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行动,顾沨止和熊提交换了车。

  熊提是他们小分队里的固定司机,所以开来的是斯宾塞统一制式的SUV,性能各方面都是上乘的均衡,隔音效果也十分可观,引擎发动起来的时候,在车厢内听起来如波翻浪涌,盛欢原本是装晕,但脑袋抵在车窗上震着震着,他就真睡了过去。

  睡了一会儿,他冷不丁被颠醒了。

  真的很颠,仿佛在一段盘曲坎坷的山路上行驶一般,盛欢的脑袋连着在窗玻璃上磕了好几下,还怪疼的。

  盛欢累得很,他还想睡,遂晕晕乎乎的伸出手去扒拉顾沨止,低声道:“你开慢一点儿……”

  他的手盲摸至手挡的位置,却没有触及记忆中的温热肌肤,手下是一根根细长滑腻的硬物,冰冷,两端有凸起,规律排布着,折叠着。

  盛欢只触了两下,便仓皇的缩回手。

  他缓缓睁大了眼睛,一股粘稠的恐惧感顺着脊椎上涨,直抵大脑的杏仁核。

  窗外的光极亮,极赤。

  他用了极大的意念才迫使自己转过头去,望向驾驶座。

  驾驶座上哪儿还有什么风流倜傥的顾沨止,仅有一具端坐的骷髅。

  车子在正常行驶,森森白骨握着方向盘和自动挡,没有眼珠的两个空眼眶直勾勾的盯着前方的景致,这画面诡异到了极致。白亮的光从四面车窗里倾泻而至,盛欢看不清外面的街景,也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他浑身发冷,僵硬,他不知道顾沨止去哪儿了,也或许顾沨止根本哪儿也没去,就在他眼前……但无论是哪一种,都让他束手无策。

  他不想面对这样的事实!

  盛欢全身的神经和皮肤都在收紧抽搐,连声音也发不出来,这是一种熟悉的无法逃脱的绝望。慌乱之下,他狠狠的去拧车门把手。

  “咔哒”

  车门竟然可以打开!

  盛欢的心底生出一丝劫后余生的狂喜,他想也没想就大力推开车门,车子在飞速疾驰,但他无所谓,他只想要立刻逃离这个死亡的车厢!

  “开心!!!”

  顾沨止的呐喊声惊雷般炸响在他的耳畔。

  盛欢只觉得车子陡然间一阵急刹,惯性将他的脑袋狠狠的拍在了空调的出气口上,有人死死的拉住他的手臂,声嘶力竭道:“开心!!!你疯了!!!”

  碰撞引起的疼痛给了盛欢天地倒转的浓烈眩晕,等他慢慢的清醒过来时,暖色的日光照亮了他的视野,耳畔尽是刺耳凌乱的鸣笛声。

  “对不起对不起!”顾沨止一边连声道歉一边单手打方向盘,缓缓的将车停靠路边。

  车堪堪停住,他便立时下车绕到副驾驶座的位置上,大力拉开车门,探身进去握住盛欢的肩膀,将其扶起来。

  “开心!!开心你醒醒!!看看我!!”

  盛欢艰难的睁开眼睛,显然日光刺目,他还很不适应,随后,他喘了口气,哑声试探道:“顾……顾沨止?”

  “我在!”顾沨止斩钉截铁道。

  “你还……”盛欢缓缓举起手,他的指尖冰凉苍白,汗津津的,反握向顾沨止的手臂,确认那每一寸血肉都是真实存在的,而非嶙峋白骨,“活着。”

  顾沨止定定的看着他,任凭他触碰,寻觅安全的落脚地,过了不知多久,盛欢才甩了一下头,以掌心抵住眉心。

  “我……怎么了?”他低声问。

  “我刚准备上高架。”顾沨止急声说:“你忽然把车门打开了!”

  “……什么?”盛欢的眼底一片空洞。

  “我以为你要跳车,就临时停车了。”顾沨止沉吟了片刻,问道:“你做噩梦了?”

