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穿越重生>快穿之他们都重生了>第七十一章 傻子哥儿重生了

  于哥儿抓完相公要吃的药后,看了一眼后面的阮溪年,犹豫一下,还是问了一声药堂里看诊的徐大夫在不在。

  药童说在,随后把两个人引进后堂。

  没过多久后,俩人再次出来,于哥儿脸上的喜色是怎么都掩藏不住,反观阮溪年,低着头,不知所措地看着自己平坦的肚子。

  “溪年,我们赶快回去,把这件事告诉你夫君。”于哥儿兴奋道,只觉得今日是双喜临门。

  结果在要拉阮溪年走的时候,发现他眼眶忽然红了。

  “溪年,你怎么了,别哭啊!”于哥儿无措道。

  阮溪年带着鼻音小声道,“我有孩子了吗?”

  于哥儿以为他是喜极而泣,笑着说,“是啊,我们溪年有孩子了。”

  阮溪年抬头看他,眼泪在眼眶里打转,“那夫君是不是就不会只喜欢溪年一个人了?”

  于哥儿,“……”

  “回来了。”听到店门口的声音,元景抬头看去,目光落在阮溪年红通通的眼睛上。

  “这是怎么了?”元景问,大步走到阮溪年身边,眼里饱含关切,“出去一趟,怎么哭了?可是被人欺负了?”

  于哥儿摇摇头,“不是。”他把药放置一旁,声音带着揶揄的笑,“溪年是以为你有了孩子后,就不会只喜欢他一个人了。”

  元景无奈一笑,抬手放在在阮溪年的听说,刚要说怎么会的说话,忽然意识到于哥儿刚刚说的话,好像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再低下头去看,就发现溪年手捂着肚子。

  元景瞳孔猛然一缩,克制着声音问,“肚子是怎么了?”

  阮溪年声音还带着一些鼻音,软软的,“肚子有孩子了。”

  亲耳听到,元景脸上出现震惊的神情,手掌微微发颤的放在阮溪年的肚子上。

  这个孩子对他来说是意外。

  虽然早知道哥儿会怀孕,会生孩子,但在元景的世界观里,哥儿也是男人,所以他没去想过溪年会不会怀孕。

  阮溪年还记得于哥儿刚刚说的话,仰着头看一脸震惊的男人,手放在他手背上,“夫君,喜欢孩子吗?”

  元景垂眸看他,反握住他的手,喉咙上下滚动,还没说,阮溪年就又道,“夫君,于哥儿说了,夫君喜欢溪年,所以才会喜欢孩子,对不对?”

  这是阮溪年在哭的时候,于哥儿安慰他的话。

  元景所有的话到嘴边,变成了一个字,“嗯。”

  阮溪年脸上又出现了笑,“孩子在肚子里,夫君摸摸。”

  两个月左右肚子还是平坦着,并不能摸出什么来,元景在阮溪年额头是亲了一下,把他先带回家去。

  傍晚,王秀才从私塾里回来,还是老样子,问起放榜一事,他本以为夫郎的回答会和前两次一样。

  却没想到,于哥儿笑着说,“中了,还是榜首。”

  这一下子就把王秀才震惊到放下茶杯,水也不喝了,出门要找元景去。

  不过又被于哥儿给拉住,“等下,还有一件事我还没说呢?”

  王秀才停止脚步,压抑不住兴奋的心情,“还有什么事比元景中榜首的事情还要重要?”

  于哥儿睨了他一眼,“元景今日可是双喜临门。”

  “还有一喜?是什么?”王秀才一头雾水的问。

  于哥儿凑在他耳边低声说了几句。

  王秀才惊讶的瞪大眼睛,而后哈哈一笑,手搂住自己夫郎的腰,“这确实是双喜临门。”

  当晚,王秀才并没有去找元景,而是和自己的夫郎在床上胡闹了一晚上。

  第二日的糖水铺子开门有些晚,客人问起时,于哥儿都是笑着说家里有喜事,所以才会开这么晚,同事,他也给这些早来的客人送了元景最近刚做出来卖的无骨鸡爪。

  无骨鸡爪在元景的世界还是很受年轻人喜欢,而在这边,年记糖水铺子刚做出来卖的时候,也没什么人会买去吃,只有一两个尝过味的人,才发现这东西很好吃,每次买糖水时都会买上一点。

  免费的东西不用钱,自然是会有人要吃的,只是吃完了后要再买,那就没了。

  “怎么回事?你们这店还开不开?不是这没了,就是那没了!”

