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都市情感>暗恋甲方怎么办>第4章 时尚白痴

  前一天加班太晚,第二天起来的时候明榛整个人都有点昏昏沉沉。

  洗漱完毕准备换衣服穿,忽然发现找不到跟那件T恤搭配的短裤。

  他的T恤是灰色的,胸前有两条蓝色的横杠,很简单的款式,短裤是跟T恤一套买的。

  明榛瘦下来后买衣服没了那么多限制,但是他当胖子时的衣品不太好,也没啥心思去研究怎么搭配更好看,所以买衣服时干脆一整套买,买的时候店员或者模特是怎么搭的,他就怎么搭。

  他看着衣柜发了愁,现下这条配套的蓝色短裤找不到了,他怕自己调整另外一个搭配会穿得不伦不类。

  \\\其实大学时,明榛有尝试跟麦文澈学习一下“时尚”这个东西的。

  听麦文澈说他是童模出身,刚出生还不会说话就被他妈送去电视台做购物广告的童模。他们小时候的那个时代,还没网络购物,麦文澈当过电视购物频道的模特,当过影楼海报的儿童模特,也当过培训机构的广告片模特,甚至还当过城市宣传片的模特,算是在五光十色中长大的。

  大学时麦文澈也在做淘宝服装兼职模特,接触得多时尚圈,自然审美也好。

  明榛第一次被麦文澈着手改变外形,是某次理发。

  国庆节放假前明榛想把自己的头发修剪一下,刚好下宿舍楼时碰到吃完饭的麦文澈,麦文澈骑着电动车从后面跟上来,耍帅似的在他身边停下,问他去哪里,要送他去。

  明榛受宠若惊,有点怯懦地回,说自己要去剪头发。

  麦文澈随口问:“要换新发型啊?”

  明榛摇摇头:“不是,就修短一点。”

  明榛一直留着偏长的侧分刘海,胖子的自卑根深蒂固,他时常希望头发多点、长点,能稍微遮盖多一点他的大脸盘子。

  坐在车子上的人上下打量了几眼他,忽然微微前倾身体,伸手一把撸起他的刘海,露出了光洁饱满的额头。

  突然被带着温度的手掌擦过前额,明榛吓了一大跳。

  麦文澈沉吟了下,说:“其实我觉得你把额头露出来更好看。”说着长腿一跨,从车子上下来,认真端详着明榛的脸,“你发际线又不高,刘海遮着显得脸更大、更圆,你应该刘海往上梳,或者两边铲掉做个飞机头,都能拉长脸型。”

  麦文澈凑得太近了,近到明榛能在对方幽深的眼珠子里看到自己的轮廓,他僵得一动不敢动,任凭麦文澈抓着他的刘海拨来弄去。

  也许真的是鬼迷心窍,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的就听信了麦文澈的话,最后居然坐在麦文澈的车子后座上,跟着对方去找了相熟的发型师。

  他茫然地坐在镜子前,听着麦文澈跟发型师两个人在讨论着哪里该怎么剪,哪里的长度该到哪。明明自己以前一直很害怕把脸露出来,听着听着居然觉得很有道理,最后眼一闭,豁了出去。

  事实证明,发型真的决定颜值。

  脑袋两边和后边都剃了,刘海修短梳了上去,露出了眉毛和额头,明榛居然在镜子里看到了一个朝气利索的自己。

  发型师在后悔剪之前没给他拍张照片,要不可以发个朋友圈来个前后对比。麦文澈围着他左右打量,满意地说:“你就应该把脸露出来,其实你五官挺好看的嘛!”

  明榛听见夸奖,心里小小地荡漾了一下,羞赧地摸了摸后脑勺。

  明榛第二次被麦文澈着手改变,是次月即将到来的双十一。

  那天明榛在阶梯教室自习,看书累了,就捧着手机认真地刷着淘宝,细致地在草稿纸上计算着凑单和满减。麦文澈突然凑了个过来,轻声问:“在干嘛呢?”

  阶梯教室很空旷,人不多,所以麦文澈的声音没有压很低,但毕竟是自习室,他还是放低了音量,这就导致两人贴很近,近得能让明榛感受到他身上的热意,说话的气息呼在耳边,蓦地一阵耳热。

  “双、双十一......”明榛悄悄偏开了点身子,跟旁边的人拉开了点距离。

  “你要买什么?”麦文澈忽地好奇起来,“购物车给我看看,让我参考参考?”说完不由分说地伸出了手掌。

  “啊.....没买啥.....”明榛吞吞吐吐。

  看他迟疑的模样,麦文澈笑了起来,揶揄着:“不给看啊,难道有什么不能看的东西吗?”说完故意挑了挑眉。

  “没有!”被逗弄的人急忙辩白,自证清白似的把手机递了过去。

  其实都是常规日用品,鞋子衣服数码产品之类,另外还有些零食和洗护用品。

  明榛紧张地盯着麦文澈翻动的手指,忽然整个人僵住了,然后看见握着手机的人脸上浮起一抹笑意。

  时值深秋,他的购物车里加了好些衣服,都是在他常买的大码服装店里挑的,然而除了衣服外,他才猛然想起,他还加购了内裤。

  此刻麦文澈正停留在那张图片上写着“加肥、加大、300斤可穿”醒目字样的内裤链接上,然后点了进去。

  明榛的脑袋嗡地响了一下。

  墨菲定律证实,越不想发生的事情,它发生的概率越高。

  所以,明榛越不想在麦文澈面前出丑,丢脸就来得越快。

  麦文澈不仅点了进去,还煞有介事地翻看起了款式,然后得出结论:“我觉得灰色和蓝色比你选的带花纹的更好看。”