  盛欢沉默。

  他以前其实不是这么不长嘴的人,害怕的时候会到处找人倾诉,住在隔壁的叔叔阿姨,同校的同学,老师…… ……

  但每一次,每一次都没有人信他。

  不仅不信,他还会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到嫌恶畏惧的情绪,仿佛他长着一个极古怪神经的脑子,不然不会诞生出那么多恶心又恐怖的想法。

  这也便罢了,他的境遇还会变成他人茶余饭后的谈资,被冠以疯子的称号。时至长久,他就不说了。

  此刻他也不欲复述,更不想再回到那可怕诡谲的梦境里去。

  梦境在啃食现实,在渐渐的与现实融为一体。这些发展走向盛欢并不意外。毕竟,他曾目睹了盛长泽由失眠到完全发疯的全过程。

  周围的人都说,精神疾病是会基因遗传的。

  爸爸在最后的那段日子里,说实话,给他,还有周围的邻居都添了不少的麻烦,警察屡次上门,以至于现在人们谈到他们父子两个都如避蛇蝎,嫌弃的要命。

  盛欢私心希望梦境里的一切都不要走进现实,他能有更多的尽可能长的清醒的时间,因为至少在清醒的时候,他不用那么担惊受怕,他是理智的。

  如若一切都终将走向既定的结局,那么,他希望自己好歹能体面一点,也识相自觉一点,不要让周围的人操太多的心,更不要带来什么别的灾难……毕竟他作为曾经的受困者,知道那该有多么的痛苦和疯狂。

  “你现在是要去哪儿?”盛欢看了一眼顾沨止,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换了个话题问。

  “回市区,送你回家。”顾沨止说。

  盛欢别开目光,他望着远处川流不息的车群,喃喃道:“谢了。”

  -

  接下来的一路,盛欢再没做出什么离谱的举动,也变得沉默寡言。

  男孩子以头抵窗,怔怔的望着后视镜,目光里空旷一片,也不睡觉。

  顾沨止的呼吸绵长,他的眼底时而闪烁着困惑,却终究什么也没问,只是将盛欢送到盛世网咖,目送着对方上楼,确信一切无误才驱车离开。

  他并不知道在他离开后没多久,一辆警车就停在了盛世网咖的门口。

  这个点平儿去上学了,几个便衣警察下车,简单粗暴的推开了盛世网咖的大门,疾步上楼,这阵仗动静叫街坊四邻都纳闷的打开窗户探出头来,有的在街边驻足观望,好不热闹。

  盛欢回去之后虽然很困,但没有再睡觉,而是去往地下室去检查璃黄金的安全。

  两年多之前,他曾买过一批璃黄金,那时的璃黄金还没有因为国际期货市场的倒腾而暴涨价格,五百万,他买了二十六斤,给盛长泽打造了一个骨灰盒。

  盛长泽在最后的那段日子里几乎无时无刻不在发疯,他完全不睡觉,会将自己锁在昏暗的小小的地下室里,不停地惨叫,说着“他们就要来了”,“他们会找到我们的”,“我们父子俩谁也逃不掉”,“末日!是末日!”这样奇怪的话语,经常惹来邻居上门责骂。

  盛欢并不知道那个“他们”指的究竟是什么,盛长泽也从未挑明过,但盛欢知道那一定是什么极尽恐怖的邪恶之物,会带来天大的灾难,不然也不会让盛长泽神经质的害怕至此,闹得鸡犬不宁。

  可如若那个“他们”真的到来了,他们父子俩又能怎么办呢?只能坐以待毙么?盛欢不知道。

  有一回,他下去给盛长泽送饭的时候,破天荒的发现盛长泽没有再叫了,看起来甚至十分清醒,他激动的冲到地下室的楼梯上,一把握住了盛欢的手,微笑着说:“璃黄金,开心,我们需要璃黄金。”

  盛欢问:“什么璃黄金,爸爸?”

