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都市情感>女装巨巨们全在谈恋爱>第21章 极乐鸟(一)

  寒冬过去之后, 春夏紧随而来。

  A市,八月。

  从上个月开始,A市便进入了一段极为漫长的雷雨期。

  不论白天阳光多灿烈, 一到傍晚,天上便开始乌云拢聚, 那之后,总归会下一场声势浩大的雷雨。

  今天的雷雨来了两场,下午五点刚把整个城市的路人淋成了落汤鸡, 这会儿晚上十点, 伴随着闷闷滚雷, 雨点又噼里啪啦地砸落了下来。

  南安路上已经没什么人影,仅有的人也全都躲在了一家家小酒吧里。

  离金幕奖颁奖典礼已经过去一个小时, 薄暮酒吧角落里挂着的电视还在无声回放这一届影帝的颁奖过程。

  穿着高级定制的西装,身量颀长的男人姿态优雅克制地接过代表着电影界至高荣誉的奖杯, 转过身。

  一瞬间,无数星光映照着男人那张几乎无法用言语描述的脸。

  俊眼修眉,眉形锐利, 眼梢微微上挑, 在轮廓优美的脸上勾勒出些许撩人的韵意。

  高挺的鼻梁, 薄而微勾的双唇,无论是哪一处五官都美得恰到好处, 好似是被精心描画出来的,而描画者落笔时, 大概每一分每一秒都饱含着对他的情意。

  然而明明拥有着一副如此多情的长相,男人那双极浅的咖啡色瞳仁却冷到像是饱含了万里冰川, 让人根本不敢靠近。

  星光在他的眼底闪烁, 欢呼声在他的耳边响起, 人群在他的身边簇拥,他却只是沉静地,默然地接过奖杯,冷静地陈述完获奖感言,一步一步走下舞台。

  从头到尾,都没有过多的情绪波澜。

  史上最年轻的金幕奖影帝,江程。

  明明才二十五岁,身上却已经融合了极其复杂的气质,勾人,却又让人望而却步,美得像一只优雅的白鹭,冷得像一块坚硬的磐石。

  但也正是这样复杂的气质,拥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尚且留在酒吧里的一些人还在小声讨论着刚才的金幕奖颁奖典礼,大部分话题都围绕着江程,话语间无不是对他的崇拜和憧憬。

  江程在gay圈很受欢迎,算是他们的天菜。

  不过这样一个男人,大概放到哪个圈子里都是天菜吧。

  吧台后,宋笙听着那些努力抑制却怎么都抑制不住的兴奋议论声,轻轻笑了笑,转身将酒瓶放到了展示柜上。

  恰在此时,酒吧的大门被拉开,清脆风铃声响起。

  外头又是一阵闷闷的雷声,随着门缝的开启清晰地传入酒吧之内。

  与之一同进入酒吧的,还有一个穿着黑色兜帽衫的高大身影。

  接近一米九的身高,肩膀宽阔,腰腹窄瘦,两条腿非常修长,浑身上下穿得一片漆黑,兜帽盖住了头,衣服已经被外头的大雨彻底淋湿,看起来非常狼狈。

  这道身影进入酒吧后就一步一步径直往吧台走去,不疾不缓。

  酒吧内的一些人忍不住抬眼看了看,第一时间被这家伙完美的身材吸引了目光——小基佬们总喜欢高大强壮的男人。

  可这身行装实在有些诡异,这人的脸上还戴了副黑色口罩,可以说是什么都看不清楚,因此打量者很快就兴致缺缺地挪开了目光,有些人甚至对吧台后的宋笙投去了担忧的眼神,怕来者不善。

  宋笙刚将展示架整理好,就听到一道脚步声停在了自己身后。

  他转过身去,一声“欢迎光临”还未出口,便对上了男人那双浅咖啡色的冷淡的眼。

  兜帽没能完全遮住雨,雨滴顺着男人额前的黑发缓慢地往下滑落,挂在了发梢上,欲落不落,点缀着那张冷白肤色的脸。

  男人拉下口罩。

  这个方才还在金幕奖颁奖典礼上接过影帝奖杯的男人,此时就站在宋笙的面前,启唇,用那带着点金属质感的嗓音缓缓道:“笙哥。”

  “好久不见。”

  *

  江程的到来十分突然。

  几分钟后,二楼休息室内。

  宋笙很少将人带到楼上的休息间。

  但除了闻凉、乌羊和谢竹之外,江程亦是一个例外。

  看着男人用他递过去的干毛巾缓慢地擦着头发,宋笙双手环胸靠在墙边,嗓音温柔地问:“发生什么事了?”

