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黏黏糊糊腻在一起,夜里起风了才肯离开。周鸣鞘拿来衣服披在他身上,甚至不让穆阳自己系扣子。我是三岁小孩吗?穆阳这样说。你是啊,周鸣鞘点头。执拗的占有欲,恨不得把世上的另一个人完全占为自有,事事亲为。
他低头系扣子时,穆阳狡猾,从口袋里摸出他的钱包。他伸手一碾,就翻出那张照片。曾被他偷走的那张。月色下,他又伸手摩挲周鸣鞘的脸,隔着时空、隔着维度抚摸他缺失的这一段人生。
周鸣鞘瞧见了,打趣道:“干什么?”
“不让我看?”
周鸣鞘擦过他柔软的嘴唇,觉得那里还有一点粘稠的白/浊痕迹:“让。你先把衣服穿好,穿好了,随便看。否则等下有人路过,你今天要出名。”
“现在怕人看,当初别脱我啊。脱了又生气,醋精。”
周鸣鞘任他数落。
他们慢吞吞地笑着闹着回到摩托车上,脚一蹬,引擎轰鸣地走了。他们逆着晚风骑,不远处的群山之下已有一丝微微的天光。浅紫色,银白色的,飞来两三只鸟。他们在大桥上停下了,此时没有任何一辆车,他们就把摩托丢在路中间,脚伸出去,不怕死地荡在空中。
照片在周鸣鞘手里。他低头打量一会儿,举起来,借着天光:“我们都是男人。男人和男人。”
路过不打烊的小超市时穆阳买了一包烟,这时他点一根,自己吸两口,凑到周鸣鞘身边。谁也不动手,就用嘴唇、舌头纠缠着换过那支烟。穆阳说:“你怕了?”
“被人发现,我们就从这里跳下去,怪壮烈的,没人敢再说闲话。”周鸣鞘胡言乱语。
“神经病,”穆阳说,“到时候我就说是你强迫。”
周鸣鞘给他气笑了:“我强迫?有你的,都推我身上。”
他顿了顿:“可惜了,我要把这张照片放你口袋里,到时候被人翻出来,你可说不清。”
穆阳夺过照片:“现在就撕掉。”
周鸣鞘并不紧张,慢吞吞地吐一口烟看他:“你舍得吗?”
穆阳作势要撕,但手上用了三分力,就小心翼翼地不敢动了。
“哼。”他把照片收起来。
他们骑车回到城中村,车不上锁丢在楼下,一前一后上四楼。累了,没力气再做,知道彼此就在这里哪里都不会去,所以只需要相互抱着。月色依旧从那扇小窗户溜进来,盖在人身上,纱一样影影绰绰。周鸣鞘甚至以为穆阳已经睡着,却觉怀中人忽然动了动。
那小狗抬起脸,头发乱糟糟的,就这么拱了他一下,笑眯眯地翻旧帐:“男人和男人,你是在怕吗?”
穆阳抬起手,那枚骨戒上闪过一道温润的光。他把戴着戒指的手放到周鸣鞘面前,周鸣鞘亲了一口,然后又从指尖慢慢吻来。手指头软下来。
穆阳哄他:“我不怕了,我不怕的。谁敢说我,我就揍他。好吗?不用再试探我。”
他闭上眼睛收回手,心安理得地枕着周鸣鞘的手臂蜷缩一团。真有点像小动物懒洋洋地打哈欠,向狡猾的人类露出他柔软的肚皮。他很快睡了,但周鸣鞘一直看着那张脸,心里只想一件事:是啊,他什么都知道。他已经抛下所有一切,不顾一切地奔到他怀里,奔到他掌心舔吻他……
天塌下来他都会在穆阳身边。
第二天睡到晌午,门口传来重重的敲门声。穆阳睡眼惺忪地拉开门,是老陈。
老陈来收摩托车,来年开始,港城要全面禁摩。这些野兽都得被关在笼子里,变卖或是销毁。老陈问他要不要转手,还能换点钱吃顿好的,穆阳蹲在闪着亮光的黑色烤漆车身边,抽完一支烟:“不要。粉身碎骨好过苟延残喘。”
于是他和老陈一前一后,拖着长长的脚步扣押摩托车向夕阳走。向夕阳走,就到了老陈片区的派出所。有年轻的民警和他打招呼:“最后一天上班啦!”