  “一种稀有的合成金属,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意识形态可以穿过它,这是我发现的!这是爸爸的又一个重大发现!!”盛长泽的话语逻辑是前所未有的清晰,笑容里充满了希冀和狂热,仿佛在向往一处无尘之地,他握着盛欢的手,像是在恳求,“儿子!!爸爸终于知道该怎么处理我们两个的身后事了!!把我装进璃黄金打造的盒子里吧,这样就永远也不会被他们找到,儿子!!只要不被他们找到,这个世界就是安全的!!人类就还是安全的!!”

  ……

  试问哪个父亲会积极的跟儿子讨论两个人的身后事呢?

  印象中盛长泽经常会发出类似的惊世骇俗之语。

  盛欢也经常会为他说的话而感觉到害怕,怕到夜不能寐的地步,但即使是怕,他也不知道去跟谁说,只能自己默默地消化。

  消化着消化着,他似乎也就麻木了,习惯了。

  外人不知道,只觉得盛长泽是个疯疯癫癫的网咖老板,却只有盛欢知道,盛长泽在没有彻底发疯之前,也有许多清醒的时候。

  清醒时,盛长泽固然大部分时间都沉默,但待盛欢也真的谈不上坏,盛欢能感觉到,盛长泽并非不想管他,只是自顾不暇了。

  尤其是很多时候,盛长泽发出的在旁人看来离谱荒诞的言论,其实都会成为现实,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理,但经过屡次验证之后,盛欢不敢将他说的话完全抛住脑后,甚至……奉为圣旨。

  在盛长泽死去后的没多久,盛欢觉察到自己身上有出现一些改变,这些改变让他越发清醒的认识到他盛欢是盛长泽亲生的儿子,也终将踏上父亲的这条不归路——

  对于母亲的样子,他其实已经不太记得了。

  但母亲离家之前抱着他泪流满面的场景,却始终刻在他的脑海里,那是无奈,也是被折磨到崩溃之前的绝望。盛欢并不怪母亲改嫁,实际上,他甚至很能理解母亲的决定,没有任何一个正常人经得起这样的耽搁。

  所以试问这样的他,又怎么好去耽误顾沨止呢?

  盛欢蹲身看着排布整整齐齐的暗色金属,微微一笑,他想,盛长泽至少有一点做的不错——替他规划好了身后事,有了前车之鉴,真的到了那一天,他必不会像盛长泽那样不体面,他会选一个安静的、不会打扰别人的方式,泰然赴死,然后让阿提密斯把他装进这样一个小小的盒子里。

  但是以阿提密斯那葛朗台的属性……他大概还得再存点钱,付一笔价格不菲的收殓费。

  正胡思乱想着,楼下忽然传来踹门的声音。

  盛欢一个机灵,忙将暗格锁上,三步并作两步爬出地下室。

  他看见几个陌生男人穿过了网咖的前厅,走到他跟前,亮出了工作证。

  “请问你是盛欢吗?我们是滨湖湾公安分局的警察,现怀疑你与丰泰工业园区的爆炸纵火案有关,请你跟我们回去协助调查。”

  盛欢微微一怔。

  “警察叔叔,你们不是在开玩笑吧?”他耸肩道:“我国中还没毕业呢,爆炸跟我有什么关系?”

  “有没有关系,调查了才知道。”对方冷冷说着,并亮出了铐子:“如果你不配合,我们就要使用强制手段了。”

  盛欢的眸色深沉。

  他瞄了眼店外,街坊邻里前来吃瓜的人乌泱泱围了不少,实在是高调,他想起自己地下室里藏的那几块带了辐射的璃黄金……还是不要折腾的好。

  “行吧。”盛欢说:“但是我明天还要上课,你们——唉哟!”

