客人看起来非富即贵,甚至还有魔法师的身影。

“就是这里了。”亚摩斯在门前停下脚步,低声说道:“这家魔法商店的主人来自法奥斯帝国,专门经营与魔法有关的物品和各类价格高昂地珍稀金属,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了,在无罪之城很有名气。我以前跟他们打过几次交道,应该可以信任。我想也只有他们有能力收购你的秘银了。”

雷克斯点了点头,满意地说道:“嗯,就是需要这类地方,我们进去吧。”

进入商店之后,雷克斯才发现里面的装饰与外面截然不同,处处透露着一股朴实的气息,看起来倒是有一点返璞归真的意味。

扫视了一圈,大厅里只有几个客人在侍者的带领下观看物品。雷克斯才跟着亚摩斯走向大门对面的柜台,柜台后面坐着一个相貌平凡的中年人,他身穿一套标志着魔法学徒地灰色长袍,却有着一双与法师袍格格不入的市侩精明的眼睛。

见有客人光顾,中年人连忙站起身来,眼中闪过一丝诧异,毕竟黑暗精灵和牛头人的组合可不常见。

“难道牛头人也可以使用魔法吗?”中年人用只有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嘀咕了一句。这才亲热地迎了上来,笑容满面地说道:“哈……这不是亚摩斯吗?好久没有看到你了,这两年上哪发财去了?”

亚摩斯不太习惯中年人的热情,下意识地向后退了一步,又觉得不太礼貌赶紧往前踏回一步,简单地说了一下自己的经历:“前年回了一趟地底,这两年一直在大陆上闯荡,今天才回到无罪之城。”

“地底世界?”中年人眼前一亮。急促地说道:“那里可到处都是值钱地好东西啊。这回又给我带什么来了?”

“这次不是我要卖东西,”亚摩斯摇了摇头,轻轻指了一下雷克斯,说道:“这次是我的朋友要和你做交易,我想你一定会有兴趣的。”

“哦?你的朋友?”中年人的目光转向雷克斯,他在说话的时候,目光飞快地在雷克斯身上打量了几下,总觉得这个牛头人的面貌有点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可是一时半刻又想不起来。

中年人的心里有些疑惑,同时也有几分失望,兽人向来是与魔法绝缘地,自从他接手这家魔法商店以后,十几年来接待过地兽人十个指头就能数得过来。那些兽人都是一些幸运儿,无意间得到一两件魔法物品,或者珍稀的材料。来这里出售换取金币。一般不会有什么好东西。

不过本着顾客至上的原则,中年人还是勉强挤出一个笑容。说道:“本人格伦恩,欢迎阁下光临奥林魔法商店。不知阁下想要出售什么物品?”

雷克斯自然看出对自己格伦恩极为轻视,在进入大厅的时候就听到格伦恩的低声抱怨,他也不以为意,淡淡地说道:“秘银,你们这里收吗?”

“果然又是一个幸运的家伙!”格伦恩心中暗道。秘银虽然珍贵,但是由他经手的秘银也不在少数,问道:“你有多少?”

“很多。”雷克斯笑了一声,“不知道你有没有本事收下?”

格伦恩对雷克斯的态度十分鄙夷,一个没有见过世面、没见过金币地幸运的家伙而已,能有多少秘银。他正想反问雷克斯有多少秘银,亚摩斯忽然上前一步,低声说道:“这里人多,说话不方便,格伦恩你找个地方再谈吧。相信我,这次是一笔大生意!”

格伦恩眉头一皱,疑惑地看着亚摩斯,见亚摩斯很肯定地朝自己点头,眼中满是焦急之色,就知道事情不简单。他向四周扫视一遍,点了点头,说道:“那好吧,你们跟我来!”

雷克斯两人跟着格伦恩在其他人惊讶的目光登上三楼,很快来到一间宽敞的会客室,等分别落座之后,格伦恩迫不及待地问道:“说吧,阁下到底有多少秘银,我现在倒是很好奇了。”

雷克斯没有立即回答他的问题,而是释放出少许精神力探查一番,发现在会客室两侧的房间里藏着几个实力颇为不凡的战士,还有两名高级魔法师,想来他们就是这家魔法商店请来的护卫了。

在确定那些护卫无法听到会客室里地谈话之后,雷克斯才慢条斯理地说道:“三磅,具体地说,是三磅二盎司地秘银。”

“啊……”格伦恩惊呼一声,眼睛瞪得滚圆,难以置信地说道:“这么多!阁下不会是在开玩笑吧?”

怪不得格伦恩怀疑,他经营了一辈子的魔法物品,经手地秘银加起来也没有两磅。平时进行秘银交易都是以盎司,甚至以厘来计量,现在一个牛头人跑到自己面前说他手里有超过三磅秘银,任谁第一个念头都是:不可能!

雷克斯微微一笑,也不反驳,直接把所有的秘银从空间戒指里面取出来,在旁边的茶几上堆成一堆,一块一块大小不一的秘银射出耀眼的亮银色,把整个会客室都照亮了几分。

“嘶……”格伦恩倒吸了一口凉气,秘银的光芒差点让他耀花了眼。他情不自禁地走上前来,仔细地观察起来。

过了好一会儿,格伦恩才坐回自己的椅子上,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叹为观止地说道:“我这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多的秘银,让两位见笑了!

雷克斯和亚摩斯都露出一丝笑容,对格伦恩的失态不觉得惊讶,三磅多的秘银对雷克斯来说只是小儿科而已。如果格伦恩知道雷克斯曾经拥有上千磅的精金和十几磅秘银,还有软金以及两枚龙晶,恐怕他现在已经晕过去了!

