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穿越重生>快穿之他们都重生了>第三十四章 傻子哥儿重生了

  蓝色的引渡书漂浮在半空中,书页的画面呈现出这个故事的结局。

  宋忘抬手,手掌心向下,手指微张,把附在这个世界的魂力取了出来。

  书店房门被人推开,站在门口的男子看向浮在半空中的书,诧异道,“你插手了?”

  宋忘余光看眼门口站着的男子,打了一个响指,半空中的引渡书忽然合上,落在桌子上。

  男子走了进来,翻看刚刚引渡成功世界,眉心微蹙,“宋忘,你不该用魂力把聂慎上辈子的记忆抽取出来。”

  宋忘倒了一杯热茶,茶香四溢,他撩了撩眼皮看面前男子一眼,漫不经心道,“当初你让我当引渡人时,可没说不能用魂力。”

  男子一噎,他确实没有说过一点。

  宋忘放下手里的茶杯,一双黑色瞳孔慢慢的转变成了红色,桌上的引渡书忽然快速翻页,等停止下来时,金光乍现,宋忘的身影也在房间里消失不见。

  男子见他走了,无奈的一笑,目光看向门口处,一道红色的残影背对着他,眺望着前方的高楼大厦。

  床上的人面色苍白,嘴唇没有一丝血色,手指发黑,大夫伸手在他手腕处把了一下脉,遗憾的对旁边的人摇摇头道,“已经是不行了。”

  旁边人闻言,目露震惊之色,懊悔的低下头去。

  屋子里的另一个男人从腰里掏出三十文钱递给大夫,又嘱咐他不要将此事说出去。

  大夫收下钱,拿着草药箱子出门去,点点头算是答应了,等走出门槛后,他又摇摇头,叹了一口气。

  造孽啊!一个好好的人,就这样被活活打死了。

  躺在床上断了气的人是个小哥儿,同时也是这附近村落了有名的傻子。

  傻子叫阮溪年,他并不是天生的傻,而是十岁时跳水救人后染上风寒,发高烧一天一夜无人问津,因此烧坏了脑子。

  要是阮溪年爹娘还在世的话,他还不至于把自己烧成了一个傻子。

  只可惜,阮溪年的爹和娘都去世的早,当年阮溪年还小的时候,他娘为了陪他爹进京赶考,就把阮溪年托付给他二叔家照顾。

  没想到,在去赶考的路上,忽遇到山匪,他爹娘因此都没了命。

  二叔家一听阮溪年的爹娘死了,对他的态度立马一改之前,不再把他当成侄儿,而是把他成了一个免费的长工来使用。

  在阮溪年跳水救人发烧的时候,他二叔家里人都知道,却还是没有一个人肯为他找大夫。

  直到他发烧成了傻子,二叔一家人就带着他上林家讨要说法,说阮溪年是为了救林家小子才跳水救人,导致发高烧不退,烧成了一个傻子。

  林轩就是被阮溪年救的人,林家也只有这么一个男孩,本来一听是阮溪年救了他们儿子,心里还是感激的。

  结果在听阮溪年二叔开口要二十两银子时,林家人感激的神色骤然一变。

  这农户人家,一年到头,最多也就只能赚个十几两银子,阮家这一开口就要二十两,这是不是狮子大开口吗?

  林老太虽然心疼孙子,但是也一下子舍不得拿出这么多钱,朝媳妇使了一个眼色,林夏氏立马坐在了地上哭她家穷,儿子刚落水救起来,家里的钱都给儿子买药了,现在家里一文钱都没有。

  阮溪年的二婶见状,掐着腰,喊来了村里的人,让他们评评理。

  这件事最后闹到了里正哪去,结果就是里正让林家拿出十两银子感谢阮溪年的对他们家儿子的救命之恩。

  林家人拿出银子后,阮溪年的二婶就把他推到林家门口,“都说救命之恩,以身相许,既然溪年是哥儿,你家又是个小子,这样吧,溪年以后就住在你们家了,等将来长大就给你们家那小子当夫郎,你们家到时候记得把聘礼钱送过来就行了。”