  铐子猝不及防的锁上手腕,还怪疼得,盛欢吸了一口气,便被对方连推带搡的抓出门,塞进了警车。

  在车上,盛欢开始在脑子里复盘在丰泰工业园区发生的事情。

  一开始,他是跟顾沨止一起开车去的现场,那段时间周遭的人很多,光消防人员就有不少,没道理会单独认为他有作案嫌疑。

  那就是后面的事了。

  他后面下装甲车,单独前往未燃区,虽然不确定丰泰的监控系统还是否可用,他依然有刻意避开一些监控区域,理论上来说,不应当被拍到。

  那难道是有目击证人?

  杜晨飞?

  不会吧……那家伙自己能不能活下来都是个未知数,还有本事告自己的黑状?

  盛欢捉摸不透,但左右应该也没什么破绽留下,大概也不会去太久,便也不想了。

  -

  许念姿接到电话便及时赶到了滨湖湾公安分局,她提着精致小包,脚踩高跟鞋,“蹬蹬蹬”的跨进了公安局的大门,一眼就看到了她高中时期的舔狗之一罗忠祥。

  罗忠祥生的虎背熊腰,许念姿高中那会儿就半点看不上,但当她听说罗忠祥现在恰好是滨湖湾分局的一名干警,她的态度就发生了显而易见的转变。

  “哎呀!罗队长!”她眼睛一转,笑容满面的迎上前去,娇声道:“辛苦了辛苦了,我特地给你带了杯咖啡来哦。”

  “念姿你太客气了!”罗忠祥乐呵道:“来来来,坐。”

  “丰泰的爆炸案怎么说?有没有什么进展啦?”许念姿追问道。

  “嗨,没有哪个嫌疑人随口问问就会承认自己的罪行的。”罗忠祥摇头道:“虽然你说有人看到盛欢出现在丰泰工业园区附近,但是人证可以作假,光有人证不足为信,还得有物证才行啊。”

  “我这不就给你送物证来了嘛!”许念姿笑眯眯道,她冲罗忠祥招了招手,示意对方靠近。

  罗忠祥忙伸头过来。

  女人身上的脂粉味道让人心醉神迷,罗忠祥看见许念姿点开手机相册,选中了一张照片。

  照片是黑白色的,有点儿模糊,但还勉强能看出地点是化学罐区的附近,天色昏暗,地上剩了些杂草,一个少年站在那儿,微微低颔着头颅,半边身体融入黑暗,背影清瘦孤孑。

  “这是——”罗忠祥微微睁大了眼。

  “当时现场有名受害者,叫杜晨飞,现在就在虞城附属医院ICU里住着呢。”许念姿说:“好巧不巧,他当时去的时候,身上带着一个微型录像头,就正好拍到了。”

  “真有这么巧?!”罗忠祥震惊道。

  当然没这么巧,许念姿心想,要不是她在医院也有人脉关系,哪儿能弄到杜晨飞身上的这个隐藏的小录像机,都没人知道杜晨飞为什么会在身上带录像机。

  且那个录像机的储存卡是多重加密的,许念姿花了大价钱找了好几个IT行业的老手才勉强从中解码了短短一帧的画面,还是该死的模糊。

  ——却没料到会有这种意外之喜。

  许念姿想,无论盛欢是去哪里做什么的,眼下已经是一条天赐的替罪羔羊,注定要背下丰泰工业园区所有的罪孽。

  “那可不。”她笑嘻嘻答道:“唉,你说这个能不能当物证使用呀?”

  “是很有力的证据!”罗忠祥狂喜道:“你把照片发给我,我去汇报一下,待会儿再去审审他!”

  “这要是审出来了,对你罗队长而言不就是大功一件吗!”许念姿拼命冲他使眼色,“到时候你没准儿就能早早的变成正儿八经的罗队长了!”

  “那我到时候一定得请你这个大功臣大美女吃饭!”罗忠祥急不可耐的搓着手道:“行了行了,我去审他了!”