格伦恩收回目光,没有向那堆秘银再看一眼,毕竟生意还没有谈成,以免让雷克斯产生误会。他虽然猜不到雷克斯真正的实力,但是一个能够拥有空间戒指的牛头人,也绝对不是好惹的。

“阁下果然是大手笔啊,佩服!”格伦恩不禁叹声说道。

雷克斯淡淡地说道:“过奖了。”

见雷克斯并没有显露出得意之色,格伦恩心里顿时对雷克斯的身份产生几分好奇,究竟是从哪里弄到如此巨量的秘银?不过这些问题只能放在心里了,他还没有蠢到忍不住问出来。

雷克斯不想再客套下去,他直奔主题,说道:“我的时间不多,只能在无罪之城呆一天,格伦恩老板你开个价吧!”

“看来阁下是个爽快人,那我也不说废话了。”谈到生意,格伦恩立刻收敛了笑容,正色说道:“秘银的数量极为稀少,因此它的价格近千年来始终没有变化,比金币还要稳固。一盎司秘银的价格是六千枚金币,我就按这个价格收购阁下的秘银,不知阁下是否满意?”

雷克斯不懂这些,目光投向亚摩斯,见亚摩斯朝自己微微点头,知道格伦恩并没有说谎。他不想在这方面斤斤计较,讨价还还,说道:“我没意见,就按照这个价格卖给你吧。”

格伦恩想不到这么容易就谈成数额如此巨大的生意,愣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心中大喜,笑容满面地说道:“阁下快人快语,鄙人佩服。”

说到这里,格伦恩手掌一翻,手上出现一架精致小巧的天平,说道:“我需要对这些秘银进行精确的称量,这台称量天平出自法奥斯帝国,最小可以称到十分之一厘的重量,两位可以对它检查一遍,再一同监督称量过程。”

雷克斯无所谓地摇头,“不用了,请便吧。”去年的帖子都被翻上来了,是谁在挖坟?)

第十卷 第二百五十五章 紫晶

格伦恩的动作非常熟练,很快就把整堆秘银的重量称出来,与雷克斯所说的重量出入不大。收起称量天平,格伦恩掐着指头算了起来:“三磅二盎司零六厘,也就是五十磅零六厘,按照一盎司六千枚金币算,就是三十万又二千二百五十枚金币。”

他抬起头来,问道:“两位,我没有算错吧?”

雷克斯点了点头,“没错。”

格伦恩笑了起来,这一笔生意做成,能顶得上他大半年的收入,他现在心情大好,说道:“两位请稍等,容我离开片刻去取金币,毕竟这么大数额的金币,我可不敢整天带在身上。不瞒两位,本店能够在短时间内调集的金币也不多,如果阁下再拿出几盎司秘银来,那就只能推迟几天,让我去抽调资金了。”

“不急,”雷克斯一抬手,说道:“格伦恩老板先不急着去取金币,我还有事需要和你商量,省得待会儿多跑一趟。”

“嗯?”格伦恩停下脚步,惊讶地问道:“有什么事,阁下请说。”

雷克斯见格伦恩坐了下来,这才问道:“不知道贵店是否出售厌魔金属?”

“厌魔金属?!”格伦恩脸色一变,思量了几秒钟,小心翼翼地问道:“不知阁下是想买还是想卖?”

“当然是想买,”雷克斯对格伦恩的商人脾性有些不耐烦了,“你直说有没有厌魔金属吧。有多少我都要了。”

格伦恩做了一辈子地生意,察言观色的本领自然不在话下,立即看出雷克斯对自己产生不满,也不再拐弯抹角,说道:“厌魔金属的价格是秘银三十倍以上,平时几年也没能收购到一丁点,一直是供不应求。阁下来得很巧,本店在几个月前恰好从法奥斯帝国弄来少许的厌魔金属,虽然只有八厘,也就是半盎司。至于这个价格嘛……”

雷克斯心知肚明,格伦恩说了这么多,最后一句话才是重点。他懒得讨价还价,沉声说道:“一口价,十万枚金币。愿意卖就当场交易,不愿意卖就拉倒,你去把秘银的钱拿来,我立马走人。”

“成交!阁下稍等。我马上回来。”

格伦恩知道雷克斯会说到做到,不敢多说废话,连忙大喊了一声就小跑着离开会客室,生怕雷克斯反似的。实际上。半盎司的厌魔金属,他收购进来的时候只花了不到九万枚金币,这么一转手,他就赚了一万多枚金币。心里已经乐开花了。

雷克斯见格伦恩答应得这么爽快,就知道自己肯定被宰了,不过他并不在意。

半盎司的厌魔金属价值十万枚金币左右。凑齐十二盎司的厌魔金属就需要二百四十万枚金币。他现在手中只剩下二十万枚金币,还差了二百一十万枚金币,既然差了这么多,也不介意让格伦恩赚去这一点蝇头小利。

格伦恩很快回到会客室,他只是个魔法学徒,体质极差,一路小跑着来回一趟,额头已经微微出汗。

格伦恩走到桌边。从空间戒指里取出三个大小不一地袋子放在桌上。他先打开那个最小的袋子。小心翼翼地掏出几块核桃大小的黑色的东西放在桌上,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好像这几块东西会被他一口气吹走一样。

抹了把汗,格伦恩说道:“阁下请看,这些就是厌魔金属。它们的密度非常小,比秘银还要轻好几倍,别看它们的外表好像挺重,其实加起来才半盎司,一阵风就能刮走。”

雷克斯和亚摩斯凑上前去,各自拿起一块厌魔金属仔细观察起来。这几块东西黑乎乎的,看起来就像是一块黑炭,拿在手上几乎感觉不到重量,硬度却很高,雷克斯手上使出三分劲,也只能捏出一个微不可见的指纹,竟比钢铁还要硬许多。

另外,雷克斯在释放出精神力包裹住手中地厌魔金属的时候,脑中竟然传来一阵沉重晦涩的感觉,仿佛这一块小小的东西有上百斤重。这是厌魔金属?”

