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穿越重生>原来我爱他[重生]>第47章 

  戚霄本来以为还得拉扯两三次, 没想到这么轻易就把洛天叫了出来。

  虽说只有中午到现在两三个小时没见,但可能是心情大起大落的关系,再次站在洛天面前,戚霄莫名生出点儿恍若隔世的感觉来。

  甚至也不用说隔世。

  就半年前, 戚霄刚重生那会儿, 也曾经这么站在极地门口, 只不过当时是被小胖子拉着, 而现在,他是自己找来,并且还试图把洛天拉出去。

  “你要还东西?”看戚霄死死盯着自己不开口, 洛天轻轻拧了下眉尖,“什么东西?拿出来吧。”

  “你先出来。”戚霄站在门口招手。

  洛天没动。

  “怎么说也是认识一场,又耽误不了你几分钟。”戚霄抿了抿嘴角, 眼圈红彤彤的,“你陪我往学校那边走走吧?反正你也决定离开了,就当、就当离开前的告别?”

  “我还有事。”洛天冷冷拒绝了。

  “走走都不行吗?最远就到学校, 走个来回也用不了二十分钟。”戚霄眨巴眨巴眼睛,泪珠开始翻涌, “我长这么大就你这一个朋友,现在你不想跟我当朋友了,连陪我走十几分钟都不愿意?”

  说完,戚霄还真啪嗒啪嗒掉了几滴眼泪下来。

  估计是被戚霄说哭就哭给镇住了,洛天嘴唇动了动,拒绝的话没能再次说出口。

  他侧身跟红旗袍美女说了两句,拉紧帽檐走出极地:“就只有20分钟。”

  戚霄点点头, 羞耻地抹了把眼睛。

  他原本只是想挤出几滴眼泪, 唬一唬旗袍美女, 争取让旗袍美女帮他传话的时候多多添油加醋。没想到美女是唬成功了,泪腺却有点不受控制。

  特别是真正见到洛天的时候,戚霄脑子里只剩个念头:要拖住洛天。

  如果拖不住,会笑、会哄人、会看艺术品杂志、会穿卡通熊熊毛衣,会让自己抓熊尾巴的洛天...就真的要消失了。

  想到眼前的洛天会消失,戚霄忍不住又抽了两下鼻子。

  洛天看他一眼,转身往极地走。

  “你怎么又走了?还想说话不算数?”戚霄愣住。

  洛天没说话。

  走进极地后,他在前台抽了几张纸,又转身出来。把纸递给戚霄,洛天叹了口气:“你下午怎么没上课?”

  上课?你都要走了,我还上个屁的课。戚霄在心底里拼命吐槽,脸上却可怜巴巴:“我请假了,回家拿东西。”

  看洛天没接话,戚霄又继续嘀咕:“我虽然不知道原因,但你都决定一刀两断,我也决定把你送的小熊还了。”

  拍了拍书包,戚霄率先朝学校方向走。

  洛天沉默着跟上。

  经过水泵厂外围时,戚霄指这那排店面:“你要真走了,王文药店的大胖猫肯定会想你。王叔说它每次看见你,连猫罐头都不要了呢。”

  洛天没出声。

  戚霄又指着下一家:“这就是你上次打包的那家吧?也不知道老板是不是四川人,放那么多辣椒,害我开学第一天就胃痛。”

  “还有再隔壁这家电器修理。”戚霄看着招牌上的那几个大字,轻轻抿住嘴角,“我来这儿买摄像头的时候,还是你让张明和冯辉送的我,老板看见他俩,才给了我个最低价。”

  顿了顿,戚霄又继续:“后来顾大爷电视线坏了,我也是来这家买的,哦对了,当时还碰见了你,你还装不认识我呢。”

  “后来不是请你吃烧烤了么。”洛天轻声说。

  “我以前都不吃烧烤的。”戚霄也跟着放低声音,“就那次之后,我才知道烧烤多好吃,可惜你不愿意跟我当朋友了,以后烧烤也没人陪我一起吃了。”

  王文药店、电器修理、三十哥烧烤...认真算起来,戚霄跟洛天认识不过半年,这半年里,却零零散散积攒下这么多回忆。



  可现在,这些回忆...很可能就真的只是回忆了。

  想到这里,戚霄泪腺又有工作趋势。好在戚霄牢记着这趟的目的。抽抽鼻子忍住眼泪,戚霄带着洛□□实验高中南门走。

  一路上,戚霄没再开口,洛天也没说话。

  眼看着南门要到了,洛天停住脚步:“小熊呢?拿出来吧。”

  戚霄回头看他:“我又改主意了。”

  洛天:“什么意思?”

  “你反正都要走了,橡皮泥小熊还你也没用。”戚霄低垂着脑袋解释,“不如我们一起把它扔湖里?”

  “你是说,扔进学校东南角那个湖?”洛天get了戚霄的意思,“没这个必要。”

  “有。”戚霄斩钉截铁完,又开始抽鼻子,“古人割袍断义,我们两个扔熊,也算有点仪式感。”

  不知道是真觉得需要仪式感,还是20分钟没到,或者是单纯懒得看戚霄继续哭,洛天脸色虽然有些冷,却没再次拒绝。

  跟着戚霄慢悠悠晃悠到实验高中东南角,看着一米多高插满玻璃片的围墙,洛天仿佛想说什么。

  戚霄赶紧抢先插话:“最边上那块我已经磨平了,很好翻过去的。”

  顺着他指的方向,洛天真看见了一小块光秃秃的墙顶。于是洛天把要说的话咽回肚子,对着戚霄点了下头。

  “我先过去。”戚霄把书包扔进墙里,又攀着墙头慢吞吞往上爬。爬到最高处后,他看了眼洛天,又低头看看墙里的土地。

  这个高度跳下去,扭个胳膊扭个脚的,应该不难?何况,围墙里面还有自己上次砸玻璃用的石头。瞄准那块石头,戚霄咬着牙往上跳。

  不知道是迷失了两辈子的方向感都长在了瞄准上,还是物理抛物线和力学学得太好,或者是戚霄感天动地的计划真感动了上苍,反正跳下去的同时,戚霄就感觉有戏,等脚真真踩在石头上,戚霄更坚信这个想法。

  他瞄得足够准,也跳的足够准。

  “啊。”惊呼了一小声,戚霄踩住石头,按照计划好的流程仰倒在地。

  “怎么了?”洛天声音在墙外响起,话音没落,他人已经撑住墙顶翻了进来。

  看见歪倒着的戚霄,又看了眼地上的石头,洛天脸色变了:“扭到脚了?”