  “上点儿手段!那小子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许念姿说。

  “我懂!”罗忠祥一拳捶在手心里,恶狠狠道:“对付这种恶人,我们从来不会手下留情。”

  说着,他转身走了,留许念姿一个人坐在休息区。

  许念姿的心情很好,她一时半会儿也不打算走,就想在这儿等着罗忠祥给她带来胜利的好消息。同时,她还在网上买了几个水军小号,发了一些意有所指的内容。

  “比起关注事情发生之后的措施,不如关注一下事情为什么会发生。”

  “讲道理这么大个园区会发生爆炸火灾,不太像是巧合吧,如果是人为的,那个人真的该被千刀万剐!”

  “听说警方好像找到纵火的元凶了,放个耳朵关注案情进展。”

  ……

  几条讯息一发,在“丰泰工业园区”的热搜词条下迅速暴涨着浏览量。

  “什么??这么大的爆炸案居然是人为??”

  “这人疯了吧!!是反社会人格吧一定是!!”

  “炸死那么多人,对他有什么好处啊!!这人得下地狱!!”

  “我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警方给点力啊!!赶紧抓到这个人!!死刑都不为过!!!”

  ……

  凌启刚说的果然没错,有了替罪羊,会迅速转移网民们的注意力,分散集火。

  许念姿心满意足的关上手机,余光一闪,落在了一个人身上。

  这个点公安局的人流量可观,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人来人往形色不一,许念姿常年雌竞,有个专门针对年轻女性的雷达,此刻灵敏的响了起来。

  她猛地昂起头,目光一瞬不瞬的盯着一个从一边儿行至对面坐下的年轻女郎。

  那女郎看起来年纪与她差不多大,身材高挑纤细,面容姣好明丽,一头乌黑的秀发扎成高马尾,穿着一件针织镂空的罩衫配森系的棉麻直筒裤,是个教科书版的氧气美人,光是坐着就是这大厅里的一道风景线。

  许多人都在看她。

  许念姿有点儿不高兴。

  她继续盯着对方看,确信对方身上没有带什么奢侈品,衣服也不是什么经典的大牌,大概就是个工薪阶层的女孩,来找男朋友或者来应征实习工作,迟早会被岁月和生活的压力磋磨衰老,想到这里,许念姿的心里顿时平衡了不少。

  对方似乎觉察到了许念姿的目光,竟抬起头来,大方冲她微笑。

  许念姿措手不及,心底略慌,但很快,她想起自己的身家背景,觉得自己慌得莫名其妙,遂翻了个白眼儿,傲慢的翘起二郎腿。

  对方将她的倨傲姿态看在眼里,非但没有生气,反而弯起唇角,饶有兴致道:

  “刚才那个警察同志是你男朋友吗?”

  许念姿有被对方社牛到,她本不想搭腔,但着实无法容忍有人把罗忠祥误解成自己的男朋友,遂横眉立目道:“你在开什么玩笑!那个家伙怎么可能是我男朋友?”顿了顿,她又炫耀道:“我男朋友比他帅几百倍,还很有钱,是虞城首屈一指的公子哥呢。”

  “哦……看来是我误解了。”对方若有所思说:“那你们刚才聊的不是家事,是公事喽?“

  “关你什么事啊?”许念姿不屑的哼笑道:“姐妹,如果你以为这么搭讪就能跟我成为朋友的话,那你就大错特错了,我们可不是一个阶层的人,贫富阶级是人生来就注定好的,想要轻松越级,纯属痴心妄想。”

  对方似是愣了一下。

  “小姐,我想你也误会了。”她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似的说:“我没有想和你较朋友的意思,原因正如你刚才所说,阶级是不可逾越的天堑,只是有点好奇为什么会从你的嘴里听到我一个朋友的名字。”

  “你的朋友?!”许念姿悚然一惊,眉头紧皱起来:“你是谁?”

  “我是谁不重要。”对方淡然一笑,双腿交叠,同样的坐姿,她身上散发着一种女王般端庄从容的气度,一手托腮,没有给许念姿缓神的机会,每一个字都语出惊人,“你只要知道我的两个朋友一个叫顾沨止,一个叫盛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