穆阳站住。
老陈回头看他:“哦,明天我就退休了。”
穆阳顿了顿:“退休之后呢?”
老陈又扭过头:“吃饭睡觉遛鸟,偶尔看人下棋。养老去了。”
穆阳才发现老陈矮了许多。
老陈陪他办完手续,穆阳不肯走,又和他去熟悉的面馆里吃一碗面,喝鸡汤。老陈发出“吸溜”的声响,吃饱喝足,雾气腾腾中满头大汗地又一声叹。他坐在那里,来往的街坊都认识他,和他打招呼,他就眯着眼点点头。
老陈忽然收回目光,向着身前的年轻人:“你是个好孩子。之后想做什么?”
穆阳沉默许久:“总之不会去警校的。”这以前是老陈明里暗里希望他去的地方,“像你这样……没意思。”
“还是你会说话。”老陈吸了口烟这样骂。
他们沉默许久,又是老陈挑起话头:“那个人呢?”
“哪个人?”
“你在火车站救的那个人。”
“他啊。”穆阳顿了顿:“还在。”
老陈哦了一声,像是欲言又止。他不说,穆阳不会问,他本就不是一个话多的人。
老陈问:“你上学的时候,听课吗?”
“不听。”
“不听课,在做什么?”
“睡觉。”
“看书吗?”
“不多。”
“金庸读吗?”
“一点点。”
老陈终于露出一点笑:“我年轻时也看的。书里配角太多了,有时写书的只是一笔带过,别人都不关心,我却偏偏记住了。做个配角蛮好,侠气藏在纸墨背后,不用给人看,不会给人说。你是这样的人,阿阳。”
他第一次这样叫穆阳的名字,穆阳抬起头来。
“其实你的话说的都对,很多时候,我也好无能为力。但有没有用是一回事,要不要做又是一回事。只要做了,无论早晚,起码死之前问心无愧,曹晟该也是这样想。”
老陈起身,在桌上抛下两张毛票。他总是不让穆阳出钱,把他当孩子。他拍拍穆阳肩膀:“和他一起离开这吧,你知道我在说谁。你在这里困得太久。去哪都好,路得一直向前走。”
之后,要开学了。穆阳没再去报道。他也知道没意思,混日子没有必要。周鸣鞘不拦他,也不会劝他读书。人有自己的路,走了只能自己负责。周鸣鞘能做的只是替他背起一点重担,无论穆阳同不同意。
周鸣鞘找了份工作,两班倒,时常顶着大太阳睡美国觉。
有一天,穆阳趁他睡了,穿过半个港城到工地去。那是穆怀田在的地方。工地上热火朝天尘土飞扬,健壮的男人赤/裸着膀子大汗淋淋,脸上的每一寸褶皱被泥土灰尘填满了。他探着头和保安说要见穆怀田,有人大喊一声:“老穆,你的宝贝儿子!”然后嘟嘟囔囔的声音渐渐远去,却被穆阳的顺风耳捕捉到:“你还真没骗人哦,背着书包,像个好学生样子……”
不知道穆怀田在工地上吹了什么牛皮,把他包装成一个什么样子。父母总如此,好话只对外人说,在你面前尽情数落,于是你总觉得他不爱你。
穆怀田一路小跑着过来,到了门口,却停住了。之后磨磨蹭蹭靠过来,没有开口。
穆阳只能先说:“我来看看你。”他说,“还好吗?”