  江程放下干毛巾,在颁奖典礼上被梳理得一丝不苟的黑发早已凌乱成一团,衬得那张本来已经显得成熟起来的脸,又无端稚嫩了些。

  要说他是个高中生,大概也有人信。

  当然,只要他站起来,比划比划那身高和强壮的身材,这种幻觉就会立刻被打破。

  江程擦完头发就垂眸沉默在那里。

  尽管两人已经有一年半没见过面,甚至没怎么联系过,可宋笙依旧对这个男人的潜台词非常熟悉。

  就是不想说。

  本该正在享受人生中最荣耀时刻的人竟然换了一身如此低调的衣服,雨伞也不带地淋着大雨闯进薄暮里来,却什么原因都不想解释。

  宋笙也不在意,好脾气地问:“你二叔知道你来这里了吗?”

  江程立刻抬眸:“不要告诉他。”

  看来是和江书景有关系。

  这对叔侄吵架了?

  宋笙暗忖。

  江程抬起眸后,便再没挪开视线。

  那双浅咖啡色的眼眸直直地注视着宋笙,直白的目光并没有遮掩的意思。

  而在接受江程这种仿佛带上了一丝侵略性的目光直视时,宋笙也不由在心里想着,真的是一年半没见了。

  不对,从四年前开始,两人见面的次数就已经变得非常稀少,只是从一年半前起,这种稀碎的来往便彻底断绝了而已。

  而在这他未能全部知晓的四年时光里,这个孩子果然已经变了许多。

  不仅模样变得更成熟更英俊,性子仿佛也变得能够压下更多的事,更让人无法看透了些。

  如今,也许那些影迷、粉丝,都已经比他更了解他。

  就是这样一个四年都没怎么联络过他的无情小孩,今晚却突然跑进了他的店里来,对他说——

  宋笙扬唇,明明温柔地笑着,语气里却分明带上了一丝戏谑:“想要在我那儿住几天?”

  江程沉默片刻,低低应了一声:“嗯。”

  而后,他看着宋笙,轻声问:“可以吗?”

  要是江程的经纪人现在在这里,大概会震惊一番。

  因为尽管江程此刻依旧面无表情,那金属质感的嗓音依旧冷得一批,可那语气里,确实是带上了一点请求。

  请求啊,他何曾见过这个男人对谁这么说话?

  这个男人对他二叔兼星娱传媒老板的江书景都常年冷着一张脸!

  宋笙若有所思,并没有作答。

  恰在此时,楼下传来了客人的喊声,大概是有什么事需要帮忙。

  宋笙侧了侧脸,站直身体说了句:“你在这里坐会儿,我先去楼下看看,很快上来。”

  刚转过身,按上门把,他的手腕就被从后头伸过来的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握住了。

  紧接着,一股冰冷却又混合着橙花暧昧男香的气息笼罩住了他。

  宋笙并不矮,足有一米八身高。

  他依稀记得,当年初见江程时,这个男孩也不过比他略高了一点。

  而如今,这家伙仅仅站在他的身后,就好似能将他整个罩住一般,存在感强烈到让人无法忽视。

  他听到这个昔日的男孩在他的耳后,用早已变得非常低沉的嗓音说道:“笙哥,帮帮我。”

  宋笙一顿。

  他忽然笑着轻声问:“你今天用的香水是‘蓝色风车’?”

  好像没想到他突然问这个,江程过了两秒才回答:“……嗯。”

  “很可爱的男香,”宋笙笑着将手抽了出去,“很适合你。”

  “乖乖坐在这里,等我回来。”

  ……

  下楼后才知道喊他的熟客没什么别的事,就是突然想再尝一杯新品种鸡尾酒。

  调完酒笑吟吟递给对方,宋笙觉得有些闷热,抬起手将一头长发扎了起来,束在脑后。

  随后,他绕出吧台,走到了门外,拿出手机,拨了个电话。

  两声忙音过后,电话就被接了起来,对方似乎有些忙乱,匆匆喊道:“喂?怎么说啊兄弟,突然打电话给我?”

