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都市异能>种瓜得他>第五十二章 市集 

  千年前, 楚庭和殷乐平就在这片山林相遇,千年后,楚庭又把唐加乐带回了这里。世事无常, 却在不可预测的某个契机, 循环往复, 周而复始,他们又站回了最初的起点。

  与很久很久以前一样,站在起点往后看,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往后的每一天, 都是更贴近的一天。

  他们一起给院子里的月季花修枝,把冬天留下的枯朽清除干净。唐加乐看着她纤细的枝条,只觉得这婀娜的身影似曾相识, 脑子里灵光一现, 问楚庭:“这是小月?”

  他们一起去山上捡枯枝,楚庭手把手教唐加乐生火。唐加乐在灶边熏黑了脸, 看了一眼站在一旁优哉游哉的人, 颇为不满:“你会就行,我为什么要学这个?”

  他们一起裹在毯子里, 坐在映月泉边看月亮。不是银盘似饱满的圆月,也不是含笑的眉眼一般的弯月, 是一轮鲜少被人歌颂赞美的凹月,可楚庭和唐加乐却觉得美。

  并且是世间最美。

  这样平静安宁地过了五天,便是楚庭说的,三月二十四, 近月山开春大集的日子。

  那日, 唐加乐一早醒来便发现外面淅淅沥沥下着雨。

  春天的雨水总是缠绵, 连下几天也不会停,他原本以为这样的天气,市集该是热闹不起来的。可傍晚时分,被楚庭拉着出门时,唐加乐才发现,雨虽然没有停,可整座近月山不知道什么时候把被一层透明的罩子罩住一般,细雨纷纷,却不会落地,不沾罗衣,绵绵烟雨只在半空中形成如梦似幻到袅袅水雾,一点儿不妨碍近月山上的灯火阑珊。

  山顶清静,唐加乐直到这时候才知道近月山住了多少人,也是直到这时候才明白千年之前的近月山为什么可以与人族、妖族分庭而立。

  他们走到山脚下时已经入夜,市集从山脚一路延伸到半山腰。数不清的摊子上都亮着光,夜色里,各色的光亮汇成一条长长的灯带,环在山间。

  银河自九天之外落下,也不过如此了。

  细看之下这些亮光是由全然不同的东西组成的,人族的摊子还算寻常大多点着灯烛,能玩出花样的,也不过灯盏烛台,而妖族的摊子照明的方式就五花八门了。

  鲛人、海龟一类从水里来的,大多摊子上吊着大大小小的夜明珠;猿猴、山魈一类长在林子里的,折了枯枝来,在摊子上支着高高低低的火把;还有些小花妖,没有夜明珠,又怕火,就喊萤火虫来帮忙,在摊子上立个停满萤火虫的架子,也能照亮一方。

  唐加乐被楚庭牵着在人群里走,根本顾不上看摊子上售卖的东西,单单是摊子上稀奇古怪的照明工具,就已经让他目不暇接。

  山道弯曲,人与妖挤在一条路上。尽管被楚庭护着,可还是不免有些人挤到唐加乐身边来,一会儿是个穿长袍的青年,一会儿是个顶着两只狐狸耳朵的少女,形形色色,奇奇怪怪。

  可是,却很有趣。

  唐加乐记得楚庭说过,此时人族与妖族陷入混战。但在近月山春日里温柔润泽的夜色中,妖不害人,人不惧妖,二者挤在同一条山路上,擦肩接踵,相安无事。

  虽然唐加乐不记得他们口中说的人族与妖族混战的时代,可唐家破产后,他也和唐嘉阳一起经历过无家可归、流离无依,经历过食不果腹、担饥受冻,经历过被孤立被排挤,除了对方,无人可依。

  也许是因为这样,唐加乐能与这些颠沛流离无处可依的人和妖感同身受。

  他紧了紧楚庭的手:“能有一个地方好好生活,他们一定很感激你。”

  楚庭笑笑:“他们该感激的人其实是你。我与他们非亲非故,他们的日子过得如何,本来就跟我没有关系。只是我那时总觉得,如果能替你多护住一些的人,你就能少涉几次险。”

  话到这里戛然而止。

  唐加乐总觉得他的话没有说完,后来应该还发生了一些事。可楚庭没有再说下去了,他看到街边一个卖糖葫芦的小贩,便松开唐加乐,快步过去挑了一串鲜亮红颜的冰糖葫芦回来递给唐加乐。

  唐加乐没立刻伸手去接,瞥了他一眼:“哄小孩儿呢?”

  楚庭轻笑,把糖葫芦往前又递了递:“你才多大,怎么就不是小孩儿?”

  这话倒也没错,对于一只活了几千年的妖怪而言,纵使唐加乐已经是个耄耋老人,也不过是天地一蜉蝣。

  于是唐加乐心安理得地接过糖葫芦:“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这个?”