虽说这几块东西奇异非常,但是雷克斯不能确定这东西究竟是不是厌魔金属,不由得看向亚摩斯。

亚摩斯也不太确定地摇了摇头,他看着手中地黑色硬块,说道:“我也是第一次见到,不过它们跟传闻中描述的一模一样。”

格伦恩哈哈一笑,“要确定这是不是厌魔金属还不容易吗,对着它们施放一个魔法就知道了。”

雷克斯也笑了起来,“这的确是个好方法。”

格伦恩身为魔法学徒,这个试验由他来做就可以了。他拿起一块厌魔金属放到一把椅子上,在两米外站定,然后对着它念起咒语。

过了几秒钟,魔法迟迟没有出现。雷克斯不禁哑然失笑,这个格伦恩做生意的本事很大,可是实力却差到极点,一个最简单地小魔法就要准备这么久,这段时间足够敌人把他杀个七八回了。

就连亚摩斯也看不下去了,在一旁连连摇头。

足足过了十秒钟,一颗拳头大的火球出现在枚伦恩的面前,摇摇晃晃地飞向那块厌魔金属。如果不是距离够近,雷克斯两人怀疑这颗火球能不能击中目标,这玩意儿能伤人吗?

“噗……”

一声轻响,火球终于击中那块厌魔金属,闪烁一下就消失了,仅仅在椅面上留下一个淡淡地黑印。

在火球湮灭的一瞬间,厌魔金属闪耀出淡淡的彩光,直到几息之后才黯淡下去,恢复到黑不溜秋的模样。

雷克斯和亚摩斯对视一眼,“这确实是厌魔金属无疑。”

格伦恩再次抹了一把汗,好像释放这个火球比他刚才小跑一趟还要累似的,他有些尴尬地说道:“我的魔法水平……嘿嘿,让两位见笑了!上一次释放魔法已经是三年前的事情了,手生了,没办法!”

“可以理解,可以理解。”

雷克斯两人脑后一阵冷汗,一个三年没有释放过魔法的魔法师,这是什么概念,简直比神圣巨龙还要稀罕!

一般地魔法学徒释放出来地火球术也足以把这个椅子炸成粉碎了,而格伦恩只能在椅面上留下一个黑印,虽然其中有厌魔金属的原因,但是也足以判断出他地魔法水平低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难怪他这么一大把年纪了还只是个魔法学徒。”亚摩斯心里嘀咕道。

确认无疑之后,格伦恩把厌魔金属装回袋子里面,打开了另一个袋子,哗啦啦的倒出二十枚紫色的晶钻。这些晶钻全都被人工打磨成菱形,大约有成人拇指那么大,棱角分明,闪耀着淡淡的紫光,十分美丽。

雷克斯知道这些晶钻也是一种货币,叫作紫晶。

自从一万年前人类成为大陆主导以后,经济飞速发展,开始出现数额巨大的交易,商人们携带沉重的金币进行交易非常不便,而且具有极高的风险。为此各国收集了大陆上几乎所有的紫晶,统一进行人工打磨之后,充当全大陆通用的高端货币,深受豪门大族和商人的喜爱。

紫晶的数量稀少,而且硬度非常高,堪比钻石,极难损坏,一个手艺娴熟的工匠需要三个月才能成功打磨出一枚紫晶。每一枚紫晶上都刻着一个微不可见的编号,从这个编号就可以查出它是由哪个国家发行,甚至是哪一个工匠在什么时候打磨的,民间流传的紫晶完全不可能冒充。

一枚紫晶相当于一万枚金币,所以一般人一辈子也不可能见到紫晶。雷克斯也是第一次见到,不由得多看了几眼。他虽然从地底世界捞到几百万枚金币,但是其中没有一枚紫晶

“这是二十枚紫晶,”格伦恩当着两人的面清点了一遍紫晶,说道:“也就是二十万枚金币,携带十分方便。”接着他又打开第三个最大的袋子,里面装满了黄澄澄的金币,“这是二千二百五十枚金币,请阁下清点一下。”

“不用了,我相信格伦恩老板。”

雷克斯接过三个袋子放进空间里面收好,其实他不用看,只是释放出一缕精神力往袋子里一探,就知道里面不多不少,正好是二千二百五十枚金币。

格伦恩收好那三磅多的秘银,笑逐颜开,说道:“感谢阁下的信任,今天是我做生意以来最畅快的一天,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雷克斯也笑着应道,心想,“让你赚了这么多金币,如果还不畅快才怪了。”

交易成功,雷克斯不想多作停留,格伦恩连忙亲自把两人送下楼。

回到大厅的时候,大厅里的客人已经换了一批。雷克斯没有把这个变化放在心上,正想和亚摩斯离开大厅,却看到一个面目英俊、气质不凡的金发中年人迎面向自己走来。

雷克斯面色一变,正想说话,金发中年人就笑着说道:“雷克斯骑士,欢迎再次光临无罪之城。”