  于哥儿赶忙赔笑解释,“不好意思客官,无骨鸡爪是我们店最近刚刚推出的新品,还在试卖中,也不敢做太多,您看您要是喜欢,明天我给你留着怎么样?”

  老板话都这么说了,男子也不好说什么,点点头就道,“那可说好了,可不要明天我来了还是没有,那以后就不来你们店买吃的。”

  “您放心,不会的。”于哥儿笑道,亲自送那名客人出门。

  店内其他没走的客人闻言,都好奇的问了一句,“那无骨鸡爪好吃吗?”

  生意来了!于哥儿笑意加深,开始为他们介绍起这加了柠檬和辣椒的无骨鸡爪来。

  听的众人口里分泌出口水来,咽了咽喉咙,只道,明天有了一定要买点尝尝。

  落西村,里正得了县城的老爷传唤,诚惶诚恐进了县城里,中午时又高高兴兴的回来。

  原来,是县城老爷在得知今年的院试榜首是落西村的人后,就把里正传去问话。

  里正婆娘看丈夫这么开心,就问了一嘴,结果丈夫说出的话让她惊讶的张大了嘴巴。

  不到一天功夫,整个落西村就都知道了元景中了榜首。

  元李氏心情最为复杂,再加上元景现在住在府城里,所以当元父说要跟里正一起去府城看元景的时候,她没反对,而是跟着一起去。

  第三天,里正带着一点自家种的粮食和元父他们夫妻俩人进了府城,见到了元景。

  府城的房子看着就比村里那些房子好看,而如今,元景和阮溪年的穿着打扮也不像从前地里干活的泥腿子似的,倒像是个城里人。

  元李氏眼睛发光,在里正要走的时候,她扯了扯元父的袖子,让他开口说话。

  元父咽了咽口水,说出想留着在这里的话来。

  元李氏点点头,附和元父的话,“我看我们就不回去了吧,元景读书忙,又没人照顾这个家,溪年又是个傻的,也打理不了,我和元景他爹不如就留下来帮他打理这个家!”

  阮溪年皱眉头小声道,“溪年不傻。”

  跟元景久了,阮溪年已经习惯被叫名字,如今再听别人说他傻,就忍不住想反驳。

  元景手虚搂着他的腰,对元李氏的话也不反驳,只是道,“爹分家时不是选择跟元贵吗?”

  在分家的时候,元李氏为了多留着一些东西给小儿子,就选择了跟小儿子过日子。

  “你爹虽然是跟元贵,但他也还是你爹,元景如今不会是成了秀才,就忘记父母了吧!”

  不孝自古以来都是大罪,元李氏这么说,就是量元景不敢反驳。

  元景微微一笑,拱手道,“不敢,爹和娘愿意来住,自然是好。”

  元李氏唇刚要上扬,就听元景紧接着道,“只是,元景来府城也有两个多月,手上银子早已花完,因为需要租住的地方,还倒欠钱庄五十多两银子,不知道爹娘手头是否……”

  “什么,你欠五十两银子?”元李氏尖声打断元景的话。

  元景一副羞愧的样子,低下头,难以启齿道,“娘,儿子来府城是读书,手里又没有银子,这吃喝穿住样样都需要银子,我没有,那就只能去借了。”

  “那你就借了五十两?”元父不可置信问,他活了半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多银子。

  元景苦笑道,“爹,儿子现在所住的地方,半年就要二十五两银子,再加上书笔墨纸这些,都是需要银子的。”

  元父听罢,回头看里正,“这地里的活还没干完呢,我们快点走吧。”说完,他是头也不回的就离开。

  元李氏紧跟在后面,就怕走慢了一步,被元景追上来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