  “好像是。”戚霄试探着动了动脚,心里暗叫不好:脚怎么一点也不疼呢?该不会刚刚虽然瞄准、跳中,但却没扭到吧?这应该算运气太好,还是运气太不好?

  大概检查完戚霄脚裸,洛天也印证了这个说法:“没事,起来吧。”

  说完,洛□□着戚霄伸出手。

  看着洛天修长而白净的手指,戚霄决定了:不管扭没扭的,他都要厚着脸皮把戏演下去。

  他不能眼睁睁看洛天手指上染血。

  不能眼睁睁看着洛天走上辈子老路,不能看洛天纹花臂、戴蛇形戒指、不能看洛天满身是伤,更不能任由洛天在泥潭里翻滚、在刀尖上舔血、在一个个看似平静的日子背后用命去搏。

  他更无法承受现在或未来的某一天,洛天可能要和死神擦个照面这件事。

  所以就当是自私吧,自私到只能考虑自己,无法再去考虑和顾及洛天本身的意愿。戚霄咬了咬嘴角,小声说:“你确定没事?可我怎么还觉得疼呢?”

  洛天蹲在他身边,又捏着他脚腕检查了一会儿:“确定没事。”

  戚霄点点头,抓着洛天的手试图站起来。试了两次,都没成功,戚霄一边咧嘴一边扭动脚踝:“真的很痛哎,肯定是伤着了,你还是把我送医院去吧。”

  洛天没动。

  “送个医院都不行吗?医院就在围墙外面。”戚霄可怜巴巴望着他,“怎么说也当了半年朋友,还同床共枕过呢。”

  “没共枕。”洛天纠正。

  “至少同床了。”戚霄捂住脚踝,尽可能摆出最无助的造型,“都同床过了,你还说我像胜利女神,现在连医院都不愿意送,呵,男人。”

  洛天没出声。

  戚霄继续装可怜:“而且还一起出去旅游过,还吃过同一张饼间接接吻过,还...”

  “别装了。”洛天叹了口气。

  戚霄收住声,眼睛却直直盯着洛天。

  “你那脚绝对没事,真有事你眼泪早下来了。”对上戚霄的目光,洛天灰色瞳仁微微闪了闪。

  片刻后,他扭开头,从包里摸出盒烟。

  洛天会抽烟,这个认知在冬令营的时候戚霄就有。当时两人刚吵过架,洛天在没人的走廊独自抽烟。黑灯瞎火的走廊上看见个红点,戚霄还曾经吓出身冷汗。

  而现在,又看见了洛天点烟,戚霄突然特别难过。

  把烟叼进嘴里,洛天收好烟盒,掏出打火机。熟练地点燃香烟,轻轻吸了一口,洛天缓缓吐出个烟圈:“你想做什么我明白,可惜,我们本来就不是一路人。”

  “怎么就不是一路人了?”戚霄梗着脖子呛声。

  洛天并没回答这个问题:“我曾经也试过往你那条路上走,但那条路太贵了,我走不起。”

  戚霄沉默了。

  洛天这话说得太直接,直接到戚霄无力反驳。

  如果洛天不是现在的身份,如果他有父母,不,不用有父母,只要有一个,只要有一个家长就行,洛天只要还有一个家长,有人能供他上学、有人帮他出学费和生活费,他都不用活得像现在这样苦。

  如果除了学费和生活费外,能再多出那么一丢丢,洛天就可以准备艺考,可以联系导师,可以为了热爱和兴趣拼一拼。

  可现在,洛天什么都没有,就连住着的那套房子都没落在洛天名下——按照洛天之前的说法,他如果不把高中读到毕业,那两间房子都不是他的。

  设身处地,戚霄觉得自己如果是洛天这种境遇,除了拼命打工也没其他出路,至于什么考艺术学院,什么出国留学,确实太遥远了。

  估计是看出了戚霄的迟疑,洛天笑笑,又吐了个烟圈:“我这样的人,活着本身就已经很难了,至于什么光明和未来,还是留给你这样的好学生吧。”

  在墙上抿灭烟头,洛天顺手撑着墙顶翻了出去:“20分钟到了,再见。”

  “再见个屁。”戚霄弹起来扑到墙上。

  说不清原因,戚霄就是明白:洛天这一走就真的不会再回头。

  这句再见与其说是说给自己,不如说是说给校园,说给S市,甚至是说给现在这种虽然有些波折,整体却还算安稳的生活。

  而这次离开后,洛天就真的要告别安稳,逐渐成长为上辈子的洛九爷。

  “洛天!回来!”看着洛天渐渐远去的背影,戚霄急了。左看看右看看,他把目光凝固在墙顶泛着冷光的玻璃碎片上。

  扭脚的计划不成功,他可以换,至于换完的后果,戚霄已经无暇细想。

  一边对着玻璃狠狠拍下去,戚霄一边又喊了声洛天:“如果想看我手废掉,你就尽管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