一旁的亚摩斯听到这句话,顿时神剧变,看着中年人露出骇然之色。

第十卷 第二百五十六章 重拳

“你是谁?”雷克斯不动声色地问道。对方一口叫出自己的名字,让他吃惊不小。

“雷克斯,他就是抢走我的剑的那个人,要小心。”亚摩斯低声急忙说道,“他的声音和当初那个人的声音一模一样,我绝对不会忘记。”

雷克斯心中一惊,他当初就怀疑抢走霜之哀伤的人是无罪之城的城主,那个超阶之上的巅峰强者。就在刚才,这个金发中年人的气息极度隐晦,如果不是他主动上前,雷克斯根本不会注意到他。

即便现在面对面,雷克斯也觉得对方深不可测,仿佛个金发中年人已经与周围的环境完全融合在一起,完全看不清深浅来。仅凭这一点,雷克斯就可以肯定对方的身份,除了无罪之城的神秘城主席尔德维特之外,还有谁能躲过自己的精神感知。

从巫妖赫尔曼的口中得知,无罪之城的城主至少有几千岁了。可是眼前这个席尔德维特却一点也不显老,看起来完全是一个年富力强,风度翩翩的中年人,着实让人震惊不已。

至于席尔德维特怎么会找到自己,雷克斯一点也不惊讶。

对方身为无罪之城的幕后掌控者,整个无罪之城都在他的监视之下,要找到雷克斯这样一个特征明显的牛头人,只需要一句话就可以了。“哦……”席尔德维特听到亚摩斯地话。颇有些意外,嘴角带起一丝笑意,“原来是你啊,想不到你一个黑暗精灵。居然还能认得我。”

“哼……”亚摩斯冷哼一声,并没有因为对方的实力和身份而假以颜色。他一直对当初席尔德维特抢走霜之哀伤这件事耿耿于怀。

“你是雷克斯骑士!”

格伦恩听到几个人的对话,忍不住大声惊呼,他的眼珠子差点从眼眶里跳出来。他亲眼目睹了去年在广场上地那场大战,但是实力低微,只敢在远处观战,无法看清雷克斯的模样。从雷克斯进门开始,格伦恩就觉得这个牛头人十分眼熟,可就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也无法联想到雷克斯,直到席尔德维特叫出雷克斯的名字,这才反应过来。

格伦恩的呼声引来大厅里所有人的注意,不由得纷纷侧目而视。看到雷克斯的模样,再联想到格伦恩的话,都是不禁脸色大变,低声惊呼。

雷克斯转头看了格伦恩一眼。目光从大厅里其他人的身上一扫而过,这才回过头看着席尔德维特,沉声问道:“阁下有事吗?”

隐约之中,雷克斯感觉到席尔德维特这次是来者不善,似乎并不只是想来和自己说几句而已。他面上不动,暗地里却已经提起全身的力量。做好战斗准备。

以席尔德维特地修为,自然发现了雷克斯的动作,他收敛起笑意,脸上有着一分凝重,说道:“雷克斯骑士,我是来向你索取一把剑的,至于是哪一把剑,相信不用我说了吧。”

不止是雷克斯,在场所有人都明白席尔德维特说的是霜之哀伤。

大厅里一阵窃窃私语。其他人不知道席尔德维特地身份。眼中满是鄙夷之色,心想。谁不知道比蒙巨兽骑士雷克斯的厉害,这个家伙居然想公然抢夺霜之哀伤,简直不知死活!

“阁下是不是太想当然了?”雷克斯露出几分讥讽,说道:“先不说霜之哀伤本来就不属于你,而是从我身边这位朋友手里抢来的,我没有追究已经不错了。一年前卖出去的东西,难道现在还想收回去再卖一遍?”

听到这里,亚摩斯愤恨地瞪着席尔德维特,一副咬牙切齿地模样。

席尔德维特耸了耸肩,一摆手说道:“当初我不告而取是为了他好,霜之哀伤只会给他带来灾难,现在我把句话也送给你。虽然你的实力不错,但霜之哀伤也不适合你,它应该呆在真正适合的人手中。”

顿了一下,他又说道:“而且据我所知,霜之哀伤也不是被你买去的吧?”

其他人听到这话,顿时一阵哗然,觉得这个家伙不知廉耻,吹牛不用上税,雷克斯骑士的实力到了他口中,竟然只是一个不错而已。不过看雷克斯骑士的样子,好像对这个家伙十分忌惮,难道他真地是一个绝世高手?

“彼此彼此,我只是向阁下学习而已。”雷克斯心里鄙视,这个席尔德维特想抢剑就直说,何必扯出一堆道理来,让人觉得虚伪。

他皮笑不肉笑地说道,“原来在阁下眼里,我的实力只是不错,不知道阁下认为谁才是霜之哀伤合适的主人?阁下自己吗?”

