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都市异能>种瓜得他>第七十一章 再见

  尽管有楚庭相救, 唐嘉阳恢复了呼吸心跳之后,还是昏迷了将近一周。

  这一周的生活于楚庭而已,异常满足惬意。

  虽然唐加乐明显躲着楚庭, 楚庭在客厅看电视, 他就待在二楼不下来, 楚庭在院子里晒太阳,他就连房间的窗帘都拉得严严实实,可毕竟同在一个屋檐下, 至少一日三餐还是要在一张餐桌上吃的。

  唐加乐请了钟点工上门做饭,为唐嘉阳炖各种汤水时, 也会交代多准备一份留给楚庭。

  汤水里那些滋补的药材对于此时的唐嘉阳正是锦上添花,和楚庭的灵力一道在他枯瘦的骨架上一点一点养出血肉,可同样的东西到了楚庭这里便成了磨人的毒药。

  一连多日输送灵力, 秋乌的妖丹在楚庭体内不断运转, 消耗了大量元气。虚耗之下,楚庭经脉枯竭, 五脏俱衰, 受不住大补,只能吃得下一些稀薄清淡的清汤白粥。

  可那毕竟是唐加乐的一番好意。

  自从唐嘉阳醒来, 自从唐加乐恢复记忆,他的好意已经越来越少, 楚庭一星半点都不舍得浪费。于是每一餐饭,他都坚持陪着唐加乐尽量多吃些东西,和千年前一样,在唐加乐面前用尽力气粉饰太平。

  粉饰的太平毕竟不是真正的盛世, 谎言总会被戳破, 美梦总是要苏醒。

  楚庭的美梦随着唐嘉阳的苏醒而破碎。

  那天正好是那年的平安夜, 唐嘉阳只清醒了一小会儿,被唐加乐扶起来喝了点汤,兄弟两聊了几句,又疲倦地沉沉睡去。

  唐加乐收拾了碗筷下楼,一个个打开厨房的柜子找过去,翻出一条崭新的洗碗布,站在洗碗池前,把碗筷仔仔细细地洗了一遍。

  其实他不是个勤快的人,之前这些碗筷都是丢在池子里,阿姨明天来做饭的时候会一起洗净擦干收进碗柜里。可是这一天,唐加乐花了很长的时间洗那只汤碗,甚至还顺手把架子上干净的炒锅、砂锅、平底锅都仔仔细细地洗了一遍。

  实在是没有东西可以洗了,唐加乐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

  时针正指着八点。

  他记得以前电视里播节目,管八点钟这个时间段叫黄金档。大概是因为这个时间一家人正好吃过饭,收拾干净厨房,可以心无旁顾地围在一起做点什么。

  黄金时间,适合看电视,也时候谈点事情。

  在厨房里磨蹭了这么长时间,唐加乐无事可做的时候,不早不晚恰好就是八点。

  大概这就是天意。

  唐加乐冲干净手上的泡沫,用擦手布一根一根擦干自己的手指,深吸一口气往楚庭的房间走去。他站在门边,又迟疑了一会儿,正要敲门,房门就被里面的人拉开。

  应该是洗漱过,楚庭已经换好一身银灰色的丝绸睡衣,外面披了一件咖啡色的毛线开衫。房间里的灯是温暖的黄色,他的脸似乎没有底色,灯光一落上去也随之变成暖融融的黄,眼里含着笑意更显温情:“你在门口已经站很久了,找我有事?”

  唐加乐盯着他看,好一会儿才挤出一句:“唐嘉阳醒了。”

  “我知道,下午他醒的时候,我也在。”

  刚刚洗碗洗锅的时候在脑子里排演过许多遍的开头,在此时根本派不上用场,唐加乐一鼓作气一咬牙:“我觉得,你可能不方便继续住在这里。之前是我欠考虑,芳华里和这里相距太远,每天往返确实太不方便了,所以我在附近另外租了栋房子,你能不能,搬过去住?”

  “搬过去?”楚庭倚着门框,脸上依然含笑,“乐乐,你不觉得你这是过河拆桥吗?”

  唐加乐被他一句话噎得顿了一下:“你也知道,唐嘉阳好不容易才醒过来,他经不起一点刺激了。楚庭,你救人救到底,好不好?”