  宋笙从口袋里的烟盒中摸出一支烟,咬在唇间,一边点燃,一边柔声问:“找不到你侄子了?”

  “哈?什么……”宋笙的发小,也就是江书景迟钝了一秒,突然反应过来,骂道,“草,他是去找你了?!”

  那头的声音更乱了,显然,江书景正在为突然失踪的侄子兼摇钱树忙活。

  宋笙的指间夹着烟,形状优美的唇间吐露出一阵烟雾,很快消散在尚未停歇的大雨中。

  他的语速始终缓慢,不为江书景那头的嘈杂而影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甚至不让我联系你。”

  “哎……这,”说到这,江书景似乎也有些难以启齿了,他道,“算了,我先过来再说!”

  挂了电话后,抽完这支烟,宋笙转身回了酒吧,上了二楼。

  打开门,里头早已空空,哪还有那道身影。

  宋笙双手环胸,靠在墙边,脸上没有什么的表情。

  半小时后,江书景火急火燎赶到,彼时酒吧里已经没什么人,知道江程已经溜了之后,他弯下腰按住了自己的膝盖,仿佛快要吐血:“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他走了?!”

  宋笙调着酒,挑眉道:“也许你可以看看你的手机?”

  江书景立刻拿出手机一看,二十分钟前,就在他刚出发后没多久,宋笙就打来过一通电话,只是他没注意到!

  江书景的血真的要吐出来了!

  他觉得自己瞬间苍老了许多!

  没一会儿,他颓丧地喝着酒把事情发生经过说了出来。

  金幕奖颁奖典礼结束后理论上有一场官方举办的酒会,但江书景这边刚好有一个投资方想认识认识江程,谈谈一部电影合作的相关事宜,他就把江程给带走了,又叫了几个业内朋友来,私底下找了个高级餐厅打算吃顿夜宵。

  结果中途江书景就接到了助理电话,需要回公司一趟。

  他想着江程也不是小孩了,应该能够应付当下的场面,更何况席间还有一个他的老朋友在,能帮他看顾下江程,就放心地离了席,没想到——

  ——他第一次如此失策啊,那个想勾搭江程的投资方不是人,在这么多人的场合竟然也敢偷偷给江程的酒里下药,那之后打算干什么几乎不用人说!

  听到这里,宋笙停了停动作,看着江书景问:“你还是人吗?江程可是你亲侄子。”

  宋笙语气一如既往的柔和,而这种柔和在此时此刻具备了致命的杀伤力。

  江书景哭诉:“我哪知道那傻逼是这种人,以前也没听到过风声啊,要是知道的话我能把江程往他面前带?!”

  宋笙眯了眯眼,问:“江程喝了那酒了?”

  “我朋友说他喝了一口好像就觉得不对,直接走了,”江书景蔫蔫道,“身体上应该没事,但是那之后他就失联了,也没回家,电话打不通,根本联系不上。”

  “所以,他是觉得亲叔叔想给他安排潜规则。”宋笙用最温柔的嗓音说了最无情的话。

  江书景登时抱住脑袋:“我冤枉啊!我江书景何曾让底下的艺人干过这种事,更别说是亲侄子!”

  宋笙看了眼时间,已经是十一点半。

  他摇了摇头,道:“你喝完酒赶紧回去吧。”

  江书景揪着头发:“可是他人还没找到……”

  宋笙:“他都二十五岁了,能照顾好自己。”

  江书景垂着脑袋。

  “我也会再试着给他打电话,有消息会联络你,”宋笙将空了的酒杯收回,说道,“好了,回去吧。”

