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古代言情>探花使的小婢女>第39章 桃花

  桃花坳所处之地位于三座大山之间,是以为“坳”。许多年前,此地不过一穷乡僻壤,只有几户庄稼汉,守着几亩薄地靠天吃饭。

  传说某日,天上的桃花仙子忽的莅临此地,见此处风物适宜,便施展法术,遍种桃花。除此之外,还花大力气教导村民生产桃花茶、桃花糕、桃花霜、桃花蜜等各色物什。

  许多年过去,桃花坳名气越来越大,从事桃花生意的人也越来越多,吸引了周边不少的人来定居。久而久之,此地也从只有几户人家的小村庄,发展成为了热闹的小镇。众人感恩,在镇上多处都设了桃花神庙宇,日日香火不绝。

  然而近些年来,不知出于什么考虑,官府忽的有意控制此地的贸易,除了官营盐巴等生活必需品外,不许普通人做买卖。昔日热闹的商贸之所,重又变得冷冷清清,只有街上三步一立的桃花神龛,提醒着往日的光辉。

  阔别了宴哥儿,顾蓁还有些淡淡的忧伤,毕竟是厮混了一个月的伙伴,又是心思淳朴伶俐的。然马车将将驶进桃花坳,见得路边的桃花神庙,重又来了兴致。她来之前查过不少桃花坳的资料,到了此处,才知桃花神所言不虚。

  “真的会有神仙帮忙吗?若真如此,世上怎还会有苦难之所?”

  段景思也望着桃花神庙,目光有些悠远。

  “当然不是神仙了。”他淡淡地道。

  一百多年前,此地出了个有才的周姓县令,单名一个令字,二十岁中状元,放着京城荣华富贵不要,自请回了这小乡。

  三年时间,励精图治,将这个小地方发展成了吴江府有名的桃花坳,当时连圣上都赞这里产的桃花糕“淡雅怡人,清甜可口”。

  此后周县令一路平步青云,做到了户部侍郎,右相中意于他,欲许嫡女与其共结百年之好。然还未及成婚,周令突发疾病,迅疾而亡。此后官方也有意淡化周侍郎的存在,连其治下的桃花坳,也变成了桃花仙子的功劳。

  “说到底,这事儿还是你们话本先生附会的。”语气平平地说完这个故事,段景思以这句话总结了这个故事。

  顾蓁的兴趣完全被这个神秘的周令勾去了。“不对呀,若是我来写,一定把周侍郎写成足智多谋的大能人啊,怎么会附会个桃花仙子出来,除非周令有什么猫腻。”

  段景思淡淡看她一眼:“你还真会想。”

  周令是个女儿身,父亲早亡,生她时母亲又难产,最后由姨娘养大的。因为其他几房争夺家里财产,姨娘为周令分得一份度日,只好自小将她当作男儿养。其后阴差阳错中了状元……

  段景思一向语气平平,此时却带了些感慨的语气,似乎是为周令这等传奇之人的命运惋惜。

  然而顾蓁此刻哪里有空注意到他什么语气,脑中炸了一般,她以为像她这样装个小奴,混个日子就顶了天了,竟还有女子扮男装考科举中状元的?这弥天大谎一旦被戳穿,招来的可是塌天大祸。

  她怔怔不语,好久才说:“那最后,她去了哪里?”

  段景思少见地勾了勾唇角,似乎笑了一下:“她最后嫁给了户部尚书,敕封一品诰命、朝华夫人。”

  顾蓁心头咯噔一声,她曾在话本、折子戏里听过无数次这位朝华夫人,说是其貌不显却有大才,纵然做了尚书夫人,也不囿于闺阁,隔个一两年就要大漠山川去走一回。朝华夫人劝服盗贼、朝华夫人-三-退马匪,坊间还流传着无数这样的故事。

  然而,她从未想过,这位闺阁女子无限羡艳的朝华夫人,还有那样一段胆大包天又惊才绝艳的岁月。

  “犯了欺……欺君之罪,还能这般潇洒恣意?”

