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穿越重生>搬迁到古代种田>第13章 第 13 章

  打工的摆摊的,除了少数忙活家里带孩子的妇人,剩下的人几乎都汇集在新村那边,孩子虽小,但家里大人不在,也都懂事的帮着家里干活。

  村子里少了谈论庄稼的男人,聊家常的女人,嬉玩打闹的孩子,显得有些安静。

  凌峰两人把小竹屋放置在旧宅,就去了凌家,而方淮也想去凌家看看,就一起走。

  凌家只有凌母和孩子们在,见到院子里就看见几个孩子面前都放着一个木盆,认认真真的在洗蔬菜。

  “哎哟,小双,这菜怎么还有泥呀?来,赶紧再洗一遍,洗干净了,奶奶晚上奖励糖你吃。”

  凌母捧着一篮子菜从厨房里疾走出来,倒进一个小女孩的木盘,又惦记着还在烧的锅,匆匆走回厨房。

  “奶奶,我们洗得很干净,也要奖励糖。”其他几个孩子讨要道。

  “有,都有。”凌母在厨房里边炒菜边对着外面喊。

  刚才翻了翻菜地,饭菜就准备晚了。

  眼看去上工的人就要回来了,难免手忙脚乱。

  “爹。”两个孩子扔下手里的东西,蹦蹦跳跳的跑过来。

  “小爹。”跑到面前站住,有些害羞地朝简洺喊道。

  “这是凌峰的两个孩子,大的叫怀远,小的叫怀安。”简洺介绍道,“这是小爹的朋友,叫叔叔。”

  “什么叔叔,我可比你大,应该叫伯伯才对。”方淮反驳。

  两个孩子不知道该叫叔叔还是该叫伯伯,困惑的看向简洺。

  “如果不嫌把你叫老了的话,来,小安小远,叫伯伯。”

  “伯伯好。”

  两个孩子怯生生地一起喊到,之后高兴地围在凌峰的身边,亦步亦趋。

  这次凌峰但没有把两个孩子抱起来,眼睛却不时注意着两个孩子放慢脚步方便两个孩子跟得上。

  “谁来了?”凌母听到声音走出来,手上还拿着锅铲。

 

  儿子回来了,凌母自然开心,赶紧往锅里加了两把米。

  凌峰和简洺也不是客人,当然也没有干坐着等吃。

  最后简明掌厨,凌峰在身边打下手,凌母在旁边看着。

  看见一个男人进厨房,说实话,凌母很不习惯,在他们村子里,都是男人主外,女人主内,平日里没有哪个大男人会进厨房里,也没有几个男人会厨艺的,简洺煮菜真的好吃吗?

  凌母很怀疑。

  但很快就被锅里传出的香味打消了疑惑。

  凌母不错眼的盯着锅里,明明是同样的菜,同样的步骤,简洺做出来的菜却是让人闻了食欲大开,看了十指大动,难怪别人能开食肆。

  就是做菜的时候,下油太远了。平常能用十天半个月的一罐猪油一下子就没了一小半。看着她心疼的要死却不好提醒,免得让这个富家公子一样的新“儿媳”觉得她小家子气。

  咳,其实简洺自认为已经很粗糙了,但对于因为成天在烈日下艰苦劳作而皮肤黝黑粗糙的村里人来说,他们穿越者大概都像细皮嫩肉的大少爷大小姐。

  也是因为这些认知,凌父凌母是任何简洺不是一个阶级,同时,凌峰和简洺还没有举办契礼,他们还不算完全的契兄弟。凌父凌母对简明的态度一直是拘谨而又生疏客气。

  “剩下的菜要不就煮个菜汤吧。”简洺也注意到凌母盯着油罐的目光,提议道。

  虽然喝粥配菜汤有点奇怪,但这是最省调料的方法了。

  至于其他的想法,简洺并没有。曾经他最穷的时候是一天三餐吃一个馒头,连青菜都吃不起。谁没有个穷的时候。

  “好香啊,娘,今天煮了什么?赶紧端上来,我快饿死了。”凌五弟还没有进门就喊道。

  凌家两个弟弟弟媳,一进门就瘫在桌椅上,等着吃饭。

  虽然已经分家了,但最近家里人都去干活,只有凌母留在家里,就没有分开吃饭,或者说,两个弟弟家过来暂时凌父凌母这边吃饭。

  凌父去帮忙端菜,反而第一个发现凌峰和简洺来了。

  “这是?”凌父看着家里陌生的面孔。

  “这是方淮,我朋友。”简洺介绍道。

  “来,请坐。”凌父客气招呼道,“没什么好饭菜,你多吃一点。”