“也不是我。”席尔德维特摇了摇头,扫视一圈大厅里的其他人,围观的众人被他的目光一扫,心中生出一股莫名的恐惧,不自觉得闭上了嘴,不敢多说一句话。席尔德维特满意一笑,说道:“我不想多说废话,该你知道的时候会让你知道的。雷克斯,把剑拿来吧。”

看他说话地语气和姿态,好像雷克斯把剑给他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一样。即使是泥人也有三分火气,何况是脾气原本就不怎么好地雷克斯。

“哼……”他心生怒意,冷哼一声,沉声说道:“我还是那句话,想要剑,凭本事来拿。”

“好大的口气!”席尔德维特神色一冷,他一直维持地那副风度翩翩的模样骤然一变,厉声说道:“年轻人,今天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天外有天,免得你真的以为自己天下无敌了。”

话音一落,席尔德维特脚下轻轻一蹬,身形一晃,如同鬼魅般闪到雷克斯的面前。之前始终背在身后的双手抽了出来,他的手上戴着一副奇异的紫色拳套,此时正闪烁着淡淡的金色光芒,右拳以雷霆万钧之势捣向雷克斯的胸口,拳头未到,却已经死死地锁定雷克斯,一股可怕的气劲刮得雷克斯的皮肤像波浪一样翻腾,阵阵生疼。

雷克斯早料到席尔德维特会动手,他根本就没有想过要躲开,反而往前大踏一步双脚钉入地面,身体稳如泰山,眼中银星狂闪,射出一股疯狂之色。

金属固化瞬间开启,狂暴的内劲和原力在体内奔腾不息,以可怕的速度往右拳集中,雷克斯毫不犹豫地举起硕大的拳头,直直迎向席尔德维特的拳头。

“砰!”

两只蕴含着可怕力量的拳头闪电般撞击到一起,周围的人还没有明白过来怎么回事,就觉得一股狂暴的气流从两人之间爆发开来。

“轰……”的一声巨响,大厅里像是被十二级龙卷风刮过一样,所有的桌椅柜台被卷到半空砸在墙壁上四分五裂。那些被无辜殃及的人们根本来不及躲开,跟大厅里的家具一样,被可怕的气流冲得飞起来砸到墙上,个个遭到重创,口中喷出大股的鲜血。他们实力低微,大半的人直接晕死过去。

亚摩斯和格伦恩离得最近,最先被气流冲飞。

所幸亚摩斯毕竟有着大剑师的实力,在撞到墙壁的一瞬间灵巧地翻过身来,双脚在墙上跑了几步,顺手接住格伦恩,稳稳的落地。否则以格伦恩那虚弱地体质,撞到墙壁上不死也要去掉半条命了。

在两拳相撞的瞬间,席尔德维特就感觉到不妙,顿时脸色大变,想要撤回拳头,却已经迟了。

一股恐怖的巨力从右拳传来,右臂内部响起一阵噼哩啪啦的脆响,同时传来的还有久违多年的剧痛。

席尔德维特不禁闷哼一声,仿佛被一头高速狂奔中的猛犸巨象迎头撞上一样,如同炮弹出膛向后倒飞,身体撞破大厅的墙壁,在墙上留下一个大洞。

飞出大厅之后,席尔德维特去势不止,不是他不想停下来,而是有一股奇异的力量从右臂钻进体内,像螺旋一样绞着他的五脏六腑。他不得不调集所有的力量保护自己的内脏,无暇飞行,这样才不至于受伤。

“啵……啵……”,席尔德维特的身体剧震两次,倒飞的速度陡然加快,体内隐隐约约传来两声闷响。那股奇异的力量在疯狂钻绞的同时,竟然连续爆发开来,突如其来的后劲让他再也压制不住,噗的一声,口中吐出一小口鲜血。

“轰……”,席尔德维特整个人越过街道,在行人目瞪口呆之中,一头撞进对面的商店之中,压倒了半堵墙埋在下面。

这看似普通的一拳,其实已经是雷克斯调集所有的力量全力一击了。内劲,原力,金属固化,再加上从未使用过的三重螺旋劲,在席尔德维特轻敌的情况下,才取得如此显著的效果,给席尔德维特重重一击。

雷克斯击飞席尔德维特之后,身体停顿了一下,取出龙纹重剑提在手上,这才从墙上的大洞大跨步冲出去,追向席尔德维特。

超阶之上又怎么样,只要是敌人,照杀不误!

第十卷 第二百五十七章 震撼

“轰隆隆……”,雷克斯无视街道上无数行人惊骇欲绝的目光,右手倒拖着巨大的龙纹重剑,在地面的石板上踏出一个又一个深深的脚印,像压路机一样碾向席尔德维特所在那家商店。

紫光一闪,一层由十六面闪电护盾组成的雷霆晶壁出现在雷克斯的体外,给雷克斯加上一层防御能力。

他的精神力场早已释放出来,周围数十米内的动静事无巨细地映在脑中,了如指掌。埋在废墟之下的席尔德维特只受了轻伤,刚才那一拳虽然很强,但是对一个超越圣阶的巅峰强者来说,远远不足以致命。

二十多米宽的街道转瞬即过,轰的一声,废墟向四面八方分散开来,席尔德维特的身影在尘土之中显露出来,他此时不再是之前那副气度不凡的模样,披头散发,身上沾满了灰尘,显得极为狼狈。

雷克斯正好冲到废墟之前,轻喝一声,双手握住龙纹重剑毫不客气地向席尔德维特的胸口斩过去。在他的全力施为之下,厚重的暗金色剑刃蒙上一层耀眼的金色流光,剑尖处激射出一道二十多公分长的半透明剑罡,重剑撕裂空气,发出尖细刺耳的呼啸声。

“圣域!!!”

附近的行人见到重剑上的金色光芒,忍不住高声惊呼。他们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拔腿就跑,拼命地往后退开,圣域强者的战斗范围极广,呆在近处无异于送死!