  “她身份如何暴露,又是如何脱罪的,史料里就没记载了,我想,多半是户部尚书起了大作用。”

  顾蓁目似空虚,似乎在喃喃自语:“也是,她那样美好的人,值得更好的人来保护她。”

  段景思有些惊讶,这话实在不像蓁哥儿这种惯于讨巧卖乖、天塌下来也不着急的人说出来的。

  二人各有心思,沉默行了一路。不过时,外面低低一声“吁”,马车停了下来。

  “到啦!”

  顾蓁挑起帘子,这里大约是在城郊,暗红土壤中种了一片片的麦子,绿油油的,周遭田埂上有些高大的樟树,几家土墙青瓦的农家屋子显得又矮又破。

  十来个士子皆下了马车。云岭书院不乏寒门士子,但宋太师因材施教,似乎知道这农耕之事,平民子弟大多知晓,富贵子弟却一窍不通,特特挑了些富贵人家出身、不事农桑的学生来。

  这些人一看这环境,都愁眉苦脸起来,只是碍着宋太师在,不敢说话。

  宋太师捋捋胡须:“历朝历代,农事为立国之本,我知道你们不少人家里都有良顷千里,每年只需招管家翻翻账,就有无数的粮食进账。”

  “可事非经过不知难,来日,你们有的要外放,为一地父母官,有的留任金陵,离百姓农事就更远。以后,你们做每一件事,下每一个决定之前,都要想想,这将牵扯无数百姓。”

  这一通高论下来,众人心服口服,且宋太师年近七旬,带头住这破屋子,他们还有什么话说?

  顾蓁他们分到的院子是三间屋子,两个卧房中间夹着厨房、净室。屋子大是够大,却甚是简陋。房顶上皆是破败的蛛网,屋内只一床、一个破桌子。水缸边放根扁担、两个水桶,那意思再明了不过,自己去担水。

  段景思又被宋太师单独叫了过去,顾蓁一人进了去,便见史唯正叉手在院子里,骂骂咧咧的。

  顾蓁不去理他,自去屋子收拾了,出来时却见史唯将扇子插在腰带里,两个水桶一前一后挂在了扁担上,晃晃悠悠的。

  “你去哪儿?”正从屋里出来的顾蓁瞪大了眼睛。

  “蓁哥儿眼珠子成天挂在你家二爷身上,脑子也挂去了?这还看不出来,爷去挑水。”

  “我是说,哪里能劳烦您自己去,我去担吧?”

  “切,”史唯把她肩膀一推,“你这小胳膊小腿儿的,担坏了段景思找我麻烦怎办?再说了,小爷在老家种地挑水时,恐怕你毛都没长齐呢。”

  顾蓁有些讶然,往日这史公子比谁都挑剔,不想,离了宴哥儿,这么快就什么都会了起来。

  史唯这话着实非虚,他虽出身富贵商贾之家,却是旁支,幼年过得甚是艰苦。若非正房几个儿子不成器,怎么也轮不到他这个远得不能再远的人来光耀门楣。

  几天之后,农事正式开始,顾蓁与史唯很快就当起了众人的师傅。

  史唯担水、除杂草,顾蓁打扫房间、还做了晚饭。忙完了一切,段景思刚刚回来时,此时天已擦擦黑了。

  “好哇,段二爷,”史唯把锄头一扔,跳着脚说,“你倒会偷懒,我们将将把事情做完,你就回了,是不是在院子外瞅着的?”