  就这样,阮溪年被他二叔一家扔在了林家门口冻了一晚上。

  后来还是林家人受不了别人指指点点的目光和闲言碎语,才把阮溪年领进家里去,而就在村里人以后阮溪年长大后会真的嫁给林家小子的时候。

  林家人私自给他找了一门亲事,是镇上的一个老屠夫,聘礼出了十两银子,想娶他做妾。

  阮溪年在得知这件事后,傻傻的去找林轩,却被人骂他勾引男人,有了未婚夫,还要勾引别人的未婚夫,最后对他拳脚相踢,把他活活给打死了。

  而打死阮溪年的人叫周小虎,是林轩未婚夫郎的亲弟弟。

  周文然眼眶泛红,害怕的抓住林轩手指,“小虎他不是故意的,对不起,都是因为我。”

  林轩低下头去,就看见了青年肩膀在抖动,心想他肯定很害怕,于是心疼的把人搂在怀里,“没事的,这件事不会有人知道的。”

  “林哥,怎么办?”周文然六神无主的问道。

  林轩咬咬牙,狠下心来,“把这间房子烧了。”

  房子烧里后,大家也只会以为是阮溪年太傻了,玩火不小心自己给烧死了。

  周文然没反对,嘴唇哆嗦了一下,“对不起溪年,您要怪就怪我吧。”

  林轩安慰他道,“别难过,溪年不会怪你的,他与其一辈子傻下去,还不如早点去和他爹娘团聚。”

  周文然用手背摸去几滴眼泪,同林轩一起走出屋子里。

  三更时,村里的西方向忽然有人喊救火,村民们被惊醒时,火势越来越大,殊不知,火海中,一小哥儿的灵魂踡缩在一个角落里,害怕的抹着眼泪。

  宋忘靠近他一些,抬手在他头上摸了一下,温声道,“下次记得擦亮眼睛,远离人渣。”

  像林轩这种男人,就是后世人口中所说的人渣。

  阮溪年救他一命,他却是恩将仇报。

  年少时曾对救过他命的阮溪年许过承诺,说长大了就娶做夫郎。

  却在长大后,做了狼心狗肺之事,想用阮溪年去换取十两银子,然后用这笔银子来娶周文然。

  林轩这么做,和阮溪年二叔一家又有什么不同。

  终归还是阮溪年太傻了。

  宋忘温声音询问墙角的人,“想活吗?”

  阮溪年小声道,“想,活,疼……”

  “知道疼,那以后他们打你,你就要打回去,不然他们还会再打你。”

  阮溪年,“打,打回去。”

  “嗯!”宋忘颔首,伸出手把缩在墙角的人带了出来。

  引渡书在半空浮现,书页自动翻到写着阮溪年名字的那一页才停下来。

  宋忘唇角露出一抹笑,“找到了。”

  火光中忽然浮现出两张脸,宋忘指着其中一张脸对阮溪年说,“知道他是谁吗?”

  阮溪年定定看了一会,像是想了好久,才说,“林轩。”

  要说村里其他人阮溪年可能会认不出来,但对从小一起长大的林轩,他还是能一下子就认出来的。

  阮溪年看着那张脸,捂住胸口,只觉得难受。

  宋忘点点头,语重心长的教他,“这个叫林轩的,他是个白眼狼,渣男,你以后看见他,要跑的远远的,知不知道?不跑的话,他会打你,你就会今天一样痛,然后还会死了。”

  阮溪年被他这话吓到了,眼珠子瞪了瞪,头摇的像拨浪鼓一样,“不要痛,我不要疼。”

  说着,他的眼泪就像豆子一般,一直往下掉着。

  宋忘用另外一种语气指了指火光中的另外一张脸,唇边扯出一个笑容,“这个男人他就不会让你疼,你若是做了他的小夫郎,以后就不会有人敢欺负你,打你。”

  阮溪年睁大眼睛,很认真的记下这个不会打他的人长相,心想回去后,一定要做这人的小夫郎。

  引渡书发出一道金色的光,下一秒,阮溪年的灵魂就被拽了进去。

  再次回到书店,发现男子还站着店门口,宋忘目光一顿,出声问,“怎么还没走?”