  楚庭理所当然:“你以前就很喜欢。”

  唐加乐愣了一下,这种感觉实在是奇妙极了,楚庭好像比他自己,还要早认识他,也比他自己,还要了解他。

  正说着,四下忽然白光大盛。

  唐加乐抬头看去,只见有一片以白色光点整齐排列的光团向前飘动着,像是一个由许多白色灯泡组成的方阵,在空中整齐划一地向前行进。

  光团飘动到近些,他才看清,光团里面亮着白光的不是灯泡,而是一只一只排列整齐的白鸟。那些白鸟体型不大,只比常见的麻雀大一些,可通体散着雪白的光,所过之处,亮如烈日当空,万物纤毫毕现。

  “是萤鸟来了!”站在唐加乐身边不远处的一个男人低头跟身边的人说,“我今年再去领一只回来养在书房里,否则你在夜里读书画符,太费眼睛了。”

  这声音听着耳熟,唐加乐寻着声音看去,那边果然是熟人。

  那是看上去比芳华里的葛丰年轻二三十岁的葛丰。

  唐加乐遇见葛丰的时候,他就是个须发皆白的老头,此时才知道,千年之前,近月山上的葛丰是这样一幅潇洒倜傥的模样。

  葛丰旁边的那个灰衣女子眉宇间有一股傲然英气,横了葛丰一眼,笑道:“萤鸟可是要用灵力养着的,你之前养一只,我都要给你画养灵符补着,现在再领一只回去,就你那点灵力,怎么养?”

  她的声音不大,语音清冷如玉,语气却不是讥讽嘲弄,显然是嘴硬心软的关心。

  “我那回是下山的时候受伤了嘛,怎么就被你说得这么没用?”葛丰搂住女子的肩膀,半开玩笑,“近月山不比外面,没那么多要用灵力拼杀的地方,我的灵力留着也没用,还不如养只萤鸟给你当灯用,我可不想以后守着瞎眼老太婆过日子。”

  灰衣女子蹬他:“呸,我还不乐意看见你这个糟老头子呢!”

  这是葛丰和他的爱人?

  唐加乐转头,询问地看楚庭。

  楚庭伸出一根瘦长的食指抵在唇边,对他做出一个噤声的动作,拉着他走得远些:“确实是葛丰和他的夫人。”

  “我没想到他年轻时候是这个样子的。”

  楚庭远远看了葛丰一眼:“他也不是老,是因为一些事,消耗过甚才会一夜白头。不过,我确实也是不大记得他以前的样子了。”

  朝夕相对中,唐加乐早就发现楚庭和葛丰不是一开始他们自己说的师徒关系,可他之前毕竟是外人,芳华里的家事,他并没有立场过多打听。但如今,他和楚庭的关系今非昔比,这些本来就是他应该知道的事。

  唐加乐问:“葛丰那时候就跟在你身边了?”

  “嗯,我当时住在山顶,很少下山,有些要与山下沟通的事,就得靠葛丰他们。”楚庭点头,“你应该也已经发现了,他并不是我师父,准确来说,补魂安灵的手艺,还是我教给他的。只是这事太耗费心神,我后来身体不大好,自己的事都忙不过来,更别提去帮陌生人。但是葛丰心肠软,找上门来的,能帮就尽量帮,慢慢就自己闯出名堂来了。”

  “那他的夫人呢?怎么在芳华里的时候没听他提起过,他有个夫人?”

  空中的光团渐行渐远,有像葛丰一样想要求得一只萤鸟的,匆匆循着光团前行的方向跟着去寻找萤鸟的落脚点。

  人群涌动,楚庭搂紧了唐加乐,护着他往边上避了避。

  “他的夫人程霜是人族,跟你还有点渊源,算起来,你应该要喊她一声师伯。”

  唐加乐愣住:“师伯?”

  楚庭点头:“你是当时桓山掌门清徽亲传的弟子,而程霜早年也拜在桓山,是你师父的师姐。听说她根骨奇佳,差点就成为桓山第一位女掌门,只可惜在二十多岁的时候遇见葛丰,一人一妖情投意合,她最终违逆师门,与葛丰双宿双飞,最终在近月山定居。”

  “后来呢?”

  “后来啊——”

  不知为什么,楚庭叹息般地吐出几个字,忽然抬头看了一眼月亮。

  十五已经过了好几日,月亮已经被吞了一大半,此时天边挂的,是一轮形状古怪的凹月。

  他知道,月色会被暗影一点一点吞噬,很快天上就会剩细细一弯月牙,或者,连月牙都没有,夜色会像一块幕布,把世间万物重重包裹住,用最深最沉的黑,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后来发生了一些变故,她离开近月山一阵,就再没能回来。”楚庭轻轻叹了口气,“程霜与妖兽同归于尽,神形俱散。葛丰到现场时只看到一地狼藉,分不清哪些是程霜,哪些是妖兽。他两手空空,凭着一腔痴情找了她几百年,终了倒是凑出了一点程霜弥留之际残存的神识,他耗尽妖力一夜白头,终于听见程霜最后留给他的话。”

  说的是葛丰的故事,可讲到这里,楚庭眼里的郁色却比雨夜山间雾岚还要浓重。一样惨烈的结局,他不得不想到自己,想到亲密无间的那个少年。

  可是那个少年却没有留给楚庭一句话。

  后来的千百年里,楚庭在当年的那个镇妖大阵周边来来回回,几乎掘地三尺,依旧什么也没有找到。他终于不得不相信,最后那一刻,殷乐平是恨他的,或者说,已经没有爱也没有恨,是真正不拖不欠了。

  作者有话说:

  新年快乐呀~要健健康康平平安安!

  哦,下一更周二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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