“咔嚓,轰……”

一道碗口粗的紫色闪电毫无预兆地从半空中劈了下来,狰狞的电蛇直指席尔德维特的脑袋。

席尔德维特顾不上自己的伤势,身上同样闪耀出金色地光芒。一股庞大的无形压力扩散开来,笼罩住方圆百米的范围。仿佛空间扭曲了一样,这股可怕的压力竟让雷克斯的身形一滞,整个人被禁锢住,就连半空中地闪电也变慢了几倍。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缓缓地劈下来。

十几个来不及退到战圈之外的行人被笼罩其中,他们动弹不得,吓得肝胆俱裂,全身只有一双眼珠子在不停地转来转去。

“这是领域!”

雷克斯心中一震。却没有措手不及,超阶之上的强者,肯定拥有已经完全掌握地领域。他脑中的精神力疯狂运转,精神力场与席尔德维特的领域重合起来,空间顿时产生一阵扭曲,试图破解领域对自己的禁锢。

见雷克斯被禁锢住。席尔德维特的眼中闪过一丝笑意。他右手受伤,只好左手握拳击向雷克斯空门大开的胸口。

席尔德维特地拳头势如破竹,防御能力极高地雷霆晶壁仅仅坚持了不到一息时间就崩溃消散。千钧一发之际,雷克斯摆脱禁锢,重剑往回一拖,横挡在胸口,“砰!”,一声闷响,席尔德维特的左拳击中重剑的剑刃。

一股巨力从重剑上传来。雷克斯的身体不由自主地往后倒飞出十几米。

席尔德维特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他在看来,用领域对付一个圣域强者必胜无疑,原本十拿九稳的一击居然被雷克斯躲过去了。

由于雷克斯的精神力极为隐蔽,自始至终都没有作用在席尔德维特身上,因此他并不知道雷克斯已经初拓展出自己的领域。

“他是怎么摆脱我的领域禁锢地?”这个问题在席尔德维特脑中一闪而过。

身影一闪,席尔德维特消失在原地,瞬间跨过十几米的距离,出现在倒飞在半空中的雷克斯身边。左掌一翻。又是一掌重重地拍向雷克斯的胸口。

在席尔德维特的身后拖着两道模糊的影像,这是残影!以疾光电闪的速度都无法产生残影。可见席尔德维特在自己领域中的速度有多么快,即便不是瞬移,也相差无几了。

雷克斯心念一动,眼中银星狂闪,扩散在四周的精神力猛地往回收缩,包裹住席尔德维特地身体疯狂挤压,全力一记精神冲击钻进席尔德维特地脑中。

“噗!”席尔德维特脑中一阵剧痛,鼻孔中飙射出两道鼻血,身形一滞,手上的动作慢了几分,被雷克斯拉开了距离。

席尔德维特毕竟是领域强者,精神冲击也只能阻碍他极短地一瞬间,就恢复正常。然而他并没有再次追上去,而是停在半空中看着雷克斯,眼中闪过古怪之色,不知在想什么。

雷克斯翻了个身稳住身体,悬在二十几米外的半空中,重新召唤出一道雷霆晶壁,眼睛死死地盯着席尔德维特,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做好随时再战的准备。

“轰……”,直到此时,那道落雷术才劈到地上,却没有造成任何伤害。

两人之间惊天动地的战斗引起远处行人的注意,他们飞奔过来,看到两人飞在半空中,顿时大吃一惊,知道战斗双方都是圣域强者。虽然有极大的危险,但是谁也不想错过圣域强者之间的战斗,只能远远地看着,不敢靠近。

席尔德维特一直开启着领域,那十几个倒霉的行人被禁锢住,面露绝望之色。围观的人们见到这个奇怪的场面,多数迷惑不解,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有少数见识极广的佣兵听说过领域的存在,不由得神色剧变,悄悄地退到更远的地方。

对这种传说中的存在,虽然他们很仰幕,但是真正遇到的时候,还是离得远一些比较好。

“刚才那是领域?”席尔德维特终于开口问道。

他的语气极不确定,世界上最强大的领域力量出现在一个不到二十岁的牛头人身上,实在让他无法相信。然而之前那波无形的攻击确确实实是领域的力量,虽然还不完全,但的确是领域的力量无疑,席尔德维特百般考虑之后,确信自己不会弄错。

“是的。”雷克斯微微点头,承认自己已经开拓出领域。

“这、这……实在是难以置信!”即便早有心理准备,席尔德维特还是感到万分震惊。他活了近万年,却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心灵受到巨大的震撼。

席尔德维特自己也是在成年之际就进阶圣域,但是他在圣域阶段停留将近一百年,才逐渐摸索到领域的门槛。然后又花费了数百年的时间,他才完全掌握了领域的基本力量----禁锢;而第二种领域力量----极速,他整整耗费了一千年才掌握。

这样的修炼速度虽不算是空前绝无后,但也足以自傲了。就连席尔德维特的父亲,同时也是他的老师,都对他赞不绝口,认为他的修炼天赋在所有的智慧种族至少可以排在前五位!

要知道,席尔德维特的父亲是一个惊天动地的存在,无论在圣兰大陆的哪一个地区,都能听到关于他的英雄传说!

之后的几千年席尔德维特毫无寸进,几乎是在原地踏步,闲极无聊之下,他建立起无罪之城,当起了幕后掌控者,一直到现在。

而现在雷克斯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年轻人就已经初步开拓出领域,怎么能不让席尔德维特感到震惊!

这已经完全推翻了席尔德维特过去的认知!