  明榛喉咙滚了滚,心不在焉地应道:“哦。”

  心里默默反驳,可是带花纹的,不易看出来脏。胖子汗大,衣服磨损也快,耐穿比好看重要。

  幸好麦文澈只是翻了两下就退了出来,倒是看起了明榛要买的衣服来,然后皱了皱眉:“怎么都是黑色的?”

  怎么都是黑色的?黑色显瘦啊。你们瘦子不懂这个道理。他腹诽着,却只张了张嘴,没有回答。

  “其实你不应该穿这么宽松阔大的衣服,这种长度只会显得你上身更长,整个人更拖沓。而且颜色也不要这么花哨的——”似是看不惯他的糟糕品味,麦文澈忽然正经道,“我给你选一套。”顿了一会又问,“你相不相信我?”

  明榛时常觉得麦文澈的话语能蛊惑人心,而他就是那个中了盅不能自救的人。他想起上次麦文澈带他理发的场景,有点心动,又害怕麦文澈会给他选一些过于时尚他驾驭不了的款式,有点担心,一时之间拿不定主意。

  想了想,自我安慰道,反正不合适也能退,便点了点头:“相信。”

  麦文澈问清了他穿的码数,开始在网上搜索大码男装,最后尽挑了些牛仔外套、毛呢大衣、甚至皮衣这些他从来没穿过的单品。

  明榛瞠目结舌,又鬼使神差,最终真的一一加入了购物车。麦文澈还叮嘱他到时到货了告诉他,他要过去给明榛搭配。

  晚上临睡前,明榛握着手机来来回回看着麦文澈帮他加入购物车的那堆衣服,重新算起了满减,突然想起了什么,悄悄点进内裤的链接,把之前挑的黑色花纹内裤删掉,重新选了几条纯色的加入购物车。

  事实证明,从小就接触时尚的麦文澈在穿衣打扮上有着优秀的审美。

  衣服到了后,麦文澈真的过来看他的上身效果。那些材质硬朗的外套强化了线条感,居然比宽松肥大的衣服更遮肉,上身后明榛整个人焕然一新,似是脱胎换骨变了个人。

  胖子虽然还是那个胖子,好歹是个神清气爽又不拖沓的胖子。

  麦文澈得意洋洋地摸着下巴,黄婆卖瓜地自夸道:“我眼光真不错,你穿上比淘宝店上的大码模特都好看多了。”

  后来,明榛在大学期间的所有穿着,基本都出自麦文澈之手。也许是他真的在时尚领域没什么天赋,所以没了麦文澈,他连衣服都不会搭。

  明榛和麦文澈相熟后,麦文澈还带过他出过外景拍摄。

  那时麦文澈打球扭伤了脚刚好不久,说自己要出个两天一夜的外景,需要一个“助理”照顾,管吃管住管玩,问明榛愿不愿意去。

  明榛自然是乐意的。

  外景拍的是户外冲锋衣,他们要坐一小时高铁去隔壁市的某个旅游风景区的山上跟甲方汇合。

  那正是夏末初秋的时候,两个男生没心没肺,穿着短袖短裤就出发了。

  明榛说是“助理”,其实也不用做什么,就在旁替麦文澈看着他的背包,其他事情都有专职工作人员做了。

  那天拍摄是一男一女两个模特,工作从白天进行到晚上。山里昼夜温差大,白天两个模特穿着厚厚的冲锋衣还热得汗流浃背,到了晚上气温骤降,冲锋衣倒是派上了用场。

  只剩下穿着短袖短裤的明榛在阴冷的山风中冻得瑟瑟发抖。

  为了拍一些场景化使用照片,那边工作人员在露营区搭起了帐篷、生起了篝火,麦文澈刚好暂停了拍摄。当他跑过来时,明榛正抱着他的双肩包坐在一棵树下冻得牙齿都在打寒颤。

  麦文澈语气里带了点责备:“你怎么不跟他们借件样衣穿啊?!”

  其实,工作人员也没料想到山里夜晚温度那么低,早就把样衣瓜分了。明榛不善交际,虽然跟拍了一天,存在感还是很低,根本没人发现他穿着短袖短裤。等他实在冷到受不了想跟一个工作人员借件衣服时,那边回答说已经没有空闲的样衣了。

  明榛有点委屈:“他们说没有了——”

  麦文澈二话不说要把自己身上那件衣服脱下来要给他穿,明榛赶紧拒绝:“你里面也是短袖——”

  明榛时常觉得,他在麦文澈身上有很多因祸得福的际遇。

  因为下一秒,“过来!”麦文澈非常果断地拉开自己的两襟,不由分说地用衣服把明榛裹进了自己怀里。///