  “已经挺好的了,伯父你坐,不用招呼我的。”

  “怎么回家白吃,还带着人来。”林花嘀咕。

  简洺似笑非笑地看了她一眼,林花知道简洺不是好惹的,还记得之前被他三两下套进去,害得她被指指点点了好久的事,闭上了嘴。

  桌上没人说话,只听见筷子和碗盘碰撞的声音。

  凌父一直往简洺和凌峰那边看,欲言又止。

  刚刚知道他们俩要开什么食肆的时候,凌父就不看好。

  踏踏实实干点什么不好,开什么食肆,生意是那么好做的吗!

  但儿子主意大,拦不了,后来又看他们经营的挺好的,就没说什么。本来应该去帮忙的,但林花闹得太难看,没好意思去。

  谁知道这才没几天,就整个村子传遍了,他儿子那间食肆亏了,干不下去,卖给别人了。

  说是卖了,应该是直接给了别人,那下面的地也不是他们俩的,上面说是食肆,其实就是个竹棚子,里面的桌椅和锅碗瓢盆还是借的,谁会买这么一个破棚子?

  不过也有人说,其实凌峰和简洺店里那么多人,肯定没亏,只不过是争不过那些大商家,害怕亏了,赶紧收手。

  就像村里去摆摊的那些人一样,一开始就像遍地能捡钱一样,卖个什么都赚钱,慢慢的,县里的商家来了之后,很多人都干不下去,老老实实找了份活计。

  凌父最后忍不住道:

  “听说你们那个食肆亏了?亏了多少?要是没有钱建屋子,我这里还有一点。”

  说出来后,凌父就意识到自己说这话的地点不对,这不是让二儿子在家人和朋友面前没面子吗。

  而他另外两个儿子……

  凌三弟眼中的贪婪一闪而过,暗地里踩了自家媳妇一脚,凌五弟夫妇也看向林花。

  果然,林花就嚷嚷上了。

  “爹,都是你的儿子,你要补贴他二伯,我相公也应该有一份,你可不能厚此薄彼!”

  林花嚎得大声,但大家都当没听见。

  “没有,我们并没有亏,只不过是不想干了而已。”简洺解释道。

  “那就好,没亏就好。”凌父松了一口气。

  “人家那是做大生意的,怎么会亏,就是我家里的这个没什么鬼用,吃饭的钱都挣不上,看你这两个孙子,饿的像全身没有二两肉。”暗示凌父凌母既然有钱,不看在儿子面子上也要看在孙子上补贴一点。

  “那就多吃一点,锅里还有菜。”凌母狠瞪了林花一眼,当没听懂。

  “都是青菜,一点油水都没有,吃下去根本不顶用。”

  凌父不想搭理他,像话家常一般开了另一个话题道:“听说新村那里的人挑剔的,吃饭喝水的碗还要用热水煮过,没煮过的说是不干净,也不知道是谁开的头。”

  “咳咳咳。”一下子,桌子上两个人都咳了起来。

  一个是作为挑剔人群的一员的方淮。

  另一个就是带动整个集市煮碗风尚的简洺。

  天地良心,他让人煮碗,并将在步骤半开放的给客人看,就是为了让客人放心,即使古代没有消毒柜,他们的碗筷也是消毒过的,这也是营销的一种手段。后来竞争对手跟着学,可不就所有的店都开始煮碗了。

  现在人知道细菌,在他们看来煮碗高温消毒很正常。但在古人看来,碗明明都洗得很干净了,还要煮,可不成了他们穿越者挑剔了。说不定还有人认为他们脑子里有病呢。

  “啊,对不起,对不起,我并没有说你们的意思。”

  凌父这才想起,他这一竿子打死的一群人里,还有两个正在饭桌上呢!

  忍不住拍了拍脑袋,他真是忙糊涂了,不该说哪句就说哪句。

  “没事没事。”两人一边咳一边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