雷克斯对席尔德维特的震惊有些难以理解,在他看来二十岁初步拓展出领域极为难得,但也不算什么。

布拉德今天才五十岁出头,不是也拓展出领域了吗?而且比自己更早一步!

短短几分钟时间,商店所在的十字路口附近很快挤满了人,被围得水泄不通。五百多个无罪之城执法队的战士在从广场那头狂奔过来,领队的正是古斯塔夫剑圣。

古斯塔夫见到雷克斯与席尔德维特在半空中对峙,登时神色一变,一挥手,让身后的执法队战士停下脚步。这种级别的战斗,即使是他自己也插不上手,再多的人上去也只能送死。

雷克斯淡淡地扫了一眼古斯塔夫和他的手下,并没有放在心上。他在战斗之前,就已经通知了金刚,相信很快就会到达。

这个念头刚刚落下,一道巨大的金色身影就从远处电射而来,飞临众人上空。金刚粗旷的声音从高空中传了下来:“雷克斯,你在跟谁打架,急匆匆的叫我们来干什么?我倒要看看,是哪个家伙胆子这么大,敢打扰我吃东西?”

没等金光降低高度,金刚就直接从它背上跳下来,“轰”的一声巨响,落在雷克斯不远处的地方,把地面砸出一个大坑。

紧接着,索菲娅,夜月,萝莉娜,一龙一凤全部出现在空中,四周不断传来一阵阵惊呼声。

第十卷 第二百五十八章 秘密

金光在空中盘旋着,硕大无朋的双翅刮起起一阵阵的气流,地面上尘土飞扬,逼得围观的人们不得不往后退开。

“他是雷克斯骑士!”

见到金翅雷鹏,此时就算再迟钝的人,也知道雷克斯的身份了。人们用炽热的目光远远地望着雷克斯和金刚,尤其是兽人,眼中充满着狂热,如果不是有生命危险,恐怕已经冲上来了。

许多人看着席尔德维特,心中迷惑不解,“他又是谁?有实力成为雷克斯骑士的对手,怎么大陆上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圣域强者?”

席尔德维特的目光也被金光吸引住,就算他是领域强者,也对金翅雷鹏这样万年难得一见的魔宠十分意动,眼中流露出一丝羡慕。

但是在看到金刚,以及一龙一凤之后,他的神色一变,脸上露出几分凝重。以席尔德维特的眼力,当然认得鼎鼎大名的黄金比蒙巨兽,金刚的出现并不奇怪,可是那一龙一凤是怎么回事?

他虽然看不出火晶龙和火凤凰的真身,但是仅仅从气息判断,这两个看似年轻的女人拥有可怕的力量,即便和自己差一个阶层,也绝不敢小觑!一旦她们和黄金比蒙巨兽,以及初步掌握领域力量的雷克斯联合起来,如此可怕的阵容,搞不好,自己今天就要栽在这里!

“领域强者!!!”火晶龙和火凤凰同时低呼一声,她们对视一眼,看到对方眼中的震惊。

轻哼一声,席尔德维特收回了领域,那股巨大的压力消失不见,十几个被禁锢了许久的倒霉鬼突然发现自己能动了,登时如逢大赦,不敢多看两人一眼,连滚带爬。头也不回地逃开了。

这时金刚也认出了席尔德维特,面对同阶的对手,他不再是以往那副大大咧咧的态度,大声说道:“原来是你这个不敢见人的家伙,去年就看你不爽了,今天怎么主动跑出来了?”

亚摩斯从商店那边跑过来,对众人说道:“他又想抢霜之哀伤!”他在说到又这个字的时候,重重地顿了一下。

金刚一听,顿时大怒,眼中凶光毕露。沉声说道:“好啊。你这个家伙,抢了一次不算,现在又想来抢第二次!我倒要看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雷克斯,不用跟他废话,直接干掉他。”他一边说着,一边摩拳擦掌。一副恨不得马上开打的架势。

雷克斯不置可否,他现在也是战意大盛。领域级别地对手可不好找啊!

他抬头向空中瞄了一眼,索菲娅和萝莉娜两人心领神会,同时向自己的魔宠发出战斗请求。她们在来的路上就已经全副武装,一个穿上全身铠甲,一个抱着竖琴,做好战斗准备。

火晶龙和火凤凰无奈一笑,想不到刚刚成为别人的魔宠,第一次战斗就碰上领域级别的超级强者!

这是她们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好在她们现在人多势众。又有雷克斯和金刚这两个逆天的家伙出手,说不定还真能干掉这个可怕的敌人!

眼看金刚和一龙一凤就要恢复真身,席尔德维特心中一凛,连忙高声喊道:“慢着!我有话说!”

“嗯?”雷克斯顿了一下,将手中的龙纹重剑放低,抬手制止了同伴们的动作,看着席尔德维特,沉声问道:“你想说什么?”