  楚庭不舍得唐加乐红着眼睛难过,不舍得唐加乐低声下气的求人,其实唐加乐站到他门外,心事重重地皱起眉头,就已经够他举手投降了

  楚庭叹气:“可是你应该知道,我来这里不是为了救人,是为了你。”

  唐加乐知道的,他当然都是知道的。

  他只是鸵鸟一样把深深埋进沙子里,不听不闻不想。

  某种意义上,唐嘉阳昏睡不醒的时候,这栋别墅就像是千年前的近月山,他和楚庭默契地没有戳破那层将波澜阻隔在外的膜,任由它维持着两人间表面的和平。

  唐嘉阳一旦苏醒,这种微妙的平衡立刻就被打破了。

  即使他们所有人之间横亘着千年时光,楚庭和唐加乐依然守着镜花水月般虚无缥缈的安宁祥和,而唐嘉阳已经是那个打破这一片安宁的人。

  时光流逝,好像什么都变了,又好像什么都没变。

  楚庭把话说到这里,唐加乐也知道不能再这样不明不白地拖延下去。

  他点了一下头,神色平静:“我想我应该知道你要住在这里的原因,但是我希望你能清楚,我们之间的联系只有唐嘉阳了,以后,我们不能再有联系,也不该再有联系了。”

  楚庭没有出声,眼瞳里的光颤了颤,静静盯着他。

  他继续说下去:“最近发生了太多事情,我们确实应该好好谈一谈。不管你出于什么原因而愿意救唐嘉阳,我都非常感谢你,可是无论如何,我们都不可能继续在一起了。不仅仅是因为你伤了唐嘉阳那么多回,更因为桓山当年惨遭妖族血洗都是因你而起,我无法面对如今桓山的后辈,日后九泉之下也无法面对因你惨死的同门。”

  楚庭低垂下目光:“我知道,你不会原谅我的。”

  “不是我会不会原谅你,而是我没有资格原谅你。甚至,我也是应该祈求原谅的那个人。”唐加乐说,“我明知道你的灵力强盛不亚于师父和秋乌,明知道你发现我逃走会怒不可遏,可还是决定背着你走。我本以为战局几日就能结束,我三五日后就能赶回近月山安抚你,可是后来我迟迟脱不开身,你一时冲动才会闯下大祸。”

  千年前桓山惨遭屠杀后,殷乐平悲愤之下,拒绝再与楚庭多说一句话。

  这份怨愤经过千年时光的打磨,无法消弭,变成一块沉甸甸的石头压着人心,依旧能伤人,但已经不是最初吹毛利刃般的存在了。

  这是千年以来,楚庭第一次知道,当初殷乐平离开近月山时的真实想法。

  楚庭猝然抬头,眼中隐隐浮起一层水光:“你那时是打算回来的?”

  “是,一道迷魂咒能维持大约半个月,你醒的那天,我应该是在西川,只差一点就能击溃妖族,夺回一城。我本来想,来不及赶回去就算了,你一定会找来的,到时候无论你冲我发多大的脾气,我都受着绝不还嘴。那时我天天都能见到同伴死在妖族手里,每一天都过得不轻松,我虽然没有后悔离开近月山,但我后悔没有要你陪我一起下山。”

  念及太过惨烈的往事,唐加乐脸色有些发白,不知不觉间,他的睫毛也濡湿了:“我数着你醒来的日子,以为就快要等到你了,可是没有等来你,却等来了桓山山门洞开、妖族伺机而动血洗桓山的消息。”

  眼里的有一滴蓄了很久的眼泪,终于摇摇晃晃地坠下去,唐加乐的眼睛亮得惊人,直直望向楚庭时,仿佛带着灼人的逼视:“你不是很厉害的妖怪吗?你那时为什么不来找我?又为什么要去动桓山?”