  男子回过身,走到他对面坐下,翻看起引渡书,在看见书页里的名字时,眼眸微眯了起来,“这次你没有做多余的事情吧?”

  不怪他会这么问,只因宋忘回来的时间有些晚了。

  宋忘听出他话外之音,明白他怕自己用使用魂力让,摇摇头道,“这次需要引渡的人是个傻子,所以花了一点时间。”

  “原来这样。”男子笑了笑,理解的点点头,或许只是他想多了。

  男子目光又一次落在门口处,心里不由自主的想起这次需要引渡的人名字,安阳,阮溪年,两个名字,都有一字与那人相同。

  “听说了没?林家那小子不要那傻子了。”

  “谁说的?他们两不是几年前就已经定亲了吗?”

  “定什么亲,那还不都是那傻子胡说的,林家那小子也是个有本事的人,他能看上那傻子就怪了。”

  “前几天我还看见傻子和林家小子在一块呢!”

  “你们过来,我跟你说啊,咱们村刚搬来的周家,他家不是有个哥儿?我前天上县里买东西,看见那小哥儿和林轩走在一块了。”

  一听这话,洗衣服妇人们动作都是一停,忙凑到说了的这个妇人身边向她打探。

  而这件事被人这么一打听,没过两日,落西村里的人都知道了阮溪年被林家小子不要了。

  这件事被有心人听了去后,隔天就有媒婆找上了林家的门。媒婆进去时脸上带着笑容,出来时脸上笑容更甚,笑的就跟一朵花似的。

  在她的花言巧语下,林家人答应把阮溪年许给元家那个大儿子。

  等俩人婚事一成,她还能多收一份新人钱。

  媒婆从林家离开后,又赶忙把这个好休息告诉了元李氏,在离开时,手里又多了十个文钱。

  晚上,在地里忙完农话的元景一回到家里,饭都没来得及吃,元父就告诉了元景给他寻了一个夫郎。

  元景拿碗动作一顿,出声问,“是那家的哥儿?”

  元父支支吾吾说出不口,看了元李氏一眼,想让她来说。

  “我知道,是那个傻子,娘说要让傻子做大哥的夫郎。”元李氏的小女儿奶声奶气道。

  在媒婆跟元李氏谈话的时候,她刚好就在一旁。

  傻子?落西村的傻子就只有一个。

  元景眼神冷冷扫下元李氏,对于原主他父亲这个继氏,他心里生不出半点尊重之心来,声音冷然,“我不娶。”

  元父被儿子这样反驳,觉得没面子,撂下碗筷,“林家人聘礼钱都收了,你就是不娶也得娶。”

  元李氏让媒婆上门时,就给了一两银子让她交给林家,为的就是防止元景不娶。

  而林家也已经把钱收下来了,这个时候元景再不娶,这件事传出去,不单单对阮溪年名声不好,对元景这个也是一样。

  而若是娶回来,那也没事,一个读书人的夫郎若是一个傻子,这说出去,元景还不得被其他读书人笑话,到时候他就会自己打断读书的念头。

  元李氏为了得断了元景忽然想读书的念头,心里想了很久,才想出来这个办法,花一两银子,总比花更多的银子让他念书要好。

  【作者有话说:说一下《快穿之男配都重生了》和《快穿之疯批男主都爱上我》的顺序,是先有男配都重生后有疯批男主……

  当初写男配的时候,又太想写主攻,就先把疯批男主先写完了。

  有两本书都看过的老读者应该猜的到,安阳和阮溪年他们的名字都有一个字和某人的名字一样,所以才让引渡人心软。

  聂慎会看见沈小嘉第一眼就认出他,也是因为有引渡人的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