席尔德维特心中自嘲,想不到自己堂堂一个领域强者。也有必须向别人服软地一天。

如果是面对其他地敌人。即使不敌,他也可以凭借极速领域逃掉。可是今天偏偏碰上雷克斯一行人。领域不能长时间开启,他的速度再快,也跑不了多远,以金翅雷鹏的速度和持续飞行能力,轻而易举就能追上来,到那时就是他的死期。

他苦笑一声,这才说道:“雷克斯骑士,你和你的同伴的实力大大出乎我的意料,我承认我以前是小看你了,所以才想收回霜之哀伤。”

雷克斯面无表情地哼了一声,没有说话。

“不过我这么做是有不得已地苦衷,绝对不是因为贪图霜之哀伤,想要用它来卖钱。”席尔德维特面露郑重之色,把声音压低到只有雷克斯几个人才能听到,“霜之哀伤里面藏着一个巨大的秘密,这个秘密关系到整个大陆地存亡。雷克斯骑士带着霜之哀伤在大陆四处乱转,这是非常危险的。”

金刚眼睛一瞪,“你就胡说八道吧,我从来没有听说过霜之哀伤有什么秘密,不就是巫妖王的武器,一把神器而已,跟大陆的存亡能有什么关系?”

“什么秘密?”雷克斯问道。他也认为席尔德维特是在危言耸听,为他自己的行为找借口,不过他倒是想看看席尔德维特能编出什么来。

席尔德维特摇了摇头,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自顾自地说道:“我在得到霜之哀伤之后,从来没有想过要把它占为己有,而是一直在考虑应该把它送到哪里才合适。后来我无意中得知教廷对霜之哀伤势在必得,将会不惜代价,所以就有了去年那场拍卖会。”

“事情正如我所料的那样,教廷以四千五百万枚金币的代价买下霜之哀伤。不过那几个蠢货刚出门就跟人打起来,最后被你抢走了霜之哀伤。就在我想亲自出手抢回霜之哀伤的时候,赫尔曼那几个老不死的家伙出现了。”

听到这里,雷克斯心中一惊。原来席尔德维特在去年就盯上了自己,如果真地出手,按照他去年的实力,以席尔德维特速度型的领域,即使有金刚相助,也很难保住霜之哀伤。

“后来我看你把几个巫妖和亡灵法师引到庞贝斯城去,就没有插手,因为这正合我意。在巫妖和教廷大战的时候,我和另外一个人因为一些误会打了起来。等我摆脱以后,已经找不到你了,所以只好回到无罪之城。最近我还打算到兽人帝国一趟,亲自去找你,想不到你却主动到这里来了。”

“原来你这家伙一直在打霜之哀伤的主意。”金刚瞪着席尔德维特,眼中极为不屑。

如果是以前,得知有一个领域强者对自己虎视耽耽,雷克斯也许会被吓一跳。今非昔比,雷克斯从刚才的战斗中得知,领域强者虽然强大。但是也没有达到遥不可及的地步。

席尔德维特点了点头。他的眼睛紧紧地盯着雷克斯,说道:“雷克斯骑士,我绝对不是在危言耸听。霜之哀伤并不是什么好东西,把它带在身边,将来总有一天会给你带来可怕地灾难!”

他地目光一扫龙纹重剑,“我看得出来,这柄重剑也是一件神器。它并不比霜之哀伤差多少,而且更适合你。为了一件多余地神器。给自己招来灭顶之灾,实在是不值得。”

“到底是什么秘密,让你这么紧张?”雷克斯看席尔德维特言之凿凿的样子,不像是在说谎,不由得相信了几分。他突然心中一动,问道:“难道巫妖王阿尔萨斯会亲自来找他地武器?”

金刚和索菲娅等人脸色大变,巫妖王的赫赫威名,大陆上谁人不知,谁人不晓!这是何等伟大而又可怕的存在。即使数万年过去了,仍旧没有一丝褪色,至今人们还不敢随意提及他的名字,如同笼罩在人们心中那永远无法抹去的梦魇。

同为领域强者,相比之下,席尔德维特就像是一个站在巨人身边的侏儒!

雷克斯也被自己地猜测吓了一跳,仔细一想,又觉得很有可能。

既然亡灵法师都有办法隔着数百里地距离感应到霜之哀伤,那么身为霜之哀伤的原本的主人和制造者。巫妖王怎么可能会无法找到霜之哀伤的位置。

不过代表魔族入侵的时空大裂缝没有开启。就算巫妖王实力通天,也不可能到圣兰大陆来抢回他自己的武器。

时空大裂缝一万年左右开启一次。而且位置不定,谁也无法预测到它大致的时间和位置。虽然如今距离第二次逢魔战争已经将近一万年,但是时空大裂缝开启地时间误差范围在一千年左右,也许就在明天,也许是五百年后,甚至不会开启,完全说不准。

除去这个大前提,巫妖王的威胁完全可以无视,谁也不会为无法确定地危险而放弃一件神器。雷克斯也不会。

席尔德维特似乎陷入了回忆之中,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回过神来,说道:“不,不是这个秘密。”

“那是什么秘密?”

“抱歉,我不能说。”席尔德维特一脸的为难。

金刚嚷嚷道:“就知道你这家伙没一句实话,有什么不能说的?”

“不说算了。”雷克斯没有兴趣追问下去,也不想再打了,席尔德维特几句就想让他放弃霜之哀伤,不论这些话是真是假,都是不可能的事情。

他飞到金刚身边,把金刚和亚摩斯两人带到金光的背上,等众人坐好,在下面无数人的目光中飞离无罪之城。

席尔德维特没有阻拦,眼睁睁地看着雷克斯一行人离开,他叹了一口气,挥手让古斯塔夫留下来恢复秩序,转身离开了。为一些原因,已经中止出版。虽然本来就不怎么在意,但还是有点小郁闷,毕竟这是我的处女作。不过这也省去了我的压力,不用再为出版删减情节,我可以慢慢地写,直到完本。订阅也无所谓,票票更不需要,就当是写给自己看的,这也是我开始写这本书地初衷。嗯,就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