  他本也知道段景思不是那样的人,不过看他表情严肃,看看玩笑罢了。

  段景思心思不在这里,随意道:“那你把草再栽上,我来拔。”

  史唯:“……”

  桃花坳之行的主题是自力更生,然这第一顿,倒也没太难为大家,米缸里有米,篮子里也有几个鸡蛋,还有些莴笋。顾蓁熬了粥,随意做了两个快手菜,香葱炒蛋,炒莴笋丝,考虑到两个大男人吃不饱,又煮了一大碗红薯、芋头之类的粗粮。

  史唯手上勤快,也一点没耽误嘴上抱怨,从“锄头不称手磨了我的手”“地上不平硌了我的脚”,到“这里水不是山泉水熬的粥一点儿也不香”,骂骂咧咧、絮絮叨叨说了好久。听得顾蓁耳朵几乎起了茧子。

  叨叨了一会儿,忽的又停了嘴,过了好久才幽幽地说:“也不知……宴哥儿和杏儿怎么样了?”

  段景思却一言不发,只吃自己面前的菜,似乎在深思熟虑什么。

  史唯心里不爽,便想捉弄人。吃过了饭,顾蓁要去洗碗,史唯按住她:“宋太师说咱们此行可是自力更生,我们俩可忙前忙后干了一个小午,段二爷可啥都没干呢。”

  什……什么?让二爷洗她吃过的碗?顾蓁脸都要绿了。去年初入松园受他磋磨时,她难受得紧了,倒是在心里偷偷想过,让他洗碗、烧火、劈柴、挑水,她拿个鞭子在后面,走得慢了便抽。

  可那毕竟是想象,她着实不敢让主子去洗她的碗。

  史唯一脸坦然:“那有什么?宴哥儿有次生病了,还是我帮他洗的脚,段二爷洗个碗怎么了?”

  段景思:“……!”

  顾蓁:“……!”

  史唯还洋洋得意:“不然我走了他怎会哭成那样?”

  段景思默了一瞬,淡淡道:“好,我去洗。”挽起袖子,三两下便收了碗,过去灶台。然而看着一台子的锅碗盆碟,却不知如何下手。

  顾蓁拿了丝瓜攮子,也不知这位爷今儿个是哪根儿筋搭错了,又不敢问,只好瑟瑟奉上,轻声道:“后面的鼎罐有热水,舀在盆儿里,再用这个丝瓜攮子刷碗。”

  段景思应了声,果真如她所言,慢条斯理洗了起来。

  顾蓁总不好站在一旁看他洗,像个监工似的。准备看几本话本子,史唯却又跑了来,他真是一个人闲得就慌,段景思他不敢惹,抓了顾蓁过去,非要给她讲故事。

  他的故事也不知是哪里看来听来的,饶是这一年间顾蓁博览群书,也不曾闻见。说是太原府有个姓王的秀才,路遇一个美人,带回家里做小妾,二人郎情妾意,好不潇洒。

  史唯挺会讲戏,唱念做打、俱是上佳,讲得是眉飞色舞、舌灿莲花。顾蓁也听得津津有味,然而听着听着,事情渐渐有了变化。

  那故事里的女子,晚上对着铜镜,自己用颜料画起来眉眼。——原来她的脸竟是画出来的![1]

  史唯幽幽说道,拿出面铜镜,猛然放在顾蓁脸前。

  顾蓁“啊”的一声惊叫起,从小杌子上跌倒。怪道这些故事她从未在话本子上看过,原来是灵异题材。她最怕这种了,上回看了《西山一窟鬼》后,见了这种都绕着走。

  她连滚带爬跑进自己的房里,段景思也不知去哪儿了,只听得史唯哈哈大笑之声,还从隔壁房传来。

  过了好久,顾蓁才缓过劲儿来,迷迷瞪瞪地睡着了。古镇残月,寒户破牖,冷风刮得薄薄敷就的窗户纸吱吱乱响。

  忽的一声惊雷,噼啪炸开,一瞬之间周遭亮得几如白昼,然外边天色却是离奇的红色。顾蓁腾身坐起,床前之人长身玉立,红光映照在脸上,冷峻几如修罗鬼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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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1]出自《聊斋·画皮》。

  到桃花坳来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