  “因为——”楚庭脸色惨白,“我以为你死了。”

  他的身形晃了晃,有些站立不稳抵在门框上,声音轻得缥缈:“近月山封了太久,我也不知道山下的战局惨烈如斯。我拿着你的画像四处去问,在东平县听说有个身量和模样都与你很相似的桓山弟子被一只黑熊精抓去,当场撕碎吃了。”

  倚在门边,楚庭的声音越来越低:“人族伤亡实在太重,其中又数冲在最前面的桓山弟子死伤最多。我走过的地方越多,就越觉得那个被黑熊精撕碎的人是你,也越觉得不公平,为什么偏偏要是你?凭什么就得是你?”

  “大概是因为,我不是吹着风就自己长大的。我的父母为了保护我死在妖物利爪之下,我小的时候跟着流民游荡,吃了过很多苦,也受过很多恩惠,我长大后,自然也要做些什么。”

  唐加乐苦笑:“如果我没有那么自以为是,如果西川那一战早两日获胜,如果你没那么急躁不安,如果东平县没有一个被黑熊精撕碎的桓山弟子,也许一切就都不同了。”

  “可是,我还记得清闻师伯被吸光精元死的时候只剩薄薄一张人皮,我还记得夜里常去厨房偷馒头吃的小胖被妖物啃得只剩骨架,那些事发生了就是发生了,就算间隔了上千年,我也忘不了。”他看向楚庭,目光莹亮,“楚庭,我们放过彼此吧。等唐嘉阳没事了,我就回桓山,闭关自省,此生不再下山半步。你是半妖,往后余生大概还有很长,就不要再记得我了。”

  楚庭眉尖一蹙,蜷着手抵在唇边闷声咳嗽,过了一会儿才哑着嗓子说话:“其实你已经受过惩罚了,献祭阵法,被阵里的风刀片片剜去血肉,还不够吗?”

  “我救你回来,想要你知道人族已经过上了安宁的太平日子,想要你知道你没有白白疼一场伤一场,想要你重新无拘无束地活一次。”

  想要你好好活一次,看看这凡间的太平年景。

  至于我能陪你走到哪里,至于我们能不能长相厮守,并不是那么重要的。

  不知是不是胸口的旧伤反复,楚庭想到这里,觉得心脏仿佛被一只手狠狠攥住,剧烈地绞痛起来,脊背瞬时疼出一层冷汗,耳边断断续续地翻出一阵嗡鸣。

  他不得不停下来,微微眯起眼睛,看着眼前越来越模糊的唐加乐。

  乐乐,我用尽力气带你回来,是想让你痛痛快快地在人间走一遭的。

  我自己当然不能成为你喜乐自在的阻碍。

  楚庭眼前的景象已经越来越模糊,他抬手,摸索着擦去唐加乐脸上的泪痕,轻轻笑了笑:“别哭,不就是要我挪个地方住吗?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我收拾一下,明天就搬过去。”

  “好。”唐加乐声音里是浓浓的鼻音,楚庭觉得指尖上温热的液体越沾越多。

  忽然,唐加乐伸手用力抱住了楚庭,抵在他肩膀,凑到他的耳边:“楚庭,就这样吧,我们都忘了对方。以后,我们都好好的。”

  楚庭伸手也将唐加乐抱住。

  听了他的话,楚庭愣了片刻,忽然欣慰地笑了:“好,那我们一言为定,等唐嘉阳好了,你就彻彻底底地忘掉我。”

  分手时离别的拥抱总是不敢相拥太长,怕旧梦剪不断,怕深情理还乱。

  短暂而紧密的相拥后,一同松开手是楚庭和唐加乐最后的默契。

  楚庭对着唐加乐挤出一点笑意,温声道了句“晚安”,便关上门。

  落锁的那一刻,心口的绞痛压抑不住,骤然炸开。楚庭掩着唇轻轻咳嗽一声,身子猛地一颤,霎时咳出满手血色。

  楚庭背抵着房门,缓缓滑坐到地上。

  沾血的手无力地垂落下去,他单薄的胸口毫无规律地轻轻颤动,每一下颤动,都从脏腑里涌上来一股腥气,血色淅淅沥沥自唇边跌落,蜿蜒遍地成触目惊心的殷红。

  乐乐说,会忘记他的。

  那就好,总不能带他回这世间一趟,没能给他多少欢欣,却要赚他半世伤情。

  作者有话说:

  庭庭好惨!乐乐好像也挺惨的!

  下一更庭庭应该就被扫地出门了,周二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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