一句话把好多事情都消磨了。
穆怀田请了半天假,消极怠工,带儿子在工地上乱转。他们胡乱说了一些话,都是琐事,避而不谈那些最重要的。直到在一处钢筋水泥般的巨兽脚底下站定,穆怀田抬头,眯着眼睛指给穆阳看:“这是主场馆。这里在建的都是体育馆,要办运动会的。国家说要大力发展体育项目。”他又指向旁边的楼:“那是给运动员住的,两室一厅的房型,气派的很。”
他低下头,踩着脚底下的泥土,那些柔软的野草在粗糙的沙砾上被反复蹂/躏。穆怀田蹲下来:“但其实蛮可惜的。这里以前是一片农田,水稻,有鱼有青蛙。就那么填掉了。”
穆阳仰着头,他的身形在大中午的烈日中变为黑影,模糊不清。他说:“何必呢?”
穆怀田起身:“总是要向前走的。其实我也舍不得,地就那么没了。多可惜。不过,和我有什么关系呢?地不是我的,楼我也住不起。我也只是给人打工。”
他伸手想揉一揉穆阳的头顶,那儿已被晒得发烫。但他的手扬起来,最终没有放下去,只是搭在穆阳的肩膀上。
“所以,指望你出人头地啊。”
穆怀田这么来了一句。
这句话戳得穆阳脊梁骨疼,终于抬眼看向陌生的父亲:“我这样,你不喜欢吗?”
穆怀田还没来得及接话,他又补一句:“我这样,叫你失望吗?”
“不读书,不作为,游手好闲,每天骑着车在街上乱逛。哦,现在车也没有了。”
太阳底下,年轻人的声音发闷。
就在这样闷热的惨白的阳光中,在飘着死寂的灰烟尘埃的空气里,不远处拖拉机轰鸣,挖掘机一铲子下去,钢筋水泥呼啦啦地跳起来。一缕烟从指缝间冒出,穆阳甚至一时间拿不准,那烟是穆怀田自己点的,还是热急眼了自己着的,只听见穆怀田说:“阿阳。你爸从来不是非要住那样的房子。”
他眯着眼睛:“你比我聪明,你比我还要早知道,一方水土一方人,水土还能再来,人不可以。”
天空被热气蒸得扭曲滚动,模糊了云雾间一轮奇瑰的烈日。
“我想明白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他把烟丢到地上,一脚踩灭。穆阳垂眼看着,火苗灭在沙砾之间时,他觉得自己的心窝也被重重踹了一脚。这一脚却把五脏六腑藏得所有委屈都踢翻了,胸腔忽然疼起来,鼻头一酸。这一脚来得有些迟。
穆阳扭开头,没再和他说什么,穆怀田送他到工地门口。他叫穆阳帮他捧着那只肮脏不堪的黄色头盔,穆阳抱在手里觉得发烫。他在头盔顶端摸到一个小豁口,像是被钢棍戳了一道。他一时间惶惶地想:若下一次,没有那么走运呢?会贯穿血肉,怎么办?
爱和恨都能有余地,但生与死不行。
穆怀田给他在门口的小卖部上买了一支冰水、一包烤烟。他塞到穆阳口袋里:“老师说你没去报道。”
“不上了。”
“打算去哪?”
“我也不知道。”
穆怀田想了想:“你心里有数的,我就不管了。我号码不会变,想打就打。”
穆阳点点头,舔了舔嘴唇。他其实还有件事没有做,但这个瞬间,他开不了口。于是他含糊地点点头,磨蹭地向前走。穆怀田把他喊住。
“穆阳!”他大声喊了这么一句,然而很久之后才再次开口:“你恨我吗?”
