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都市异能>不堪抄>第30章

  他转过头来,大部分头发都白了。这是一张遭受过酷刑折磨的脸……仲雪在楚国观看过酷刑,用钩子一条条撕扯犯人的皮肉,再往伤口灌进熔化的锡水,一个时辰之内,犯人的头发一根根变白了。

  夫镡行礼,“雪堰大夫。”仲雪的灵魂穿过梦中的雪堰,在一边旁观。

  雪堰是大禹陵的“守藏室之史”,是越国图书典籍的管理人。逃离苦役场的夫镡来向他求助,但他无法收留这些人。

  仲雪清晰地感受到他的无助感。

  夫镡正在全面溃退的谷底,他二十二岁做了千夫长,护卫君主北上会盟。这就是越国首次参与诸侯盟会,但他的个人命运也和公元前六零一年的牛耳杯一样,炫耀一时、随后被收藏——越国储君被楚王毒害,越人痛恨士兵护驾无方,就将他们全体逮捕,下到深不见底的矿井。他越狱了,要在越国立足,必须找一个庇护人,但巴结一个图书管理员又有什么用?难道夫镡是出自天真的幻想:爱读书的人不太坏?雪堰无奈地拒绝,他的权势还不够大,不足以庇护一群饥饿而危险的雇佣兵,夫镡失望地离去。

  “请等一等。”雪堰将夫镡刚才看的书递给他,这是他唯一能帮夫镡的事,送他一册兵法。

  夫镡问:“那些我也能借吗?”

  “那些不是书,是未婚妻写给我的信。”他的未婚妻是个写信狂,送信人每天扛来几十斤竹简,每一册信笺的落款,都刻着一枝木芙蓉……一团郁结的思恋,呛得仲雪流出泪来。醒来时,身边只是烂醉如泥的男人,枕着衣衫散乱的农妇。

  醉生梦死的浮生,她们中是否也有黑屏的家人?仲雪想知道黑屏在夏履桥上的亲友是谁。“您在这儿看不到,”驯象少年领他下楼,移植来的矮株李树在肥沃土壤中迅猛抽枝,不久耗尽了气力。倒伏在南面土墙上,遮断了视野,“黑屏家是山坳最富的,石砖砌墙,门口挂防贼的羊头骨。”黑屏有个同母异父的妹妹,但男孩们有点惧怕与她来往,万一恋爱有了摩擦。他们可不想和黑屏为敌,即使他们羡慕黑屏,跃跃欲试也想到海上去,“黑屏很镇定。”“他能镇定地杀人,你们就崇拜他?”驯象师无所谓地一甩头,一个短小身影溜达过来,少年领了禁口令般快速走开。

  “这本是个很好的山谷,适合孩子居住,”象奴向仲雪夸耀,或是道歉,“近年只盛产匪帮。”因为雪堰终日和畜生为伴,放任臣民逃亡海外。讥讽的是,更多人对雪堰凶残的非议,低于对他抛弃臣民的责难,前者只是不良的统治手段,后者则是丧失统治者的资格。

  一声鸣镝响,差点射到他俩,一头狼贴着乱糟糟的豆蔻,宛如潜伏的信使。仲雪拔剑,一阵箭雨落在足尖,再次阻止他对狼的挑衅,仲雪对鸣镝都有本能的憎恶了。粉雾腾腾,一头小牙獐跃入视野,它是麋鹿的先锋官,旋即鹿群驾到,更多狼夹道驱赶。仲雪折断箭头,回头仰望——雪堰脱出袖口,半裸臂膀,在屏坞最高处的露台俯瞰山谷,用弓箭射一头头来扑杀麋鹿的狼。

  围猎开场了!

  狼群谨慎地兵分两路,一头掉队的麋鹿好像受伤了或者被绊住了,在树荫下忽隐忽现。两头狼伏低身体,又腾扑包抄,麋鹿跳进溪流……雪堰连连发矢,两头狼被骤然齐下的长箭吓了一跳,绕着长箭在岸边梭巡。然后听到同伴的呼唤,另一边的狼群得手了,它们迅速折转。死里逃生的麋鹿什么也没发生似的往溪水刨鹿角,高高的鹿角上挂起烂漫的水草,仲雪都有点佩服它的镇定了。

  很多吴越贵族都有强弓,作为外国文明的舶来品以炫耀,射狼、猎鲨、驯象;有人把它扛上山岩,先射死一两头麋鹿练手,然后候到夜色降临,杀人……雪堰察觉到仲雪的靠近,开玩笑地说:“南山之鹿,神守护它们,总也捉不到。”

  “神收纳珍禽异兽,把越国建成他的游苑吗?”

