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都市情感>南潮>第19章 19

  他们的打斗声被雨声藏了起来。

  大雨漂泊,一颗颗的水珠变作针和线,密密麻麻的,暗器一样飞射下来。砸在鼻头,疼得心里发慌。

  复杂交错的小巷子里有来去的不知名的光源。这些灯,也许是车灯,也许是路灯,像探照一样不断地扫来扫去,冷白色的灯光就像剑一样分割着这个世界。那时王家卫还没拍《一代宗师》,但世上从来不缺叶问与宫二。

  他们从火锅店里打到马路上,不断地有人被撂在雨水中,溅起一线光。周鸣鞘就在一旁看着,他想抽根烟,可是没有烟,转了半天,去找老板要。

  店里一片狼藉,桌子凳子都四仰八叉地倒着。老板却不在乎似的,摸出一根烟,拍到他手里:“两块。”狮子大开口似的,他说,“打完了,记得给我摆回来。”

  他看着三个年轻人的目光里有说不清的怜悯。像怜悯数十年前,同样这般浑噩的他自己一样。

  他们打得不可开交,周鸣鞘点了烟,靠在墙根,用耳朵去听他们的动作。

  谁的拳头挥过来,谁的腿扫过去,谁摔在地上,谁爬了起来。逐渐,他就听到肢体以外的声响,他听见话声。

  曹晟指责穆阳有什么资格来数落他,穆阳每天混得颠倒黑白,没比他强到哪里去。

  穆阳说他再混账,今天也不干违法乱纪的事。

  曹晟说他也没办法,他没有活路走。

  穆阳说人人要是都这样给自己开脱,还要警/察干嘛。

  警/察有用吗?曹晟冷笑,我姐怎么死的?

  ——你姐不想看到你今天这个样子。

  曹晟放声大笑:她不想也得想,我已经变成今天这个样子了,不如问问她爹,为什么这么狠心抛下一家人跑路。

  穆阳顿了顿:想想你妈。他神色柔软了须臾,你妈还惦记你。

  “没有了,”曹晟笑着从泥水中爬起来,一把甩开穆阳的手:“她死了。上个月的事儿。”

  世界忽然安静了。

  穆阳下手真狠,一拳砸下去,曹晟的左耳开始汩汩地流血。周鸣鞘远远看着,隐约瞧见那耳朵像木耳似的柔软,像风中的一片纸,摇摇欲坠地抖着。这可得缝个几十针,搞不好还要留下耳疾,但曹晟根本不在乎。穆阳打这一拳的时候,似乎说了句你谁也对不起,所以他才愣了一瞬,没有躲开。

  曹晟擦了一把脸上的血。但只过了两三秒,他发现下巴又黏糊糊的,知道约莫是鼻梁破了,血一时止不住。

  他说:“夜里走的,不知道走得安不安静。”曹晟笑,“她死了我才发现,大小腿全萎缩了,像把衣服拧干时卷在一起,那些药一点用也没有。他们卖我假药。”

  曹晟说。

  穆阳沉默不语,站在暴雨之中。他的微长的头发都贴在脖子上,洗刷出一片冷白色的后颈。这时肌肤上却有血珠滑过。

  “你还记得阿敏吗?”宁之敏,一个与他们同龄的女孩子。曾经在酒店里做前台,总被喝醉酒的——或是装醉酒的中年男人骚扰,他们帮她出过气,然后成了朋友,会顶着圆圆脸笑眯眯地管人叫哥。“阿敏也死了。”

  曹晟躺在血水里。

  “她找了一个男朋友,做走/私的,阿敏不知道。如果知道了,她会跑的,她知道干这行的都没什么好人。但是她不知道。那天货被截了,债主找上门,那男的没钱赔。他就想了一个别的招。”曹晟望着天上的月亮轻声呢喃,“我不明白,女人的身体就这么值钱吗?”