  ……

  十二点,最后一位客人江书景垂头丧气地离开。

  今晚大概不会再有客人上门。

  宋笙让店里员工提早下班,回家休息,随后早早关了门,收拾好垃圾后,打开酒吧后门。

  酒吧后头是一条小巷,小巷的路口就是三只大垃圾箱。

  此时雷雨已经彻底停歇,只是那持续了两个小时的大雨让凹凸不平的地面上积攒了不少水洼,映射着似有似无的灯光。

  宋笙打开后门后,就察觉到了什么,看向了左侧。

  墙边无声无息蹲着一道黑影,一动不动,不知道是在这里等待了多久。

  ……不,时间似乎是可以计算的。

  这个人大概从头到尾就没离开过酒吧。

  而听到开门的动静,黑影就抬起头来,沉默地、固执地看向宋笙。

  就好像一头无家可归,又执拗地认定了主人一般的小野狼。

  宋笙揉了揉眼角,叹了口气,有些失笑。

  他开口,温柔道:“好了,站起来吧,等我扔完垃圾,和我一起回家。”

  四周黑魆魆的,让人看不清彼此的脸。

  江程站起身,隐于夜色之中的浅咖啡色双眸逐渐变深。

  那确实是狼一般的眼神。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的更新在晚上十一点哦~

  这里再宣传下我的接档文,大家要是喜欢可以点进专栏,收藏文章~

  文名:《我是如何不择手段吸引读者目光的[穿书]》

  陶录意外身死后穿进了一篇扑街爽文里。

  爽文主角陆无行身为天下第一宗宗主独子,却因拥有天生仙骨而从小被生父囚禁,当做吸取灵力的容器,受尽折磨,遍体鳞伤。

  直至二十年后,才终于挣脱枷锁,杀光所有曾经伤害过他的人,将生父一剑刺死于飞升前夕。

  从此修真界天翻地覆。

  ——偏偏过程里,理应佛挡杀佛的男主角受尽了阻挠,干什么都不成功,杀什么都被反杀,憋屈的不行。

  读者忍无可忍,连载一半就全跑了!

  系统痛心疾首:“扑街文需要拯救,你的任务就是通过任意选择穿成文中任何角色来改变剧情,只要剧情改得够爽,点击率够高,你就可以积累积分,赢得复活的机会!”

  陶录:“ojbk,为了复活,我会不择手段把剧情改爽的!首先,我要穿成——”

  系统激动:“你要穿成男主的第一个小伙伴,和男主一起复仇了对不对?!”

  然后陶录选择穿成男主第一个要报复斩杀的人渣龙族之王……的人渣儿子。

  妖界龙族王殿之外,陆无形被小妖们重重阻拦。

  如玉般的容颜,嘴角噙着的那一丝笑也轻柔无比,然而那眼神怎么看都不似是在看活物,令人心生胆寒。

  他剑指龙王,轻笑着道:“是你过来,还是我过去?”

  龙王捂着额头,装腔作势地扶着妖形陶录的肩膀讥笑道:“儿子,我刚刚听到了什么,是不是有狗在叫?”

  陶录欢快道:“是啊是啊!”

  龙王大笑,下一秒却就被一脚狠狠踹飞到了陆无行脚下,嘴里发出“嗷呜”一声狗叫!

  小妖们集体震惊,扭头看向殿前那只圆滚滚肥嘟嘟的二世祖人渣小龙。

  陶录感叹:“狗叫得可真响啊!”

  “???”人渣龙王双目圆睁,嘴里狂吐一口血,“逆子?!!”

  系统大为震撼,陶录却咧了咧嘴,悠悠道:“爽文要爽,当然不能按常理出牌喽,穿成男主的小伙伴又有什么意思?”

  他伸出肉乎乎的小爪子,直直指向陆无行,后者微微挑起眉梢,饶有兴致地笑了起来。

  陶录英姿飒爽,在殿前立下誓言:“你,今天起,我,罩了!”

  *

  后来,陆无行才知道,他身边曾出现过无数为了他不顾一切的人,其实始终只是同一个人。

  那个人近乎不择手段地改变着他的天命,践行着他曾经做下的誓言,将所有东西都捧到陆无行的面前。

  然而陆无行最终却紧握住他的手,哑声道:“我其他什么都不要了。”

  “留在我身边,不要再消失。”

  “你才是我最想要的。”

  ps.受会穿越许许多多的角色来改变剧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