  “屏坞就是大禹神的鹿苑。”

  越国流氓一直有两个庇护地,海上鹿苑和句乘山;而屏坞的主人并不忌讳名列第三。仲雪注视雪堰,那么巨大的无力感和思念穿透梦的面纱、直击心灵,而眼前的男人却带着难以捉摸的快乐与玩世不恭,那些苦涩都去了哪里?

  “你脸色差得像被噩梦碾磨,”雪堰散淡地问,“梦见答辩了吗?”

  仲雪不由苦笑,反抗大祝狸首,背负凶犯嫌疑,还谈什么秋祭辩论。

  “如今唯一能救你的,是神巫的信任了。”油腻腻的神官建议。

  “很难见到神巫,他被一群大祝包围着……”

  “我也是七个大祝之一,”雪堰同情地微笑,“但我的大祝席位是买来的。”

  ——和田猎官那条光鲜崭新的绶带一样。

  “您为什么要帮我?”仲雪直愣愣地问,既然他作为吴人却妄想当越国大护法被普遍唾弃,为什么雪堰大祝要帮他呢?无疑是从扶持一个大护法中攫取好处,同盟的要价总是很高。

  “那晚我在场,”带着家仆在山口眺望篝火,“我更愿意相信我所看到的。”寂静的树林,腾雾的湿地,包抄、穿插、包围、过去与将来一再被烧毁的关隘。

  仲雪感到突如其来的悚然,为什么黑屏不敢公开露面?也许他目睹了一个堕落贵族的滥杀取乐,他无法指控主公,只好逃到海上去……“阿堪身体里的那枚箭头,您还留着吗?”

  雪堰转过头,发觉仲雪的眼神是当真的,不觉莞尔,对他的猜忌有点儿轻蔑。

  喧哗声一浪盖一浪,少年们呼哨着举木叉棍棒驱赶狼群。仲雪看到那头死里逃生的麋鹿悠然跳回岸上,脚边拖着什么,警觉地避开少年们,又发狂地朝西奔跑。

  “那是寤生……”仲雪明白了,鹿脚边绊住的是寤生的尸体,这头迷路的麋鹿刚刚混进雪堰大夫的鹿群。

  “快找回他!否则他会变成荒魂,”神官急切地说,“人死后七天,灵魂还附在器物上,为这孩子找回身体,灵魂才好安心上星庭。”

  “一到夜晚,麋鹿就会把角挂上树枝,在林中飞行,我们找不到它的脚印,就追不上它了。”雪堰向悄无声息地等在门后的小矮人拍拍手,“那头麋鹿朝西去了,它越来越狡猾。”

  “等等……大夫,”仲雪迟缓地转动门轴,“我梦见这里全是书信。”

  雪堰带着难以置信的表情回看他,走到露台另一边,推开厚重的木屏风。深深凿进山体的岩洞,从时间深渊吹来的风,摩挲废弃的信笺,轻吟昨夜的深情——藏书洞中堆满竹简。

  雪堰选出体型雄壮的猎鹿犬,足足有四十头!

  远离权力中心的贵族只对打猎感兴趣。雪堰把鳄鱼锁进壕沟,阻挡巡山的虎豹;喂初生的小狗吃熊油膏,它们长大后能无畏地扑咬狗熊;在猛兽比人口更多的几千年里,狩猎具有原始的征服欲,这欲望潜藏在几十万年来的猎杀本能中。

  狼群混迹灌木丛后,紧跟猎队疾走;猎犬一路响亮吠叫,剪断的尾巴如一把把短刀,领头犬不时玩耍似的赶出信使雄狼,偶尔也用力扯咬它的耳朵……

  “别担心,狼群喜欢我的狗。”雪堰轻声安慰。

  “狼群也是您驯养的吗?”

  “把狼崽和乳狗混养,长大后就成了兄弟,狩猎更有趣。”雪堰漫不经心地解说。

  白石典对这混杂界限也感到不满和不安,用警戒的少女心朝不停嗅着她的狼和狗狂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