  ——这混账与那家夜店的老板认识,狐朋狗友。夜店中背地会经营什么生意,他都很清楚,因为他也是常客。于是他们把宁之敏骗到店里去,说是带她认识朋友。一杯酒,一杯酒,又一杯酒,毫无防备的、全然信任他的女孩就这么醉了。

  醒来,在床上。身边是四五个陌生的肥头大耳的男人,身下是血。

  她什么都明白了,癫狂般笑着叫着跳进了珠江。

  周鸣鞘的烟燃尽了,但他只抽了两口。火星烫伤了他的手指,他才微微垂眼。这片光怪陆离、五光十色的土地,这个装满了快乐和潇洒的城市……原来只是载着血与泪的泡沫,于他们而言,只是沉默着长大了血口的巨兽啊。

  穆阳依旧站在雨里。

  曹晟不管他,自顾自地继续说:“所以我带着刀,带着人,去了他家。”说的是宁之敏那个该死的男朋友。“刀刀都见血,刀刀都避开要害。他躺在地上动不了了,叫人带他去医院。给他钱,他不敢说话。”

  曹晟到底学会了那些奴役他的人的手段,然后如此心狠手辣地去对付别人。他沦落成了同类人。

  “我本想直接去店里,给阿敏报仇。运气不好,撞上交警出队。”曹晟解释,“我必须做这件事,所以我不能进去。我拿你背锅,是我对不起你。”

  “但我今天到店里,开门见山地问,是不是你杀了阿敏。他笑着问我,叫我看看这满屋子里的年轻的女孩……都是他杀的吗?”

  “那些姑娘好年轻啊阳哥,”曹晟笑了,像从前一样喊他的名字,“比阿敏年纪还小。她们凑上来喂我喝酒,亲我的脸,然后去解我的腰带。我把她们甩开,我醉了,像个傻子一样大喊,我说,你们是被骗过来的!你们上当了!你们被利用了——你们为什么不逃!”

  他顿一顿。

  “然后她们冷眼看着我,说她们当然知道上当,当然知道被利用,可是……可是骗她们的不是老板。是她们自己……她们自己。”

  血灌进曹晟的喉咙,他剧烈地咳了两声。他的声音逐渐变得沙哑、模糊不清:“一个人上当了,知道自己出不去了,觉得这辈子完蛋了,就想方设法骗自己的朋友来。她们不能忍受泥潭里只有自己,于是一个一个,就成了一群。这样没什么不好的,她们说,比在厂子里赚钱来得快。有包,有化妆品,有钱花……不过是张开腿的事,何乐而不为呢?”

  穆阳一声不吭,但他忽然看见,曹晟的眼角流下晶莹剔透的、含着血与恨的泪珠。

  他笑着说:“你说得对,穆阳,我和他们一样。我用虚假的钞票,我用冷眼旁观的残忍,我就这么看着……我用这些杀人。我用这些杀死她们。我姐是怎么死的?问得好。我姐就是这么死的。她是我害死的。我真混账。”

  *

  把曹晟送到医院时,医生说,再晚来一步,他的耳朵都保不住了。

  血汩汩地流,像火山爆发一样,像岩浆滚滚,他像被淹没的庞贝古城。在一瞬爆发,然后在一瞬死去。医生给他缝合的时候,嘱咐他麻药会有些疼,你得忍着。曹晟没搭理。那时穆阳和周鸣鞘杵在一旁,看着针管刺入曹晟的身体……他的手把裤子都扯烂了,但他一声也不吭。

  甚至只有疼痛才能让他们意识到自己还活着。疼才能解除麻痹。

  穆阳好像明白,又好像不明白。周鸣鞘拿不准。因为他的穆阳只是垂着眼睛站在一旁,他忽然在他微微蹙起的眉间看到了二十岁的人不该有的疲惫。他们究竟是螳臂当车,究竟不值一提。这个世界对他们如何,谁在乎呢。他只想起那些飞扬的假/钞,曹晟在夜店门口对那些女□□打脚踢,叫她们滚得远远的不要再来,想起曹晟说,你们都是王八蛋……

