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古代言情>心火>第三十二章

  雪山脚下有着不少奇异罕见的猛兽,此刻冰川刚刚开始消融,正是它们活动的好时机,从草原一路疾驰,刚进林子就已经发现不少兽类的足迹,深深浅浅渐渐延向密林深处。

  凌锦棠少时学习骑射,但和姜庭知这自小在草原上练出来的骑术实在无法相比,虽然跟得上他的速度,对于兽类的敏锐程度却远不如他,凌锦棠在离三步远的地方才能感受到猛兽活动的气息,姜庭知却已经在七步之外嗅到了不一样的气味。

  身后有零零散散其他人跟上来的脚步声,前方鸟群呼啸飞过,黑压压一片,姜庭知抬头望去,眯了眯眼睛忽然道:“前面有鹿。”

  凌锦棠夹着马肚子的双腿微微收紧,追风放慢了步伐,似乎也感知到了一丝危险,但却蠢蠢欲动地想要往前冲。

  林间溪流声淙淙,凌锦棠屏气凝神辨别着方位,手已经伸向肩上背着的箭筒,姜庭知的视线在他身上短暂地停留了一下,若不是因为猎物当前,他恐怕已经飞身上马抱住他了。

  这种时候的凌锦棠简直让他痴迷。

  隔着并不算繁茂的树木,已经能隐约见到那头巨鹿的身影,大约是正在觅食,所以放松了对周围的警惕,踏云和追风像是明白了主人的心思,小心翼翼地靠近,在近百米远的时候姜庭知和凌锦棠对视一眼,马鞭轻扬,猛地加快了速度。

  鸟群再次惊起腾飞着散开,前头那头巨鹿感知到了危险,却并没退开,而是顶着硕大无比的鹿角向他们直直冲来,姜庭知在完全看清巨鹿的身影时语气中都满是兴奋,“是犴达罕!”

  这头巨鹿体色棕黄混合,四肢下部白色,鹿角横生成板状,如同树杈一般分开,气势汹汹地奔他们而来,这头巨鹿显然会是祭神节上最受欢迎的三牲之一。

  离得太近反而更危险,马匹被鹿角掀翻的话他们的速度会远不如巨鹿的脚程,因此最佳射猎的机会就在眼下。

  姜庭知已经踩着马镫半站起身子,搭箭拉弓,朗声对着凌锦棠道:“怕吗?”

  凌锦棠丝毫没有分神,眼中同样兴味十足,“不怕!”

  两道破空而来的箭随着风声齐齐向巨鹿射去,他和姜庭知仿佛心有灵犀一般同时朝着巨鹿展开了狩猎,但是犴达罕的鹿角实在是太过巨大,再加上林间枝丫错生,大大阻碍了射箭的准头,然而就在巨鹿又一次要往他们的方向冲来时,凌锦棠却利落地踩着马镫单膝跪在了马鞍之上,他身形很稳,手眼半丝不慌,带着一丝杀伐果决的气息从箭筒中一次拿出了三根利箭,稳稳地搭在弓上,眼睛微微眯起,干脆地射了出去。

  他这一系列如同行云流水般的动作不过转瞬,却叫人心神俱颤根本移不开眼,这个人好像永远会给他意想不到的惊喜,姜庭知满眼都是对他的赞赏,这只巨鹿现在已经基本是他们的囊中之物。

  三根利箭有两根刺入巨鹿颈侧的脉搏之中,凌锦棠再次骑在了追风的身上,低头在追风的大脑袋上蹭了蹭,“真棒。”

  他毫无保留也不加犹豫地将剩下的一切教给了姜庭知。

  犴达罕还在挣扎,此刻离他们的距离已经近到鹿角似乎要掀翻他们身下的马匹,姜庭知没再用箭,而是从腰间抽出了那把锋利的匕首,对准了犴达罕两眼之间的眉心,右手中指食指并起捏住刀柄,手腕用力往它眉心处狠狠一掷。

  姜庭知的腕力简直可怖,前几年的围猎中他甚至单手拧断过头狼的脖子,眼下这么近的距离,几乎能听到匕首插入巨鹿皮肉中血肉绽开的声音,溅出来的血尚且温热,星星点点地溅在了姜庭知的脸上。

  犴达罕庞大的身躯在他们二人面前轰然倒塌,地面似乎都因此小小地震动了一下,姜庭知回过头,抽出匕首从鹿角上割下了一小块抛向凌锦棠,“第一只猎物,总要留一个见证。”

  会兰煜带着一行人跟在他们身后,此刻见狼王和王妃在不到一个时辰之内就猎下一只犴达罕,简直欣喜若狂,随侍们也纷纷拥上来同他们庆贺。

  姜庭知抬高声音,道:“将这头犴达罕带去祭台,剩下的事情交给师婆处理,会兰煜,吩咐下去,此次围猎,拔得头筹者重重有赏!”

  会兰煜应了一声,“是!”

  他带着随侍迅速地离开,待人走远,姜庭知几乎是迫不及待地飞身上马抱住了凌锦棠,在他还来不及言语之时就已经掐着他的下巴同他交换了一个热切又急迫的吻。

  “我的王妃,我现在恨不得扒了你的衣裳就这么操你,我从来没有在围猎场上遇到过能同我合拍的人,连会兰煜都不行,只有你,只有你……”他抱凌锦棠抱得那样紧,像是要将他融入骨血一般炽热。

  凌锦棠手中握着一小块鹿角,手心滚烫,似乎还没从刚刚猎杀巨鹿的快感中缓过神,甚至难得主动地回应了一下狼王。

  喘息声愈重,凌锦棠伸手擦了下姜庭知脸上的鹿血,眸中似有星河闪耀。

  姜庭知轻轻喝了一声,追风和踏云一阵风似的冲出了密林,眼前是更为开阔的草原,这里离雪山脚下更近,但凌锦棠却并不感觉冷,或者只是因为他浑身发着烫而忽略了耳边的风声,只能听见他们两人擂鼓似的心跳声。

  “我们去哪儿?”他听见自己这样问姜庭知。

  姜庭知的呼吸声落在他耳边,语带笑意,“去一个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地方。”

  凌锦棠抬眸望去,雪山与天际相接,无垠的草原在眼前延伸铺开,像一条看不见尽头的路,但或许确实不必有终点,他们两个只是要去看一看沿途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