穆阳回过头:“你能这么问我,心里早就有答案。”
“我不确定。”
“那说明不重要。”
他走回来,终于下定决心,从口袋里摸出一包牛皮色的信封。他显然把这信封捏来握去好多次,原本崭新平整的封皮留下紧张的汗渍。
“我所有的钱,都在这里,”穆阳说,“给你了。我要走了。”
“我不缺钱。”
“尽孝,行吗?”他想了想。
穆怀田看着他。
“你总是问我恨不恨你,这太自私了。你想过那一瞬间我的感受吗?像被人戳着脊梁骨一样。”穆阳两手插在口袋里,扭过头。“真讨厌一个人,心会冷。把他当空气,无足轻重。你哪有这待遇啊。”他轻轻说。
他们站在路边,马路上尘烟滚滚,车水马龙呼啸而过。但风把话送的很清楚。
穆阳深吸一口气:“我真要走了,我不想再这样。我想明白了,不喜欢这里,所以到别的地方去。再没有能困住我的,我有自己的路要找。”
穆怀田笑了笑:“好。”然而却把装着厚厚一叠钞票的信封还给他。“这我不收。你是我儿子,我有权利等更好的礼物。”
穆阳一怔,抬眼看他。
父亲说:“我知道会有那一天。”
他们又攒了一些钱,九月底的某一天,去了趟海边。
海风咸潮,吹得人脸上发涩。他们躺在沙子上,任凭浪花拍打过每一寸皮肤。回到港城,刚出火车站,觉察到黑暗里有眼睛在盯着。穆阳竖起自己皮夹克的领子,故作深沉地用粤语对周鸣鞘说:“喂,你古惑仔喔,为什么被人追债?”
周鸣鞘掐他的脸:“我小叔又跟上来了。”
港城不能再待了,穆阳说要收拾东西,顺便和一些朋友辞别,约好第二天下午四点半,火车站门口人最多的时候在哪里哪里碰头。“你只等我半小时就好啦,半小时内我不到,说明我回心转意不想跟你走啦。”他搂着周鸣鞘脖子时这样说,顺手系紧了周鸣鞘身前的扣子。
“你以后少看港片啊,”周鸣鞘叹气,“神经兮兮。”
眼睫毛挡住了穆阳眼底神色:“也许是认真的。”
于是当天晚上,周鸣鞘没有和穆阳黏在一起。他无处可去,不敢住旅店,又变成了当初的丧家之犬,夹着尾巴在街上游荡。飘着飘着,到了那天他和穆阳一起待过的烂尾楼脚下。他拎着背包上到楼顶,找来一些树枝木片生起火。
那个晚上,火光烈烈,橘红色的热潮打亮了少年人半边脸,他在扭曲的滚浪中沉沉凝视这座灿烂而奢靡的城市。
第二天下午四点,他坐在火车站对面的花坛上等穆阳。
四点,四点十分,四点十五,四点半。
五点零一的时候,穆阳还是没有来。
他坐在那里,短短半个小时抽完了一包烟。一瞬间脊背发亮,手指微微打颤,烟灰抖落,烙在腕子上,心突兀地跳起来。他想起小叔,想起小叔讲的故事,想起小叔说,他是如何在火车站门口学会长大成人的第一课,学会接受背叛……
然而这一切惶惶的猜测却在想起穆阳的眼睛时冷却下去。
他的穆阳啊,有一双比炽热的太阳还要明亮温暖的眼睛。那双眼睛在阳光下是琥珀色的,带着一点金灿灿的狡黠,水盈盈看人时,会升起晚霞一样的红雾。
他总是用这样的眼神看他,总是若无其事的、明知故犯的、理所应当的。
他的小狗敢在人海之中捧起他的脸吻他,敢贴着他的下巴说海誓山盟那样的话,敢戴上那枚骨戒,把一切逃脱的机会亲手斩断。
会叫他小狼啊,然后野狼就心甘情愿被他驯养。
夏日漫长,太阳滚滚要下山时,把天地间的一切勾勒成剪影。山是一片,楼是一片,人与车也是一片。浓浓云与烟,罩着叮当的电车慢悠悠晃过。
就在人来人往之中,周鸣鞘抬眼的瞬间,他看见穆阳站在街对面,叼着半根烟对他露出笑。
他跑过来,周鸣鞘恨不得咬他:“迟到一个小时零十九分钟。”
当事人“啧”了一声,强词夺理:“不是叫你别等?”