  好像忽然看见了他冰冷外壳下,那个迷茫而痛苦的少年的影子。

  原来如此。

  曹晟坐在走廊上等着护士喊他缝针时,忽然剧烈地咳嗽起来。走廊是一个大喇叭,将他的声音回响得越发吓人,最后,地上一滩血。穆阳赶来时,他人已经被送到抢救室里去了。穆阳手里拿着一沓化验单,那时天已经慢慢地亮了,他们纠缠了一个晚上。一线天光顺着窗户溜进来,他却站在太阳找不到的地方。

  “他有肺病,抽烟抽的,长了两个小瘤子。”穆阳平静地说,“我让他攒钱,就是让他治。他从来不听。”

  他鼻子上也贴着一只创可贴,显得他像一只爱打斗的小豹子。他们身上破破烂烂,又都是血,尤其穆阳还留着长头发,于是都知道他们不是什么好家伙。医院里的人都绕着他们走。但他们习惯了。

  穆阳坐下来,点了一根烟,周鸣鞘抬头看他。

  周鸣鞘说:“还抽,你也要得肺病。”

  穆阳看了他一眼。

  他自顾自地吸了两口,到底把烟灭了。他把腿一伸,靠在墙上。

  周鸣鞘忽然明白了那天穆阳说的话。曹晟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关于曹晟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这件事,周鸣鞘再也不会弄明白。因为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见过他。那一日穆阳在医院里等了很久,察觉出不对时夺门而入,才听护士说,那家伙早就走了。悄悄地,没脸见人似的走了。

  穆阳看着小包扎室里一地的血与绷带,轻轻地笑了笑。

  一周后,穆阳收到包裹。信封里装着他的那只银项链。曹晟的字还是那么丑,歪歪扭扭地写了一句话:“不欠你。”他最后留下些什么也是这样不肯低头的倔强。关于曹晟的最后一点传闻,穆阳还是在老陈那里听到的。那天他路过楼下的面馆,老陈整光着膀子靠着窗户吃面。

  他看见穆阳,伸手招呼他,给他叫了一份绿豆汤。

  旁敲侧击一般问:“摩托车,取回来了吗?”

  穆阳说还没。

  老陈问:“曹晟呢?”

  “不知道。”

  老陈沉默片刻,放下筷子。他撑着下巴:“我听说秀湾区前两天出了一桩大案子,三死一伤。其中有一个是他们追了很久的逃犯,跨了三个省,一个大型洗/钱组织的头头。他向来很谨慎,这回不知怎么,被人捅死了。”老陈慢慢地说,“案发现场有一把钥匙,一个地址。他们顺着找过去,在工厂里破获了许多造假工具。是很先进的技术,特制的颜料。经侦的人介入了,现在搞得轰轰烈烈。”

  老陈说:“现场被人放了火,尸体都看不清脸了。但是其中有一个,法医说,右手骨曾经粉碎性骨折,接不好。”他扭开脸,“你觉得,是他吗?”

  穆阳不知道,他也不想知道。

  他沉默地喝完那碗绿豆汤,没再和老陈说一句话,起身离开了。

  他忽然很想大哭一场,他最后的朋友也离他而去。

  他回到家里,一声不吭,直到周鸣鞘走上来,他轻轻地抱住他。

  周鸣鞘不必多问,只一眼,他都知道发生了什么。他轻轻拍着穆阳的后背,忽然想起一件事。

  “那只项链里,是不是放着一张照片?”

  穆阳难得乖乖待在他的怀里,他的声音穿过自己的胸膛,贴着周鸣鞘的,再穿过周鸣鞘的骨骼,传导到他心里。“是。”

  周鸣鞘咽了一口口水:“是什么。”

  穆阳说:“无足轻重。”

  然而周鸣鞘伸出手,轻轻捧起他的脸。他一遍遍的用拇指摩挲穆阳的耳下,穆阳就像一只落魄的流浪狗,终于在世界尽头找到主人似的,簌簌地颤抖起来。最后他握住周鸣鞘的手腕,轻声告诉他:“是平南。”

  他说:“是七岁以前的平南……”

  是我再也回不去的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