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古代言情>一朵白莲引燕来>第27章 再回程家

  门内的程华靠着门也傻笑了一会,等着人走了,将门锁好,又扑到床上左右滚了滚,抱着枕头扭着身子笑出声来。

  很好,目前进展非常顺利。猎物已经乖乖地上钩了,接下来就只要慢慢地收线,就能吃肉了。

  这两天他不在,要做点什么好呢。

  他起了身好好打扮了一番,撑着下巴仔细想了想,出门去了染坊。

  “馆主不在?他可有说去哪里了吗?”

  碧笙毕恭毕敬地向程华鞠了一躬,歉道:“馆主走得匆忙,未曾告知奴婢们他的去向。程公子若是有急事,可先与奴婢说说,等馆主回来了,奴婢必将第一时间告之。”

  她看着眼前相貌翩翩气质非凡的馆主好友,脑海里响起了白衣紧张兮兮的交代:“乖碧笙,我要去避难了,要是花花过来找我,千万要和他说不知道我去了哪里,就说我归期不定,有什么事先告诉你,等我回来转告我便是。”末了又双眼含泪地紧握住她的手,哽咽道:“千万不能让他知道我在哪,我的小命就握在你手上了,碧笙!”

  “……”

  那天伪装成程华的样子被燕旅轻薄了之后,他就有一种预感,程华是早晚要来找自己算账的。于是从他那里喝茶回来没过几天,就跟着言君庭一起回了皇宫。

  虽然总是被吃豆腐,但是与其留在染坊被程华整,还不如跟着言君庭回宫,他还宠着自己呢!

  这么一打定主意,就潇洒地走了。且不说留下来会如何,他现在在皇宫的日子如何也是不得而知了。

  唉,人生怎么这么艰难,找个乐子都这么不容易呢。

  程华没找着白衣,一下子又没了方向,在路上慢慢走了许久。

  现在还早,离午饭还有两个多时辰,白衣不在,表哥肯定也要随着姨父去宫中,燕府有没有什么正当名头回去,他也不想去,哥哥姐姐都在家……

  在家?

  程华眼睛一亮,终于给自己这两天想到了一个好去处。

  之前各种不方便,一年多了也就回去过一两回,现在这种情况正是回家的好时机呀。

  程府在京郊,现在回去的话正好能赶得上午饭。燕旅既然好几天都不能回来,还能在家里住上两晚。

  说走就走。他回到归燕居稍微收拾了一下,就定了一辆马车,回了程府。

  这一回家事发突然,谁都没来得及通知,于是当程华带着些许风尘敲开了自家大门的时候,开门的小弟还以为自己看花了眼睛。

  “三、三少爷?!老爷,夫人!!三少爷回来了!!!”

  程父程母正在逗着孙子吃饭,听小童这么一嗓子,手一哆嗦,筷子就掉在了地上。

  “爹娘,我回来啦!”

  都说舐犊情深,血浓于水。就算平时是个小魔王,毕竟是自己的儿子,也有那么久不见了,甚是想念。程母当即红了眼眶,上去迎着程华就是一顿嘘寒问暖:“华儿,是不是瘦了?让娘看看,是不是长高了?我的乖儿子,在燕府是不是吃苦了?”

  程华微笑着把自家娘亲往同样一脸唏嘘地出来看着他的爹爹身上推,乖巧地回答道:“娘,我没事。就是最近得了空,回来小住几天。”

  程母弱柳扶风地靠在丈夫身上,看着程华确实没什么事的样子,也就放下心来,又聊了几句,就和丈夫回去逗弄孙子了。

  “华华,怎么突然回来了?”

  程华转头,看见程远正小心翼翼地扶着苏凌安从房里出来。看着苏凌安圆润的小腹,程华倒是有几分惊喜:“这是又要添进人口啦。”

  苏凌安精神有些不太好,但也还是笑道:“可把我折磨坏了。这次回来住几天再走吧?衣衣可是成天念叨你。”

  “二姐?”嘴上随意问着,上前轻轻地摸了摸他的肚子,小东西也轻柔地蹭了蹭。

  要是自己和燕旅也能有个孩子,该多好……

  苏凌安看他这眼神很快就会意,问道:“你和燕旅如何了?”

  程华抬起头笑了一下。

  看来进展得应该很不错呢。

  “好了,别站着了。华华,把东西放了收拾收拾,我带着你嫂子稍微走走。”

  程远心疼老婆,不舍得让人一直站着,给他揉了会腰,看着两人还想继续聊下去,不得已开了口。

  “知道啦知道啦,就你疼老婆,好像我不心疼嫂子一样。”程华淘气地翻了翻白眼。

  “你……!没大没小!”

  转身不再理会大哥,径直回了自己的房间。

  自己的房间还是和原来一样,看来是有人天天打扫的。程华突然有些怀念,将小包袱随意往床上一甩,走到书柜面前,将放在最角落里面的小箱子拖出来打开,翻出以前珍藏的物事一样样仔细看了起来。

  自己换牙时候留下的一颗小牙齿,自己冒着枯草热摘下的一只干掉了的桃花,小时候天天和程衣衣一起玩的琉璃珠……

  压在箱底的是一小沓已经泛黄的宣纸,上面的字迹已经开始变得模糊不清,可程华拿起来看时,每一字每一句都像是印在心里一般清晰。

  那是他初遇燕旅之后回家写的一封类似于情书的文章,里面十分详细地写了他遇见燕旅的时间、地点、天气以及周围的环境,然后花了很大的笔墨描写了燕旅当时的穿着、神情和样貌。当时他肚子里墨水还不多,只知道把自己见过的所有形容美男子的词语往上写,什么惊为天人、貌比潘安,现在看起来,当真是稚子无邪,童言无忌。

  文章的最后一段,当时才六岁的他自信满满地写下:等华华长到二八年华,定要让此天神一般的男子将华华娶进门,为此华华要好好努力,学做一个好妻子!

  他仔细地将宣纸铺回箱底,又将其他的小物事一一归位,将箱子塞回书柜。做完这一切之后,长长地叹了口气。

  像是忍耐了很久,忍耐到快要窒息时,终于得以自由呼吸的溺水者,又像是被困在暗无天日的地穴中,终于有机会重见天日的人一样。

  他突然觉得有些脱力。

  额头抵着书柜,闭着眼,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说,就这样面无表情安静地蹲了一会儿。

  刚刚大嫂说,二姐近日念叨自己来着?

  睁开眼站起身,木着脸又呆了一会儿,双眼渐渐回神,转头看了看身后的铜镜,里面的人面若桃花,眉目含情,嘴角漾着似有若无的笑意,与刚刚那个目光呆滞面色苍白的判若两人。

  拍了拍衣服上沾染的灰尘,扬起笑容,推门出去找程衣衣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