正说着,忽听见人群惊呼,一辆卡车开过来。
卡车上装满了被没收的摩托车,歪歪倒倒堆在一处,像一座巨大的垃圾山。他们站在原地,看着那辆车笨重地驶向远方,穆阳掐灭烟:“从此以后,这城市里就没有我们这些人啦。”语调轻快。
“你难过吗?”
“不会。港城啊,突然觉得好陌生。”穆阳耸肩,“以前总说讨厌它,原来是因为我融不进去,不属于我,所以说葡萄酸。那时很想融进去的,但现在觉得,无所谓了。它不收留我,我就去闯一个比它更好的,更大的天地。”
他这样说完,回头看周鸣鞘:“喂,所以我们去哪?”
没有回答,一只手抓起另一只手。
少年人蹦起来,穿过拥挤的人潮,向车站奔去。那些热气腾腾的烟雾,那些昏黄的天光,那些古老的站台和长长楼梯,他们奔跑着穿过这些地方,向一辆绿皮火车滚去。
那是九月底的某一天,夏天要结束了。
珠江的潮气,巷味蒸笼的味道,汗珠的粘稠,冰凉汽水瓶上的白雾……它们混合在一起,攀上了少年人的尾巴。
有人在窗口随便抓了两张车票,刚到座位上坐好,火车就“呜呜”地向北方驶去。
于是人影交错的车厢中,他们留给港城最后一句话。
“这世界这么大,我们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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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了,当初说9万字左右,最终9.5万写完,预估的还算准确?
《南潮》诞生在《囚蛹》之前,是路过惠东某间蚝壳屋时灵光一闪想到的,不过一直没有落笔。上大学后的某个晚上,将它扩写成中短大纲。最后完稿,变成了中长篇。我废话还是太多。而其实《南潮》中还藏了平南的一条线,没有展开写,下次再说。
《南潮》是我写的最自由的一个故事,当初写它就是为了寻找这种用墨的自由。它是一个近似于散文的、任由作者随心所欲的野孩子,语句没有章法,文笔挂钩于心情,到哪算哪,尽情发泄,作者以时速三千五狂奔完之后几乎从不回看,除了改车。真有错别字和病句,就当是艺术加工吧,抱歉。
情节上很简单,一些胡说八道的小故事。散乱的人物和人物支线,一些小小的配角刻画。
对话很刻意,追求信息量和有去有回,于是几乎都是反生活的,大量的奇怪的腔调的对白,在描述上也更接近于剧本。追求某种并不真实但又处处真实的生活质感,刻意放大了很多影像视觉的东西。
感情线比较激烈。嗯,只能说是一个放飞自我。少年人嘛,想怎么纠缠想怎么爱都情有可原。听我的,笔在我手里。
所以综上,写《南潮》是一个很快乐的事情。我学会享受一种孤独而又博大的写作。我一度惶恐于被认同的可能性,惶恐于自己生理上长得太快,精神上一片贫瘠。不过《南潮》以后,觉得已经接受了这件事。写作真是让我快乐的事情啊,这句话我要说无数遍。一支笔、一个键盘就可以创造一个世界,还有比这更划算的买卖吗?我是那种戴着耳机走在街上,已经神游物外到自己领域去的人。沉醉于自己创造的故事和人物中无可自拔,并且也不打算拔。
这些故事原本只有我知道,但是写出来之后,有了别人听过。哪怕只是听过一耳朵,我觉得算这些角色活过了。我总是很自私地往笔下人物里添加一些我自己的特点,添加一些我想要成为的人的特点,于是哪怕现实生活中作者是个很失败的人,但作者的意志在人物身上闪烁了短短一片刻……
已经足够幸运。
谢谢各位的阅读和陪伴,谢谢你们对这样一个平庸的写作者不计回报的包容。下个故事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